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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被甩这件事

李富贵不在的第一天,骂他。

李富贵不在的第二天,找他。

李富贵不在的第三天,金多多终于开始疑惑了。

“王发财,李富贵突然不见了哎……”

“哦,是吗?从那天开始就一直没有出现?”

“一直没有。”

“哦,可能是他最近心情不好,出去散心了吧。”

“男人出去散心好几天都不需要和……老婆说的吗?”

“嗯,前提是两人从成亲以后就一直在分居。”

“吴婶,我丈夫好像不见了哎……”

“你看你看,所以我说嘛,女人出去拼什么事业?你一个月赚十两银子,你家富贵一年给人画画都赚不到五两银子,你说他压力能不大吗?”

“但是……在我找到工作之前他就不见了啊……”

“孩子,那是因为你身上的女强人气质在之前就散发出来了,所以让他压力很大!”

“镇长,李富贵失踪很多天了……”

“哎呀,以我的经验,这是我们嘉尚的古老风俗——私奔啊!”

“不可能吧?”本身我和他也是私奔来的啊。

“别着急,我帮你看看最近镇上有没有什么大姑娘、小嫂子失踪的……”

镇长翻着镇上的事务记录本,沉吟良久,然后缓缓抬头看她,问:“李嫂子,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好消息。”

“好消息是,近几天镇长没有哪家的大姑娘小嫂子失踪。”

“那么坏消息是?”

“有个男人和你家富贵同时失踪了。”

“……”

“那就是经常出入你家的职业小流氓阿银,看来是他借助往来之便,趁机和你家富贵……”

金多多嘴角抽搐:“我想他们不是这样的人吧?”

“呃,因为几年前也出过这样的事……”

“原……原来是我引狼入室吗?”

“看来,为了全镇的各位嫂子大婶们的终身幸福,为了镇民们的家庭安全,我得给扬州府写信,请府里拨款,在镇上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打击小三的运动,并且要树立典型,首次将打击男小三的重要性写入计划中,我相信这篇报告一定能引起府里的注意,我以后的仕途有望了,我调到扬州府的路一马平川哈哈哈哈……”

在镇长的笑声中,金多多默默地离开了镇长家。

无论她如何到处询问,到处寻找,李富贵依然没有出现。

而她被老公抛弃的事情,就像长了脚一样,迅速地流传在了嘉尚所有人的口中。

“听说了吗?李嫂子被丈夫遗弃了!”

“听说了吗?李富贵受不了女强人,丢下妻子跑了!”

“听说了吗?李富贵和职业流氓阿银私奔了!”

“听说了吗?阿银和李嫂子为了抢男人头破血流!”

“听说了吗?嘉尚第一女强人李嫂子,抢不过男流氓,成了弃妇啦!啦!啦!啦!啦!”

“后面那五个啦是什么意思?”

金多多郁闷地看着满大街欢欣鼓舞传播谣言的人,问王发财。

王发财神色如常:“可能是代表回音,也可能是代表说话人激动的心情。”

“难道都没有人想要安慰一下我受伤的心?”

“……”王发财抬头凝视着她,低声问,“你受伤了吗?”

金多多郁闷地埋头喝粥:“这个叫比喻,比喻啦!你难道听不懂?”

最近,除了用餐时跑去纯福楼监督质量之外,金多多尽量少出门。

因为,满大街都是用同情的阳光注视着她的人,这种感觉,真是令人抑郁。

“真抑郁啊……”

金多多挎着菜篮子,在菜场徘徊,一脸无奈。

卖菜的大婶举着菠菜大喊:“李嫂子,买一捆菠菜吧,这个可以祛斑养颜的,等你变得漂漂亮亮,你家富贵一定会回来的!”

她摸摸自己的脸,自言自语:“我的脸上有斑吗?”

“李嫂子,你买个猪蹄,我赠送黄豆!黄豆猪蹄汤,把你补得水水嫩嫩的,你家富贵一定会回来的!”

她嘴角抽搐地看着那只猪蹄:“我觉得我变白嫩了,李富贵也看不到的。”

“李嫂子,来条黑鱼吧,肉嫩胶质多,滋阴又美容,等你变漂亮了,你家富贵一定会回来的!”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除了干笑,她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拿出什么表情来面对这群热情又善良的人们,唯一的办法,只有转身落荒而逃:“我……我忽然想起来不需要买菜了,我去纯福楼吃饭!”

