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天的路,堂吉诃德和派恩终于来到了咸水村门口,这时候天已经阴了,不时有两道闪电划过。
前方的泥土小路上,走来一个骑马的男人,男人的马儿竟然比堂吉诃德的马儿还要高大。当然,这很正常,旅行马基本上是就是最垃圾的马,任何马贩子都不会将自己血统优秀的马儿冠以这个名词
但问题是在紫罗兰王国,马是很昂贵的,连伯爵大人送给他的都是旅行马,眼前那个男人看上去既不像商人,也不像贵族,怎么搞得到好马?
“大人,马背上驮着个小女孩。”派恩停下来,指着男人说。
离得近了,堂吉诃德也发现了,马背上确实驮着个四五岁大的女孩。她好像是睡过去了。
“站住,你是什么人?”堂吉诃德下了马,右手握住剑柄,随时准备拔剑。他不会骑马,更别说骑马作战,万一失手砍到自己或者马身上让马受惊了就糟糕了。
“来自黑水城的商人莫德斯。”男人没有下马,也没有亮出武器,“我想您一定以为我是坏人。”他指了指驮在马背上的女孩,“她是我侄女,刚刚睡着了,我现在着急带着她会黑水城。抱歉,让您误会了。”
堂吉诃德眉头微微一皱,不是坏人?扯犊子吧!
眼前这个自称“莫德斯”的家伙身上带着股酒味,身上的衣服脏乱不堪,商人们可是很注重干净整洁的,再说哪个叔叔会把自己睡着的侄女放在马背上?在这住一晚不就得了?
“那你过去吧。”堂吉诃德摆了摆手,同时给派恩使了个眼色,希望这个随从能机灵点。
莫德斯轻轻夹了一下马肚子,马儿开始前进,他本来以为遇到了大麻烦呢,眼前这个家伙看起来像骑士。莫德斯自诩身手不错,但也不是一位接受了十几年武技训练、营养充足的骑士的对手。
等回到黑水城,他就到最好的窑子里面休息一晚,顺便让这个小女孩开开眼界,他就喜欢听小女孩的尖叫声,把她们从单纯的小女孩一点一点变成人尽可夫的荡妇……这么想着的时候,他身下的马儿忽然惊恐地叫了一声,然后猛然跃起,连带着莫德斯也被掀到半空中。
他转身望去,那个傻乎乎的骑士不知什么时候拔出了剑,一剑捅在了马的下腹上——那里是莫德斯视野的死角。
“派恩!”堂吉诃德大喊,小女孩也被掀起了起来,派恩连忙冲过去准备接住她。
“你他妈找死!”莫德斯的眼珠子都快凸了出来,但他来不及做出反应便摔下了马背,马蹄落下,差点踩在他身上。
堂吉诃德抽出骑士剑,血从马腹部的伤口喷涌而出,他全力劈下,但莫德斯及时就地一滚,骑士剑贴着他的肋骨划过,只伤到肌肉和皮肤。
趁着堂吉诃德攻击的间隙,莫德斯拔出了插在腰间的短刀,如矫健的猎豹扑了上去!
“打完了?骑士大人,现在该我了!”
堂吉诃德双手握着骑士剑,盾牌还在背后来不及拿下来,他也没戴头盔,头部裸露在外。这是堂吉诃德第一次战斗,形式相当不妙,或许会死的……
短刀砍向堂吉诃德的脑袋,堂吉诃德同时挥剑格挡,短刀和骑士剑碰撞,溅出火星,靠着骑士剑的重量优势,堂吉诃德手中的剑没有被弹开,但依然被震得虎口发麻。
莫德斯抽刀再砍,刀刃落在落在胸口,被链甲挡住了,但堂吉诃德还是觉得火辣辣的疼。在莫德斯收到之前,堂吉诃德一脚踢中了对方的下体。这招撩阴腿他用过好几次,屡试不爽。
莫德斯也没能例外,持刀的右手猛然一顿,堂吉诃德趁机收剑,然后一剑刺穿了他的心脏。
“怎么可能……”带着满心的不甘,莫德斯缓缓倒地。
看着敌人死了,堂吉诃德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脏跳的宛如擂鼓,虽然战斗才进行了不到十秒,他的血糖几乎被消耗殆尽,累得只想躺在地上。生死搏杀和打架斗殴不一样,尤其是对堂吉诃德这种新手而言,消耗的不只是体力,还有精神。如果换做派恩可能还要好一点,堂吉诃德的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差了,他又想起了丹尼尔勋爵的建议。他必须尽快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剑术,在这个乱世,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能面临死亡威胁,撩阴腿这种下三滥的招式面对普通人或者一般的土匪还行,遇到职业士兵或者杀手就得歇菜了。
“女孩怎么样?”堂吉诃德扭过头,问派恩。
“还好,没什么大碍,只是睡着了。”派恩抱着小女孩走来,她还睡着。
堂吉诃德看着粉嘟嘟的小女孩,她扎着两个马尾辫,破烂的衣袖外面露出小小的手和纤细的胳膊。
“大人,我有件事想不明白,您为什么一定要救她呢?她只是农奴而已。”派恩问,他可是知道自家大人昨天还是农奴,没练过武技,战斗力比起其他骑士老爷差远了,刚才的战斗也是险之又险,只差一点,死的就是堂吉诃德了。
他不能理解,堂吉诃德一个骑士老爷,勋爵贵族,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农奴。
“派恩,我知道我不是合格的骑士,又瘦又弱,不懂技巧,只会耍一点阴谋诡计,阴谋诡计要是耍坏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可是我要是不救她,我的心就会死。”堂吉诃德仰头望天,他确实很怕死,但他不想一辈子都活在悔恨之中。
那个小女孩要是被带走了会发生什么?
被卖到妓院,当妓女?这都算运气好的……
以前他无可奈何,自己不过一介草民,没钱没势,关键时刻能苟住一条小命就算不错了,但现在不一样。
他忽然发现其实异世界也没那么狗屎,在这里只要你肯拼,真的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做很多在天朝不能做,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旁边,那匹受伤的马儿趴在地上,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
“可惜了,这匹马可比我那匹好得多。”堂吉诃德叹了口气,其实就算是千里马给他也没用,他又不会骑马。这一路上都是派恩牵着马儿走的,对堂吉诃德来说马儿真的只是个代步工具。
堂吉诃德走过去,给了它一个痛快的。
“去叫村长过来,分割马肉。”
这匹马身上能取出来上百斤肉,他们两个撑死了吃不完,堂吉诃德想过晒成肉干,但今天晚上估计会下雨,只能作罢。
与其放坏了,不如分给村民,收买人心。
虽然没人告诉他,但他知道普通老百姓对贵族毫无好感,贵族领主很少把老百姓当人看,老百姓对领主也没啥忠诚可言,跪在地上只是单纯地怕你,如果哪天出事了,栽了个大跟头,绝对争先恐后在你身上踩两脚,平时税负也是能逃就逃,虽说也逃不了多少,但能逃一点是一点啊,说不定逃的多了,家里人就吃得饱了。
对领主来说这绝对不容许的,必须把那些不听自己话的刁民抓住,狠狠地教训一顿,否则自己的威严就会受损,但这又花费不少人力物力,最重要的是没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好处。
领主和农奴每天都在玩猫捉耗子的游戏,以堂吉诃德的眼光来看这事够蠢的,只要保证老百姓能吃饱饭、生活好,其实老百姓还是很好相处的。
“我马上回来,大人,您在这里稍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