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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邮件还没有到。现在是10点13分,我已经正式迈入两位数的年纪了,确切地说是10岁零197分钟了。一秒钟前,我听见门口有动静,不过是送牛奶的。在伦敦,我们有自己的牛奶。不过,我们经常会没有牛奶喝,因为超市距离我们家有15分钟的车距,爸爸不愿意去拐角处的那个商店,因为那是穆斯林开的。我只得吃干麦片,妈妈每次没法喝奶茶的时候都会抱怨。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收到过多好的礼物。爸爸曾经送给我一双小一码半的足球鞋。我现在就穿着那双鞋,脚趾头感觉像是困在捕鼠器里。我第一次穿上这双鞋的时候爸爸笑了好久。我没有跟他说,我需要一双更大的鞋,因为他已经把收据单弄丢了,所以我只能假装鞋子很合脚。反正我永远也没办法加入足球队,所以我穿上这双鞋的机会并不多。在伦敦的学校,我每年都想努力加入球队,可一次都没选上。有一次,守门员病了,杰克逊老师问我能不能守门。我叫爸爸前去看球了,他揉着我的头,像是觉得很骄傲似的。结果,球队尽吞13个蛋,不过,只有6个是我的错。比赛开始的时候爸爸并没有出现,我当时还很生气,但在比赛结束的时候,我总算松了口气。

罗丝给我买了一本书。跟往常一样,我进入客厅的时候,她的礼物就放在骨灰盒旁。我看到那本书时,总有股想笑的冲动,总想着骨灰盒会生出腿、胳膊和脑袋,走到商店买一份礼物。爸爸一本正经地看着我,所以,我只是撕开包装纸,意识到那本书我已经看过后,我尽量掩饰着脸上失望的表情。我看了不少书。在伦敦的时候,我在午餐时间经常去学校图书馆。图书管理员说,比起人,书是更好的朋友。我觉得这话不对。卢克·布兰斯顿就做了我四天的朋友,因为狄龙·赛克斯把他阿森纳的尺子弄断了,他们大吵了一架。他跟我坐在餐厅里,我们一起在操场上玩“顶级王牌”的游戏,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几乎没人叫我“小虫鸡鸡”的绰号。

我等会儿打算跟贾丝明去公园踢足球。她也叫爸爸去,但他只是嘟囔几声,便坐在了沙发上。她说来看杰米穿着新足球靴踢球,但爸爸还是打开了电视机。他看起来宿醉未醒,果然,我随后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一个空伏特加酒瓶。贾丝明小声对我说我们不需要他来,然后大声说咱们去踢球吧,像是踢球才是世界上最快活的事儿了,想着让我过一个特殊的生日,她这点真好。

贾丝明问我是否准备好了。我扯着嗓子喊差不多了,但其实我压根儿就没离开过窗台。我想等邮件送过来,一般是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我觉得妈妈不会忘记。家人过生日这档子事好比老师不小心在白板上写的字,永不褪色的墨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中。但是,也许妈妈现在跟奈杰尔生活后情况完全不同了。也许奈杰尔也有自己的子女,妈妈只会记得他们的生日。

就算妈妈不寄给我礼物,奶奶一准儿也会给我寄礼物的。奶奶住在苏格兰,爸爸的老家也在那里,尽管她已经81岁高龄了,但她什么都不会忘记。我希望能经常看望她,因为爸爸谁都不怕,就怕她一个人,我想她是唯一能让爸爸戒酒的人了。爸爸从来不带我们去看她,奶奶年纪大了,没办法开车,所以,她不能来看我们。我觉得我特别像奶奶。她有着一头姜黄色的头发,脸上长着雀斑,我的头发也是姜黄色的,也长着雀斑,奶奶跟我一样,是个强硬的人。在罗丝的葬礼上,她是整个教堂除我之外没哭的人。

不过这是贾丝明告诉我的。

公园离我们家有一英里,我们几乎是跑着去的,我看得出来,贾丝明是想借此消耗卡路里。有时候,平日里看电视的时候,她会在空中蹬腿,如果我们去购物或者做别的什么,她宁愿走楼梯也不愿坐电梯。她穿着一件黑色的长大衣,头发是亮粉色的,看起来有些滑稽。她飞快地跑过一群绵羊时,那些家伙吓呆了,全都咩咩地叫起来。我仍在不停寻找邮差的身影,因为现在差不多11点了,我们离开农舍的时候他还没来。

我们到达公园时,有三个女生在荡秋千,我们走进去时,她们全都盯着我看,眼神像长满刺的荨麻,我在大门前停下来,脸变得通红。但贾丝明压根儿就没有理会。她径直跑过去,爬到一个秋千上,穿着黑色靴子的脚踩在秋千座上。几个女孩看她的样子,像是把她当成了怪胎,但贾丝明的秋千荡得又高又快,冲天空微笑着,像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吓到她。