更抑郁的是……

她捧着手中的那碗菊花苦瓜,泪流满面:“石大厨,你觉得这样的菜,真的能给人吃吗?”

“怎么不能呢?”石大厨举着炒勺,面带着憨厚的笑,“这道菜,以苦瓜为原料,以丹参为配菜,添加菊花、莲心,绿、红、黄三色鲜活相映,在这样的秋日,正是应景又滋补,清凉又解毒……”

“问题是它所有的原料都是苦的啊!”她被苦得眼泪汪汪,“苦瓜是苦的,丹参是苦的,菊花是苦的,莲心也是苦的!真是黄连树下结苦瓜,三岁孩子没了妈……”

“所以,我就是做给你吃的啊。”石大厨满怀深情地举着饭勺,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她,“前几天你不是对我说,做菜也要符合人的心情吗?你说满月酒的菜肴要偏甜,开蒙谢师的酒菜里要多加葱,老人寿酒时菜要炖得烂……”

“所以我们商量了好久,得出了结论,被老公抛弃的女人要多吃苦,以口中的苦压过心里的苦!”旁边跑堂的小六加上一句。

金多多嘴角抽搐,站起来就走:“有没搞错……”

“李嫂子,你去哪里啊?”

“我吃不下了!”

“哇,天塌下来了!李嫂子说她吃不下饭啦!啦!啦!啦!啦!啦!”

不知是惊讶还是惊恐还是惊喜的吼声,在酒楼中久久回荡,连坐在雅座的王发财都被惊动了,走出来看热闹。

金多多一把抓住王发财的袖子:“王发财,你说!有什么办法让全镇人民都明白,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儿女私情!我根本不在乎李富贵,我现在的心情,好比春光灿烂三百里!”

王发财端详着她抓狂的表情,问:“真的?”

“废话!不是蒸的难道还是煮的?”她信誓旦旦,“你也知道的,我就是为了打发于至善那一家人所以才被迫和李富贵成亲的嘛,我恨透了我是个已婚妇女这个事实了!所以我,现在,终于自由了,我真是太开心太痛快了……”

“那么……改变造型吧。”

“啊?”

“用朝霞绸、晚霞锦、玫瑰缎、芙蓉纱等等所有刺痛人眼的颜色,来表示你的狂喜之情吧!”

张记布庄的少东家张继,率领着满堂伙计,以同情的目光围观挑选布料的金多多。

金多多扑在五颜六色的艳丽布匹中,回头看着他们,浑身不自在:“干吗?我以前身无分文,当然不可能来买衣料啦,现在我一个月十两银子,也是嘉尚的高薪人士了,你们还能阻挡我花钱的步伐吗?”

“那个,李嫂子啊,其实我是想给你一个建议啦……”张继指指地上那一堆红碧金紫的颜色,说,“你家富贵回来的时候,要是看见你穿得这么欢天喜地,他可能会觉得不高兴啊……”

“对啊对啊,哪有被丈夫抛弃的女人穿成这样的?我建议你,穿这几种颜色,而且最好还是要麻布或者棉布的。”掌柜的一脸同情,叹了一口气,“你看,这素白色就很好嘛,富贵一回家,看见你一身白衣,面带泪痕,鬓边一朵小白花,长发凌乱,懒理漱洗,有气无力地靠在窗边,幽怨地含泪望着他……”

张继立即点头附和:“那一刻,男人的心,会立即融化的,他会在一瞬间明白,自己抛下你,是多么大的错误!他对你的伤害,是多么的深重!”

王发财在旁边淡淡地说:“就是有点像披麻戴孝。”

“……”

张继又拉出一件衣服:“要不这个吧,西域最流行的亚麻原色细布,这种颜色,似浅棕而非浅棕,似浅褐而非浅褐,再加上上面圆花的纹路,就像斑竹一般,顿时让人想到娥皇女英在湘江边思念丈夫的泪痕,这种布有个非常风雅的名字叫‘离人泪’……”

金多多被这个幽怨的名字搞得打了个冷战,还没等她反对,帮佣小雨已经赶紧把布披在了她的身上,给王发财看:“发财公子你看,这似浅棕而非浅棕、似浅褐而非浅褐的颜色,这暗淡的光线,这黯淡的花纹,这令人黯然神伤的布料,这被遗弃的糟糠之妻苦等浪子丈夫回家的苦涩感觉……”

王发财淡淡地说:“如果我是李富贵,在良心发现、浪子回头终于回家时,看到金多多面无人色地披着这片大便色的麻袋,我一定转身就走,再也不回来了。”

“那么发财公子的意思是……”

“颜色要鲜艳,要华美,要灿烂,要彩绣辉煌,要炫彩夺目。上面的花纹要同心草、鸳鸯图、喜鹊梅、桃李花、缠枝海棠,总之,怎么喜庆怎么来,一定要把她一身的愁苦全都一扫而光!”

