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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断玉愁思谁堪问 杜鹃依夜月上鸣

风沙,风沙漫天。

眼前狂沙在空中飞旋,烈日如蒸。那一抹金黄,虽近黄金之色,却是死神的使者。

秦臻此时伏在沙上,身子慢慢蠕动着。他像风干了的柴,已似油尽灯枯。

难道他在逃命?

不,他不是在逃命。他对自己这样说。他意志清楚的告诉他,他这样只是为了找到他的救命恩人,当面言谢。只可惜救他那个人,那天走的太急,秦臻只是问了她一句她住的地方,只听她说,“沙漠!”

天下之大,沙漠岂止一座?

他现在已经走过了五六个沙漠,在生死边缘徘徊过许多次,然而老天不让他死,他便又活了过来。

一句谢言,何用这样没头脑的苦苦追寻?

然而他不仅是为了谢她这么简单,因为他发觉自己没有她便生不如死。

谢言不出,他是食不甘味,寝不安席。

如今的秦臻不仅是江湖中的武仙,而且是江湖人心中的一个精神,很多人此刻都不知道他的行踪,他已成为神话,名动天下。

如今在此苦苦挣扎,难道是被什么外力逼疯了?

不,他没有疯。就因他生性豪爽,刚正不阿,一句谢言,就算是万水千山,吃再多的苦他也需要做到。

俗话说“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如今秦臻已被人传的犹似神仙。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有谁不说秦臻是个好人呢?

他的敌人?他没有敌人,就算有,也到了地狱。曾有个皇帝与他为敌,结果人头落地,做了个无头鬼。

然而此刻他却只能躺在这万丈黄沙之中,迎面不识人的沙漠,荒得很,也静的可怕。

“叮……叮……”远方传来一阵阵驼铃之音。如果这骆驼能经过秦臻身边该多好,这样便能救他一命。

驼铃之音向秦臻渐近渐遥。

骆驼真的过了秦臻那个地方,几乎是擦肩而过,不过他被沙尘埋了大半个身子,口不能言,昏昏的睡在沙尘中。

如果人还有什么可求,这睡便可以帮你排忧解难。

能在死前安眠一场,死又何惧?

秦臻就是睡得着,尽管腹中空空如也,但这又何妨?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太阳打西了,大地荒凉起来。夜凉如水,月华似练。

那轮圆月,你能解开秦臻的心结吗?不,你不能,因为你满布苍凉,年年如此,夜夜如此;能,你能,因为你用似烟的清泪替他垂泪到天明。

死亡?岂非是很快的么。有多少人求活片刻而不得,有多少人寻死偏又不成。秦臻不能死!不能死!

他慢慢刨开身上的沙尘,天下苍生,还在等待着他。他不应该死,至少现在不应该。

曾传说燕王武道,诛杀朱标,朱标留有遗策,线索还在手中,怎么不去追寻?

秦臻复活了,他没有死。他用折扇将身上的灰尘拍去,此刻已是黎明,沙漠夜的凉还有留存,秦臻不禁打了一个抖。

一丝光,透过尘土照到了秦臻的眼内。沙中到底是什么在闪着光亮?是一种珠宝的光华。

珠宝?岂非是人们拼死拼活所取之物。想到此处,秦臻此时不禁背转过去一声长啸。力遏云霄,风动万木。秦臻此刻被世人称为武仙,武功自是到了一种无我之境。然而他很讨厌世人对他的这个高冠,此刻行踪便也很飘渺。而他这时主要是寻找多年有恩于他的人,因为他的一生几乎都是那人给他的。为了天下百姓,秦臻可以死,但是此刻也不能死。

秦臻便从腰间拿出玉箫,手指轻轻拨动。箫声悠扬,响彻整个沙漠,凄清的风,无情的沙依旧而来。不过此时似乎特别温柔。

“筝……”远处到底是谁在反弹一曲筝曲?凄凄切切,如何不叫人落泪。哀筝缠绵,幽怨甚不入耳。而秦臻的痛又有谁知道。箫声便一转峰。秦臻使出了全力继续吹奏,人间天上,天上人间,箫音甚戚!如上天有灵,定会感动而掉泪。

力不从心,秦臻重新倒下,这下秦臻看来是要命丧此地。昏迷,是沉寂的悲凉。九天仙女,你为何不来?

