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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眼儿媚(青鸟)

前言

天气渐冷,青鸟的写作热情突然像退了潮的江水一样波澜不兴了。写作本身是非常寂寞的,而青鸟是最最耐不住寂寞的人,所以一遇写作瓶颈,青鸟就想偷懒,写这个玲珑系列只是心血来潮,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洋洋洒洒地写了将近二十万字了,构思佟喜梅和曲行云的故事青鸟用了整整一个星期。

本来青鸟已经准备放弃这篇文文了,但是为了有始有终,青鸟还是坚持了下来,在第一稿的基础上做了大幅度的修改,改文是件辛苦又痛苦的事儿,但是也是最锻炼文笔的方法,《眼儿媚》是个穿越时光隧道的浪漫爱情故事,而穿越的题材已经不新鲜了,要写出新意来,着实不容易,所以一直搁浅到现在。

几个月来,青鸟放弃了看美美小说的时间,一有空闲就泡在电脑桌前,绞尽脑汁地刻画曲行云和佟喜梅之间那段一波三折的狂情炽恋,个中滋味真可谓是苦乐参半哪!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用来形容曲行云和佟喜梅之间的爱情再是贴切不过,两个人都是那么的痴、那么的执着、那么的一往情深……

究竟是个怎么样的故事呢?还是请诸位准备一杯茉莉花茶,一小碟酱油瓜子,慢慢地品味吧。

楔子

蓝雅走了,不等曲行云看上最后一眼就匆匆忙忙地走了,不是死于他一直以来所痛恨的白血病,而是白血病最常见的一种并发症——脑出血,因为走得太突然太意外,所以等他急急地搭乘飞机赶到医院的时候,蓝雅的病床已经空了,雪白的床单干净而整洁,就像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存在过蓝雅这个人一样,只有窗台上那株业已枯萎的水仙花悲伤地低着头,仿佛在哀悼主人的猝然离去。

天空呈现一片沉重的灰色,曲行云一遍遍地抚摸着那块写着蓝雅名字的青石碑,仿佛抚摸的不是冰冷的石头,而是她孱弱的身体,依稀记得她淡淡的柔柔的笑容,还有她纯洁的不带一点世俗的清澈目光,还有她飘然而去的纤弱背影……

从此,曲行云的日子过得就像流水一样波澜不惊,没有柴米油盐的烦琐,也没有诗情画意的浪漫,有的只是云淡风轻的悠闲,他任由自己孤独,任由自己寂寞,尽管他儒雅的气质令无数少女充满憧憬,但是却始终没有一个女子能走进他刻意深锁的心房。

济仁医院急诊室内,曲行云长长地叹了口气,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望着手心的订婚钻戒,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沉思。脑海中不期然地浮起那张美丽而苍白的脸,五年了,她的音容笑貌依然清晰地烙在他的记忆里,丝毫没有淡却,心中的懊悔依然如五年前一样深刻,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到五年前,他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区区的学位而错过和蓝雅的最后一面。为了她,他辜负了父亲的期望,抛开了庞大的家族事业,固执地从工商管理系转入医学系,投身于救死扶伤的伟大使命中。

一次次面对着生离死别的场面,一次次眼睁睁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失去呼吸的力量,他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渺小,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努力,竭尽所能地救治着那些徘徊在死亡边缘的人。

站起身,他踱步至朝南的窗前,看着枝繁叶茂的广玉兰树,深深地吸了口气。天色阴沉沉的,空气稀薄得让人郁闷,看来马上要下大雨了。

“叮呤”办公桌上的电话刺耳地响了起来,曲行云下意识地把听筒拿到耳边。

“急救中心吗?”对方的声音慌乱而急促,“我女朋友煤气中毒,昏过去了,怎么办?……”

“告诉我地址。”曲行云冷静地打断对方的哭诉,时间就是生命,一刻都耽误不得呵!