真……真丢脸啊……

一路上迎着众人那种“她是不是受刺激过度了”的眼神,金多多艰难地回到家,看着镜子里被淹没在繁乱锦绣之中的自己那张脸,一时觉得悲从中来。

王发财靠在门框上,慢悠悠地说:“多多,别担心,说不定……今晚李富贵就回来了。”

“他才不会回来了!”她狠狠地说,“除非是我做梦!”

他微微皱眉,端详着她的面容,低声说:“你看你,这几天都没睡好吧?脸色这么憔悴。”

她沉默了半晌,双臂搁在桌上,把自己的头埋在臂弯中,静静地靠了一会儿,一语不发。

王发财走近了几步,俯下头看她,轻声在她耳边说:“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起来,你就会发现,世上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李富贵也好谁也罢,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他的声音这么轻柔,温和如仲春的熙阳,让笼罩在其中的人都觉得自己身体暖洋洋的,一片慵懒。

所以金多多轻轻地“嗯”了一声,茫然地睁着眼看着面前的黄昏斜晖。

王发财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对自己身边的下人低声说了几句话,那人立即转身,奔回去捧了一炉香回来。

香炉是鎏金的博山炉,上面有古木仙花,亭台楼阁,从山谷沟壑之间,袅袅升起轻烟,一股甜甜的宜人香气,顿时弥漫了整间屋子。

“这个香可以安神,你多睡一会儿。”王发财轻声对她说。

她闻着甜香,觉得自己困得不行了,连头都没点,就踉踉跄跄地到内屋去,衣服都没脱,在床沿上绊下了鞋子,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没有效果。

即使是那么香甜的香气,即使是那么安静的夜晚,即使是那么疲惫,她的脑中,依然有无数纷纷扰扰的乱麻,理不清头绪,使得她半梦半醒,无法安睡。

她在床上辗转反侧,不得安静,困得要死,脑子反而更加混乱。

她趴在枕上,心里不停地想,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富贵那个浑蛋,为什么会突然消失?

而且,消失在……那一晚之后。

怎么想,都觉得,叫人好不甘心。

因为,从不吃亏的金多多,觉得自己这次,是被李富贵深深地占了一个大便宜。

“感觉好像是这样的,但是……但是这个房子现在是我的了啊,东西他也没拿走啊,虽然他走之前没有先帮我还清债务,但是那债……毕竟是我欠下的啊……那么我感觉到他对不起我的原因是什么呢?”

夜沉似水,风细如线,金多多一个人趴在枕上,在混沌飘渺的香气里,寤寐之中思考着这个问题。

明明,明明在她救起溺水的他时,她曾经跟他说,以后就跟着我吧,你这么笨,要是我再不罩着你,那你一定会被人欺负死了。那时他说,好。

明明,明明她现在已经是月薪十两银子的高薪人士了,养得起他也罩得住他了,为什么他会忽然离开她呢?

明明,明明那一晚,她从梦中醒来时,和他拥抱在一起,四目相望,那个时候她是真的觉得,就这样嫁了人,就这样每天一起醒来似乎也不错……

明明,他还露出那么珍稀的笑容,温柔地对她说:“被你吃豆腐,我很开心。”

结果,怎么会突然之间,她被抛弃了。

她觉得很难过,一个人躺在床上,在暧昧的香中,迷迷糊糊地半寐半醒。

在朦胧倦怠中,她忽然觉得脸上微微麻痒,她睁开眼,看着面前。

幽微夜色之中,他俯头看她,低声问:“金多多,你睡着了吗?”

朦胧之中,隐隐约约是一个男人的轮廓,他这样专注地看着她,是……李富贵?

她明明想要点头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却将自己的头扭向了一边,胸口涌起隐隐的疼痛。

生气。

生气他把自己丢在这边,一言不发,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生气他让自己受到这么多人的嘲笑和同情,郁闷度日。

生气他……在她第一次为了他而心怦怦乱跳的时候,他毫不犹豫抛弃了她,再也不出现。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人呢?

