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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两只秃鹫

其实程青也不用请示白木镇,他完全可以私干。但程青是一个正直的人,不会打什么歪念,所以他过来告诉首领一声:他要制作新武器弹弓。在程青的眼里,白木镇是他的上司。

一听白木镇问弹弓有什么用,程青如是道:“弹弓可以打飞行鸟类很有见效。因为消耗品是石子也省了一些劳力。”

“可是,你画的是如此小。”

“呵呵,”程青笑了,“事实比这还小,一个精良的弹弓,”伸出了手掌,“这么大就足够了。”

“你是说,只有手掌大,”白木镇显得很吃惊。物体越大越厉害,这个理念深根蒂固。但程青就是要打破他以往的认知,对他点头道:“是的,这般大小已足够。”

见白木镇还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程青道:“那么,实践见真章吧。”

白木镇:“好,我同意了你制造弹弓。”

待首领批准制造弹弓,程青的行动也就心安理得。他主要也只是为了安心。他的经历,他的生活环境标明,他是一个适合驯服的人。他的那种超强自主的理念虽说很少,但也不是没有。那也要强大到一定地步方才觉醒。现在正是他能力不足的时候,如果现在就想那么多,那是无意义的事情。很可能还会出现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局面。他程青乃青华北大研究生毕业,最优秀的研究生,这个简单的道理是懂得。

程青制作了三十七副弹弓,每人一副,就连三岁小孩也与之匹配。不过被白木镇禁止了,只留勇士匹配,其他妇孺老少全被没收。当程青去问为什么,白木镇对他说:“武器,只能给勇士。”这是一种专横吧,程青倒觉无所谓。他带着他的五个勇士独自去打猎。

其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部落的格局发生了改变。

一方面是白木镇,一方面是程青。他们底下的勇士都各自看不顺眼。

这也难怪,程青的方针见效,休息和工作制度分明。程青是采取一天八小时工作制度。这样他底下的勇士有大把时间休息,做点别的什么事情。而白木镇那边,要么一天无所事事,要么一天都在忙活。极大的落差,加上与之对比,会心力憔悴。

“你们这些分裂主义分子,看你们就不爽。”

“话咋说的,我们是首领亲自指派给食材童子的。”

“哼,你们就是刁民。”

“你妈是刁民,你全家是刁民!”

“你敢骂我妈,找打!”

“你对我嚣张,找抽!”

嗤嗤——

两方面的勇士开打。程青这边的勇士只有五个,当然是被揉虐的对象。

当程青看到他的勇士回来脸上浮肿,身体灰脏。

“你们干什么去了?”

手下其一长矛勇士:“那群狗、娘养的家伙,跟我们找打!”

程青脸色灰暗,“我不是早就说了,不要发生这类争端。你知不知道,这样很浪费时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我交给你们的任务,没有完成是吧。”

长矛勇士和其四弓箭勇士低下了头,“我们其实也不是认真打,打的时候都扔下武器。”

程青心软了些,“这次就算了,下次注意。明天你们继续给我找秃鹫,找到了我会有赏!”

“是,食材童子!”

彻夜未眠。

程青的想法实在太多。他最近最主要的想法是得到一只秃鹫,只需要一只就可以了,因为,秃鹫是养的形式,他会给食。前期是驯养,后期,成了猎鹰,食物且不说滚滚而来,也会占取主动不少。危险会降到最低,效率会提升最高。在他眼中,有一头猎鹰,堪比百头牙猪。

这一连就是一个月没有找到。正当程青认为营地附近找不到秃鹫,是否要采取非常手段的时候。手下其一弓箭勇士来报,“找到了,有两只,在吃死掉的野兔肉。”

野兔是兔子的祖先,程青只知道这点。具体怎样,过去便知。

来到了野兔尸体的地方,也不见得比现代兔子大多少,而两只秃鹫的体积,让他眼前一亮,看起来都没有超过五个月,也就是未成年。野兔已经快要被两只秃鹫吃完了。只有一些骨头内缝的肉,两只秃鹫用爪子你拍我,我拍你争食。

对于程青来说,有一点好处就是。秃鹫是那种宁可撑死也不愿饿死。所以,他们几乎忽略周遭的危险。程青过去靠近,身后的勇士跟随。程青制止了。一个人过去即可,如果多个,可能数量上的优势让它们产生恐惧。

秃鹫对危险的反应后知后觉。

程青来到了它们两个身边,或许是因为年幼的关系,两只秃鹫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抢食。