“胭脂大厦5楼A座,你们快来。”对方哭得像个孩子。

“不要慌,现在请你立即照我说的话去做,先把你的女朋友移到通风的地方,然后把房间的窗户全部打开,等我们的救护车来,知道吗?”曲行云说完,背起急救箱,冲出了办公室。

“小雨,老李呢?”他急切地问着迎面走来的当班护士。

“老李?好像去洗手间了。”当班护士圆圆的脸上有着一丝淡淡的红晕,一触到曲行云灿若星辰的眼瞳,她的心就突突乱跳。“曲医师,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吗?”

怎么这么不巧?曲行云摇了摇头,顾不得答话,急忙往洗手间跑去。

“老李!老李!”他扯开嗓子大声叫唤。

“呵,什么事?曲医师。”老李捂着阵阵绞痛的肚子,涨红了脸。

“我马上要出急诊,你快好了吗?”曲行云焦急地问。

“我……我吃坏了肚子,一时半会儿起不来。”老李尴尬万分的声音隔着门板传了出来。

“你可真会挑时间。”曲行云着急地来回转,“病人等不及了,这样吧,你把车钥匙给我,好吗?”救命要紧,不能再耽误时间了,曲行云果断地向老李伸出了手。

“这……好吧,路上小心。”老李无奈,只好把钥匙交给了他。

曲行云拿着钥匙,快速打开门口的救护车,随即一路呼啸着驶出了济仁医院的急诊中心。

天际一道闪电划过,轰隆隆的响雷震得人头皮发麻,黑压压的云团像要吞没整个城市。曲行云心急火燎地驾着车,往胭脂大厦的方向急驰。

没过多久,倾盆大雨劈头盖脸地砸向大地,挡风玻璃上的雨水瞬间模糊了曲行云的视线,他急忙启动挡雨条,两眼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的道路。

第一次这么勇猛地开救护车,想不紧张都难哪!尤其当车子转入盘山公路后,他的手心居然紧张得冒出汗来,毕竟开救护车和开轿车的手感是截然不同的。

正当曲行云暗自祈祷老天保佑自己平安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前面突然冲出一辆吉普车,曲行云猛踩刹车,也不知是他性急踩到了油门还是车子的刹车出了故障,救护车直直地向吉普车撞去,吉普车司机吓得脸色发白,情急中转动方向盘,在千钧一发之际避开了救护车的撞击。

“怎么开车的……”正当吉普车司机准备破口大骂时,却见曲行云驾驶的救护车像脱轨的流星一样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后坠入了百米多深的陡峭山崖,伴随而来的是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鸣。

在车子失去重心的时候,曲行云的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蓝雅,我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第一章 初见

阳光明媚,微风轻拂,茂密的丛林里传来小鸟们欢快的叫声,四周开满了不知名的五彩野花,这是一个山明水秀的地方,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

当曲行云缓缓睁开双眼,望着眼前美丽无比的景色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向来不信鬼神的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信仰,人死了果然是有魂魄的,只是传闻终究是传闻,眼前既没有阴森森的阎罗殿,也没有令人伤心欲绝的奈何桥,有的只是如画的风景和新鲜的空气。

他尝试着站起身来,咦?从那么高的山崖摔下来居然毫发无伤!可是随即恍然大悟,身为鬼魂,他已经脱离了自己的血肉之躯,当然不会有疼痛的感觉了。

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心里想着该找个人问问路才行,不对不对,他急忙更正自己的想法,是找个“鬼”问问路,还没走两步,就险些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一跤,他不由一阵懊恼,人一旦倒霉起来,做了鬼也会莫名其妙地摔跟头,可是等他看清绊他的不是石头而是自己的急救箱时不由哑然失笑。

真是讽刺呵,偌大的救护车都不见了,怎么急救箱会在这儿呢?曲行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得自我解嘲地想,也许自己在阳间的使命没有完成,所以死了还得继续研究医道吧。

他背起急救箱,忐忑不安地往前走去,眼睛四下搜索着想像中的鬼魅魍魉,可是走了半天,却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找着。