“依祁,你说,你爱我吗?”这是他死前的最后一句话。

如果他是清新的话,他便可看到一位白衣胜雪的仙子正为自己默默的掉清泪。仙子抱着他低声道:“秦臻,我爱你,不过我不能害了你。你一定要为了我活下去。”便又消失不见。

秦臻的手能动,脚亦能动,在晨曦微光下,身子暖烘烘的。秦臻从未感到如此精神,沙漠中已有数日,不死,便是奇迹,居然还精神抖擞。他自己还怀疑自己已死,可在这太阳底行走自如,还有影子,这与他听说人死之后变成鬼事无影的话相反。因此他有点奇怪,为什么有这么奇妙的事。不过,这下他更加不会轻易的死。

阳光中沙中物仍复亮着。他纵不愿捡便宜,可几次三番认为如是珠宝必有人遗失,便有心寻回主人。便将它从沙中拿了出来。并非是一颗宝珠,而是一窜,可谓宝珠难求,加以巧夺天工的手艺,见之令人心动。珠宝是五彩的绳子套上的,制作精美,似不是凡物。

沙漠是暂不会去了。那么,此时又该到何方去呢?

从来的地方来,往去的地方去。

街市,很久都不见街市。不过此处的街市与明朝不同,此处街市是全石筑成,且又在沙漠之中,傲然独立、与世无争,仿佛是一个孤独的游侠。沉醉,此处的景如何不叫人沉醉?秦臻是一个人,所以他醉了。

城虽小,人声鼎沸,四处皆闻。杂货买卖,驼肉牛奶,蔬菜野果,真是罗列不爽。小商贩向行人拉生意,秦臻看得出,在此处卖小货物的人皆是身怀绝技,不可估量。笑,秦臻浅笑,如此佳地,卧虎藏龙,然世人能有几人知道?他不知,就算有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能冒死前来呢?

酒,酒香入鼻。秦臻已在一张桌前拿着一壶酒倒在土碗里。酒是清酒,却不知名,似是白酒,但醇香甚过。

他夹了一筷子骆驼肉放入了口中,便一口气喝完了那两斤酒。

如此酒量,在座之人却无一人好奇,因为他们早已将酒喝成了水。能将酒喝成水是否不大可能?不过奇迹还是发生在此地了。

秦臻饱餐一顿,望望天色,已是晚暮。正欲付款住宿,哪知身上一摸,不料沙漠路途中将银票碎银全部弄丢。他暗想如何是好,心中却早有成竹。走到柜台前向掌柜拱手道:“店东,在下可否赊欠几日?”那店东听说要赊账,语气也没有开头那般客气,便又一指前头那招牌道:“小店小本经营,绝不赊欠。今天你不付钱,就别想离开大门。”万想不到秦臻笑道:“好。我不走就是了,只不过是我不小心将钱弄丢了,想不到你们这般的看重这钱。”店东道:“不给钱当然不成。”“延后也不成。”秦臻笑道。“不成。”那店东答得干脆。“那好,我便留下来。”秦臻答得也不啰嗦。在座之人更不解秦臻无钱不逃的原因,个个目瞪口呆。

此刻秦臻又想到了身上的珠宝,便一把拿出让那店东瞧瞧道:“我本不是没钱的人,既然你苦苦相留,我也只好多住几日了。”他的笑中带有一句话“利欲熏心,你们好自为之”。在座之人不禁为他的一笑而含,匆匆付了钱便向门外走。

店东早已被珠宝吸引住了,似乎它有一股魔力。

“大侠,怪小的有眼无珠,你在这里赖着不走也非个办法啊。”店东的声音似乎温柔多了。

“不过,店东,实话说,这珠宝实在不是我的。如果不是找寻它的主人我也不会到这里。这样吧,你帮我四处打听,问问能否找到失主。若不能找到,自然赠你一颗;找到他,你自可向他索取我在这里的吃住。”秦臻笑道。

“好,好,我这就叫小二的去办。”店东满脸欣喜,马上便叫了人去找。

“少侠,我见你为寻失主历经艰难,你的吃住便由小弟包了。”来的是一位眉清目秀,身着绫罗的翩翩世家公子,虽然他一身异族打扮,话说出却有一股风似的温柔。

“难得,难得,在这里还会遇到知己。来,兄台,咱们痛饮几杯如何?”秦臻见来人豪气如云,不贪财物,见之顿生亲切。

那人却有些迟疑,但沉思一会便道:“好,少侠赏识,小弟只有恭敬不如从命了。”便靠桌坐下,秦臻又叫换了一碟骆驼肉,又换了一坛清酒,便为那人酌满。

秦臻一杯又下肚,便道:“对了,还未请教公子姓名?”

