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语气不容置疑,我想如果这时候我再说一个不字的话,恐怕就不能完整地回去了,于是我点头。他也点头,然后让他的手下放开了我,但是我却看到了他脸上有一抹戏谑的笑容,唉,人命在他们的眼中就这么不值钱吗?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命是不是也这么不值钱。
我暴起,一把从后面搂住了秦宇天,然后用我刚才偷偷掏出的折叠刀抵住了他的脖子。
“让你的人都走开,离我远点!”
秦宇天好像并不慌张,只是示弱地举起了双手,但是他的话却一点也不示弱:“陈风,你敢么,你知不知道杀人是会判死刑的,而且,我的血会喷出来。喷你一脸,洗都洗不掉。”
他的话里,满满的嘲讽,就像是一只猫被一只老鼠咬住了脖子一样,根本就没什么可担心的。
而且,我也的确不敢,但是现在敢了,秦宇天太过于瞧不起我了,连起码的围师必缺他都不屑于去做,可现在已经知道了他不管怎样都不会放过我,那我还有什么是不敢的。
我将手中的刀狠狠地勒进了他的脖子,刀不锋利,所以只是切开了他的皮肤,他流血了。
“那你就让他们上来弄死我呀,来呀。”我贴在秦宇天的耳边轻描淡写地道。
他听出了我语气中的疯狂,咽了口唾沫,然后终于肯好好和我说话了:
“陈风,你淡定,你说你想要干什么,我满足你,你先把刀放下,我们有话好好说。”
唉,人呐,要是没点资本,连和人家商谈的资格都没有,你看,刚才我的我连即使是拿着刀都没人看得起,但是现在他的小命捏在我的手里,就知道有话好好说了。你说这不是贱吗,心平气和的多好,非要逼人家动刀子,
幸好我今天出门的时候多了个心眼,把跟随了牙签多年的宝刀顺了过来,这刀可真不一般,连安检都过得去,没办法,刀刃太短了,根本算不上管制刀具。而且年久失修,又钝又锈,连牙签都不知道自己带它在身边有什么用。
但是就这么个玩意,今天却救了我的命。一位著名的哲学家沃德玛·帅德布耀德曾说过,存在,既是合理。
有秦宇天当人质,我很是安全地从那个要命的楼顶下来了,然后我押着秦宇天上车,只要上了车,我就安全了,到时候一脚把秦宇天踹下去,我就可以回家了。
我用刀抵着秦宇天,死死地盯着他的那群始终在我十米之内的手下,缓缓地退向了车子旁边。
“把车门打开!”我对着秦宇天吼道。其实我嘀咕一声他都能听见,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冲他吼,震得他一缩脖子。
我看着他真的听话地打开了车门,终于放心了,但是这个时候放心有点为时过早了,人在高度的紧张过后,一旦放心下来,就会放松,我这一放松不要紧,秦宇天不知道用了一个什么招式,一下子就从我的手中挣脱,这让我确定了他是练过的。
这真是他大爷的阴沟里翻船,现在我没有了人质,这不凉凉了吗。但是这种心如死灰的念头还没有在我的脑海中漫延,强烈的求生欲瞬间就支配了我的大脑和身体。
在短短的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首先我的大脑告诉我不要慌,然后它当机立断,在秦宇天挣脱开我的一瞬间,一脚丫子把他踹倒在地,然后迅速地上车,起火,油门踩到底,飘移,走人,关车门。
我才知道,我的车技还可以这么溜,真是把人逼急了,除了数学题,什么都做得出来。什么叫飚车,什么叫风驰电掣,我才知道,原来开快车是这么刺激。
这里要说明,不是我不遵守交通规则,主要是后面秦宇天他们追上来了,我不开快点真不行。
感谢秦宇天的座驾如此优秀,也感谢我国的路况在我的生死存亡之际这么给面子,一路上我如同一个追风少年一般,跟他们来了一把速度与激情,然后他们连我的车尾灯都没看到。
说实话,我能活着回去其实主要还是依靠我自己强大的求生欲,开过车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国道上把油门踩到底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做了,因为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可能会更危险。
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只要你的车速足够快,死亡就追不上你。反正也不是我的车,红灯什么的闯就完事了,又不用交罚款。
下次再开庭是一个星期之后,而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再活七天。我不知道秦宇天能不能找到我们这里,但是我觉得他能,虽然我们现在并不在一个城市,但是我们之前不也并不在一个城市吗。
住招待所是我们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那种在地图上都搜不到的小店,都是个人家改装的。基本上都是又破又旧,但是好处也很明显,便宜且不好找。我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吃的都是我偷偷从外面买回来的。
幸好我们多年的苦逼生活练就了一身的本领。有一口粮食就能对付活着。只是苦了豆苗,本来就瘦,还连点肉都吃不到,每天又要东躲西藏,她说她上辈子可能是东条英机,这辈子来还债了。
但是即使是我们这么小心,还是被人找到了。
距离开庭只剩下了两天的时间,只要过了这两天,我就可以让自己手中的证据成为毁灭长城地产和秦氏家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到了那个时间,所有的冤屈都将得到伸张,而所有的血债也都将得到偿还。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圆满了。
但是就在当天晚上我出去购买补给的时候,我被一只从后面突然伸出的手拉进了一个拐角。那只手惨白惨白的,并且凉得吓人。被这样的一只手突然拉进了黑暗的角落里,像极了恐怖片中的桥段。
但是对于此时的我来说,鬼根本就不可怕,那玩意哪有人可怕,鬼杀人还讲究一个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呢,但是人就不同了,只要你触犯了他的利益,他就有足够的理由和决心让你变成鬼。
我并没有开口,任由他抓着我的脖子,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淡定,你只要一淡定,你的对手就会对你好奇,一旦对你好奇,就不会马上干掉你,而这样一来,你就有了大把的机会。
但是我作为一个市井小民,当然不可能在这种时候有如此的心态,能有这样的反应主要是因为吓得说不出来话。
可不管怎么样,我都成功了。我身后传来了一个沙哑的声音:“小子心态倒是不错,怪不得敢跟秦家作对。”
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乐开了花,他要是这么说的话,那就说明了不是秦宇天的人,说不好还跟他有仇,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于是我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那人似乎是就我说中了,他放开了我,而我也转过了身,看到了他的庐山真面目。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高、白、瘦,脖子上的一道疤,真不知道这种地方的伤口是怎么留下的,正常来讲应该是致命的,但是这也解释了他声音沙哑的原因。
“做完你现在做的事情,我可以帮你。”他面无表情。但是他的话无疑是给了我一个惊喜。这样的话,他岂不就成了我们的盟友了吗?
我们都这么藏了,秦宇天都没找到我们,但是他却能找到,说明了这个人应该有一个十分庞大且高质量的关系网,有了这么一个盟友,我们就好办多了,起码有了和秦勇抗衡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