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胡安、派恩还有汉克早早出发了。
堂吉诃德一共给了派恩8枚金罗兰,是当着所有人的面给的。让他们三个一起去,既是因为买的牛羊太多,需要有足够的人手驱赶,防止半路上跑丢,也是为了让他们几个互相监督,防止贪污。
和信不信任没关系,堂吉诃德知道人性这个东西经不起考验。他更不希望手底下的人贪污自己的辛苦钱,他可是小财迷,不去贪别人的就不错了。
堂吉诃德带着洛丽塔来到了养鸡场,洛丽塔特别喜欢和小鸡仔玩,追着小鸡仔到处乱跑,小鸡仔也很喜欢她,一旦跑出五六米,感觉不到她,就又扑扇着没长出几根羽毛的翅膀,屁颠屁颠跑回来。
“大人,您的小公主越来越漂亮了。”罗德里克夸赞道。
“你不讨厌她?”堂吉诃德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养鸡场管理员。他长着一张老实忠厚的国字脸,眉毛粗大,看上去像是直接拿毛笔描出来的,上半身只穿着一件亚麻衬衫。
“谈不上讨厌,只是以前有点害怕,怕沾染上倒霉事。”罗德里克老实回答,“但看大人您和她整天住在一起,还每天都过得很好,我也就不怕了。大人您肯定比我们这些字都不认识的农奴有见识。”
罗德里克是真心佩服自家的领主大人,他实在是太慷慨了,马丁伯爵的税收已经很低了,领主大人居然又减了一成,而且还建造了风车磨坊这么神奇的东西,不需要人力推动,就可以自己转动,磨面粉的效率比以前的人力石磨高出太多。
“我决定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养鸡场管理员,每周都有10枚铜狮的薪水拿。”堂吉诃德说。之前罗德里克只是给堂吉诃德这个领主老爷养鸡,属于义务工,白干,现在就不一样了,正式进入编制,成为内部人员,有薪水拿。
“多谢领主大人。”罗德里克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在堂吉诃德看来养鸡场管理员就是个基层职务,和扫大街的清洁工没啥区别,距离“公务员”还有不小的差距,但在罗德里克来说这就是官职啊,意味着上升的通道,有他做官,他的孩子将来也很可能做官,有稳定的薪水,就算是遇到饥荒也不用担心挨饿!
罗德里克是遭受过饥荒的人,知道饿肚子有多么可怕,他的小女儿就是在饥荒中饿死的。他把她的尸体埋了,但半夜无人的时候被野狗从地里刨了出来,等他发现的时候,她的尸体已经在太阳底下暴晒了好几天,只剩下骨头架子。那天之后,他发誓绝不让自己的家人挨饿。
“我可以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妻子和孩子吗?我已经等不及了。”
“去吧。”堂吉诃德摆了摆手。他的事业已经开始起步,必须要开始搭班子了,养鸡场,牧场,这些地方都要有人管理,种田的事情也要有人组织,不能让农奴瞎种,瞎种田是没有产量的。
但他手头可用的人不多,他比较熟的就是罗德里克、汉克还有胡安。这三个人虽然都没什么文化,但勉强都有一技之长。
罗德里克养过鸡,有点养殖经验,汉克是猎人,对家畜也野兽都比较熟悉,胡安年长,因为常年担任村长,在村子里比较有威望,大家都比较听他的话。堂吉诃德已经决定好了,汉克回来之后就升任牧场管理员,以后牛羊都归他照顾,他还可以雇佣几个村民;老村长胡安则当“工头”,召集村民按照堂吉诃德的要求施工,搞建设,农忙的时候还要监督农奴种田、收割作物;罗德里克负责养鸡场;派恩则作为他的秘书,待在他身边,随时听候他的吩咐,传达他的命令。
在走之前,胡安已经召集来了想要打工的村民,一共二十个:13个男人,7个女人。
其他村民还在菜地里忙活,一百亩蔬菜已经中了八十亩,剩下的二十亩应该今天就能种完。鸡毛菜之类的绿叶菜,只要松好土地,撒上种子,浇上水,在盖一层薄土就算种好了,工序比西红柿之类的蔬菜简便很多。
堂吉诃德坐在旁边的木头树墩子上练习写字,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看哪个家伙在偷懒。农奴们都比较老实,虽然干活的时候和身边的人说说笑笑,但没人敢偷懒。
村口的方向传来马蹄声,堂吉诃德站起来,转身望去。
一群骑兵刚刚进入村子,正沿着村子里唯一的小路,朝他们赶来,马蹄落下,溅起大片的烟尘。堂吉诃德没有接到通知,有哪位贵族领主经过自己的领地,也就是说这群人应该是非法武装,强盗劫匪。
“什么情况?这是要打仗了?!”他下意识地将手放在了骑士剑的剑柄上。
正在干活的农奴们也听见了异响,纷纷停下手头的活,朝那队骑兵望去。其中一个女人,转头看了他一眼,这是要让他这位骑士去和非法武装拼命?