那人道:“不敢,小弟复姓卓玛,单名一个情字。”

秦臻又笑了,笑得是那么的随和,笑道:“原来是卓玛兄,幸会,幸会。”接着又是一杯酒下肚。那年轻的“卓玛”道:“我既已通姓名,还不知阁下是……”

秦臻举起手,十指上翘道:“算了,我的名字复杂的很,不说也罢。”

那卓玛情也笑了,笑得有些苦涩,谁知自己将姓名说了,还不知那人姓名,索性叹了口气道:“大侠既不肯通姓名就算了。”又回望了清酒,苦笑道:“名字可以不通,酒是要好好喝的。俗话有‘酒逢知己千杯少’,来,我们今夜不醉不休。”

秦臻脸上似乎有些过意不去,便笑道:“兄弟,不是不肯告与姓名,只是我这姓名太阴,会害人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卓玛情打断了他的话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哈……哈……,这最重要的一点嘛,因为我的名字难写。你以后就叫我小叶吧。‘吾本无所来,逍遥天地间。功名累身物,岂可赛神仙!’我便似风中的一片叶儿般,自由自在。”话落,酒到肚,这几乎是一瞬间同时完成。

“好,好。小叶。这个名字蛮好的,不过,对你这种大男人,未免太温柔了吧?”卓玛情笑道。

“女人可以扮成男人,难道男人不可以用女人的名字吗?”秦臻又笑了,这次笑的是那样开心,就像一个小孩吵着妈妈买东西而达到目的一样。

太阳下了山,夜幕降临,大地死般的静。酒桌旁掌了油灯,灯光模糊。醉,岂非人世不可或缺的,秦臻此时也有点儿醉了。卓玛情越喝反而越清醒,突然问道:“不知叶兄在哪里得到这首饰的?”

“捡的。”秦臻只答了两字。可是二字关情,“捡的”两个字包含了多少字只要读过书的人都知道。

秦臻这话答得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而卓玛情却会心地笑了。他笑的永远是那么自然,那么端庄,道:“不管叶兄是从哪得到的,可否转售小弟,让我帮你找到失主,归还于她?”

“好。”秦臻想也不想便答应了他,便又笑道:“不知兄台肯出多少价钱?”

那卓玛情笑道:“不多不少。”便又竖起了十指。

“只要能付这里的饭钱,住宿,便足了。”秦臻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下。他很开心,灯光迷离,酒性销魂,如此良夜,怎不叫人展颜?

秦臻将那珠宝送了过去,卓玛情便从怀里拿出一叠银票交与他道:“我知道你是天朝人,因此换了些天朝银票,这些你便收下吧。”

秦臻想不明白,这卓玛情知道的这般多。然而他又怎么知道此首饰本是潘多国镇国之宝,传女不传男,如今却落在他手中。大公主卓玛飞雪为此事早已张贴告示,重赏找这宝物。而她妹妹卓玛情梦正女扮男装在城中搜寻。那店里的人揭了皇榜正欲面圣,然半路撞见卓玛情梦,细说此事,于是才找到了秦臻。

天暗了,卓玛情梦随随从而去,她未醉,并且还清醒。秦臻醉了,并非为酒而醉,是为了心醉,因为他实在太开心了,而且感到心灵很轻松。

天复亮起来。又是新的一天,艳阳高照,好一个晴天。碧天四匝,秦臻用过早饭便离开了客栈,走出了潘多国。这回他不再步行,也不用马,而是买了一匹骆驼。别说这骆驼,一路上有点不想走,而且似乎不喜欢秦臻骑在它背上似的。不过秦臻还不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到头来,那骆驼虽是一个畜生还是乖乖的让秦臻骑。

阳光很强,尘土飞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骆驼不会激的尘土飞扬。但事实摆在眼前,秦臻也只好相信。