贾丝明擅长的是音乐,所以我轻而易举地打败了她。比分是7比2。我最满意的一球是左脚凌空抽射入网。贾丝明觉得我今年能加入球队,因为我的靴子有魔法,因为这双鞋会让我跟鲁尼一样厉害。我的脚趾头痒痒的,像是球鞋里有魔法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贾丝明说得对,后来我才意识到是因为血液循环不畅,我的脚都发紫了。贾丝明说你的靴子太小了。我说,不是,鞋相当合脚。

回家的路上,我感到兴奋极了。贾丝明一路喋喋不休,说什么还要在身上打更多的洞,不过我一心想着屋前门厅的垫子。我仿佛看到上面放着一个包裹。包裹鼓鼓囊囊的,闪亮的包装纸上还贴着一张足球形状的卡片。奈杰尔不会在上面签名,但妈妈会在里面写一些祝福的话。

可是,我一打开前门就知道情况不对。门很容易就推开了。我起初没有低头看,却想说服自己,妈妈的礼物没那么大,所以不会堵在门口。我记得老话常说:好礼物的包装纸都很小。我觉得妈妈可能会送我很小的礼物。但不知何故,我唯一想到的小东西就是罗杰的死老鼠了,不由得感到一阵恶心,所以我赶紧不再想了。

我看着垫子,还真有一张卡片,我认得信封上奶奶潦草的字迹。尽管我看得出来,卡片下什么也没有,但我仍然用脚趾头轻轻地碰了碰,万一妈妈送我的礼物非常小呢,比如说曼联的徽章或者橡皮擦什么的。

有一次,我看到一只狗跑到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我的肩膀立马耸了起来,眉毛皱成一团,等着狗被车撞,这就是现在贾丝明观察我检查垫子时的表情。像是我马上会受伤,她却没办法阻止我。我不希望她这样看着我,于是,我撕开奶奶的卡片,一张20美元的纸钞掉落在地毯上,我开心地大笑起来。她说,想想你能用这笔钱买多少好东西,我很感激她没有问我问题,因为我的喉咙里像是被一个地球那么大的东西堵住了。

这时,我们听见客厅里传来了啤酒罐打开的声音,贾丝明咳嗽了一声,像是在掩盖爸爸在我的生日当天还喝得酩酊大醉的事实。她说咱们去吃蛋糕吧,然后把我拉进了厨房。家里没有蜡烛,所以莫莉拿了两根线香插在海绵蛋糕上。我紧闭着眼睛,许了个愿,希望妈妈的礼物能尽快到。我希望能收到世界上最大的包裹,包裹大到能把邮差的后背给压伤了。然后我睁开眼睛,看到贾丝明正微笑着看着我。我感到有点自私,就又加了一个愿望,希望贾丝明能穿上肚脐环,然后我深吸了一口气。厨房里烟雾弥漫,因为没办法吹熄线香,所以我的愿望怕是没办法实现了。

我尽可能小心翼翼地切着蛋糕,因为我可不想把蛋糕弄坏了。蛋糕的味道像约克郡布丁,因为糖不够。我说蛋糕相当不错,贾丝明哈哈大笑,因为她知道我在撒谎。她只是切了一小块,然后大声喊爸爸,你也要来点儿吗?但没有得到回应。然后她说你感觉老了吗,我说没有,因为压根儿就没发生什么事儿。尽管我现在已经到了两位数的年纪了,我仍然觉得跟九岁时的样子没什么区别,跟伦敦时的状态一样。爸爸还是老样子。贾丝明也是。唯一享受全新生活的只有那只猫。

贾丝明问我想不想去看《蜘蛛人》,这时候我才真正笑了。这部电影是我有史以来最喜欢看的,我们坐在贾丝明卧室的地板上,把窗帘严严实实地拉下来,尽管是大中午,我们还是裹着羽绒被看起了电影。罗杰蜷缩在我的大腿上。它是我的猫,因为现在由我照顾它。它以前是罗丝的。她以前老求爸妈送她一只宠物,她七岁那年,妈妈同意了。她将猫放在一个上面系了蝴蝶结的纸箱里,罗丝一打开礼物,喜极而泣。这件事儿妈妈告诉我不下百次了。我不知道她是忘了已经说过了,还是喜欢说这个故事,所以,尽管很无聊,我还是会咬着嘴唇,让她说完。我也希望妈妈能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只动物。蜘蛛最好,因为那玩意儿可能咬我,到时候我就能像蜘蛛侠一样拥有超能力了。