“两只,如果两只都捉到就好了。”程青越靠近,心儿越砰砰跳。

如果有了这两只秃鹫,他程青可能打开掌控自己命运的大门。

说实在的,现在他并不觉得掌控自己的命运,他还未觉得安稳。一个是食物,另外一个是武力。

如果说,把一切转化做攻击力。那么如下:

弓箭勇士:攻击力5

长矛勇士:攻击力10

如果两只驯化后的秃鹰攻击力当20至25.具体数值,还得看训练程度,以开化智力。总之不低于20.最主要的是寻找猎物的能力,甚至有些时候还可以直接参与捕杀猎物。秃鹫的成年身长可以达到120厘米,重量,公可达8500克;母可达9200克。展翅平局两米,最大甚至三米。

近了,更近了。

距离只差十公分。

这是多么近,程青甚至感受得到它们倒钩嘴的威力了。

戳戳——!

那声音多么犀利。人的皮肤放在它们嘴下,毫不怀疑,瞬间血孔。

要注意它们的嘴钩。虽然只有两厘米,远不到成年期的6到8厘米,但,程青毫不怀疑其之威力。

程青小声道,“你们拿好弹弓,注意的一点是,它们飞走才射,也就是我没有抓住,你们就射!”

“是,”他们放下了武器,从怀中掏出弹弓。

无论什么战斗,认准三字诀:快,准,狠!

快,是出手的速度。

准,是命中的程度。

狠,以单单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一种气势!

程青咬着牙,手臂抬起了,青筋暴露。练过一段时间身体,现在就来效验成果吧。

“刷——”

“唳——!”

“唳唳!”

无用,程青已经牢牢抓住了。“来,你们快来帮忙啊。啊哟——”

“是!”五个勇士瞬间跑了过来。

“嗤嗤——~”

“快点抓住,按住他们的头,别太用力!”

程青已经身上带血了,那是他的血,他的手臂还有腰间,一共七个孔。有深有浅,最深的可以见到白色的肉。还好只是两厘米长的嘴峰,否则,可能自己的五脏都可能会被掏出来。

“唳唳唳。”

“食材童子。”

“嗯,”程青接过青草药膏,其实这东西作用不大,只是失血而已。但,在史前,止血就已经足够了。他龇牙着,忍住疼痛,过了会儿,就不再大痛。

“跟我用麻绳捆好,是脖子,但不要太紧,这样。”程青自己动手师范,先捆住了脖子,然后下来,捆住两只羽翼腋下。“这样,它插翅能飞,但难逃。”

有模学样,有模捡世上。

很快另外一只在两个勇士的麻绳套索下,捆好了。

“来吧,我们拖着走!”

当看到程青带着两只秃鹫回来,立刻炸开了锅。

“那可是死亡之物。”

“秃鹫代表灾难!”

程青不管那些有的没的,做好自己就行。而他收下的勇士,也是如此。算是忠诚度十分吧,目前,对于他下达的任何决定都没有异议,绝对执行。

白木镇果然在当天来了。

此时刚刚是夜晚。而白木镇非常喜欢每天出去追寻猎物线索,一般都是天快黑的时候回来。也就是说,刚回来没救,就往他这里跑来。

程青道,“首领好。”

白木镇脸色有点不好,“听说你带回来两个死神秃鹫。”秃鹫和死有关,见到秃鹫的地方必定有死尸。自古以来,神话了,就被俗称为死神。当然,死神只是一个称呼,过度神化,并不代表真的认为那就是神。

程青:“是的,首领。我带来了两个秃鹫幼崽。”

“我不管幼崽还是成年,总之,秃鹫不能养。”

程青没有说话,也已经表明他想要养的决心。沉默有时候就是一种武器。

“好吧,”白木镇想到程青如今的身份地位,仅次于他。而且,部落狩猎也是仗着程青发明的弓箭。有了弓箭,标枪已经完全退伍了。用弓箭狩猎成功率高达七成。而标枪狩猎只有三成。如果是长毛象那种大型猎物,其成功率不到一成。“你如果要养,不要放到营地里面,你可以在外面养。”

“嗯。”其实程青也想到退后一步,这退后一步正是白木镇所说的这样。如此,甚好。他当然没有异议。

对于他来说,也不过,另外开辟一个空间而已。因为他手下有五个勇士,效率问题也不担心。因为他并不是建造大型建筑。他在还没有动手之前,已经想好了,脑中设计出一幅图案:

长、宽十米正方形平地;高两点五米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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