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如果各自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出现的重叠区域需涉及的沿海国家通过谈判解决。日本主张中日的专属经济区应按照中间线原则,以中日海岸中间线进行划分。
日本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部分“专属经济区(EEZ)”的相关条款提出:使用“中间线”划分方案,即,“重叠部分的EEZ”,按照两国“中间线”来划分。1996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排他性经济水域与大陆架的法律》,该法明文规定“排他性经济水域,是由我国的基线至从基线开始测量出的最近距离为200海里的所有点所构成的线段之间的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该法还规定,在国家间海岸相邻或者相向时,如果这一“从基线开始测量出的最近距离为200海里的所有点所构成的线段”超过了“从基线起测定的中间线”时,“其超过部分以中间线为准”。这就是日方坚持主张的“等距离中间线”划界原则。这样划分,日本将拥有中间线以东(靠近日本)的丰富石油资源,约占东海全部石油资源的二分之一。日本提出的“中间线”,中方一直没有承认。
中国主张应该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因为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水下的自然延伸,因此冲绳海槽才是中日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部分“大陆架”的相关条款认为: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水下领域的自然延伸,原则上可以一直伸展到水深2500米的切断面为止。所以,中国的大陆架可直达日本冲绳岛附近的“冲绳海槽”(最深处2940米)为止。这样划分,东海全部石油资源几乎全部属于中国。日本不同意此方案,并提出,中日双方是“共大陆架”的,600海里的“冲绳海槽”,只是一个偶然出现的“海沟”,不能作为两个大陆架的分隔。
关于中日双方的争执,一方面,是缘于东海海底蕴藏丰富的石油之争,另一方面则在于管辖海域划分。两者交织在一起,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解决更为艰难。
日方“中间线”划界方案暗藏杀机
日本一直主张采用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早在1982年日本就提出在“争议海域中间划线”的办法,这就是日方所谓的“日中中间线”原则。而依据日本的“中间线”划分法,与依据中国主张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划定的日本专属经济区的面积差了约30万平方公里,中日两国海洋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应该是在冲绳海槽一带。所以,中方一直拒绝承认日方的这种方案。
日本认为应按照两国海岸线的中间线来划分东海海域日中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切断大陆架的标准深度为2500米,而冲绳海槽的深度为2940米,是当然的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岛架之间的分界线。按照这个原则,冲绳海槽以西都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
2004年6月,日本政府成立了“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表明了对东海海域资源的“重视”。按照日本对所谓“本国大陆架”的范围划分,除了小笠原诸岛、南鸟岛、冲之鸟礁以及钓鱼岛(注:实为中国固有领土),以及与韩国有争议的独岛都是日本的,总面积可以达到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的65万平公里。
日本的无理要求,与它是资源穷国有很大联系。日本政府估计,已调查的大陆架海底蕴藏着价值数十万亿日元的资源。这些丰富的资源足以使日本从天然资源贫乏国摇身一变为“天然资源大国”。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长期徘徊不前后,日本必然要想方设法扭转被动局面,而东海海底丰富的油气资源加上近在咫尺的距离,日本当然不会置之不理,必然要抢先开发,以便为国内经济的发展提供持久安全便捷的资源供应。
想当资源大国的日本,不仅是其经济增长所需,更是其扩张政策所需。日本已储藏了相当多的煤、油等资源,目前其经济结构对天然资源的依赖程度也不大。“较真”的目的,不过是想拖住中国的后腿,延后中国发展的时间,在此期间,完成其政治大国、军事大国的部署。
日本指出,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国的国防经费增长速度不断提高,而且中国成为亚洲国家中惟一具有研发和部署各类射程弹道导弹能力的国家。在日本看来,中国军事力量的强大无疑将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基于此考虑,日本力图阻止中国军事力量的进一步增强,而欲阻止中国军事力量的强大,就必须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进行掣肘,其中,一个可以运用的重要手段就是利用中国经济发展高度依赖的能源,也即通过能源问题尤其是石油来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从而最终达到削弱中国军事现代化的物质基础的目的。
