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向来反对雅俗共赏,雅就是雅,俗就是俗,怎能混为一谈?
“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这是她挂在床头的座右铭。
她始终认为自己与众不同,所以她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要求都很严格,那就是要雅。
她讨厌俗,什么穿红戴绿啦!什么吃葱吃蒜啦!什么涂脂抹粉啦!什么抽烟喝酒啦!她都讨厌。而对于赌啊嫖啊的,光那样的字眼就够她恶心的啦。
最近,她对别人的言谈举止变得更挑剔了。
对门那个妻子竟然骂丈夫:“不许再找那个小贱人!”“贱”字让她很不舒服。儿子回来对她说:“我同桌太抠。”“抠”字也让她别扭了半天。而同事那句:“这个小人太卑鄙了!”“小人”“卑鄙”两词简直让她透不过气来。
她很是想不明白,清清凉凉的世界,怎么会掺杂进这么多可怕的字眼?她忽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如果将这些不雅的字眼从生活中删掉,那这个世界该有多么完美呀?
比如“厕所”可以叫“净厅”,“拉屎”可以叫“净身”,“臭”可以叫“清香”,嘿,这样的早上多么浪漫呀!
饭桌上公公大嗓门的对婆婆说:“吃饭就是吃饭,别闲扯淡!”于是她第一次同“俗”理论:“后三字太难听了,可不可以改个说法?”婆婆第一次赞同“雅”:“就是,儿媳妇你说怎么改就怎么改。”她轻轻的吞下一小口饭后说:“可以叫‘忙开会’呀”。大家一致说雅,太雅了。
有了这次被认可的经历,她对一些俗不可耐的东西更不能听之任之了。
“胖”可以叫“贵妃”嘛,“猪”可以叫“元帅”嘛,“丑”可以叫“心里美”嘛,“走狗”可以叫“敌人乐”嘛。
她想起那天那些人的话,对门那个妻子骂丈夫:“不许再找那个小贱人了!”“贱”字可以改成“情”。儿子回来对她说的:“我同桌太抠了。”“抠”字可以改成“俭”。而同事那句:“这个小人太卑鄙了!”“小人”可以改成“大志”,“卑鄙”可以改成“没牙”。
这么一想,她就捂着嘴偷偷地笑了。
她管她的男人叫先生,因为雅。先生就要从国外回来了,她的孤寂也快到头了,她重新做了头发,又置了一身高档服装,对镜一照,心花怒放,因为镜子中正是自己所期待的最雅的样子。
先生身后跟着一个在她看来很俗气的女人,她伸出手优雅地说:“你好,你是我先生的朋友吧?”
女人脸红,先生亦脸红,她不相信。
先生说:“你什么都好,就是太假了,让人很不舒服,很累,咱还是离婚吧。”
她羞愤交加,掉头跑掉了。
在街上,没有人关注她的梨花带雨,倒是天公下起了雨。
无奈,她只好返回那个被她收拾得无比雅的家。因为前些日子那对老俗人——公公和婆婆已回到乡下,她迟迟不愿敲门,她有点害怕直面那对小俗人——先生和那谁。
还好,那谁不在,先生说:“离婚前,我不会再带她回这个家了,我为她租了房子。”
她还正考虑怎么谈这个问题更雅的时候,先生已起身告辞了:“我去她那边住。”
她真得被激怒了,大声骂道:“不许你去找那个小贱人!”
她的先生像看一头怪物:“你,你说什么?这是你说的话吗?”
万事开头难,她说了第一句,剩下的就都无所谓了:“小贱人!小贱人!怎么你心疼了?就许你闲扯淡,就不兴老娘出口恶气呀?你他妈累,我他妈还累呢?不过拉倒!摊上你这么个卑鄙小人,我算倒了八辈子霉了。离!离!离!”
先生一下子抱住了她如获至宝:“这才对嘛!今晚不走了,明天我就把那‘小贱人’打发走,咱们孩子都那么大了,你以为我愿意离呀?”
她这才真得吃了惊:“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么俗呀?”
先生一笑:“当然啦!你一雅,我也得跟着雅,就连晚上睡觉都像玷污你似的,你说是不是让人别扭呀?”
从此,她开始试着接受俗,她发现,其实俗有时候更直接,更能增进人的感情。再看到俗段子荤笑话,她也会跟着一起笑了。
有一种美是隔岸观火,无须去救,学会欣赏就可以了。她在日记中这样写到:我现在才是一个真正不俗的人。
发表于《天池小小说》2010年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