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真幸福,能遇到你这么一位好老师。”步无双语气中满是羡慕。
她自幼便是孤儿,在教坊中长大,传授她技艺的师傅对她要求极度严格。同样是学艺,云会风对风潇潇的一番怜爱,她是能看出来的。
云会风微微一笑。
“能陪伴潇潇长大,对我来说也是一件幸事。这十多年来,我一直生活在南境,日子倒是平和安逸。”
“云大哥,潇潇已经长大了,等她成家后,你打算去哪里呢?”步无双问到。
她自小孤苦无依,长大成名后衣食富足,却没有改变孑然一身的境况,对于孤单的滋味自然深有体会。
“等潇潇有了归宿,我会去哪里呢?或许是北境吧,好多年没回去了。广阔无垠的草原,自由奔跑的骏马,悠悠白云,天空湛蓝,静静躺在草甸上,听风响过耳畔,那种宁静,能让人忘却一切。”云会风眼中流过一丝无奈。
步无双听他描述草原生活的惬意,不禁心驰神往。
“云大哥,答应我,如果你决定这么做了,一定带上我。听说草原上的夜空,一伸手就能碰到星星。我想和你一起去看看。我还想学骑马,你能教我吗?”步无双眼中满是希冀。
“双双,你确定吗?”云会风心中有点吃惊。
“非常确定。”步无双声音不大,可语气不容置疑。
“为什么?”
“为了你。”
“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那你为何信我?”
“你没有必要骗我。”
“没有必要?”
“对呀!如果你对我有非分之想,三年前就有机会。”
“是吗?就算三年前没有,怎么保证现在和以后呢?”
“现在和以后,我的心归你。”
云会风已经目瞪口呆了。
谁能想到,一位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子,居然有如此勇气。
云会风看着她,深藏心底的感情开始汹涌而出,他极力克制,可是这感情积蓄了一千多个夜晚,此时便如决口的洪水,人力又岂能遏止?
“那好!”
云会风伸手解开上衣纽扣,褪去外面的长衣,露出里面一件银色外衣,仔细看那衣服中泛发出丝丝金光。
他走到步无双身后,步无双起身,回头,与他四目相对,两人相距不到半尺。
云会风脱下银色外衣,上半身已是丝毫不挂。
步无双头一次看到男子赤身,脸色不免羞红,心早已咚咚直跳,万一他扑将上来,真不知如何是好。
“给你。”云会风将银色外衣递于步无双。
步无双伸手接过银色外衣,见云会风重新披上白色长衣,一颗乱撞的心才恢复正常。
“这是?”作为教坊出身的女子,步无双对织绣也是十分精通。她长大后登台演出,对各种服饰和布料都有研究,是以这衣物一入手,她便察觉出用料不凡。
“这是蝉翼追云服。”云会风扣上外衣纽扣,微笑着说到。
“蝉翼追云服?那不是武林中人常说的七大神兵之一吗?”步无双看着手中的这件衣物,满是惊讶。
“对呀!我本来以为还要跟你解释一番,看来你已经知晓了,倒省了我一番口舌。”云会风轻松地说到。
“云大哥,你行走江湖,这蝉翼追云服对你来说太有用了。我不要,你留着自己用。”步无双推辞道。
“哈哈,双双你太小看你的云大哥了。我虽然近十年未在江湖走动,可是放眼当今武林,能伤我者也是绝无仅有。”云会风自信说到。
“可是—”步无双还欲拒绝。
“你的心归我,我的命给你。”云会风低头望着步无双,拥她入怀。
“我可不要你的命,不然谁带我去北境草原上骑马,篝火下看繁星。”步无双靠在云会风胸前,轻轻说到。
“好,我答应你。”云会风轻抚着她的头发,心中满是柔情。
两人静静依偎在一起,过了良久才分开。
“云大哥,这蝉翼追云服真有江湖中所说的那般神奇吗?”步无双好奇问到。
