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可斌
一、探讨理学的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对清理和重估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资源的意义
虽然我们一般都认为,能够思考是人类的基本属性,因而强调思想和文化对人类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但我们在分析和评价各种思想和文化形态时,往往采取一种势利的功利主义的态度,即不是根据某种思想或文化形态的内涵本身对它作出评价,而是根据与之相关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形态的兴衰来对它作出评价。凡是与之相关的经济兴旺、国家强大、社会稳定,人们总倾向于认为这种思想和文化形态是重要的,优秀的;凡是与之相关的经济落后、国力衰弱、社会动乱,人们总倾向于认为这种思想和文化形态是不重要的、腐朽的。近代以来绝大多数中国人和外国人对待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态度,就是这种势利的功利主义态度的一个典型例子。
近代以来,中国内忧外患深重,在科技、经济、军事等方面远远落在欧美后面。国人在饱受屈辱和痛苦的同时,自然要思索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人们首先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历来不重视科技和工业,于是开展了“洋务运动”。1894年甲午海战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于是人们认为中国的关键问题在于政治制度,因而进行了政治改良运动,即“戊戌维新”。但“戊戌维新”也以失败告终,人们进而认为必须进行政治革命,推翻君主制,建立共和制,于是有“辛亥革命”。但“辛亥革命”后中国的情况未见好转,反而变得更糟了,于是人们认为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文化。中国之所以落后,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文化落后了,或者说中国文化历来就是一种落后腐朽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要对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负主要责任。只要中国传统文化没有被彻底摧毁,或得到根本改造,中国就没有希望。正是在这种观念主导下,兴起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近一百年来,“五四”传统被奉为正统,“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评判也就被广泛接受。
由于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于是它在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浪潮中首当其冲。宋明理学曾被奉为晚期儒家思想的正宗,而且它似乎与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有更直接的联系,于是它尤其成为众矢之的。在近代以来绝大多数关于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评述中,宋明理学几乎成了毫无价值的垃圾,一切罪恶的根源。其实如我们下面还要讨论的,这种评判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情绪宣泄,而非理性评价,它的主要依据就是中国近代以来科技、经济、军事等方面的落后,因此是一种典型的势利的功利主义的态度。有意思的是,近年以来,随着东亚国家经济的腾飞,特别是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特别是对儒家思想的评价,包括对宋明理学思想的评价,又稍稍趋于和缓,甚至出现一些正面的肯定。这种评价与过去的激烈否定似乎截然相反,但在思维方式上却同出一脉,即同样是以科技、经济、军事等的成败来论思想文化的优劣,即仍然是一种势利的功利主义的态度。
不管怎样,宋明理学都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环节,因而也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现在探讨中国现代化的思想资源,清理和重估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无论如何也不能绕开宋明理学这一历史存在。换言之,人们向来认为宋明理学是儒家思想中最腐朽的环节、最消极的部分,自宋代以来还一直有否定理学但不否定儒学的观点。如果我们能对理学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作出合理的说明,对我们清理和重估整个儒家思想以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三种理论模式及思想文化的三种形态
要摆脱关于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历史发展之间相互关系的简单认识,对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历史发展之间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作出准确合理的说明,我们必须对我们观察和思考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进行反思和创新,即对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因为如果我们仍然简单地信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过来作用于社会存在这一理论模式,我们就不得不得出与上述流行了近百年的说法相同或相近的评价。因为这种理论模式的基本观点之一就是意识形态可以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因而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负有责任,而中国近代以来确实大大落后于欧美,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就足以证明中国传统文化是落后腐朽的了。
古往今来,凡是研究文化和社会历史问题的人,都必然涉及思想文化与社会历史发展的相互关系这一基本理论问题。久而久之,人们便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已基本解决了。现在人们在分析社会历史发展呈现某种现象的原因,或评判某种文化形态的历史作用时,都是以关于这种关系的某种理论为依据的。如近百年以来的绝大部分大陆学者,就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相互关系的经典论述为理论依据的,这种理论似乎成了不必论证的公理。然而在实际上,思想文化与社会历史发展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人们并没有把这个问题完全弄清楚。如果把这一问题细化,那么就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继续探讨。如思想文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被社会存在、根本上是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它究竟对社会存在、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多大的反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一种怎样的机制、通过哪些渠道发生的?它对社会历史发展真有那么大的作用、因而真应该负那么大的责任吗?如果思想文化对社会历史发展没有那么大的作用,那么它有何意义?思想文化的意义就仅仅在于它对社会历史发展,主要是科技、经济等的发展的作用吗?它是否还有自身独立的意义?为什么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和民族思想文化不一定发达?而思想文化发达的国家和民族却往往被思想文化明显落后于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打败?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这种作用与反作用的程度和方式有何不同?社会存在的不同方面与社会意识的不同组成部分在这种作用与反作用过程中的功能有何不同?如此等等。不把这些基本理论问题弄清楚,我们很难对某种具体的思想文化形态的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作出准确评价。
