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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三十二章

很快,第二天下午,布利塞顿就来拜访马丁了,玛丽亚也被来访马丁的第二位客人弄得异常兴奋。但是这次她可没有惊慌失措,倒是请布利塞顿在她自认为华丽而体面的客厅里坐了一会儿。

“但愿我的到来没有打扰你。”布利塞顿开口说。

“不,不,哪儿的话,”马丁一边说着,一边和他握了握手,招呼他坐在仅有的那把椅子上,而他自己就在床沿坐了下来,“你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

“噢,我给摩斯家打了个电话,是露丝小姐来接的。于是我就来了。”他在上衣口袋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本薄薄的小书,扔在了桌子上,“这本书是个诗人写的,还不错,拿去看吧,就算送给你了。”马丁客气了一下,他接着说,“我要这些书干什么?今天早上我又吐了很多血,有威士忌吗?噢,当然没有。请稍等一下。”

他站起身就向外走去,马丁看着他那瘦长的的身影走下大门外的台阶,又轻身回来关上院门,不禁心情沉痛地看了看他的肩膀,这肩膀的过去想必也是很结实宽厚,可如今却瘦削到这般模样,搭在萎缩凹陷的胸膛上,他拿出了两只大酒杯,然后低下头专心地看起那本诗集来。这是一本亨利?沃恩?马罗的新作。

“可惜没有苏格兰货,”布利塞顿一回来就说,“那个家伙只卖美国威士忌,别的什么都没有。给,这是一夸脱。”

“那我打发个小伙计买点柠檬吧,咱们来做糖水酒喝。”马丁提议道。

“也不知道这么一本书能给马罗赚多少钱?”他把那本书向他举起来,接着问道。

“可能会有五十块吧,”对方回答道,“不过话得说回来,要是他能够不赔不赚扯个平,或者能够骗到一个出版商,让他肯冒险把它出版了,那已经是很走运的事啦。”

“这么说来,一个人靠写诗真的没法活下去吗?”

马丁说话时的语气和神色都透露出一股失望来。

“当然活不成啦。哪个傻瓜会指望这些活下去呢?靠写那些打油诗来赚钱,那才成呢。好比布鲁斯、弗吉尼亚?斯普林,还有塞奇威克他们,都干得很不错。可是,真正的诗歌——你知道沃恩?马罗是怎么生活的吗?——靠的是在宾西法尼亚州的一家男学堂里教书过活,说起来,那儿可真算得上是人间最糟糕的小活地狱了。即使他能比别人多活五十年,我也决不愿和他换那个位置。然而,他的作品和那些当代的打油诗人的货色比起来,那可真称得上有天壤之别了,就好像一大堆胡罗卜里埋着一块红宝石。可是你再看看人家对他的诗的评论!简直应该诅咒他们,所有那些写这种评论的人,都是一群蠢货!”

“现在这种不懂写作的却写文章批评会写作的人,实在太多了,”马丁对此表示赞同,“唔,我看到那么多批评史蒂文森和他的作品的垃圾文章时,真感到震惊。”

“这些人面兽心的东西!”布利塞顿咬牙切齿地骂道,“对,我知道这些蠢货——为了他那封替达米恩神甫辩护的信挑他的刺儿,还自鸣得意,对他进行一番分析、估量——”

“他们用他们自己的卑鄙龌龊当尺度来衡量他。”马丁插了一句。

“对,说得一点儿不错,这话说得一点儿也不错,——满嘴挂着都是‘真’、‘善’、‘美’的字眼儿,暗地里却把它们糟践一番,到了最后再称赞一番,说声:‘干得不错,费多!’呸!‘这群微不足道、叽叽喳喳的乌鸦,’理查德?拉尔夫临死的那天晚上这么称呼他们这般人。”

“他们拿星尘来挑刺,”马丁和着布利塞顿的语调,激动地说,“拿伟大流星般的光辉才智来挑刺。我曾写过一篇短文讽刺他们——那帮批评论者,恰当些说,应该称他们为,那帮书评家。”

“快拿来给我看看。”布利塞顿热切地向他祈求道。

于是,马丁就找出一份《星尘》的复写本拿来给他。布利塞顿一边看,一边不停地笑,搓着双手,都忘了喝他那杯糖水酒了。

“我觉得你自己倒是一粒星尘,陨落在地下被一群小鬼团团围住了,他们的脸上都蒙着头巾,什么都看不见,”布利塞顿看完文章,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这么说来,这篇文章一寄出去,就被杂志社抓住不放了,是吗?”