从国际大背景下看,冷战结束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经济不断迅速发展的同时,日本经济陷入了持续性衰退,面对中国的快速发展,日本无形中产生了失落感。冷战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世界经济联系更趋紧密,但日本还是抱着冷战思维不放,不断加强日美同盟,不断在历史问题上冒出奇谈怪论,暗中为台独势力张目等等,这一切的举动无非就是不愿看到中国的发展,企图遏制中国上升的势头。随着中国能源的日趋吃紧,日本在能源领域做文章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归属及地位问题,也是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争议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它直接影响东海大陆架划界。由于钓鱼岛的战略重要性和附近资源的可观性,中日双方都不会轻易地放弃对其的权利主张,为此如何确立钓鱼岛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作用,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日本挑起东海油气之争的另一个原因即染指中国领土钓鱼岛。钓鱼岛周边海域的石油储藏量高达1095亿桶,在其周围的大陆架地层中,钴的储量可供日本使用1300年,锰的储量可供日本使用320年,镍的储量可供日本使用100年,这些稀有金属矿藏是日本生产高科技产品所急需的原料。如果中国默认日本的中间线主张,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默认钓鱼岛属于日本领土。因为日本的中间线主张就是以钓鱼岛为基础的,没有了钓鱼岛,日本的中间线主张就没了底气。
不仅如此,日本更知道控制东海大陆架以及钓鱼岛极具战略意义,由于日本本土缺乏战略防御纵深,如果控制了东海大陆架将使它的防御范围扩大300公里,在战时能赢得时间。同时,东海海域又是中国向东进入太平洋、美国向西进入东亚以及俄罗斯南下的必经通道,如果日本控制了这一海域,就能影响几个大国。
除了与中国有钓鱼岛的领土争议之外,日本还与俄罗斯有北方四岛、与韩国有独岛(日方称竹岛)的争执,如果日本完全彻底地控制了东海海域与钓鱼岛,不仅对中国有战略影响,而且对韩国与俄罗斯也能形成战略压力,进而获得更多的战略利益。
关于所谓“中间线”问题,中方多次表示,所谓“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的主张,中国从来没有接受过,今后也不会接受。
磋商多年分歧依旧
中日东海资源之争并非始自今日。1968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中日之间的东海拥有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东海海域发现石油资源后,这一海域的油气争夺战便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1970年11月,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签署协议,决定搁置划界争议先行资源开发。但这一构想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而落空。1974年1月,日韩两国就东海北部大陆架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共同开发协定,根据该协定划出的两个共同开发区块与中国主张的大陆架权利发生了重叠。为应对中国的抗议,1978年8月,日本提出了与中国共同开发东海的主张。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就多次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1979年6月,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本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的设想。但日方坚称钓鱼岛(日称“尖阁诸岛”)是其固有领土而拒绝在其周边海域进行。
1985年以来,中国和日本一些有背景的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就联合开发东海的可能性举行了磋商,中日双方一直在寻求共同开发东海的途径,但终因涉及很多复杂问题,并且受中日关系制约,未能成为现实。
1992年初日本因不满中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标明钓鱼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而中断谈判东海共同开发问题。
1996年,中日开展关于海洋管辖权的协商。中日政府虽然举行过多轮谈判,讨论在东海资源归属和开采问题,但却无法寻找到双方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矛盾在1998年开始显现。中国开始在日本所称的“中间线”西侧修建春晓、残雪、断桥和天外天4个油气田,其中,最近的一个油井距离日方所谓的“中间线”仅2海里。日本方面表示:由于海底油气田是相通的,而且海底地势东高西低,中方首先开采很可能把“中间线”另一侧的海底油气资源通过“吸管效应”吸走。因此,日方开始要求中方停止开采,并举行东海石油问题磋商。