李富贵轻轻抬手,撩开她鬓边的头发,低声问:“怎么了?”

她更愤恨了,抬手打开他的手掌,不想理他。

外面的夜色隐隐,她看见月光如同湖水一样,轻轻地波动在李富贵的面容上。和离别那晚一样的,水墨一样淡而优雅的少年面容,在月光之中光辉淡淡。

她凝视着他的面容,大脑一片空白,浑身无力。

梦……

最近,就算做个梦都这么令人难过,所以,她都不想合眼,不敢夜晚来临,因为,她害怕一次又一次梦见他。

她把自己的脸埋在枕上,低声说:“李富贵,你到哪里去了,我……我还以为你真的不再回来了……”

面前的人微微怔了一下,然后才低低地问:“你……喜欢我?”

“不喜欢……我最讨厌你了……”

这几个字,这么简单,又这么艰难,从她的口中挤出来,就像把她的心也狠狠挖去了一样。

陡然之间,一直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金多多,眼泪夺眶而出。

她的声音模模糊糊,几乎像梦呓呢喃一般:“我说过……我会罩你的,你就一辈子得跟着我……你也说过……你喜欢我吃你豆腐的……所以,我不要你离开我……”

她的声音,在这个幽微的暗夜中,若隐若现,时断时续,却每一个字,都说得这么郑重,这么认真。

“说不离开,就不离开……你是个背叛者……李富贵,你背叛了我……”

面前人默然地坐在她床边,握着她的发丝,沉默许久许久。

窗外的浮云遮蔽住了天空,霎那间星月无光,他整个人融入了黑暗中,再也无法分辨。

金多多困倦交加,终于再也支持不住,在一片虚无缥缈的香气之中,沉在梦魇里,沉沉睡去。

一只手,在黑暗中,轻轻的抚着沉睡的金多多披散在枕上的头发。

那手指在若隐若现的月色下,洁白如玉。手指修长,白皙而骨节匀称,连指甲都修剪得圆润完美。

手的主人,当然是王发财。

他轻轻地长出了一口气,仔细端详着她的睡颜,自言自语:“也不见得好看,也不见得多可爱,可为什么……”

为什么,知道她在幻觉中把自己当成李富贵,会让他无法呼吸;为什么,听到她对李富贵说的这些话,会让他胸口发痛。

即使李富贵不在了,她心心念念的,依然是李富贵,而不是她身边的他。

花费这么多心思,陪她在这种地方耗着,到底有何意义?

王发财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他站起来,低声自言自语:“金多多,我要回去了……以后,再也不见你了。”

就在他望了她许久,转身要走时,忽然,金多多在梦中,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抓得那么紧,让他刚刚立起的决心顿时溃散了。

他伸出手,将她握住自己的手掌覆住。

他听到她在梦里喃喃地说:“不要……不要离开我……”

她的手掌温温地熨帖在他的手腕上,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自他脉搏的跳动缓缓传到全身,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要支撑不住涌上来的那种晕眩了。

幽暗的香气,在他们周身缓缓散开。

不由自主地,他俯下身,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好……我不离开你。”

她在睡梦中露出一丝微笑,终于安心地放开被她死死抓住的他的手腕,神情恬静而幸福,满足地抱着被子,继续沉在自己的梦乡之中。

王发财凝视着她的睡颜,也微微笑了起来。

已经入秋了,夜晚清冷,他轻轻拉起被子,想给她盖严实。

忽听得她的梦呓喃喃地响起:“说好了,别离开哦……你都穷成这样了,所以,我养你啊……”

他手握着被角,站在黑暗中,许久,终于哼了一声,把被子丢下,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在出门的时候,他分明故意地,把门重重一关。

“砰”的一声,沉睡中的金多多睁开眼看了看,但很快,睡意袭来,她翻了个身,呢喃着“怎么又梦见那个浑蛋了……”再度睡去。

李富贵还是没回来,金多多的情绪很低落。

更令她情绪低落的是,阿银回来了。

“私奔?我和李富贵?有没搞错啊,我仰慕大姐大这么久了,就算借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拐大姐夫啊!”

面对跳着脚赌咒发誓的阿银,大家都只好选择了相信他的话。

“那么你这几天失踪是去哪里了?”