马丁翻了翻他的投稿记录本。

“它被二十七家杂志社退过稿。”

布利塞顿很想通快地大笑一场,却不料被一阵猛烈的咳嗽给堵了回去。

“嗨,这样不用说了,你一定也写过很多诗啦。”他气喘吁吁地说,“给我看两篇吧。”

“现在还是别看了吧,”马丁用询问的口气说,“我正想和你好好谈谈呢,至于诗,我把它们扎成捆,你带回去一块儿看得了。”

布利塞顿果真带了《情诗一束》和《仙女和珍珠》两本书回去。第二天,他又来见马丁,开口就说:

“我还要一些。”

不只他认定马丁是个诗人,马丁也同样发现布利塞顿也是个诗人。马丁被他的诗弄得神魂颠倒,当他知道布利塞顿并没有想办法找机会将他的诗作出版时,不禁感到有些吃惊。

“但愿来一场天火把所有的出版社都烧得一干二净!”马丁自告奋勇地要为布利塞顿的作品找个地方出版,可布利塞顿却这样地回答他。“为了本身而爱美吧,”他劝马丁说,“把那些杂志社都丢在脑后去,听我说,马丁?伊登,你还是应该回到你那条船上,去继续航海吧。这个都市里到处塞满了人的病态和腐化,在这里,你还能指望得到些什么呢?每天你都出卖着美,浪费着时间,为的是迎合杂志界的要求,这简直无异于自我毁灭。那天我记得你对我引用一句什么话来着?——啊,对了,是‘人啊,这最后诞生的蜉蝣’。那么,你就是这最后诞生的蜉蝣,你还要名声有什么用处呢?即使你得到了名声,反过来,它也会毒害了你。说老实话,你太单纯、太天真、太富于理性,靠这些玩意是根本活不下去的。我真希望你的诗别让杂志刊出半行。只有美才是真正的主人,只有美值得我们为她服务。为美而作吧!管它什么大众!管它什么成就!你写的那首关于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诗比亨莱那首《幽灵》技高一筹;你写的《情诗一束》和那些《海洋抒情》精美绝伦。如果这些都不是成就,那么倒底什么才算成就呢?

“你会感到快乐,但并不是你获得成功之时,而却是你进行创作的时候,你不用跟我说,我就明白,你自己也明白。‘美’会让你感到痛楚。那是你心里永远无法消逝的痛苦,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口,一把烧得通红的利剑。你为何要把美铸成金钱呢?无论如何,你都办不到这一点;既然这样,我再慷慨陈词,也就无甚必要了。比如你读上一千年的杂志,可从中发现的价值,远不及读起济慈一行诗而得到的价值高呢。所以,你不要再考虑什么名声和金钱啦,明天,就毫不犹豫地找条船签个约,尽快回到你的海上去吧。”

“问题在于我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了名声,而是为了——爱情,”马丁笑着说,“爱情在你的世界里好像并没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我的世界里,美只是作为爱情的婢女而存在。”

布利塞顿深情地望着他,既怜悯又羡慕,说:“你还很年轻啊。马丁,现在的你正处于青春年少的时期,还能够振翅高飞,可是你那美丽的翅膀是用最薄的纱做成的,上面敷着最好看的颜料粉。可是千万别让这美丽的翅膀给烤焦了。可是不必说了,你已经把他们给烤焦了。总有一个女人光彩照人,才配得上这《情诗一束》吧。这可是对诗最大的耻辱。”

“这几首诗不仅赞美了这个美人儿,而且也赞美了爱情。”马丁笑着说。

“你这简直就是疯子的哲学,”布利塞顿反驳说,“每当我抽了大麻,在梦里恍恍惚惚的时候,我也会这么跟自己说。你可得当心点,这些资产阶级的城市会把你害了。就拿那个我们俩会面的商人家里来说吧,说它腐化还算是客气的。呆在那种地方,人简直没法保持正常的神志。他们真是太堕落了,所有的那些人,不管男的和女的,没有一个不堕落的,而且全部都是食欲旺盛,受着介壳类生物的那种高度理性和艺术性的冲动控制——”

突然间,他打住了话头,不停打量着马丁,跟着,脑筋一转,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脸上显出诧异而惊慌的表情。

“原来,你那出色非凡的《情诗一束》就是写给她的——那个苍白、干瘪的女人!”