曲行云茫无目的地走着,直走到太阳下山,到最后却发现自己居然绕回了原地,意识到自己迷了路的同时他忍不住一阵头晕眼花,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他哭笑不得地发现身为鬼魂的自己居然有点饥肠辘辘了。

曲行云抬起头,希望能找到几个野果子充充饥,再不吃东西他就要出现低血糖反应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一颗不知名的树上找到了类似野果子的东西,可惜太高了,他够不着,没办法,他只好放下急救箱,手脚并用,艰难地爬上树去,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树上仅有的三颗野果摘了下来,随即利落地跳下树,虽然肚子饿得发慌,但是讲究卫生的他并不急着吃野果,他三脚并作两步,走到前面的一条小河边把野果子洗干净了,这才慢条斯理地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了下来,开始享用那三颗看上去酸不拉唧的野果子。

呸!真是又苦又涩的味道呵!曲行云不由皱起了浓眉,把嘴里的野果子全数都吐到了地上。

“呜……”正在曲行云自怨自艾之际,对面传来一阵低低的哭泣声,曲行云吓了一跳,天哪!莫非是一个女鬼?曲行云的后背忍不住窜起一股寒意。

那“女鬼”似乎很伤心,一直呜呜地哭个不停,哭得曲行云心里七上八下,动了恻隐之情,他大着胆子转过头去看那个“女鬼”,见那女鬼穿着一身不知哪朝哪代的古装,双手抱着头靠在膝盖上,肩膀上下抖动着,那个伤心样儿真是我见犹怜,曲行云猜想这个女鬼应该死了好几百年了,为什么她还没有投胎转世呢?对了,她前世一定罪孽深重,所以阎罗王罚她在阴间多受几百年苦。

“嗨!小姑娘,什么事哭得这么伤心哪?”曲行云小心翼翼地发问。

“女鬼”显然吃惊不小,她倏地抬头,眼光往曲行云这边飘来,曲行云也好奇地打量她。

天哪!曲行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脸蛋那神情,不就是自己苦苦思念的人儿吗?只是她为什么穿着一身古装呢?不过她穿古装的样子还蛮好看的。

“女鬼”被曲行云眼里的热切所摄,怔怔地用一双美丽的凤眼瞅着曲行云,半天没有搭腔。

“小雅,我终于找到你了。”没想到会在这里和深爱的女子重逢,曲行云但觉百感交集。

“你是谁?”“女鬼”以一种防备的语气问,这人的装束好奇怪,顶着一头刺猬似的短发,穿着古怪的孝服,脸上挂着一副和自己久别重逢似的表情。

“小雅,我是行云呵,是你至爱的行云呵!”怎么回事?蓝雅的眼神怎么变得这么冷淡?她忘记自己了吗?曲行云的心底一阵难过。他们曾经是一对多么相爱的情侣呵,可是如今却形同陌路了。

“公子认错人了,我不叫小雅。”原来对方认错人了,“女鬼”露出一脸的恍然,随即准备转身离去。

“小雅,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五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如果不是这次车祸,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说到动情处,曲行云的眼底浮起一片水光,“为了你,我不惜背叛家庭,背叛自己的父亲,而你居然说你不认识我,难道你做了鬼以后心也跟着冷却了吗?”

“公子请自重,我与公子素昧平生,何来狠心之说?至于鬼怪的说法就更加莫名其妙了,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哪来的妖魔鬼怪呀!”女子不悦地看了曲行云一眼,要不是看在他举止还算规矩的份上,她早就拂袖而去了。

“这里不是阴曹地府吗?”曲行云傻愣愣地问。

“什么……”女子差点失笑,这男人相貌堂堂,说出来的话却幼稚得可笑,莫非他是一个傻子?“如果这里是阴曹地府,公子还能在太阳底下和小女子说话吗?”