原来来了一批骑马的人,这些人均是白布裹头,穿着异族服饰。看起来这些人并不是马匪。虽然是骑着马,手中拿着兵器,将秦臻的道路挡去。

为首穿戴华丽的壮汉道:“我家公主请少侠到宫廷一叙。”

秦臻点了点头,又随他们而去。

秦臻做事喜快不喜慢,因此笑着到了潘多国皇宫。

既然是皇宫,自然十分华丽,花草树木,皆修的很整齐。饱满的阳光,早已四溢满庭。沿阶皆用石砌,公主宫房自然布置的雅秀端庄。

一位丽服佳人正在那正殿中等候,那为首的壮汉跪拜道:“大公主,你要找的人已带来。”

背对着的佳人转过头来,怎奈丝巾蒙面。不过微皱的柳眉,凝神的双眼足可称得上美若天仙。此时又走出一位佳人,紫红衣衫,紫色长裙,脚上绣花小剑靴。秦臻感觉到自己心在跳,这位佳人没有丝巾蒙面,不过杨妃堕马髻加以各种宝石点缀。微翘的双眉,高高的鼻梁,淡淡朱唇,脸上没有一点瑕疵。直到此刻,秦臻才知道什么又是完美无缺了。

不等两位开口,秦臻已作揖问道:“不知两位公主照在下有何事?”

那未用丝巾蒙面的佳人笑道:“公子,你还认得这个吗?”

只见她拿着她旁那蒙面女子的手腕。如雪般的手腕,玉葱般的手指,足可使千万人倾倒。宝石的光亮更加衬托了她俩肌肤的纤细。

那未蒙面的丽人笑道:“不知公子姓名,小妹卓玛情梦,这是我姐卓玛飞雪。”

秦臻突然笑出了声,笑道:“小弟姓秦,名臻。”

卓玛情梦笑道:“琴,雅琴在室;筝,轻筝慢拢。”

秦臻又笑了,是苦笑道:“至、秦,臻。”

“话说好就够了,爹还等着我们呢。”那丽服蒙面的卓玛飞雪终于开了口,不过字字冰冷,毫无暖意,而且冷如刀锋。秦臻心头不禁一震,便随之到了大殿。卓玛国王早已等候在座。

潘多国小,可礼仪与明朝大不一样。两位公主向卓玛国王行了礼道:“爹,秦公子带到。”那卓玛国王见秦臻一表人才,白衣虽不胜雪,却有一股摄人心魂之力。

“秦某参见陛下。”秦臻俯首行礼道。

“快快请起。”卓玛国王忙道。接着又道:“小女之所能得回失物,全仗着少侠舍身之功。来,大宴开始!”于是美酒佳肴纷纷上了桌。

菜多酒足,笑语娉婷。秦臻真觉得自己是有点无福消受。巧目盼兮,水灵灵般的眼睛正有两对盯着他,这吃饭自然也不能尽欢。

“国宝失而复得,全仗着秦少侠的功劳。孤已在榜文上说得清清楚楚,只要谁找到这串珠宝,孤愿将小女嫁给他。秦臻,你知不知晓?孤只有这两个女儿,谁能娶孤女儿,日后定能继承孤王大位。”

秦臻呆了,自己可以当一国之君吗?自己是明朝人,能当他国之主?而要结亲,他复想到自己的四个妻子,心头还能去结亲?成婚乃大事,如果秦臻在乎功名,他自然可隐瞒此事,然而他是有情之人,怎能不念家中妻儿。他纵懂得欣赏女人,特别是美丽的女人。

他笑了,狂笑。向卓玛国王道:“区区小事一件,怎可毁了公主一生?就当那珠宝是自然来去的吧。”

卓玛国王亦笑道:“难道你是瞧不上我女儿?”

秦臻摇摇头道:“不是,公主貌若天仙,可比明妃,只是我已经有了家室,怎可再娶?”

卓玛国王道:“就让她们共侍你可否?”

