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旅行家或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否则,家,是我们经常光顾和长久居住的地方。
家是我们身体休息的居所,也是我们灵魂寄居的地方。一个没有家的人,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来说,他都是一个浪子,漂泊无助。
我不知道我该归入哪一类。我有住房,但缺少温馨和井井有条,甚至要亲自动手烧开水才有水喝;我饭来张口,衣食无忧,却如同过客,找不到归属感。
我是我精神世界里的浪子。
我的孤独来自我对人生的使命感。一个没有家的男人,他的人格及人生均不是完整的。
随着年岁的增长,对家自然生出许多感慨。
就如飞鸟要归回它的巢一样,人离不开家。社会由家庭组成。大家分出小家,旧家不好搬新家,老屋拆了盖新房。人的一生围着家而转,家是人一生的大事,也是家庭成员的核心及俱乐部,为了家的繁荣,人们辛勤劳作,团结维系。
在通常意义下,家是一个集合的概念,所以家庭成员应为复数,否则,只有一个人居住的地方严格来说不是家,充其量是宿舍。
一个普通人的生命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夜晚是在家度过的。所以算起来,家是最便宜的旅馆。从小到大,从少年、青年到老年,旅馆的主人在改变,他们曾热情招呼过你,温暖过你,你终有一天也变成旅馆的主人,去招呼和温暖后人。
作为男人,你就是旅馆的老板,你在享受的同时,要为旅馆的兴旺负全责;作为女人,既是经营旅馆的老板娘,又是服务员,责任和角色更重要,要使住过的人,包括自己,感觉安全、舒适、温馨。说是旅馆,又是家,家更像家。
没有家的人,对家的渴望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我们在寒冷的夜里渴望火堆一样。在疲惫的时候,家是可以休息的地方,在痛苦的时候,家可以抚慰你的伤痛,你甚至可以在家发泄你的不满和苦恼。家是宽容和博大的,更重要的,家有另一位知冷知热的主人,与你同甘共苦。
从某种意义上说,家是社会的经济组织,是“股份公司”,而非个体。你最多只拥有50%的股权。所以,一个新家的组成,需有人与你“合股”,否则难以运作。取得合股的权利和期限,因人而异,应在法定的年龄以上,一般在二、三十岁左右。
而这20多、30多的年纪,便是人生的黄金季节,寻找合伙的最佳年龄,通过联姻,实现“强强联合”,携手经营家庭事业,促进“旅馆星级达标”。
爱情、亲情是家庭这座旅馆的润滑剂。有人说,一个人经历的爱情越多,他(她)获得的爱情就越少。我不知这句话有多大的代表性,作为旁观者发发评论可以。我想她(他)可能体会不到当事人寻找爱情的执着,和寻找中的苦恼和痛楚。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对爱情执着的人,必然会珍惜他最终获得的爱情。
经营人生之“旅馆”,这是一项神圣、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也是人生的跨越。多年来,我在探索寻找,然而场面令我尴尬和痛苦,因为我还找不到满意的合作者。
今夜,当万家灯火的时候,不知哪一盏属于我。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当我下班或外出回来,不用我自己拉亮灯盏,推开熟悉的门时,就能听到轻轻亲切的话语:哦,你回来了,请准备一起吃晚饭。
那是我们理想中的旅馆主人的招呼,劳累烦忧也许就会顷刻烟消云散。
我会寻找到这样高雅廉价的旅馆吗?那可是我梦中的家。
2003年4月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