不会吧?自己居然还活着,曲行云下意识地扭了把大腿,好痛!果然是人间而不是阴间,这下自己可糗大了。

“对不起,我刚从山崖上摔下来,一定脑震荡了,所以有点胡言乱语。”曲行云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急忙转移话题化解自己的难堪,“你是演员吗?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其他人呢?”

“公子说的话好难懂,什么脑振荡、演员,那是什么东西?”女子的眼睛缓缓眯成了一条缝。

听了女子的回答,曲行云愣住了,怪事!他一定是出现幻觉了,要不然就是眼前的女子神经有问题。

“你不会告诉我你是古代人吧?”曲行云好笑地问。

“什么古代不古代的,公子的话真奇怪。”女子有点生气了,腮帮子微微地鼓了起来。

“现在是公元几几年?”曲行云听见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战战兢兢地问着。

“如今是元佑二年,也就是丁卯年,喂,你是不是玲珑皇朝的子民呵?”女子决定不再浪费唇舌和一个“傻瓜”说话,她快速地转过身,准备离开。

什么?!曲行云的嘴巴张得好大,老天,你不会和我开这种没营养的玩笑吧?穿越时光隧道的游戏应该只出现在银幕上或者电视里吧?

“姑娘,我头昏,快扶我一把。”曲行云终于支持不住,栽倒在地。

佟喜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鬼迷了心窍,为了身边这个陌生而古怪的男子,将男女授受不亲的千古明训抛到了九霄云外。都说她是个不祥的女人,谁遇见她谁倒霉?这不,眼前又是一个十足的倒霉鬼,莫名其妙地就在自己眼皮底下昏过去了,唉!自己是怎么了?明明是到狮子林来倾吐心事的,怎么就管起闲事来了呢?

可是他……真的很可怜呢!他的脸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病态的白色,眼窝处是一圈令人揪心的黑,嘴唇微微地张开,露出洁白而整齐的牙齿,下巴尖尖地,青色的髭须顽强地钻了出来,他的眼睛虽然闭着,可是她清晰地记得他深情的瞳眸,那是多么让人心醉的眼神呵!他挺直的鼻子昭示着他坚毅的个性,唇线分明的嘴唇勾勒出性感的弧度,尽管他很虚弱,但是他真的是自己平生所见过的最英俊最可爱的男子。

啐!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佟喜梅害臊地摸了下自己发烫的脸颊,为自己刚才的心猿意马而深深自责。今生她都不该对男人有非分之想的呵,谁让她的八字硬得像催命符呢?先是指腹为婚的表哥在探亲途中遭逢山贼抢劫,至今生死未卜,接着是工部侍郎的二公子,自和她定亲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得了一场怪病,至今还瘫软在床上起不来,然后是李员外家的独生子,媒婆的脚还没跨出他家门槛,就突然倒地暴毙而亡,父母无奈之下只好退而求其次,答应了绸缎庄小开的求亲,原以为这下可以风风光光地把女儿嫁出去了,没想到一个月后那小老板却得了疯癫病,生意也一落千丈,婚事自然就跟着泡汤了,至此之后她就被贴上了“红颜祸水”的标签,再也没有人敢上佟家提亲了。难道她真的是寡宿之命,这一生注定要孤独终老吗?

“喂,你怎么又哭了?”曲行云怜惜地望着眼前神色黯然的她,想要将她拥在怀里安慰她呵护她的念头呼啸而过。

“我才没哭呢!刚才是一粒沙子掉我眼里了。”佟喜梅微微地红了脸,下意识地把身子往边上挪移了一尺。“你这人真无礼,醒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害我着急了半天。”

“你担心我?”曲行云没来由地高兴起来,全身仿佛又充满了力量。

“我和你非亲非故,干嘛要担心你?”佟喜梅嘴上虽然是一副事不关己的口气,眼睛却不经意地瞄到了曲行云身前那堆嚼烂的野果子,连忙伸手入怀,取出一个烧饼来,“这种野果子吃不得的,我这里有一个小烧饼,你拿去吃吧。”

