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胜看了看那块玉牌,又看了下自己手中跟个小鸡仔一样的雏鸟,一人一鸟四目相对,然后李敬胜把小雏鸟放进自己的怀里。直到他爬遍了整个梧桐树,也没有找到第二个鸟巢,于是他又回到了那个宝光四射的鸟巢旁边,把雏鸟放在手中仔细的看着。小雏鸟看着李敬胜,仿佛明白了什么,愤怒的“喳喳”的叫了两声,从李敬胜手中跳出来,顺着树干一路跳到了鸟巢当中,临了,还在鸟巢附近冲着李敬胜狠狠的叫了几声,然后转身离去,决绝且不回头。
李敬胜看到鸟儿回到了巢中,便自己爬下了树,拿起自己那未吃完的馍馍,闷闷的低头啃着。
不一会儿,又听见头顶“哗哗”的作响,“啪嚓”一声小雏鸟又掉在了李敬胜面前的草地上。小雏鸟站起身了,冲着树上“叽叽喳喳”的一顿叫。然后看着李敬胜,一人一鸟仿佛有点尴尬。
李敬胜默默的从手上掰下一大块馍馍来,放在小雏鸟的面前,然后自己默默的继续啃着馍馍。吃完馍馍的李敬胜去溪边喝水,并给小雏鸟带了一些回来,放在树叶上摆在雏鸟面前。
等到小鸟一啄一啄的吃完了整块馍馍,李敬胜再一次把小鸟送回到鸟巢。然后下树,收拾好包裹,头也不回的向着东方走去。
在那里,有一座雪山,雪山之上有一座神殿。
李敬胜正在丛林里走着,头顶的树叶传来巨大的“哗哗”时,还没等李敬胜抬头,一个人便直直的砸在了他的面前,一动不动。
李敬胜看了看他身上的衣服,是西蜀的服饰。李敬胜站在那里没动,唤了那人几声,等了许久,那人还是没动。
那人应该是昏了过去,李敬胜走了过去,发现那西蜀之人手中拿着个黑色的盒子,一颗红色丹药模样的东西从盒子里滚了出来,正在地上。那颗红色丹药上面画了一个小熊,而且,那熊还在动。
一品楼外响了阵阵惊呼:“道魂种子!”
李敬胜知道这是道魂种子,病虎在进来之前给他看过图像,只不过那是一条蛇,而这是一头熊。
李敬胜探了探那人的气息,确实只是昏了过去。
李敬胜想了想,然后把那颗道魂种子捡起,重新放入那个黑色的盒子中,然后把盒子合上。
然后,李敬胜从自己怀里拿出一个瓶子,那是之前张冬青给他的,张冬青说过,受伤了可以吃这个。从里面倒出两颗,塞进那人的口中,用身上的水壶给他灌了几口水,看到他咽下了丹药。李敬胜默默的收起瓶子和水壶,转身离去。
当李敬离开的时候,他的身后那个人依然躺在那里,手里依然拿着一个黑色的盒子。
就这样,一品楼外的人们看着他们的第一颗道魂种子,就这样丢在了路边。
第二天,李敬胜在睡梦之中被人推醒,李敬胜看着面前的这个穿着可笑肚兜的小胖子。问道:
“你好,你有什么事吗?”
小胖子皱着眉头看着他,说:
“你压着我了!”
李敬胜疑惑不解的起身。
再回头时,小胖子已经不见了。
然后,李敬胜看着地面像水面一样震荡起来,一个像刚才小胖子一样的巨大的人参从地底下冒出来,然后看了李敬胜一眼,是的,李敬胜感觉到了,这个人参虽然没有眼睛,但它的确看了自己一眼。李敬胜看着这个及腰高的人参“簌簌”的从地上爬着离去。
一品楼外,山羊胡子和穷书生看着白胡子老头,山羊胡子问到:
“多少年的?”
白胡子老头摸着胡子咂摸了一下,道:“三万年以上,没想到里面还有这玩意。”
“这世间,已经好多年没出过成精的草木了。”
李敬胜看着人参离开的方向愣了很久,这才从地上捡起包裹。拿起包裹的时候,却发现包裹下面竟压着三根金光闪闪的参须。
李敬胜闻着那股浓郁的参香,默默的在地上挖了个洞,把拿三根金光闪闪的参须埋进去。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向着太阳走出,那是东方,在那里有一座山,山上有一座神殿。
李敬胜想着事情,关于自己天运冠首的事情。
正当李敬胜在林中埋头赶路时,忽然后面传来巨大的轰鸣声,李敬胜急忙蹿到一颗大树后面,半蹲身子,准备随时跳起。
不一会儿,一群五色驯鹿从树林中狂奔而出,其中一只格外高大的驯鹿在经过李敬胜时忽然停了下来,绕着李敬胜转了几圈,然后用角轻轻的顶了顶李敬胜,半跪下去。
李敬胜摸了摸驯鹿的角,沉默了小会说道:
“你走吧!”
“我知道自己走不到,可是我还是想自己走。”
驯鹿低鸣一声,缓缓的站起。用头轻轻的蹭了蹭李敬胜,又围着他转了几圈,然后双蹄扬起,向着前面狂奔而去。
目送着驯鹿群的离去,李敬胜紧了紧自己的包裹,然后向前走去,驯鹿群在树林之中踏出了一条长长的大路,直往前方。
一品楼内,几人静静的看着大厅里的七幅画面。老太监已经看了李敬胜那幅画面很久了。
而且,很明显,一品楼内并不止有他一个人在看,至少那位殿下就一直都在看着这位天运冠首,不加掩饰的,赤裸裸的,从一开始一直看到现在。。
一品楼外,一座高大的酒楼之上,几个衣着华贵之人也在沉默的看着这位天运冠首。
“所以,这就是我们的冠首吗?”
镇南王府的世子说道。
回答他的却是其余人的沉默。
对于他们而言,这真是难得的现象。
对于他们而言,无论他们多么纨绔,多么混账,他们未来也必将站在绝大多数的人头顶。
这是从他们出生起就注定好了的。仿佛一切都是天注定好了的,他们只能接受,当然他们也愿意接受。
多么的美好,多么的幸运,他们生来就荣耀加身,却从来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何方。
人生,对于他们而言,真的很没意思。
“我喜欢他,这个冠首我认了。”
一个衣着华贵典雅的却像混混样蹲在椅子上的人说道。
他看着其他人说道:
“直觉告诉我,这个人,我们惹不起。”
“而且我忽然觉得,有这样一个冠首,很过瘾。”
......
镇南王府的世子举起金樽看着其他人笑道:
“敬我们的冠首,天运,李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