没等他反应过来,马丁飞快地伸出右手,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使他透不过气来,而且还把他的牙齿摇得格格作响。可是,马丁紧紧盯着他的眼睛看,却发现那里面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股惊奇而嘲弄的神气。马丁立刻明白自己错了,很快就把抓住布利塞顿脖子的手一推,使他打横地摔在了床上,这才满意地松了手。

布利塞顿摸着脖子,喘了一会儿,很痛苦的样子,然后又抿着嘴笑了起来。

“真希望你刚才这一下把我送了命,那我可永远都对你感激不尽了。”他说。

“不知怎么回事,最近这段时间,我的脾气坏透了,真是一触即发,但愿刚才我没有弄伤你,”马丁十分抱歉地说道,“来,我再给你做一杯糖水酒吧!”

“啊,你这个小子可真棒!”布利塞顿接过他的话头说,“我非常想知道,你有这副好体魄,对此你感不感到骄傲。你的身体真是太棒了,好像是只小狮子,一只小豹子。得了,得了,你自己得受累于这份力气了。”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马丁很诧异,一边问,一边递给他一个杯子,“来,喝了它,乖着点儿。”

“因为——”布利塞顿呷了口糖水酒,满意地笑了笑,“因为这是女人的缘故。她们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她们已经缠过你了,要不,我就是昨天刚生下来的娃娃不懂事。即使你再卡住我的脖子,再让我透不气来也不管用,我的话一定要说出来。不用怀疑,这是你的初恋;可我提醒你,看在‘美’的情份上,下一次拜托请把眼光放得准些。你倒底想做什么?整天和那些资产阶级小姐打交道!不要再理她们了。找一个顶呱呱的、放荡不羁、热情奔放的女人吧,她们既不贪生,也不怕死,只要愿意就会爱上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这种女人到处都有,而且她们很乐意爱上你,就像那些资产阶级娇生惯养的怯生生的小姐一样。”

“怯生生的?”马丁不高兴地问。

“对,正是这样,怯生生的。人家喋喋不休地把那些微不足道而繁琐的观念灌输给她们,然后她们又把这些喋喋不休地搬在你面前,可她们还是没有勇气面对生活。她们当然是会爱你的,但是她们更爱她们那被灌输的微不足道的观念。而你需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放浪形骸的生活,无拘无束的精神上的自由;你需要的是五彩缤纷的大蝴蝶,而不是灰不溜丢的小飞蛾。唉,就算你不幸,能够活下去的话,你早晚还是会厌倦她们的,厌倦所有的女人的。可据我看,你不会活下去的。如果你不回到船上去,重新开始航海生涯;那么你就继续在这里逗留吧,这瘟疫窝般的城市,直到你那一副骨头都烂掉,最后死去。”

“如果你同我讲大道理,可以,但是你无法让我和你辩论什么,”马丁沉静地说,“毕竟,你的见解是出自你的性情,代表你的想法,而我有我的性情,我有我的想法,和你的同样无可指摘。”

正像很多事情所表现的,关于爱情、杂志和其它很多事情,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但是毋庸置疑,他们彼此很喜欢对方。如果从马丁这一方来说,这种喜爱之情更深厚一些。所以他们俩几乎天天都泡在一块儿,有时候,布利塞顿会在马丁那不通风的斗室中呆上一会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钟头。每次来,布利塞顿总忘不了带上一夸脱威士忌来。有时间,他们还一道去闹市中心吃饭,自始至终,他都是不停地在喝威士忌苏打。两个人的帐单总是由布利塞顿来付。这使马丁尝到了美味佳肴,第一次喝到了香槟酒,还尝到了莱茵白葡萄酒。

尽管如此,布利塞顿始终是个难解之迷。虽然他长着一副苦行者的面相,毫无血色,但他却是个行事乖张的酒色之徒。他不贪生怕死,对种种生活方式都抱着失望厌憎、愤世嫉俗的态度,可是他在垂死挣扎中却又热爱着生活,热爱着生活的一点一滴。在他的心中,有着一种渴望生命、追寻刺激的狂热,“我要在自己生存的空间中寻找到一席之地。”这是他曾经对自己说的。为了追求新的刺激,为了寻找新的感受,他乱服麻醉剂,做了很多荒唐事。他曾经对马丁说过,有一次他一连三天滴水未沾,他是存心要折磨自己的,为的就是要体验一下口干舌燥到极限时喝水解渴那带来的妙不可言的快感。他究竟是谁,是什么人,做什么的,马丁始终也没搞清楚。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眼看就要跨入坟墓了。而现在,他正与生命作着无比痛苦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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