曲行云本想将绅士风度好好表现一番的,可是肚子却在要紧关头不争气地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响,如果他再拒绝的话就显得有些矫情了,于是曲行云只好不客气地接过佟喜梅递过来的烧饼,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

“你慢慢吃,小心别噎着,我有事先走了。”佟喜梅边说边站起身来,顺手掸了掸身上的灰尘。

“请等一下。”曲行云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三口两口地吃完烧饼,临了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我……我还没谢过你呢!”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谢她,但是他直觉地不想让她就这样从他面前消失。

佟喜梅笑了笑,说道:“只不过是一只烧饼而已,公子不必介怀。”

“这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下曲行云,不知道姑娘的芳名是——”为了配合这个古老的年代,曲行云的说辞只好文绉绉起来,幸好他钻研了许多中医学方面的论著,对古人的遣词用句略知一二,不然就要出洋相了。

“名字?”佟喜梅有一刻的怔忡,她的名字除了“红颜祸水”之外还能是什么呢?“萍水相逢,不提也罢。”

夕阳下,她的神情忧伤而落寞,俨然是个饱经风霜的女子。

“既然姑娘不肯说,我也不好强求,只是还请姑娘带我出这个林子,因为我……我迷路了。”曲行云看了看逐渐暗下来的天色,红着脸说。

“原来是这样,那好吧,我带公子出去就是了。”佟喜梅爽快地点了点头。

“谢谢!”曲行云连忙背起急救箱,跟在她的身后。

“听公子口音好像是外乡人吧?”佟喜梅边走边问。

“呃……”曲行云没想到她会突然问起这个,一时反应不过来,总不能告诉她他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香港吧!如果那样说的话,她一定会把自己当疯子看,他苦恼地扒了扒自己的头发,支支吾吾地说,“在下祖籍金……陵。”

“金陵!那我们是同乡了。”佟喜梅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归于平淡,“不过公子的口音跟我好像有点不太一样。”

“在下虽然祖籍金陵,但是从我父辈开始就迁居钱塘了。”曲行云的太阳穴开始隐隐作痛了,老天,千万不要闹笑话才好。

“钱塘是个好地方,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呢!公子真有福气。”佟喜梅浅笑盈盈地说,钱塘自古繁华,是个令人悠然神往的好去处,可惜自己是个女子,不能像那些骚人墨客一样纵情于山水,只能冷落在香闺,过着无聊而没趣的日子。

“是呵,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曲行云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他去过杭州西湖,见识过天堂美景,不然可就要招架不住了。“站在苏堤上看雨中的西湖,氤氲缭绕,似梦似幻,仿佛置身在瑶池仙境呵!”

“可惜我只见过扬州的瘦西湖。”佟喜梅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曲行云闲聊,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男子一脸诚实和无害的神情让她倍感亲切,她和他说话就像是久别重逢的知交故友一样融洽。

“烟花三月下扬州,姑娘去过扬州?”曲行云随意地问。

“是呵,我是在扬州长大的。”父亲在扬州可是做了八年的知府呢,扬州的一草一木她都记忆犹新,佟喜梅暗暗地在心里叹息。

“原来姑娘是在扬州长大的,难怪这么漂亮!”曲行云赞美的话不经意地就脱口而出。

“公子取笑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赞美,但是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让佟喜梅心中泛起以往所没有的喜悦和骄傲。

“姑娘丽质天生,在下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曲行云不由想起了自己和蓝雅第一次见面的情形,那时候的蓝雅就和眼前的她一样美丽而动人!