“当然是去邻村看大戏了啊,这次请的戏班里面有个花旦特别漂亮,小腰一掐,脸若桃花……所以我就跟着戏班走了,发誓不把她骗到手我就不回嘉尚!”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呢?”

“哦,因为几天前我才发现,原来那个演花旦的是个男人。”

“……”

镇长含恨撕掉了凝聚自己无数心血的那封要经费的万言书。

镇上的人,也因此更加同情金多多了。

“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是什么?”

“是自己的老公,跟着别的女人跑了。”

“比老公跟着女人跑了还要悲惨的是什么?”

“是老公跟着男人跑了。”

“比老公跟着男人跑了更悲惨的事情还有吗?”

“当然有!那就是——根本没有人,老公也要跑!”

“李嫂子真是惨上加惨,惨到一定境界啊……”

“谁说不是呢……”

金多多扶墙从那群议论纷纷的邻居面前经过。

拜托啊,在说别人八卦的时候,可不可以稍微掩饰一下声音啊?再不济,背着她说也可以啊!

在众人怜悯的眼神中,她扶着墙,一步一步走向自己家。

忽然,隔壁小女孩跳出来,拉着她的袖子,用清脆而稚气的声音说:“李婶子,你放心吧……就算富贵抛弃了你,也会有发财替他来照顾你的!”

“……”金多多真是默默无语两眼泪,“那个,妹子,李富贵抛弃我这件事我明白,但是王发财照顾我是怎么回事?”

“因为你们不是早就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穿在一起、玩在一起了吗?虽然嘉尚第一黄金独身男被你这样的寡妇弄到手我们都很悲痛,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你也是我们嘉尚票选的‘最受欢迎外来务工人员’啊。”

“最受欢迎外来务工人员……是什么意思?”

“就是农民工楷模啊。”

“……”

金多多觉得自己那默默无语的两行泪,已经可以变成血泪了。

“其实是这样的,小妹,我现在呢确实是被李富贵抛弃了,但是你可以跟我说说,所谓的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穿在一起、玩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吗?是什么事情让你们产生了这么大的误会呢?”

小妹不慌不忙地掰开手指:“在你没找到工作之前,你一直都是吃王发财送的早餐、中餐、午餐;在你进了纯福楼可以吃白食的时候,又是王发财一直跑到纯福楼和你一起吃饭,你说,你们是不是天天吃在一起?”

“呃……”

“你们院子的墙都打通了,来来往往进进出出随随便便毫无遮拦……你说你们是不是等于住在一起?”

“这么一说的话……”

“前天王发财穿晚霞锦,你穿朝霞绸;昨天王发财系芙蓉绦,你系荷花结;今天王发财衣纹是青牡丹,你就是紫芍药……你说你们是不是连穿衣服都凑在一起?”

“因,因为那是他挑的衣服啊,当然充满了他的恶趣味啊……”

“最后这个玩在一起么……”

“多多……”旁边传来愉快的呼唤声,众人回头一看,果不其然,王发财面带着灿烂的微笑,朝着金多多奔来了。

在众人了然的目光中,金多多真不想理他,所以脸上立即蒙上一层冰冷的严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干吗?”

“今天我家的池塘清淤,那几株雪藕要挖掉,你要来不?”

“当然来了!先去换一件轻罗窄袖的衣服,再划着棠木舫,唱着采莲曲挖藕,我最喜欢了!潜水下去把雪藕挖出来当场在船上洗了生吃,味道清甜脆爽,近似雪梨,但更多一种清香,我的水性就是每年夏秋这么练出来的;如果是夏天的话,小船划到荷花深处,在垂柳树荫下,一边剥莲子一边吃,那味道也好,不过最好要带上冰块,暑热之中的莲子冰过之后最好吃!”

“还有哦,今天早上,我家有人从杭州过来,给我运了一缸西湖的莼菜,全都是顶鲜嫩的叶芽,我家厨师准备煮蛋丝莼菜羹,到时候在船上吃,你觉得呢?”

“我反对!”她立即一口否定,拉起他就往家里走,“莼菜是水生植物,当然要配水鱼才最有风味,让我来教你家厨师做一个鱼柳莼菜羹,那叫一个鲜嫩爽滑,入口清淡,回味无穷,我保证你吃了这个莼菜羹之后,这辈子就再也忘记不了!”

“是吗?快点走吧。”

“嗯嗯!”

