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为什么会被认为是奸相,这与作为正史的《宋史》关系极大。尽管《宋史》没有把史弥远列入奸臣,但《史弥远传》末尾和《宁宗纪》末尾的两段评论,实际上已对史弥远作了否定。《宋史》严重地背离了中国史官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以自己的主观好恶对“当日国史”任意进行删改。《宋史》的这个问题很少被人发现与重视。本人根据以“当日国史”编写的《宋史·宁宗纪》《宋史·理宗纪》与同样根据“当日国史”编写的《宋史全文·宁宗纪》、《宋史全文·理宗纪》逐字逐句逐段进行比对,才发现《宋史》这部正史严重不正!
搞史学的人差不多都知道,《宋史》编写的原则是:“先理致而后文辞,崇道德而黜功利。”“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皆不甚措意。”但几百年来,很少有人去深入研究这个原则的深刻内涵与具体表现,揭露这个原则的实质与危害。其实,这个原则的实质与危害就是:对历史采取反历史主义、反客观主义的主观主义方法,大搞片面的“一点论”,凡是认为符合他们道学思想的人和事就大肆张扬,隐恶扬善,千方百计地予以美化、神化,甚至不惜歪曲事实,张冠李戴;而他们认为不符合其道学思想的人和事,就肆意大砍大杀,隐善扬恶,不择手段地加以丑化和妖魔化,甚至采取极不道德的封杀真相、诬蔑攻击等手法,把自己的成见说成是“天下之公论”,是绝对真理。
《宋史》“以宋人国史为稿本”。
他们在编写的过程中虽然有时也因看法不同而发生激烈的争吵,但最后都由欧阳玄一人删改定稿,并由他作出“定评”。《宋史》的所有赞、论全是他一人的手笔。诚如《元史·欧阳玄传》所说:“诏修辽、金、宋三史,召为总裁官,发凡举例,俾论撰者有所据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论议不公者,玄不以口舌争,俟其呈稿,援笔窜定之,统系自正。至于论、赞、表、奏,皆玄属笔。”
所以,七百多年来,《宋史》中那些被史学家认为是“金科玉律”的论赞,实际上是欧阳玄个人的观点。在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封建社会,政治上搞家长制、个人专制,政治上的一切争论,统统由皇上说了算,皇上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文化上也如此,欧阳玄就是宋史的“皇上”。他讲你“是神就是神”,他讲你“是魔就是魔”。他讲你“美”,不美也美;他讲你“丑”,不丑也丑。
南宋时的张浚可以说是一个被美化的典型。因为他是南宋孝宗时期理学界代表人物张栻的父亲,又是坚决主张北伐而与史浩发生争论的名人。张浚在平定苗傅之变、拥戴高宗一事上功劳卓著,精神可嘉,历史早已予以肯定。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张浚的错误缺点也是不少的。《宋史》的编撰者为了把张浚塑造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抗金英雄形象,就不择手段地掩盖张浚的一切错误与缺点。
第一,掩盖了张浚黄潜善、汪伯彦等结成一伙,打掉抗金名臣(时任左相)李纲,张浚充当急先锋的历史。这件事《宋史·高宗纪》里有记载。
建炎元年五月初一,高宗即位。甲午,“以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右相)兼中书侍郎”。
“八月壬戊,以李纲为尚书左仆射(左相)兼门下侍郎,黄潜善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乙亥,用张浚言,罢李纲左仆射。”
十月,“甲子,以张浚论李纲不已,落纲观文殿大学士,止奉宫祠。”
“十一月戊子,李纲鄂州居住。”
对这件事,《张浚传》一字不提。
