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来的沈倩好像一下子失去了继续待在这座城市的理由,她像一片被风吹着的落叶,此时多么想回到那个人身边。
嗯,明天参加完婚礼就回!
剩下的时间沈倩一步步的丈量着这座城市,回去以后还可以给她讲讲自己呕心沥血的奋斗史。
她走过了他们之前常去的那家川菜店,一如记忆中一样店面还是那样的小、那样的整洁。只是那家掌柜好像换人了——味道总是欠缺了一点绵长的感觉,似乎是没经历过时间的洗礼,有些浮躁。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常来聚一聚......
去过了李依依之前待的那个酒吧,这时间还没到酒吧营业的时候,少了灯光的闪烁,少了人们的嬉笑,这条街很是冷清。而那条后巷一如既往的幽暗,仿佛藏了太多这个城市不为人知的秘密,连艳阳都无法驱散。
记得当时沈倩和林鹏去酒吧挖李依依的时候,每晚都没有落下,好像是上班打卡一样。抠搜的两人每次来就点一杯酒,可那态度好像是一掷千金的大老板似得,嘴里没个准调,总是说随李依依怎么调,说是只要是她调的酒就算是毒药沈倩她也喝。
那时的李依依,娇艳的外表下可是有一副黑心肠,对于不怀好意的人从来不手下留情。既然没有要求那就玩个大的。
第一次给俩人的酒,颜色很是艳丽,恍若那诱人的罂粟。美丽的东西总是有剧毒——这是大家公认的道理。林鹏看着那花花绿绿的颜色,心头一颤,舔了舔嘴角,默默地推给了沈倩。
沈倩也不知道是信任林鹏还是觉得李依依很仁慈,含笑的双眸紧盯着李依依,慢慢的品着杯里的酒。眼睛时不时放出一道道亮光,简直就是饿狼看到肉的绿光,看那表情似乎势在必得。
林鹏突然觉得这杯酒也许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恐怖,可李依依知道这杯酒叫百味陈杂——顾名思义。酸苦甘辛咸五味俱全,原本分层的味道也没有那么难喝,反而有一种沧桑的时间感。可李依依硬生生将味道两两混合,她也不知道现在这杯酒到底是什么味道,但她确定一定不好喝。
不得不说李依依确实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这种混合味道的技术值得沈倩下功夫挖人。这才是沈倩喝到这杯酒内心真正的想法,原本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可越喝这杯酒她就越确定——非她莫属。
第二次李依依给沈倩调了一杯墨绿色的酒,颜色晦暗,细细的看去似乎里面有某种生物在游动,甚是吓人。
这杯名叫怦然心动。里面确实有游动的东西,不过那些是一些果粒,利用液体的密度不同和杯底一些可以释放气体的物质,造成了有游动生物的视觉假象。
李依依对这杯酒的底酒做了一些手脚,使得这杯酒入口缠绵但是后劲极大,一般人一口就倒但因为口感极好,往往使人忽略了它的度数,所以一杯下去怎么也得昏醉两天。
沈倩这个初出校门的人自然逃不掉昏醉的命运,可醒来以后依然天天来骚扰李依依。所以李依依也就过了两天安生日子。
李依依不知道每次她想捉弄沈倩,可每次使出来的技巧都让沈倩对于李依依的兴趣更加浓郁,也更加坚定了势在必夺的决心。
李依依最后实在是被这俩人骚扰的没脾气了,弯弯绕绕不行那就一锤定音:比一场赛,如果沈倩先喝完十杯伏特加,她就跟他们走;若是她先喝完,自然不能再来骚扰她。
当时沈倩尽管喝了李依依好长时间的酒但还没有现在的酒量,自然喝不过李依依这个早就沉浸在酒吧的老酒鬼。最后直接胃出血,这么长时间的喝酒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并发症,住了有一个月时间的医院才好。
若问李依依有没有愧疚,自然是没有。当时的李依依真的有一副铁石心肠。原以为这人得到教训就不会再来酒吧了。