后面的一群七姑八婆大姐小妹目送着他们远去,不由得长叹一声,发出八卦的议论:“真相配啊!”

“对啊,一个是大富大贵的发财少爷,一个是身无分文欠债无数的贫女;一个是全镇所有女生的梦中情郎、数一数二的黄金夫婿第一人,一个是全镇流氓的大姐头、已婚妇女李嫂子;一个是穿什么衣服都迷人,一个是吃遍天下无敌手……”

“可是这两人,居然会怎么看怎么相配,真是奇迹啊!”

“果然爱情是无所不能的吧……”

王发财家的厨师果然身手过人,虽然在之前从未听说过鱼柳莼菜羹这种东西,但是在金多多的指导下,他立即就参悟到了这道菜的真谛,做出了让两人赞不绝口的美食。

王发财划着小船,金多多果然换了一身粗布的窄袖衣,行到池塘正中,跳下去潜水撅了两根雪藕,面不改色地全身湿漉漉就爬上来了,把雪白的藕掰成两半,分了一节给他。

这个池塘的雪藕品种非常好,脆嫩清甜,甘若蜜水。他们把小舟撑到池中小岛的柳荫下,周围的荷叶亭亭出水,他们躲在翠盖莲蓬之下,水风吹来,被秋老虎荼毒了好几个月的世界清凉无比,连金多多都精神振作起来。

旁边人划着小船给他们送了点心和莼菜羹过来,他们坐在船上赏美景吃美食,诗兴大发的王发财摇着扇子,吟诗:“三十六陂人未到,水佩风裳无数。翠叶吹凉,玉容销酒,更洒菰蒲雨。嫣然摇动,冷香飞上诗句……”

金多多丢给他一个白眼:“菰蒲雨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要下雨了。”

“呃……这只是吟个诗而已……”话音未落,头顶忽然阴下来,一阵风吹过,卷起他们身边的万千荷叶翻卷过伞盖,银白碧绿翻涌不定。

“难怪天气这么闷热,原来是要下雨了吗?”王发财一边说着,一边抬头看,稀稀疏疏的雨点已经打下来了。

“金多多,你这个乌鸦嘴啊!”王发财感叹了一句,赶紧拉起她跑上小岛。

沿着台阶而上,前面是弯弯曲曲的游廊,后面就是水榭。

他们刚走到水榭,小雨就已经变成了倾盆大雨,噼里啪啦下了起来,天地间一片迷蒙,地面的热气和空中的雨交融,半空中弥漫着一股雾气,水汽蒸腾,所有的景色都看得不分明了。

他们在水榭中的桌边坐下,剥了一堆莲蓬,天地才渐渐清朗起来。荷叶高高出水,托着圆溜溜的水珠滚来滚去,细雨中,一两朵迟开的晚荷半开半谢,点缀在碧浪之中,分外显目。

金多多靠在水榭的栏杆上,剥着嫩生生的莲蓬,呼吸着水面清新凉爽的暗香,不由得赞叹说:“王发财,你的人生真是幸福。”

他坐在她的身边,手臂靠在栏杆上,支着下巴,微笑着看她。

在雨后圆荷的映衬下,他的笑容就像世上最大的诱惑:“那么多多,和我在一起吧,你也能和我一样幸福。”

金多多的手陡然一震,正剥到一半的莲蓬顿时坠落水中,惊得水下红鱼四散逃离。

她傻呆呆地张着嘴巴,抬头看他。

王发财却神态自若,坐在她的身边,轻轻用手指敲着朱漆栏杆:“干吗露出这样的表情?我是说真的。”

“……”她一脸呆滞。

王发财凑近她,端详着她快要变成斗鸡的眼睛:“不会是惊喜过度,以至于颜面抽筋了吧?”

“才……才没有呢!”她觉得自己的魂魄要被王发财那双夺魄勾魂的眼睛给吸进去了,只好努力往后仰,企图离他越远越好,哪怕远上一寸也是好的。

王发财却俯下脸,越贴越近,几乎连呼吸都可以触到她的肌肤了。

她一把甩开他,紧张地站起来看他:“干……干吗?不要欺负有夫之妇明白吗?”