堂吉诃德咽了口吐沫,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堂吉诃德身为封地的领主,有保护自己的领民包括农奴的义务,如果不战而逃,那这辈子就不用混了,他会被全体贵族视为耻辱,甚至可能被自己的老大马丁伯爵剥夺爵位和封地。
但一个步兵向骑兵发起冲锋,那不是找死吗?!
何况对面还是一大帮骑兵!
但要跑吗?
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了,堂吉诃德准备举手投降,和这群强盗谈判。打家劫舍无非了为钱,那堂吉诃德就给他们钱,他们还可以把他绑了做人质,找伯爵大人要赎金……
离得近了,他看清楚了骑马跑在队伍最前面的人,是马丁伯爵。
他身后的那群骑兵穿着统一的链甲,外面穿着绿色的无袖罩袍,方便在茂密的森林里隐藏身形。身上背的弓是反曲弓,能在一百米外射穿皮甲,在三十米内连链甲都能射穿,当然,造价也是相当昂贵的,每把反曲弓八十多枚银鹿,而且制作周期长达一年。他们骑着的马是北方游牧民族阿胡拉人培育的草原战马,比堂吉诃德的垃圾旅行马高近半米,身上肌肉线条明显,速度快,同时耐力也不差,几乎可以说是最好的战马。这些马身上也披了链甲,专门给马匹打造的链甲比人类的链甲要贵两倍,毕竟马的体积远不是人类能比的。
这支部队简直就是拿金罗兰堆出来的,每名骑兵身上的装备至少价值七枚金罗兰,比堂吉诃德这个骑士还要豪华。
这是伯爵麾下的精锐部队——号角骑士团的士兵。骑士团的成员都是贵族出身,身体强壮,接受过数年的武技训练,战斗力远不是一般的士兵能比的,整个骑士团虽然只有两百人不到,却足以正面击溃千人部队。
“别怕,是我的领主马丁伯爵。”堂吉诃德对农奴们喊道。
一听是马丁伯爵,农奴们的表情马上不再慌张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跪下来,马丁伯爵的底盘很大,又很少来乡下地方视察工作,咸水村是他第一次来,大家都没有见过他。面对一位陌生的大领主、大贵族,跪下来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不会因为触怒对方,被砍掉脑袋。
伯爵大人骑马停在堂吉诃德不远处,下马。和他一起下马的还有约翰法师和罗伯特,他觉得将来要继承爵位的罗伯特很有必要认识一下自己手下这位奇怪的勋爵。
“日安,我的大人。”堂吉诃德俯身行礼,“您特地来这里是有什么事情吗?”
“约翰法师听说了你的感冒药,非常想要见你。”马丁伯爵向后退了一步,让出身后的老法师。
“法师?”堂吉诃德一听眼睛就亮了,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他这段时间正想着到哪里去找法师,看看自己有没有魔法天赋呢。
“堂吉诃德勋爵,你提供的感冒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约翰法师说。他和堂吉诃德想象中衣着华丽的魔法师不一样,只穿着一身灰色的袍子,没有法杖,一点也不华丽,看上去只是个普通老头。但能和伯爵大人站在一起,伯爵大人还特地陪法师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小村子来找他,这位法师肯定是个大人物。
“这个配方是我从一位医生那里得到的。”堂吉诃德开始扯谎,将感冒药的存在“合理化”、“偶然化”。
“你这样长相怪异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约翰法师问,“你是从哪里来的呢?”
堂吉诃德开始睁着眼睛说瞎话:“从大海对面的一片大陆上,我也不知道有多远,船因为暴风雨沉了,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沙滩上。”其实堂吉诃德是在号角城外的树林里醒过来的,一出树林就看到了号角城,然后撞见了正在回城途中的马丁伯爵,稀里糊涂地成了一名农奴。
“原来来自一片未知的大陆啊。”约翰法师点了点头,“相信在你的大陆一定有着特殊的文化,我能向你学习一下吗?”
“向我学习?”堂吉诃德一愣。
这位约翰法师地位显然比他这个小小的勋爵高得多,但却请求和他学习,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如此好学,真的令人心生敬意!
但真的能教吗?
堂吉诃德至今还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金手指,全指望着脑子里的知识发家致富,知识就是他的命根子,怎么能轻易教给外人?
“对。”约翰法师点头,“我也会教给你一些有用的知识,如果你对魔法感兴趣的话。”
这是要交换知识喽?
“没问题。”堂吉诃德点了点头,炼钢法之类的重点技术肯定不行教,但小学、初中的皮毛知识还是能选择性地传授这位法师的。堂吉诃德肯定不会让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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