“公子都是这样取悦女孩子的吗?”佟喜梅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直直地落在自己的脸上,要是换作旁人她一定把他当作登徒子一流加以呵斥了,但是很奇异的,他的目光虽然有些无礼,却让她感觉不到丝毫的猥琐之意,那是一种专注而热烈的目光,仿佛是在欣赏一朵花儿一样自然而深刻。

“没有,只是觉得姑娘的容貌和我的那位朋友实在太像了,忍不住想多看几眼。”曲行云实话实说,在他此刻的感觉里,蓝雅和眼前的古代女子已经合二为一,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对他来说可望而不可即的人。

“是吗?这世上还有和我如此相像的女子吗?”听了他的回答,佟喜梅不自觉地一阵失落,原来他专注的目光不是针对她,而是针对一个像极了她的“朋友”。

“是真的,你们的眼睛、鼻子、嘴巴仿佛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就连说话的神态都非常相似……”曲行云热切地跟在佟喜梅的身后,诉说着她和蓝雅的相似之处。

“公子,我希望你不要把我当成你朋友的影子,出了林子,咱们就各走各的,互不相干了。”佟喜梅的脸色渐渐变了,她不喜欢他拿自己和别人比。

“对不起。”察觉到她有些不高兴,曲行云连忙知趣地住了口。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出了狮子林,走入闹市中,曲行云的穿着打扮立即引来路人的侧目。

别人在打量他,他也在打量别人,曲行云看着如同电视剧里时常出现的热闹场面,感觉既新鲜又刺激。

“公子,曲公子!”走着走着,佟喜梅惊觉身后没了曲行云的踪影,急忙回头去找,一转身,却发现曲行云驻足在一处字画摊前,拿着一幅画轴左看右看,显然爱不释手。

“你快来看,这可是张择端的真迹呢!好画,好画呵!”曲行云素来喜欢收藏古玩字画,他知道这幅画的市价少说也得好几千万哪!

“公子好眼力,一眼便看出这是一幅不可多得的画作,真是难得。”摊主颇感意外地看了曲行云一眼,俗语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年轻人虽然穿着古怪,却是个难得一遇的识货之士。

“老先生过奖了,不知道老先生肯不肯割爱,将这幅画卖给我?”曲行云一时心痒难搔,随口问了一句。

“人生在世,知音难求,既然公子这么喜爱这幅画,我就权当交了你这个朋友,画作你尽管拿去,你只消给我一杯水酒钱即可。”摊主热忱地说。

“这……不是太便宜我了吗?”一杯水酒钱!最昂贵的人头马XO也就万把块钱吧?曲行云想也不想地伸手入怀,拿出精致的皮夹来。

看着花花绿绿的钞票,他瞬间想起身处的时代来,这里的人可不认钞票哪,他们眼里只有白花花的银子,而他却身无分文!

“不好意思,我……我身上没银子。”曲行云不好意思地把目光落在一旁的佟喜梅身上,“对不起,你能不能借我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佟喜梅吓了一跳,用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买一幅毫不起眼的山水画,他是不是太大方了点?别说她身边没有一百两银子,就是有她也不会借给他去当这个莫名其妙的冤大头的。

“一百两没有,五十两也行。”曲行云急切地盯着佟喜梅的脸,见她面上似有为难之色,只好退步,“那……就二十两,二十两总有的吧?”

“对不起,我身边只有十两银子。”见他执意要买,佟喜梅自知多说无益,只好无可奈何地掏钱。

“老板,十两……够不够?”曲行云揣着这十两银子,感觉拿不出手。

“够了够了。”摊主急忙接过他手中的银子,笑容满面地点了点头,这下非但不赔本反而赚了。“下次再来。”

“一定一定。”曲行云兴高采烈地抱着画轴,离开了字画摊。

“曲公子,你花十两银子买这幅画,值得吗?”等到走出几十米远,佟喜梅终于还是忍不住说出口来,不是她舍不得那十两银子,而是她看不惯他挥金如土的样子,要知道其时张择端尚未成名,所以他的画作根本值不了几文钱。

“当然值得,这幅画作是张择端生平最得意的作品,所以尤为难得,值好几千万呢!不过我纯粹是欣赏才买的,并不想借着这幅画发大财。”曲行云平心静气地解释,刚才他出口问她借钱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哪!“姑娘的钱我会及时奉还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公子出手未免太大方了些。”佟喜梅本来还想多说他几句,但是又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如果让曲行云以为自己是心疼那十两银子才这么说的话就更不值得了。

“十两银子换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很划算的,真的。”曲行云认真的说,他无法理解佟喜梅的说法,难道在她眼里张择端的画作就那么一文不值吗?