除了在划分领海界线问题上有分歧外,中国在2003年开始开发的靠近中间线中方一侧的春晓油田就快落成的消息让日本政府显得更焦急。
双方矛盾激化于2004年6月。彼时,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率众部下乘专机对中国的“天外天”、“平湖”、“春晓”三大天然气田进行视察,指责“中国企图独占东海海底资源”。随后,日本政界中的右翼势力也参与进来,要求政府采取行动,“维护本国海洋权益”。在时隔不久举行的中日两国外长会谈中,当时任日本外相的川口顺子向中国外长李肇星表示,日本希望中方能提供开发区域海底的地质构造数据,遭中方拒绝,但中方同意就此问题与日方展开磋商。自此,中日两国的东海纠纷正式进入前台。
为妥善解决东海问题,中日双方于2004年10月启动东海问题谈判,共同开发的设想再次被摆到了谈判桌上,双方随后就共同开发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艰苦的磋商。此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就成为双方磋商的一个重要原则。然而,在这一原则之下,每次具体到划定共同开发海域,中日双方之间的分歧就一直没有消弭过。
其中最富有成果的一次讨论,是在2005年9月30日至10月1日于东京举行第三轮中日东海问题磋商。当时,双方就东海划界谈判和资源开发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应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认真探讨在东海开展共同开发的可能性,并沿着这一方向作出积极努力。中日双方此次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原则共识,标志着这一重要构想开始付诸实践,契合和平、合作、发展的时代潮流。
2007年以来,随着中日两国领导人实现互访,中日关系从“破冰”、“融冰”走向“迎春”、“暖春”,两国领导人两度达成重要共识,明确提出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同努力目标,提出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安排,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中日东海问题磋商因此有了明确的方向并且看到了解决争议的曙光。
2008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日时与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达成暂时搁置领土争议,联合开发东海油气田共享收益的共识。6月1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正式证实这一消息:中日两国就东海油气田问题达成原则共识,除在东海选择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外,日本企业还将依据中国法律参与合作开发春晓油气田。
然而,这项被西方媒体形容为“里程碑式”的重大突破却在日本引起强烈不满,日本各大媒体对日本政府也纷纷采取批评态度。
6月19日,日本《经济新闻》单刀直入地在标题中点明:“日中就油气田达成的谅解在自民党内引起对立。”报道说,支持派代表加藤弘一认为:“这不是意识形态问题,也不是本质的领土问题。这一问题朝着好的方向通过合理的外交方式在得到解决。”而反对派代表中川昭一议员则公开批评政府,“本来就是日本的东西却还让我们去投资。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互惠,如此做法怎么能够保护日本的国家利益!”日本《产经新闻》也援引中川的话称:“从本质上看什么进展也没有。日本企业将按照中国的法律向中国企业出资,这像明治时代日本对外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日本《经济新闻》还发表专题评论称,日本接受了对春晓油气田出资比例不超过50%的条件,而且中国还称春晓油气田在中国的主权范围内,与共同开发无关。日本在这一点妥协了。此外,还有一些油田没有谈出具体的解决方式。中国不承认东海“中间线”的立场也没有改变,问题的根本即领土、领海问题与两国在“中间线”问题上的对立也没消除。由此看来,这次“共识”不过是把难题搁置起来,“熄灭了一个小小的火种而已”。
《朝日新闻》19日评论认为,这次“共识”是一次现实的妥协。文章强调双方没有涉及“中间线”问题,所以双方的主张还是两条平行线,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朝日新闻》还在另外两个版面刊登了关于“东海共识”的专题,指责“共识”文件关于春晓油气田没有“共同开发”的字眼,日本企业以法人的方式去投资,实际上等于承认中国的所有权。
日本石油业界有人批评称,即使是中国承认了日本的投资权,但日本没有任何从海上向日本国内输送产品的管道,所以最终还是不得不把挖掘的能源卖给中国。这样的话,价格也只能任凭中国决定了。还有日本石油企业家表示,中国已经把春晓油气田开发得差不多了,这时候让日本去投资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哪有白吃的午餐。所以,日本要想通过投资获益,中国必将提出相当的条件,要让日本付出较高的代价。《朝日新闻》分析说,根据今后双方进行的具体交涉,两国国内都出现反对声音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所以对东海问题尚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