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歧途和尚的背影消失在山谷尽头,张道士也向陈朔施礼,
“请教这位道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贫道将何以救世人?”
少年转向河对岸,与张道士遥遥相望。
“以万物为刍狗,正说明天地仁慈。世人苦难,绝非天地之过。然则人间正道是沧桑,欲救世人,先救自己。”
张道士颔首,看向霍辛,又对陈朔躬身。
“不愧是山中老人门下。还请道兄指点。”
陈朔不假思索,语气中不带任何情感,只是平淡说道。
“蜀郡,”
青衣道士皱眉沉思片刻,表情从凝重逐渐变为轻松,接着露出一抹笑意,最后哈哈大笑,不小心迁动伤口,一阵咳嗽,面色更加虚弱,眼神中却难掩喜悦之情。
“好,道兄今日恩情,张道行记下了!”
青衣道人艰难地站起身,向陈朔一揖到地,少年立即还礼,却没有避让,他认为有资格领受道士这一礼。虽然不知道这么做是对是错,但陈朔认为佛道两家能否在这个世界生根发芽,全靠他们自己,中华文明本就是个大熔炉,能否炼化自身浴火重生,也要看各自机缘。至少,少年认为多元化的中华文明,不该缺少佛道这两种鲜明的色彩。
再次上路后,霍辛总是莫名微笑看着陈朔,看得后者有点心虚,忍不住询问。
“师兄?”
霍辛开怀一笑。
“师弟,你为何建议歧途和尚去豫章呢?”
少年想了想,没有隐瞒。
“因为他的佛学与众不同。”
霍辛点头,他也有同感,可是陈朔显然答非所问,至少没有回答重点。
“佛门讲求缘法,这是我与歧途结的缘。今日种下因,来日方有果。豫章大概是最适合他的地方。”
霍辛没有继续询问缘由,他在回忆十几年前与吉尔的对话,作为山中老人第二个学生,那个人高傲到极点,哪怕对他的老师也不甚尊敬,堪堪平起平坐而已。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对他那个一向谦和有礼的大师兄却无比敬畏,在外人看来这简直不可思议。因为大师兄无论在力量和魄力上,都差吉尔甚远,那只是一个看起来很温和的中年大叔而已。吉尔也从未透露过畏惧大师兄的原因。只是在一次无关紧要的闲谈中,吉尔很郑重地表示,大师兄将创立一个令全世界颤抖的新宗教。直到多年后,真主教在两河流域兴起,霍辛才开始正视这位并不起眼的好好先生。
看到如今的陈朔,霍辛不由心生恐惧,难道“未卜先知”才是山中老人收徒的重要条件?他不敢深思下去,只是看着少年面朝夕阳闪烁金辉的漆黑瞳孔。假如一般人的视线只能穿过空间看到遥远的景物,老者丝毫不怀疑就在这一刻,陈朔的视线穿越了时空,看到了不可预测的未来。
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北,一伙百余骑的马贼刚刚洗劫了楼兰东部的一片绿洲,赶着四十多头骆驼,拉着二十几车战利品,向东边的巢穴不紧不慢走着,马队里时不时传来妇女的呜咽与男子的狂笑。
马贼驱赶着骆驼,行进的速度自然不会太快,马贼主力隐藏在驼队里,只留下少部分护卫两翼,斥候已向四面八方放出去,如果有懂行的人看到这一场景,会以为带领这只马贼的不是个土匪,而是一名将军。
方不平就是这伙马贼的首领,他正带着几名骑士游走在驼队周边,保持随时可以融入队伍又能立即脱离马群的距离。风帽和围巾挡住这名高大男子的面容,只余两只鹰隼般的眼睛打量着四周。当远处地平线上扬起沙尘时,方不平下令结阵,所有战利品被骆驼围在中央,马贼们游走在外围,羽箭上弦,长刀出鞘,立在一条斜坡上,随时准备冲锋。