我看完电影,往楼下走去,蛋糕差不多都消灭光了,盘子里只剩下最后一口了,但并不是我切好的那种三角形,而是被弄得一团糟。我走进客厅,发现爸爸正在沙发上打鼾,他的双下巴上满是蛋糕碎屑。地板上有三个空啤酒罐,一个伏特加酒瓶靠在沙发垫上。他肯定是喝高了,都不知道蛋糕的味道咋样了。我正想回到楼上,却突然瞥见了壁炉上的姐姐。骨灰盒旁边有一小块蛋糕,不知何故,我很生气。跟着,我朝罗丝走过去,尽管我知道她已经死了,不管谁说了什么她都听不见,我小声说,今天是我生日,不是你的,然后把蛋糕塞进我嘴里。

那是我迄今为止收到过最好的礼物,虽然晚了两天。这天早上,10点19分的时候,我在后院看水池里的金鱼,尽量不去听邮差是不是来了。吃早饭的时候,我再次告诉自己,礼物不会来了。但我一听到车道上传来脚步声,便会跑向里面。门垫上有一封信。却不是妈妈寄来的。但是,接下来传来了敲门声,我飞快打开门,邮差吓了一跳。他说有詹姆斯·马修斯的包裹,我想说话来着,却什么也没说出口。我接过包裹,双手颤抖着,邮差用平平无奇的语气说在这儿签名,他哪里知道有大事发生。我龙飞凤舞地签上了我的名字,感觉像韦恩·鲁尼一样。邮差转身离去了,我松了一口气。

我把礼物拿到楼上,不过等了十分钟也没打开。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牛皮纸上的字,想象着妈妈在奈杰尔的屋子写下我名字的情形。突然间,我一秒钟也不想等了,撕开包装纸,将那玩意儿揉成一个小球,扔在地毯上。里面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盒子,不过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以前爸爸跟我说过,罗丝喜欢盒子,她用它们做宇宙飞船、城堡和隧道。他说她小时候,比起那些礼物,她更喜欢包装盒。

我不是罗丝,所以,我晃荡着盒子,有什么东西乒里乓啷地在纸板箱里晃动着,我松了一口气,随即打开盒子。我的心就像你在乡下看到车头灯突然照到的野兔,起初因为害怕一下子僵在那里,动也不动,然后突然醒悟过来,一蹦老高,拔腿就跑。盒子里面是红色和蓝色的布料,我把它倒在床上,脸上绽放着笑容,犹如棕榈树扯着的吊床,笑着咧开的嘴都扯到两边耳朵。布料如丝般柔滑,上面缝着一个大大的蜘蛛侠图案,看起来有些骇人。我把蜘蛛侠的T恤从头上套进去,看着镜中的自己。杰米·马修斯消失了,眼前站着一位超级英雄——蜘蛛侠。

要是我穿上新T恤,公园里的女孩还会笑话我,我可不会再满脸通红,难为情地站在门口。我会追上贾丝明,跳到秋千上,说不定还会单脚稳稳地立在秋千座上。我比任何人都会荡得高,荡得快,到时候我再飞身一跃,跳下来,那些女孩估摸着会大喊一声哇哦。然后我就会“哈哈哈哈”地大笑,兴许还会骂几句脏话。我不会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像个懦夫一样瑟瑟发抖。

卡片上有一个穿着阿森纳球服的足球运动员,妈妈觉得可能是曼联的球衣,因为他们的球衣都是红色的。卡片上写着这样的字:送给我那个十岁生日的大男孩,祝你度过美好的一天,爱你的妈妈。下面还画了三个唇印。我最开心的还是看到卡片底下的附言,上面说:我希望能很快亲眼看到你穿上这件T恤!

我不时看着卡片,那句话在我脑海里萦绕,活像一只老是追逐自己尾巴的小狗。我坐在靠窗房里的软垫上,罗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是它也知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星星闪耀着,也比以前更明亮了,看起来像是有几百根蜡烛点缀在黑色的生日蛋糕上,即便我能吹灭它们,我也不想许下任何别的愿望,因为今天太完美了。

我不知道妈妈是否已经订了火车票。也许奈杰尔有车,他会借给她的,虽然我觉得她不会沿着高速公路开过来。她向来没什么信心,即便是跟在慢吞吞的货车后面,她也不会变换车道。但是,她准会来这儿的,因为她想在我上学之前见见我,跟我说好运,叫我乖乖的,反正都是当妈的说的一些事情。她肯定会看到我穿新T恤的样子。以防万一,在她来这里之前我没打算脱下来。我睡觉都会穿着,因为超级英雄要随时待命,她可能是因为火车晚点了,或者塞车没能及时赶到。或许不是今晚,不是明天,甚至不是后天,但是妈妈说很快会来,她肯定不会骗人的,我可得在她来之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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