在我看来,关于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可以概括出三种理论模式。第一种即我们比较熟悉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它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我们可以将这种理论称为“作用与反作用”理论模式。作为对这一理论基本框架的重要补充,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不能对这一理论作机械地理解和搬用。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只是说从长远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经济基础往往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并不是说经济基础在任何时候都起决定作用。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中,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以至它们各自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变化,都有可能起关键作用,从而带来整个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马克思、恩格斯把这称作“平行四边形原理”。不管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一理论作了多少补充,这一理论包含多么丰富的内容,在具体运用中又会出现多么复杂的情形,但它的基本框架就是“作用与反作用”,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与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大同小异的还有马克斯·韦伯的理论。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马克斯·韦伯的学说在大陆学术界风靡一时。他力图通过考察世界上各种主要宗教的不同特点及其对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同作用,来解释为什么世界上不同地域社会历史发展的道路和程度不同。他认为新教伦理构成了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对欧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诞生在东方的宗教,如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印度的印度教、佛教等,其教义都与资本主义精神相矛盾,因此近代资本主义不可能在这几种宗教流行的地区最早产生和顺利发展。与马克思主义“作用与反作用”的理论模式相比,马克斯·韦伯只不过侧重强调了思想文化(包括宗教)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反作用这一方面,其学说基本上没有超出马克思主义“作用与反作用”的理论框架之外。
第二种理论模式可称为“互动”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模式,从产生的过程来看,思想文化并不一定是后生的因素;从各自的价值与意义来看,思想文化的价值与意义并不一定主要体现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上。思想文化是人类作为一种类的存在的根本标志,它的主要价值和作用在于满足和提升人类的精神生活需求。当然这种理论模式也承认并重视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但在观察评价这种相互影响时,更强调这种影响的共时性、交叉性、多维性。
第三种理论模式可称为“互塑”理论。这种理论模式强调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不仅相互影响,而且在相互影响的同时互相塑造。思想文化不是以固定不变的形态去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它在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时,不仅同时受到后者的影响,而且同时还被后者所塑造。被塑造的思想文化又以特定的形态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本身通过思想文化这个中介来影响自身。反过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思想文化来说也是如此。这种理论模式强调思想文化本身的形态和作用的可变性,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因此显得更加复杂,但也许更接近历史事实。
根据第三种理论模式,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种思想文化都可能有三种形态:基本形态、现实形态和可能形态。基本形态是指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按照思想文化本身的发展演变逻辑,在种种必然的和偶然的因素共同作用下,思想文化呈现或演生出某种特定的理论形态;现实形态是指在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互塑运动中,这种思想文化的基本形态被塑造成某种特定的现实形态,在较大程度上被特定的历史环境所接受,并在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发挥较大的现实作用。每种思想文化的基本形态与它的现实形态并不完全一致,它在特定历史环境中所起的现实作用也与它可能起的作用并不完全一致。如果社会历史环境是另外一个样子,这种思想文化的面貌就可能呈现为另外一种状况,它所起的历史作用也就可能很不一样。这种思想文化有可能呈现的形态,就是它的可能形态。
我们以往对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历史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解,可能过于机械,因而对于思想文化的形态及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的认识也可能过于简单。实际上其中的情形要比我们想到的复杂得多,存在多种可能性和可变性。具体到对某种特定的思想文化,如儒学,如儒学中的理学,我们对它的性质、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的分析评判往往失之肤浅简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这里。如果本文关于思想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互塑”理论模式及思想文化的三种形态的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对思想文化的研究也许具有理论范式创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