第二,掩盖了张浚富平之败的罪责,反罪为功。建炎四年,张浚不听诸将劝告,合陕西、甘肃、四川五路兵四十万,马十一万匹,和金于富平进行战略决战,结果全线溃败,他自己只剩一千名亲兵退到秦川(天水)。陕西与甘肃的领土从此沦陷,只剩四川一地。明明是一次战略大败,张浚罪责不小,但《传》竟为他辩护,说“关陕虽失,而全蜀安堵,且以形势牵制东南,江、淮亦赖以安”。原本是丢失河山之罪竟变成保卫江淮与东南之功了。
第三,掩盖了张浚忌岳飞,最早给岳飞罗织罪名,中伤岳飞的历史。
人们只知谋害岳飞的是秦桧,不知最早图谋岳飞的人是张浚。
据《宋史全文》记载,绍兴初年,高宗对岳飞虽然生疑,但总的看来还是信任的,当面答应把刘光世的兵马归他指挥。
《宋史全文》云:绍兴七年二月庚子,“岳飞密奏请正建国公皇子之位。上谕曰:卿言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预也。飞色落而退”。后人认为这是岳飞引起高宗猜忌的始因。岳飞不应去干预这种立谁为太子的朝政,这是皇帝自己的事,你不该管。
二月己酉,高宗与辅臣讨论人才问题,高宗在张浚面前赞扬岳飞说:“飞今见识极进论议皆可取。”“丁巳,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岳飞为太尉,赏商虢之功。翌日升宣抚使。”
这时,朝中发生了刘光世罢帅与如何处置刘光世的兵马这件大事。
当时高宗手下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等几支大军,以刘光世这支人数最多。但刘光世因“沉酣酒色,不恤国事”,“退保当涂几误大事,军律不整,士卒恣横”。所以他自己主动请辞,交出军权,并以他管的“金谷百万献于朝”。在此期间(三月初十),岳飞要求把刘光世这支军队归他指挥,高宗当面答应了他。此事《宋史》有记:高宗绍兴七年,三月癸酉,岳飞乞并统淮西兵以复京畿、陕右,许之,命飞尽护王德等诸将军。
但事态的发展却大出岳飞的意料。他不但没有得到刘光世这支军马(后来郦琼率兵四万伪投齐刘豫,余八千归张俊),连自己原有的兵马的指挥权也受到监管。高宗的许诺变卦了。原因就是因为时任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的张浚和枢密使秦桧,这两个朝中最高的军事长官在高宗面前说岳飞要求合并淮西兵马是另有意图,因此高宗对岳飞起疑心了。这就是《宋史》讲的“既而秦桧等以合兵为疑,事遂寝”。原刘光世的军队归都督府,“张浚因分光世所部为六军,令听本府参谋军事吕祉节制”。
四月丁未,岳飞知道这事后,立即“乞解官”,弃军回家。
据《宋史全文》载:“丁未,起复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乞解官持余服。飞与宰相张浚异论,归过江州,上疏自言与宰相议不合,求解帅事,遂弃军而庐墓。上不许。”
《宋史》亦载:“四月丁未,岳飞乞解官持馀服,遂弃军去,诏不许。”
这么一来,张浚就抓住了岳飞“弃军”(撂挑子)的大辫子,告岳飞对朝廷要挟(可能高宗对岳飞此举亦大为不满),还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议军事张宗元监岳飞军。
据《宋史》载:“庚戌,以张浚累陈岳飞积虑专在并兵,奏牍求去,意在要君,遂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议军事张宗元权湖北、京西宣抚判官,实监其军。”
由此可见,岳飞与张浚之间的矛盾已发展到“有他没我,有我没他”,水火不容的地步。
张浚的“意在要君”一语可是要岳飞的命的!因为向皇上要挟,这是欺君大罪!但《张浚传》对此事一字不提。
顺便提一下,对张浚与岳飞这段历史,元儒揭傒斯曾说:“高宗南渡不能复振者,本于张浚抑李纲、杀曲端、引秦桧杀岳飞父子。”明儒郭大有曾说:“考其心,陷李纲、忌岳飞,使二子掣肘不能匡挟宋室”。此言可供参考。
第四,掩盖了张浚在符离大败后第一个向金求和的真相。