秦臻苦笑道:“我家中并不只有一位,而是四位。”

卓玛国王笑的更加厉害道:“孤当有多少,天朝不是皇帝有三宫六院吗?你既要继承孤位,三宫六院也是自然的事。”

秦臻摇摇头笑道:“在下一生爱美惜美,只是望能见到公主真实面容。”

卓玛国王笑了,笑得有点特别,但却未出声。

卓玛飞雪却再也不能听下去,将面纱揭开。清晰的可以看见已多了两道泪痕。并且嘴角上带有一丝恨意,冷笑着道:“秦臻,你要看,我就要叫你看清楚。”于是将脸凑近秦臻,几乎贴上了秦臻的眼。然而卓玛飞雪却一不小心竟倒了过来。

秦臻也只好向下倒,又一侧身。右臂一圈卓玛情的纤腰,将他扶了起来。秦臻不能再笑,道:“姑娘小心。”

卓玛飞雪却将他手臂一甩,竟向外跑了出去。

卓玛国王也不叫人去寻,便向秦臻道:“小女自幼任性,请少侠不要见怪。”便又酌满酒,敬了一杯。

秦臻自觉惭愧,又酌满酒向一旁的卓玛情梦道:“兄台,来,咱们喝一杯。”卓玛情梦脸不禁微红,怎知自己天衣无缝的易容术还是被别人认出来了。

大宴已毕,秦臻望望天色,已是如墨不见人影了。四下散开,散席时,一位中年将军撞了秦臻一下,脸上满是轻蔑之色。秦臻不在乎,瞧了卓玛情梦一眼道:“你快去睡吧。”

须知宫廷大宴一般是遍尝佳肴,不求早早吃足,关键在于品味,因此这一顿从中午直吃到了深夜。宴上平日不会脸红的卓玛情梦居然红了脸,这叫旁的人说,只怕打死也不会信的,然而这是事实。

第二日,侍从叫秦臻起床时竟不见他的人。

卓玛国王一听大发雷霆,重罚侍从。卓玛飞雪语气森冷,似乎漠不关心,因为她没有爱上他。而卓玛情梦却哭成了泪人儿,也只能在夜里默默流泪。因为她视秦臻为知己,秦臻也视她为红颜。可是世上的红颜很多,秦臻却只有一个。

秦臻消失到何处去了?

秦臻回望了大沙漠,作告别状,走入了绿林。到市集上将骆驼卖了,继续向前赶路。秦臻欲往何方?

市集。街道上行人不绝,繁华丽绝。此处市集上下环山,只有西面的一口大井可以供水外,其它各处绝无水源。秦臻脑中灵光一闪,飞身到东北角,但见断垣破壁,乃是一座废墟。这座废墟近旁皆是高大的店铺,正对废墟下面是一卖布料的。

秦臻四下询问,才知此废墟不太干净。听他们说这里半夜便可听见凄切的哭声,令人毛骨悚然。因此这座废墟也让它留存,无人敢在此处建房屋。晚上行人也不敢从此经过。

夜幕,伴着不能摸透的黑色来了。病,秦臻这几年未曾有过什么病。可是今夜却头痛难耐,他转转他的脖子,头痛便减轻一些。他决定今夜好生休息一下。

梦里,他觉得自己回到了童年,在碧草见戏耍,追着风儿,闻着青草芳香,心情十分舒坦。然而此时不知是什么哭声传来,声音凄凄,催断人肠。秦臻惊醒,才知方才南柯。因此又复睡下,只觉身热如火,原来身子发热,是因风寒之故。刚闭上眼,那断肠的哭声丝丝又传来。秦臻已不能再睡,更衣而起。寻着哭声发处,原来是白天所看的废墟。此时的他已虚汗淋漓,因而身上火热也退却不少。

哭泣,不是人世间不可或缺的吗?此时哭音正似玉珠滑落玉盘。销魂,柔肠百结,难解此中深愁。

哭泣之声止于这废墟,秦臻的脚步也停留在这废墟。哭音断绝,秦臻却听出这哭音是一个女子的声音。是什么事令这少女如此的伤心?