可谁曾想,两人确实不来酒吧了,换了一个迂回的政策。总是拿着一些食物在酒吧后巷等她下班。美名其曰怕她这么一个大美女走夜路危险,也不想想当时他俩这种人,才是最吓人的好吧。
但盒子里的食物确实对李依依的胃口,这么长时间的熬夜,胃早就熬坏了,这些食物不仅味道好,还有养胃的作用。最近自己的胃病都没怎么犯,整个人的气色也好了不少。
所以李依依无视他们但也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
有一次大雨天,沈倩一个人在后巷等着,似乎还没有拿雨伞。等李依依看到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怀里那饭盒却护得好好的。见她出来,像见到了主人一样兴冲冲的向她跑来,路上还摔了一跤,可那饭盒还是好好的在怀里护着。
待沈倩跑到李依依眼前的时候,整个人身上泥水混合狼狈不堪。
“你们到底想干嘛?”李依依看到这样的沈倩第一次有了一些心疼,将手里的雨伞往沈倩那里伸了伸。
“我们创办了一个食疗坊,但是饮品总是与中药融合不了。我们希望你可以参与,创造的效益我们均分,你算是创始人,这也是你的店。如果你不想参与的话,可以给我们做一些指导,收益还是给你。”那时的沈倩脸上全是雨水甚至还有一些刚才蹭到的泥,但一双眼睛明亮的吓人,好纯粹的一双眼睛。
李依依似乎就被这一双杏眼诱拐了进来。
事后李依依也问过沈倩,为什么对她这么穷追不舍。而且后来为了她,沈倩一是喝酒住了院,二是那天下雨过后沈倩犯了肺炎,小半年才好彻底,但终归落下了个冷哮的毛病。
那时沈倩没正形的回答道是因为喜欢她。她也只觉得沈倩当时是在开玩笑。那时这个玩笑的秘密只有这条后巷知道,也不知这里埋葬了多少莫名的情愫。
沈倩去过了张鹤堂待过的学校,看着匆匆忙忙赶着上学的年轻人。那年沈倩林鹏这俩人就跟像这帮学生一样,一直跟在张鹤堂身后,无论张鹤堂走到哪就跟到哪,做足了狗腿子派头。
想想现在沈倩还是否会这样放下身段去干这种赖皮的事情,答案还真不确定。现在的沈倩有更多的资本,有更多的手段,不是非得选择三顾茅庐这样古老的办法来表达自己的诚意。
青春真是一个让人向往的,也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滞的东西。它永远都在那里,只是近了又远了......
沈倩去过了——食疗坊。这里的大多数人看着都眼生,并没有人认出她来。老人们离开的离开、升职的升职。时间在流转,没有人会待在原地。转身回眸,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
沈倩就是那只闯入尘世中的蝴蝶,漫无目的的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没有熟人跟她打招呼,注意到她的也仅是惊鸿一瞥。
大家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你不来我便不往。如同一个个被上帝吹出来的泡泡,四散飘在尘世间,偶有相遇也难以相融。
我有我的匆匆忙忙,你有你的飘飘悠悠。泾渭分明,互不干扰。匆忙擦肩相撞时,低声说句抱歉,此后再无言语。
这就是生活......
不过生活总有意外。
当沈倩飘回到她住的酒店的时,大厅里的一个人让她停下了漂泊的脚步。随风飘荡的蝴蝶啊,终于歇了脚——
那人的金发在灯光下散发着一种迷幻的色彩,一双碧眼似一汪平静的湖水,此刻却泛起了点点涟漪,高高的鼻梁在白皙的皮肤上投射下一片阴影,鲜红的薄唇微张似乎有什么想说却又说不出来的话。
她就站在那里,紧紧盯着沈倩,不敢大幅度呼吸,生怕惊动了这只好不容易歇脚的蝴蝶。身上的衣服经过漫长的行程已经褶皱的看不出来昔日的光彩,这似乎不是沈倩所认识的那个在她面前永远精致得体的,那个女人。那个她想要分享生活,想要倾诉的人。
“爱丽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