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么?昨夜有个叛国贼人,妄图入城盗取城防图,被官府高手在城外追杀。谁知这人武功高强,在被刺中十几剑的情况下,竟然还能逃出生天。现在官府赏百金,只为求得有效线索。”
吉云轩的客人来来往往,但是说所有的客人无一例外,都在讨论昨晚发生的窃图事件。
“叛国者就该千刀万剐!”一位粗壮的汉子撕下一条鸭腿,喷着唾沫说道。
小染蹲在摊位的旁边,也不说话。如果她猜的没错的话,这群人讨论的应该就是昨天晚上和吴老头把酒望火堆的那个男人。
也不晓得吴老头知不知道那个人的行踪,要是能够为朝廷贡献一份力量,几百金够大家伙吃好长时间的鸡腿了,没准还能在城郊买上一栋院子,以后就再也不用呆在那个破庙里了,隔壁魏狗蛋身上的味道实在是太令人迷醉,名副其实他当之无愧。
不过以吴老头宁愿自己百战死,不愿兄弟掉根毛的尿性,百金悬赏就像天山上的圣女,相思相望不相亲。
很多时候,大家都说吴老头是散财童子转世,天生攒不了钱,不过曲小染倒是并不觉得这个是个坏事,毕竟花钱如流水的前提是财源滚滚如喷泉。像小染这种,从小到大连捡鸡骨头都没狗快的人来讲,是连被称为散财童子的资格都是没有的。
“你们这些人,一点世面都没见过,还在这里谈政治!”一个挽着裤腿的人停下脚步加入谈话。
小染打量这那个人的衣着,估计是个大户人家驾车的马夫。
那人象征性的拍了拍身上的浮尘,示意聊的正酣的几人给他让出个位置,那几个人平白无故的受人诋毁,并不想理睬这人的样子。
马车夫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可还是自顾自的坐了下来,拿起桌子上的一个缺了一角的粗陶茶碗,倒满一杯水,一饮而尽。
他一边用袖子擦了一把嘴边的水珠,一边说“兄弟们,你们有所不知,那些个叛国罪名不过是官府想要逮人的借口罢了,满城的画像都是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那个地方出来的。
大家听到这里心照不宣的相互使了使眼色,缄口不言,任凭那不请自来的马车夫继续说下去。
马车夫看大家并不理会他的样子,心里有些不忿,似乎想要证明自己比这些乡野村夫更高一筹似的,急急的开口说道“说了你们也不懂,当年我们老爷去北国贩卖马匹,就曾遇见过那里的狱卒。”
“那里的人因为经年累月的风刮雨淋,还吃不上好饭,大多数都病死了。岛上的狱卒虽然每五十年就能被放出来养老,但是大多数人都死在那个地方了。所以大家说那个地方是阎王爷的嗓子眼,差一步就到肚子里了。”
那个吃鸭腿的壮汉,听着实在是心痒痒,忍不住插话道“你说的那个狱卒,见过那个人么?”
得到回馈的马车夫就像是吃到骨头的狗,瞬间兴奋起来,语速也逐渐变快,脸上也露出些许得意之情。“当年那位可是天下第一贵公子,权势滔天富可敌国,长相又极其俊美,自是万人钦慕。谁知那人竟然暗自与阎罗做交易,竟然用百姓的性命炼化丹药,增添功力。一个好好的公子哥,每天喝喝花酒逍遥快活不好么,走这样的歪门邪道!”
曲小染毕竟也只是个黄毛丫头,又自幼成长在鱼龙混杂的环境之中,本来就对是非善恶的概念并不清晰,听着那位公子长得好看又有权势,不禁心生爱慕之情。
“不过这位原决公子执迷不悟,一心沉迷于恶毒功法,毁灭样貌,更毁心神,再加上十几年的折磨,早就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小染蹲在地上,忍不住也是一番唏嘘。红颜老,琉璃碎总是人生的几大憾事,就算这位远在天边未曾谋面的公子,落得如此下场,也是令人心生哀叹的事情。
“当年吴有钱他们三个成天混在一起,号称天京城三公子,也算是一代风流人物了,谁成想如今割袍断义,死的死,傻的傻,现如今哪里还有当初半分的得意。人啊,也就那样。”
本来只想安安静静听墙角的曲小染听到这里,忍不住站了起来,没成想吴老头年轻时竟是这般风流的人物,如果这些人说的事情属实的话,那么昨天晚上出现的人,大半就是从穷奇岛上逃出来的原决公子了。
不过,昨晚的人那样邋遢,并没有半分车夫所说的风采卓然的样子,穷奇岛上的凶兽果然比传闻中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小染与这人并无甚交流,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要在官府之前找到这个人,把他藏起来,或许他和吴老头之间的那段过往,可以告诉自己吴老头一直对自己隐藏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