“武林七大神兵我只见过两样,一件是这蝉翼追云服,另一件便是兕角紫尾槊。本来这两件物事都归我大哥马冰河所有。那兕角紫尾槊是我大哥阵前所用之兵刃,本来是镇北将军付廷中家传之物,后来赠送于他,此槊锋利异常,正是马上冲杀利器,倒是与江湖传言不差。”
“至于这蝉翼追云服,是他早年俘虏了一位蒙古贵族,后来蒙古派人送来金银宝物来赎,蝉翼追云服便是其中之一。据说,这衣物织丝产于波斯一种怪蛇,这种蛇头部会像蜘蛛一般吐丝,吐出的丝比起一般的蚕丝、植物纤维更加坚韧。但是丝织品一般不耐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波斯人使用一种特殊的药剂浸泡原丝,使它能经受一般的火烤。同时在制成衣物的过程中,极是考究,百股丝中混入一股粗细相当的金丝,就像植入了一套金属骨架,如同夏蝉翅膀上深色的纹路,加上整件衣服比起同式样衣物重量不到三成,因此得名蝉翼追云服。这成衣既有丝质的轻盈、柔软,又有金属的坚固,还能耐受一般的水火侵蚀,与江湖传言也算相符。”
云会风虽然轻功绝顶,但他生性放浪不羁,当时年少气盛,马冰河得了此物之后便赠与他,盼他行走江湖有个防备。
云会风说完这些,想起有十多年没见过大哥马冰河,不免有些伤怀。
当年他意外遗失了靖南王家的婴儿,心中满是对马冰河的愧疚。
云会风在棠棣城外三十里周围找了婴儿三个月,最终放弃了。因为再往北去是一片深深的山林,听附近的村民说山上自古以来无人居住。而东边是一处百亩大湖。西侧是一条漫长的官道,通往的已是三十里外的另一处城镇,到那里再找怕是大海捞针了。
他满心沮丧,自从行走江湖以来,他从未遇到如此心灰意冷之事。
他在路上遇到一位瓜农,用银两换了瓜农的一辆驴车,又购了一车酒,边走边喝,由着驴载着他随性而行。
驴饿了,便自行停下吃草,人困了闭眼便睡。就这么一人一车一驴,也不知走了多少时日,他竟回到南境。
最后酒喝完了,他也醒了。
他替驴子卸下负担,冲驴屁股轻轻拍了两下,那驴子便欢快地跑走了。
他走入集市,突然觉得肚子饿了,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米饭了。找了家饭店吃了顿饭,可能是好久没吃过饭,居然一吃便吐,刚喝了几口酒,便一头栽倒在店内。
等到醒来,已是三天之后。
还好店家好心,请来大夫来瞧,才知是长久饮酒未进食导致身体气血亏损太重,陡然进食太猛肠胃难以承受。
他十分感激,恳请店家告知姓名,得知店家姓卓,脑中便如同一个晴天霹雳闪过。
“我怎么这么笨啊!怎么忘记那老头姓卓了!他们老两口那么喜欢孩子,如果孩子跟着他,很可能也姓卓。”他在内心喊道。
于是他又以南境棠棣镇为中心,到官府去打听姓卓的人家,哪家有新的婴儿,他都一一上门核实。
一年。
两年。
三年。
他打听的地方越来越多,走过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不知不觉过了六年。
眼见那婴儿依然毫无消息,他已心力憔悴。
有一天,他在街头漫无目的走着。看到迎面一对男女,带着两个五六岁的小孩,一男一女,从他身旁走过。
他内心一激灵,想起靖南王府此前诞下的是一对龙凤胎,男婴虽然丢了,可是女婴还在。既然过失由自己而引发,那么现在去照顾好这女婴,不失为一种补偿。
于是他想办法,最终入了靖南王府,成为了风潇潇的老师,教她武艺。同时,他也未放弃寻找男婴。
云会风想起这十二年来的生活,自认甜蜜多过苦涩,心安胜于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