他四下环顾,不见人影。便轻声询问了一声道:“姑娘,你在哪里?”但哭音绝,人影无。秦臻又重复请问了几声道:“姑娘,你不用躲着在下。”黑夜很沉,很寂。

人不见,哭音绝。

流水,似乎是水流之声自秦臻耳畔响起。

秦臻干脆坐在废墟中的一片平地上,笑道:“姑娘有何难事,不妨给在下一说,在下愿为你做主。不管你何时肯出来,都可来此见在下。”秦臻缓缓闭上了眼睛,仿佛老僧入定。

“疏……疏……”到底是何物穿梭在这些废墟中?秦臻张了一只眼睛,但见到一条眼镜毒蛇正在这些石砾中迅速窜走。他忙用拇指和食指一捏,正中那条蛇的七寸,便将它丢到了郊外。

梦,又是梦。秦臻已在养神,然而此时一只玉手已搭在了他的肩上。他缓缓睁开眼,向背后一望,不禁呆了。

此刻搭在他肩上的纤手移开,不过她蒙着面巾。秦臻不能看到她的脸,但能看到那优美的轮廓,柔美的线条。依稀是一位风姿卓越的美人。

但秦臻不能多欣赏,他便向那少女笑道:“不知姑娘是为何事在此烦恼?”

那少女道:“少侠有所不知,奴本出生豪门,怎奈一场大火灭我全家。天灭我家,而我怨冤不消,做了孤魂野鬼。面目毁去,是以伤心,天天流泪,却不知道何时可以流完。不知少侠深夜前来,干什么的?”

“也没有什么,只不过我不信者世上真有鬼神罢了。”秦臻笑了,笑的有些叫人发笑。因为他觉得那少女的那句“干什么的”实在不该说的。

“少侠真的不信有鬼?”那少女道。

秦臻点了点头。

丝巾,丝巾随风而去。那本蒙在少女脸上的薄纱随着清风而去。

秦臻不再呆了,而是吃惊,非常的吃惊。这少女脸上已被烧毁了几处,然而眼睛以上却完好无损。想不到如此美人,竟遭到这样的打击。那身雪白的宫衣,翠绿花纹的抹胸,将她整个人的线条勾勒出来,可以说她的身材足可称举世无双。

秦臻不禁惋惜,想不到这女人是如此的美,更想不到的是这女人竟有一个致命的打击。不过他仍是不相信有鬼。

“姑娘单凭面目被毁,也太单纯了吧。”秦臻笑道,他从未感到惧怕。

“那你要怎样才肯信,我真没有骗你,我的确是鬼。”那少女有点感觉到不可思议,这人为什么不惧怕自己,而自己也为什么要与这个陌生人谈这么久,她觉得这一切都太大出意料之外。

“我曾在书上看过,听说鬼怪都能使一些法术,那你行么?”秦臻故意问。

“这不简单吗,看好啦。”那少女纤手一扬,四下的断砖烂瓦皆浮在空中,并四处游动。

“姑娘的武功真的很不错,想不到一个小城镇中还有这么一颗明星。姑娘,在下自愧不如。”秦臻这番话来的理直气壮。

“这并不是什么功夫,而是法术。我哪懂什么武功,你别瞎说了。如果这个法术不能证明我是鬼,那么,再换一个吧。”她的语气身份温柔,但字字出口却冰冷如寒冰。

她已转身,转过脸来,脸上烧伤之处完全消失,脸上的笑似新开的桃花。除了肌肤惨白如霜外,其它并没有什么特别。她一面笑,一面又道:“千万不要说我这是易容术,我可没有在脸上做过什么面具。”

“原来世上真的有鬼,姑娘,我信你。可喜,可庆。我遇到的第一个鬼就如此的善良。”秦臻一面笑一面讲。

“少侠真风趣,不知尊名?”

“在下秦臻,很难写的,不过记熟了,便可向记着那阿猫阿狗一般的容易。敢问姑娘芳名,而苦苦哭泣,到底是为了什么?”秦臻此刻更进一步问。

“我叫白丽雯,本富门之女。惨遭天谴,心中不服,是以夜夜哭泣,希望天帝垂怜。”

“你如此伤心委绝,哭诉断肠,而扰人清梦,令人难安,你不觉得这样是不对的么?”

白丽雯面有痛苦之色,脸颊绯红道:“并非是我诚心想打扰人家,只是此处还有一件宝物。一来,是我心中不服,悲天悯人;二来,却是我在这里守护着这件宝物,不让它落在别人手中。”白丽雯见秦臻心地善良,为人幽默,十分还亲近,因而说出此话之后又低头痴痴偷笑。

“姑娘是否可将宝物说与在下,在下听说那宝物可以让天下苍生得福,天书指引好像是在此处。姑娘能否告诉我么?”