孝宗隆兴元年(1163)四月,张浚出师北伐。孝宗诏“以白金二十五万两给江、淮都督府军费”。“浚至扬州,合江淮兵八万人,实可用者六万,分隶诸将,号二十万。”五月甲寅,符离之战,“显忠、宏渊大军并丁夫等十三万众,一夕大溃,器甲资粮,委弃殆尽。士卒皆奋空拳,掉臂南奔,蹂践饥困而死者,不可胜计”。浚迅即从盱眙渡淮入泗州,又退到扬州,“解所佩鱼,假添差太平州通判张蕴古为朝议大夫,令使金求和。僚吏力止之,以为不可。乃奏乞致仕,又乞遣使求和”。
此事《宋史》有载:“五月甲寅,李显忠、邵宏渊大溃于符离。”六月癸亥,“张浚乞致仕,且请通好,皆不许”。
符离之溃,本来是张浚冒险出师、指挥失误的责任,但《宋史·张浚传》把这样一件大事竟写成五十七个字(含标点)。
浚以盛夏人疲,急召李显忠等还师。会金帅纥石烈志宁率兵至宿州,与显忠战,连日南军小不利,忽谍报敌兵大至,显忠夜引归。
这样,不但完全掩盖了符离大溃和张浚求和的真相,而且把张浚的错误与缺点美化为指挥有方,及时还师的英明统帅了!此事可参看《金史·纥石烈志宁传》:宋军不是“小不利”,而是在五月二十日被“杀骑士万五千,步卒三万余人”,在二十一日又被“斩首四千余,赴水死者不可胜计”。
如上所述,张浚这四件大事都是不容掩盖的历史,而《宋史》的《张浚传》居然全予以掩盖。
一方面,对自己要美化的人大胆地进行美化,把自己的同党封为“忠直”的“君子”。另一方面,对自己要丑化的人也大胆地进行丑化、妖魔化,把他们说成是“凶邪”与“群奸”,并称这是天下之公言。如对王安石,《宋史》论曰:朱熹尝论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以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
对王安石如此,对史弥远也如此。仔细对比《宋史》对这两个人的评价,说王安石是“引用凶邪,排摈忠直”,“卒以群奸嗣虐”;讲史弥远是“擅权用事,专任□壬”,“一时之君子贬窜斥逐,不遗余力”。两者如出一辙。
为了“表章道学为宗”,《宋史》对自己的宗师与同党大书特书,篇幅特大。如《朱熹传》长达二十页,《真德秀传》长达8页,《杜范传》长达10页;而对与自己观点不同的反对派,不但篇幅特少,把对方的功绩封杀,而且公然违背写“传”只作记事、不作评论的秉笔直叙原则,把自己抨击别人的言论和没有查证落实的流言写入“传”中,作为“传”的一部分,把本应客观记载生平事迹的“传”变成了自己声讨政敌或“异党”的政客文章。如《史弥远传》不到四页,宋史编者把一大段攻击史弥远的言论安排在末尾作为“传”的内容。《史嵩之传》只有五页,编者把璟卿攻击史嵩之的那篇文章作为“传”的组成部分入传,其分量竟达百分之四十。史璟卿那篇《谏伯父嵩之书》当时社会根本不知晓,是一百多年之后元代至正年间,编写《宋史》的危素到四明(今宁波)搜集历史资料时有人提供给他的,且传说璟卿因写了这篇谏言后就被嵩之毒死。危素明明知道四明史氏家族内部矛盾很深,斗争十分激烈,不光是政见不同,而且因史弥远去世后其小妾顾氏跟了史嵩之因而引起部分族人强烈不满,家族内部对这一问题的传言很多。作为一个严肃的历史学者,肩负编撰“正史”的重任,对史璟卿这篇东西与有关流言的真实性应该保持客观、清醒的头脑。一个年仅十八岁的人写的东西,怎么会保存下来?既然交给伯父嵩之,为什么不在慈溪史嵩之后代家里发现,而是在四明?明眼人一看就知这文章有老人的口气,是否是璟卿的东西都值得怀疑,而危素却把它当做宝贝。其实,关于史嵩之致毒的谣传,当年“三学”曾因徐元杰之死而大闹临安,朝廷为查清此事,以悬赏十万缗的天价和初品官的奖励予检举者,但最后大理寺正黄涛(史嵩之的反对派)宣布,徐元杰的死因是“伏暑”,不是中毒,没有迹象证明是史嵩之致毒。但《宋史》的编者硬是把璟卿这篇全盘否定史嵩之的攻击性文章和嵩之致毒的流言编入《史嵩之传》,以便影射当年徐元杰之死亦史嵩之致毒。
这么编写“正史”,“正”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