“……你的夫,是指李富贵吗?”他笑吟吟地看着她,唇角那一抹微笑,带着淡淡的玩味与嘲讥。

面对这个新婚之夜还和他们混在一起的人,金多多哑口无言。

“多多你看,我有钱,你有品味,我们凑在一起不是挺好的?你喜欢吃美食,所以我会带着你天南地北出去找好吃的;如果你厌倦了,我就找大江南北所有的名厨来家里做菜给你吃。”

金多多正气凛然地拒绝:“我才不要做社会的寄生虫呢!吃了睡睡了吃不是我的风格!我觉得我应该贡献出我的聪明才智造福社会,履行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王发财当场就震惊了:“多多,你真是有梦想有文化有作为有担当的新一代好姑娘!”

金多多骄傲地看着他:“所以,我和你这样除了花天酒地什么都不会的公子哥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这样的人,最需要的就是你这样情操高洁、志向远大的人帮我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你就是我人生的指路明灯、是茫茫大海中的北斗星,请你一定要帮帮我,和我在一起!”

金多多用力甩开他紧紧握住自己的手,眼看面前这个脑残无药的人,只好抬头顾左右而言他:“下了雨之后,可能会比较凉快了吧……”

王发财用委屈的神情望着她:“对啊,已经秋天了嘛。”

“李富贵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呢?”

“……你还在想着他?”

“等他回来后,我要让他跪地求饶,然后拖到街上给别人看,背叛又羞辱我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王发财默默无语地看着她。

“还觉得我是指路明灯吗?”

“我觉得我们真是同类,我觉得我们更适合在一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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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遇时惊鸿一瞥,她看见他眼中的星河,深邃而明亮,他便自此深种在她心底他为她挡下一切,护她周全她因为他而变得勇敢起来他说喜欢她,却从未说过爱她重逢时,他说忘了她,原来她于他而言那般微不足道……他对她说“我爱你”,可什么是爱呢,她不知道他什么都看不见了,世上再无那深邃的眼眸,可他还记得她的模样这…是不是爱…
  • 王的法则:消失的温柔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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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哥哥,你在哪里?是柠冉惹哥哥生气了吗?不要丢下柠冉。”她站在繁华落尽的街头,想哭,却拼命忍住。不可以,不可以再让哥哥担心。三年前,他走了。三年后,他为了她回来了。当他找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男生。双目空洞,殊不知在三年前他们已经对彼此产生了朦胧的爱意。三年的错过,她遇到了一个跟哥哥很像的男孩。却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个恶魔校草缠上了身。“安冷澈,你不要太过分了!”他将她抵在墙角,纤细白皙的双手掐着她的下巴,“小东西,我还有更过分的,要不要试试?”“你,唔……”
  • 神仙太公之古城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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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几千年来一直被神话色彩所渲染的小山城,山城不大,约38平方公里,却是十步一传说,一步一奇景。故事的主人翁就是这个山城里土生土长的楼姓人,明朝初期著名的医学大家楼英,他在世71年,救死扶伤不计其数,医学著作十余本,其中晚年倾其一生作《医学纲目》,成为李时针《本草纲目》的重要依据,为后代中医药研究留下宝贵财富,被例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楼英治病救人,妙手回春的故事家喻户晓,代代相传,世人尊称楼英为“神仙太公”,本书阐述了一个鲜为人知的楼英传奇,正因为这段传奇,才保存了古城的千古血脉。
  • 如果我是杀手就好了

    如果我是杀手就好了

    最不像杀手的杀手。 杀手团伙“天仙”,整个团队只有七人,却被人称为奇迹的创造者,每一次刺杀都能让人看到一次又一次的奇迹。他们在生活里如同亲人一般,但没有人知道他们都有一段惨痛的过去,炽天使任星就是给他们带来希望和快乐的神。人们无法想象的事情这些杀手全都可以完美完成,请欣赏天仙今晚的奇迹。
  • 中本起经

    中本起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快穿之反派拯救攻略

    快穿之反派拯救攻略

    (本文每个世界的男主都为同一个人,1V1,甜宠,爽文,HE)苏天瑶从来没有想过,已经是人生赢家的她,竟然只是别人故事里的那个衬托主角的悲剧炮灰?!而想要改变自身的悲剧命运,就必须和系统签订契约,去不同的世界完成任务。这完全没问题啊!打脸、逆袭、虐渣什么的……她最拿手了!只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任务不仅是帮助炮灰逆袭成人生赢家,还要拯救反派BOSS啊?!不过看在这个反派还算顺眼的份上,她还是可以勉为其难的帮忙抢救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