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在成功解散两组家庭,抛下数个离婚或者未婚女子后,终于离开这座城市。我把消息告诉前嫂子明明,她在电话那端咬牙切齿:“但愿他有多远死多远!”
小哥是我们家族的败类,女人的恶梦,他似乎是为拾拣天下爱情而生。听母亲讲,从他上小学第一天起,就有女同学为他争风吃醋,吵吵闹闹绯闻不断,即使他娶了我们学院的校花明明后也没有停止。
我记忆里,小哥做过最荒唐的事,是在高三时将一个女孩领进家门。
母亲大惊失色,慌慌张张不失所措,要进房赶床上的女孩走,几度撩开门帘又退回客厅,不断顿着脚叹息。父亲不顾他检察院长的体面,追得小哥满街跑。四十四岁的父亲气喘吁吁,一边追一边大骂“狗杂种,狗杂种。”
母亲垂泪,怨艾:“我做了什么孽,老天爷这么罚我?”
后来那女孩父母告了小哥,小哥被劳教一年。
我们这个家族在当地盘根错节,叔叔伯伯姨夫姑夫们,大小都是场面人,进进出出是有些脸面的,而小哥令我们整个家族名声扫地。
父母都不大理小哥,看着他就当隐形人,这件事打击太大,他们太累了。家里只有我与小哥亲近。我觉得小哥人不坏,不像堂兄堂弟或者父亲同事们的孩子那样横行霸道,随便欺负人,他对女生只是太温柔,不会拒绝而已。那些女生要喜欢他,他有什么错。
母亲惊恐地敲打我的脑袋,好像要把里面什么坏东西磕出来,“阿弟不敢这么想,阿弟不敢这么想。”母亲克制不住,嚎啕大哭“已经有了一个不争气的,你现在是唯一的希望,千万别学你哥,要学好、学好,记住没有?”我还小,对那个“好”似懂非懂,不过看到母亲扭曲变形的脸感到很害怕,就点头,点头,拼命点头。
小哥回来后不再上学,整日躲在自己房间,出门也不和家里说。偶尔我们正在客厅吃饭,他从外面回来,大家怔一怔,我碍于父母,怯怯地唤一声“哥”,他也不答腔,转身闪进屋。
我生日那天,母亲买来生日蛋糕,我悄悄切下一块给小哥送去。小哥插着耳麦,捧着一本书,坐在椅子上。见我来,把书合上放下,我瞥了眼书皮,是《战争与和平》,我知道作者是一个姓托的外国人,曾经在父亲的书柜里见过,太厚,我没有兴趣。
小哥津津有味吃着蛋糕,吃着吃着就顺腮掉下两滴泪。我给他擦掉,又流,我慌忙拽出自己的衣袖。“哥,你别伤心了。”
“没事。”小哥汲了下鼻子,秀玉般的鼻子红红的,我一直很羡慕小哥的鼻子。小哥是美男子,五观端正文雅可亲,但最好看的是他的鼻子,高鼻梁,挺拔俊逸,早年一个老姑说,小哥的鼻翼占尽天下风水。长大后知道,有些男人有女人缘是有一双桃花眼,而小哥有女人缘,我觉得他是因为长了一个好鼻子。
那件事我总觉得小哥是冤枉的。小哥身边是经常围着许多女孩子,从小到大都不断,但他从没对哪一个有什么特别,来来往往的女孩子们一个个都很漂亮,但我感觉在小哥的眼里都一样,此是彼,彼也是此,甲乙丙丁没有什么分别,他对谁都一样好。
小哥被劳教前,反复说过一句话:“我没动过谁。”可是父母不信,老师不信,警察更不信。警察对那女孩体检过后,证实了女孩父亲的话:那女孩刚刚做了堕胎,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大伯报着一丝希望,探望小哥时,问他,那孩子是不是他做的。(多少年后,我都在暗暗觉得好笑,我偷听大伯在与父亲密谈时用到“做”这个字,孩子是做的吗?后来我明白了,孩子确实是做出来的,而“做”这个字,在那个年代隐含着极大的晦暗、歹毒与侮辱,与淫荡同义,是天底下对人格道德最重的刑罚。
“那逆子怎么说?”父亲喘着粗气,紧张地问。
“有一点儿希望就救救他吧。”母亲饮泣。
大伯摇摇头:“小海什么也不说,他只说他没动过谁,却不告诉我那孩子是谁做的。”
小哥回来后,多少次,我想问,一直没敢,可现在眼看小哥到如此落魄天地,我忍不住了:“哥,我知道你是替人背了黑锅,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你告诉我,那孩子是谁的?”
小哥愣住了。
“当我是兄弟就告诉我,你不方便,我为你报仇!”我恨声道。
小哥的眼眶又红了,他不语,拍拍我的肩,“你不懂,别为谁报仇,好好活,为咱爹妈争口气。”
小哥吃完我的生日蛋糕,就走了,一走就是七年。七年好像只是七天,又似乎是七个小时,七分钟,七秒。他回来犹如他刚逛了下街或者去了趟卫生间,在他与父母之间似乎都没有什么震动。父亲一声不吭,母亲站起,又坐下,冲他点点头。
小哥正正经经过起他的日子,不知哪里来的资金,开起了公司,两年后,他娶了嫂子明明。说来我是红娘,那天下雨,很大,夏季以来最壮观的一场雨,小哥开车到学院接我,上车时,车后座是淋汤鸡的我,前座坐着一身干燥的明明,是小哥为她撑伞挡住了雨。我第一次见到小哥为谁这么主动,透过雨幕,小哥眼里是挡也挡不住乍惊乍喜的光辉。
我以为小哥这一生终于尘埃落定,像童话故事里那样:王子受尽磨难,终于娶到美丽的公主,从此他们开始幸福的生活。
而事实是,世事难料。我不知小哥与嫂子明明之间起了什么过节,王子与公主的爱情以离婚告终。所有童话故事都不是这样的结局。
起风了,这个夜。在光怪陆离的梦池中,我梦到了小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