良久,白丽雯却一把抱住秦臻。秦臻只觉得她全身冰凉。她抱住他,心中没有他想,因为此刻她才感受到了真正的甜蜜。这么多年,以泪洗面,到底有谁来垂怜她?她越抱越紧。秦臻双手也不禁围住了她,白丽雯在亲自怀里,心中没有邪念。她是鬼,一只美丽善良的女鬼。

她的胸膛剧烈起伏着,这是她做鬼一来第一次感到温暖。秦臻轻轻抚摸着她的发丝,轻柔而连贯,宛然是一位慈父在安慰自己伤心的女儿。

久,经久。

白丽雯挣脱了秦臻的怀抱,发觉了自己刚才行为的荒唐。古训有“男女授受不亲”,除非夫妻姐弟,是不可以轻易接触的。她做鬼后,仍是忘不掉。又低下头,沉默不言。

秦臻此刻也无法开口,因为他觉得自己也有错。

“这件宝物,可以说是祸根,但父亲说过它的用处很大,天地间很少有宝物能与它相比。我家也是因为这件宝物而毁的。”说着泪水又轻轻地滑落。

“姑娘也不必太伤心,事情已过去,姑娘这般的痛哭也是毫无益处的。”

白丽雯秋波一转,透过朦胧的泪眼再看秦臻,此时才真正发觉他的情感是那么的纯真而自然。

秦臻现在已经太懂少女们的心了,但他竟无法再给出一点爱给她。而她是一只鬼,一只孤苦无助的鬼,他不关心她,又有谁关心她呢?

“不知你拿宝物,是不是真的为了天下苍生?”

“应该是吧。”秦臻笑了,对自己这句话暗暗发笑。

但白丽雯看得出,眼前这男人亲切、真诚,绝非薄情之人,也非那些伪君子。她也知道他不能再给予太多的爱。因为爱他的人很多,而自己却只是一个弱女子,一个柔弱的女鬼。然而她从不寂寞,曾经有许多的阴间美男子追求于她,她却未在意。她仍在等待,等那个属于她的人出现。以后她为他魂消魄散,留一段情在他的记忆中,这自然是后话。

“宝物就在那里。”白丽雯指了指那已被烧黑了的木柱。木柱子是圆形的,虽然烧的有些黑,但是还是没有毁。

在那里,到底在哪里?秦臻似乎知道在哪里。

他用着“劈天神掌”运功向那木柱子一劈,木柱子顿时从中破开。原来是空的,但是其中什么也没有。

秦臻没有失望,便将那木柱子从土中拔出。但见一块青石在下面。秦臻刨开土,取走青石,便见了一块红布包着一些东西。他拿了出来,正待打开。白丽雯却道:“秦少侠,希望你们找到它的主人。只有这东西的主人才可以使用此物,不然便是废品。”

秦臻点点头道:“我听说这东西可以对苍生有些益处,不是我的东西,我也不会去占有。”说着便解开了红布,不禁出了神。

月色中天,水一般的月光正如秦臻此刻起伏的思绪。

红布中包着的只是一些断玉,惨碧的玉在月色下显得更加凄寒。白丽雯也是吃惊,惊得不是这断玉,而是秦臻为何要对着这断玉出神。于是便在秦臻耳边轻声唤道:“秦臻,秦臻……”

秦臻入耳却似不闻,望望天上的月,看看手中的碧玉,不知是何滋味。自己找寻了万水千山,苦苦寻求的便是这几个断玉,你说他能不吃惊吗?这几个断玉,能对天下藏人有什么帮助!

远处断断续续传来几声杜鹃的悲鸣,“不如归去”,这到底是望帝心愿,还是杜鹃自己的?但空见水般的月光在远处山间和近处街上缓缓流动。

良久,经久,长久。

秦臻从那阵好笑的沉思中脱离出来。此刻方才发觉白丽雯呆呆地望着自己出神。他不能克服心中的那阵好笑的可悲,拿着白丽雯的手腕放到了自己的怀中,一把将她抱住。秦臻不是凡人,究竟还是一个人。他也有无助的时候。

“丽雯,对不起。我真不知道这样的宝物你为何要苦苦在这里看守。不过,我明日便会将你尸骨埋在鲜花之下。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再这里苦守了。”

秦臻一脸黯然,但眼睛发亮。他相信前程是光明的,不是无望。

神鬼莫测,断玉愁思,谁能问起?断诗一首,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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