远处的沙尘慢慢靠近,逐渐变成漫天沙海。那是一队大约五百人的匈奴骑兵,尽管同样作马贼装扮,但统一的制式弯刀已经暴露了他们的身份。他们大概不怕暴露身份,按照那边的逻辑,这伙一百多人的马贼应该在这里覆灭,即便逃出去了也不可能向秦国的西域都督府报告,这里距离玉门关八百多里,就算还是秦国的势力范围,但他们也无力管辖。匈奴王庭不能明抢,总可以扮成马贼暗偷。
匈奴骑兵发起冲锋的第一时间,方不平就下令射击,与那边的制式武器不同,这边的马贼显然专业很多,长弓短弩参差不齐,有的射程远有些射得近,可无论远近射程都超过了匈奴统一的制式黄杨硬木弓,只因为……
嗖嗖嗖几声破空,飞在最前方的几支粗大羽箭旋转着带起周围的风,竟然划出几道肉眼可见的轨迹。而射出这几箭的马贼手臂上,手套缝隙里隐约闪烁着青色魂纹,匈奴骑兵最前面几名骑士已跌落马下。
马贼这边发箭的顺序很是散乱,进入谁的射程谁便放箭,尽管没有造成一次性大面积杀伤,匈奴骑兵却始终有人落马。等到最先射击的几个马贼完成第三次劲射后,马贼们便收弓拔刀冲下缓坡。与远程武器一样,他们的近战兵器也不尽相同,最多的是常见的马刀,也有长槊,还有长剑,甚至有几个端着或圆或方的盾牌就冲了下去。可无论是什么样的兵器,在与主人接触的地方都亮起了不起眼的魂纹,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可以忽略。
两军相遇,根本不是交战,而是一边倒的屠杀。马贼并没有全都冲下来,而是留着二十多人看守驼队。冲锋的八十多骑撞上对面四百多骑,宛若狼入羊群,疯狂杀戮,尽管偶尔有一两名马贼被多名匈奴骑兵斩于马下,却也为此付出了十倍以上的代价。不久,马贼便穿透了匈奴骑兵松散的队列,后者一片大乱,已经开始溃败。
站在斜坡上的方不平一声呼哨,穿阵而过的马贼立刻变阵,几十人竟然围住了两百余人,也不去管已经跑远的敌人,只是疯狂杀戮这二百多匈奴人。偶有突出重围者,马贼们也不追逐,他们的屠刀始终紧追着更多的人。很快,来时浩浩荡荡的五百匈奴骑兵,只有一百多骑逃出生天,四散在茫茫沙海的各个方向。
打扫战场后,匈奴人的尸体被丢在戈壁上,他们的马匹兵器和口粮成了新的战利品。马贼队伍减员七人,令方不平很不满意。尽管死的没有一个魂师,都是普通人,可在这鬼地方找到令他满意的兵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日暮时分,马贼压着战利品来到一座土城外,这里是他们的老巢,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座不起眼的沙漠集散地,名叫临河镇,临的这条河没有名字,同样是一条小河,只是在这片沙漠地带里,人们靠着一些绿洲连成一条商路,这种不起眼的绿洲小镇就是商路上的一个个连接点。随着沙漠越来越大,这样的绿洲小镇逐渐减少,每个都愈发重要起来。
马贼簇拥战利品入城的时候,恰好有一支两百多头骆驼的大商队进入绿洲,他们的队伍太大,只能沿河驻扎。这样的商队太引人注目,可是马贼们却对他们毫无兴趣。这么大的商队行走在茫茫戈壁里,简直就像黑夜里的一座灯塔,四面八方的马贼都会被吸引过来,不用完全击溃他们,只需要抢了就跑,那数量庞大的商品也够一群普通马贼消受了。可即便如此,他们依旧这样大张旗鼓地上路,只能说明这些人根本不怕这样的事。而世界上的确有这样的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