“公子为什么对张择端的画情有独钟,他的画真有那么好吗?”如果是苏东坡、米芾的画倒还差不多,这张择端名不见经传的,谁会买他的画呀?佟喜梅暗想。

“当然,张择端擅长画桥梁、建筑、街道、山水等物,画风苍劲有力、别具一格,他的这幅《清明上河图》更是流芳百世,是千古难遇的传世佳作呢!”说起张择端,曲行云顿时满怀敬仰之情。

“是吗?可否借我一观?”佟喜梅闲来无事也喜欢临摹一些字画,这会儿被曲行云说得心动起来,忍不住想要看看他手中的那幅字画。

“当然可以。”曲行云立马献宝似的把画轴递给她,因为画轴有五米多长,所以他小心翼翼地展开一节供佟喜梅观赏。

佟喜梅初时倒没觉得怎么样,不过是一些舟桥、茅舍和行人而已,可是越到后来越被画者精致的描画所吸引,只见画作中人物众多,但是衣着居然不尽相同,就连神情也不一样,其他小桥流水,老树新枝,粮船云集,一副清明时节的热闹景象扑面而来,让她目不暇接,忍不住想拍案叫绝呵!

“果然是一幅好画,难得!此人的画技和苏大人比起来,只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呵!”佟喜梅赞不绝口地收起画轴,交还给曲行云。

“如果姑娘喜欢,我可以借花献佛送给姑娘的。”见她一副爱不释手的神情,曲行云笑着说,反正钱是她出的,这幅画归她也是理所应当的。

“君子不夺人所好,公子还是自己收下吧。”佟喜梅哂然一笑,推开了曲行云再次递过来的画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曲公子,我们就在这儿分手吧。”

“分手?”曲行云傻了,刚才和她一路走来,欣赏着沿途的风土人情,他差点忘记她刚才在林子里说过的话了,怎么办?他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没了她的指引,他岂不是举目无亲了吗?“我……我没钱住客栈。”

“什么——”佟喜梅彻底被他打败,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顾前不顾后的男人呢?有心思附庸风雅,却没想过自己该住哪里?“你不是还想问我借钱住客栈吧?”好人真是做不得的,看看自己惹上了一个怎样的麻烦!

“我……可不可以在你家睡一个晚上?”尽管很没面子,但是为了能有一个暂时可以安身的地方,曲行云只能厚着脸皮开口,因为他实在不想和那些乞丐一样露宿街头呀!纵然她可能会误会他是个专吃软饭的男人他也顾不得了,和尊严比起来,吃穿住行显然重要多了。

“在我家睡一晚上?”佟喜梅愕然地重复他的话,本来他们两个孤男寡女走在一起已经引来诸多好奇的目光了,要是再把他领回家的话,自己就休想再过清净日子了。

“如果不是很方便的话,我可以睡地铺的。”见佟喜梅面有难色,曲行云识相地说。

“恕小女子冒昧问一句,过了今晚,公子又将往何处去呢?”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佟喜梅虽然不想唐突地带一个陌生男子回家,却也不忍就此撇下他不管。

“我……我也不知道。”曲行云实事求是地回答,身处繁华的京都闹市,他却有遗世独立之感,滚滚红尘中除了眼前这个酷似蓝雅的女子之外,他实在找不出一件值得他留恋的人事物了。

“公子是读书人,怎么过日子却如此迷糊?难道公子都没有长远的打算吗?”佟喜梅最见不得那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俗人,她失望地望着曲行云俊逸的侧面,心底一阵叹息,难道他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空有一副好相貌的男子吗?

“我……明天会出去找工作的。”听佟喜梅的语气隐含责备的意思,曲行云不由红着脸讷讷地说。

“工作?”这说法极是新鲜,不过佟喜梅已然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公子一介文弱书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能做什么营生呢?”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是文人自我陶醉的说辞,没听说万般无用是书生吗?一个人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了,还谈什么风花雪月?

“我是医生,可以开一家诊所替人治病。”曲行云乐观地说,他相信以自己精湛的医术想要在古代谋生应该不成问题,可惜他漏掉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这个前提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一样,那就是要有本钱——也就是要有白花花的银子!

“医生?诊所?”佟喜梅秀丽的凤眼不由眯成一条缝,“你是郎中?”

“不错,按照你们这儿的说法,我就是一个悬壶济世的郎中。”曲行云自豪地点了点头,不知道从医学博士变成郎中,自己是倒退了还是进步了?。

“不知道公子行医有多久了?”尽管心里万分怀疑,但是佟喜梅还是礼貌地问了一句,正所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单看表面,既然他说得这么肯定,或许他真的懂一些玄黄之道呢!

“有五年了。”曲行云实事求是地回答。

“那公子的医术一定很高超了?”佟喜梅再问。

“还过得去吧。”曲行云轻描淡写地说,见佟喜梅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不由好奇地反问,“怎么?府上有人生病了吗?”

既然是医术高超的郎中,应该生活无忧才对,为何却这般穷途落魄?他不会是一个走江湖卖膏药的庸医吧?想起父亲的腰痛病,佟喜梅不觉有些忧心忡忡。“是这样,家父半年前得了腰腿酸疼的毛病,吃过好多药,却不怎么济事,这几天连走路都困难了。”

“姑娘刚才哭得这么伤心,难道就是为了这个?”曲行云恍然地说,她皱眉的样子和蓝雅太相像了,让他没来由地心疼。

“不是。”佟喜梅本能地否认。

“那是为了什么呢?”曲行云追问。

“没什么,只是心里有些不痛快罢了。”佟喜梅轻轻地叹了口气,她不想和曲行云就这个问题纠缠下去,忙说,“不知道公子可曾治愈过这样的病症?”

“老年患者腰腿酸疼是常见病,原因很多,比如骨质酥松,骨质增生,肌肉劳损,风湿痛风……”一说到医学方面的问题,曲行云不禁滔滔不绝起来。

“对不起曲公子,你只需告诉我,这种病你能否诊治就可以了?”佟喜梅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言词中有着让人不容回避的严肃。

“诊治可以,但我不能保证一定能治愈你父亲的病。”实话实说是作为一个医生最基本的道德素质。

“好,曲公子果然是个至诚君子,那家父的病就有劳曲公子了。”佟喜梅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她相信自己没有看错人,“不过在去我家之前,公子得先把身上的孝服脱了才行。”

“孝服?”曲行云惊愕地看了看身上的白大褂,随即恍然大悟,敢情她把自己的工作服当成孝服了,“这不是孝服,这是我的工作服。”曲行云哭笑不得地脱下白大褂,露出一身笔挺的亚曼尼西装来。

这是什么衣服,马褂不像马褂,长衫不像长衫,是胡服吗?佟喜梅的太阳穴开始隐隐作痛。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曲行云不解地看着佟喜梅皱起的眉头。

“公子的穿着很特别呢!”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在不断地给她制造惊奇了,见多了,似乎也就见怪不怪了,而且他穿这身“胡服”的模样似乎还挺气宇轩昂的呢!

“是吗?”见佟喜梅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西服上,曲行云心底一阵得意,没见过西装革履的男人吧?“那现在,姑娘总可以告诉我名字了吧?”

“我姓佟,叫喜梅。”佟喜梅大方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佟喜梅……”曲行云细细地咀嚼着她的名字,“真是名如其人,好名字,好名字呵,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原来她的名字和梅花有关,艳丽的外貌,冷凝的气质,掩不住天生的古道热肠,不愧是花中君子,不惧风刀霜剑的雪里梅花呵!曲行云望向佟喜梅的眼神不觉深邃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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