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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寒月照白骨(3)

卫都帝丘,本是夏朝故都,乃是上古五帝颛顼所居之所,故名帝丘。

《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云:“有鱼偏枯,名曰鱼妇。风道北来,乃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颛顼死即复苏。”颛顼死而复生,乘龙而去,雷泽于世,故而帝丘,东濒雷泽,西临黄河,九曲连绵,阡陌网结,平野连云,乃是传说中神龙故里,亦是商丘旧族所在,其富饶之地,不下于齐鲁。

昔日周公平叛,将殷商后人分于卫宋两国,故而卫宋文化传承尚早与其他诸侯国都,其庶民多为殷商世族后裔,虽不复昔日富贵权势,然风骨其中,亦不同于别国庶民。

帝丘入城即下马,公子朝本欲以王命行特权,孙奕之却婉言拒之。既然已经到了帝丘都没追上孔师,他便知道其中有诈,干脆也不着急,下马步行,索性领略下帝丘风华。

青青还是初到帝丘,见这卫都之繁华整洁,华美肃穆,不逊于方兴数年的姑苏大城,甚至有些街市结构颇有相似,便忍不住扯扯孙奕之的衣袖,低声问道:“是不是每个都城都如此繁华啊?为何我们越国国都就没这么多宫城街市呢?”

孙奕之晒然一笑,说道:“越国本是蛮夷之地,建国时日不长,自然不及中原诸国繁华。更何况——”他顿了顿,唇角勾起几分嘲讽之意,“勾践战败之后要韬光养晦,自不会大兴土木。若日后越国有中兴之日,你且看他!”

他一提起勾践,青青就不禁皱起眉心,赵家失火之事,她记忆并不清晰,孙奕之事后调查,跟燕齐有关,却也少不了勾践的手笔。加上他当时居然有纳她入宫为妃的念头,更是让她想起来就恶心。

看到她面色忽然一变,孙奕之何等人物,一下便明了是因为自己提及勾践之故,她这般喜怒厌恶皆形于色,丝毫不加掩饰,了解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她的情绪,还好是他,轻轻回握了一下她的手心,低声说道:“莫要难过,等我们回去,自会与他算这笔账。”

青青看着他眼中的认真,用力点点头,她不是睚眦必报之人,却无法忘记,原本她与阿娘还有许多许多的计划,还有很长的路,很多的时光,却因为那人的一己私欲,恩将仇报,生生断了阿娘的生路。她太过相信这些君王的承诺,方才会帮着范蠡授剑练兵,结果露出的本事越多,被人惦记的越多,步步紧逼,终于毁了她的家。

这笔账,她无论如何也放不下。

公子朝亦是习武之人,耳目灵便,见两人并不避讳自己,正是话语含糊,他虽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却也记下了勾践之名,与越王又仇,看来孙奕之叛出吴国之后,还结了不少仇家。如此一来,他倒是更方便行事,如今的卫王辄虽心有大志,可耳根子软不说,还胆子小,踌躇之余,优柔寡断,只要旁敲侧击地说出孙奕之与吴越晋齐的仇怨,就算再有才之人,卫王也不敢用。

能打是一回事,找打则是另一回事。

卫国素来保守,能战之士不过万余,若非依附晋国,又与齐国间隔有鲁,早不知被欺负成什么样了。就算招揽来孙奕之这等能战之士,引起晋齐征讨,再能征善战的将帅也无法以一敌十。就算此番吴王夫差大胜齐国,却也是在势均力敌的基础上,十万对十万,纵然灭了十万齐军,自己也折损近半,可见战事对国力损伤之大。

以卫国如今的实力,孙奕之这等战将,留下非但是大材小用,还是引祸之源。他若要战功,必要开启战端,卫国之兵久不经战阵,哪里比得上吴国百战之师,届时若一旦战败,局势可想而知。

公子朝定下心来,便向二人告辞,由得他们在市集暂停,他先行进宫向卫王和夫人禀报,也好准备今夜之盛宴。能得文之圣人孔丘,与兵圣之后聚于一堂,不论因果如何,倒也是一桩百年难遇的盛事。

他这边一走,青青终于松了口气。

孙奕之见她这般,忍不住笑了起来,问道:“怎么?你还怕他不成?”

“怕倒是不怕。”青青摇摇头,心有余悸地说道:“这人武功平平,比剑打架我倒是不怕他。可他那眼神……总是笑得让人心里发毛,我一看到他笑,就想起他和那位夫人的事……真是……恶心的……浑身都不舒服啊!”

“哈哈哈!”

孙奕之大笑起来,枉那公子朝风流一世,自诩为无缺公子,总是端着那么一副多情雅逸的架子,偏偏那些有眼无珠的女子还都吃他这套,不知多少贵妇千金明里暗里求着与他春风一度,让这厮名声远扬,还自觉是个女子便会为他一笑倾倒。想不到今日碰到青青这般全然不解风情的,反倒将他视为洪水猛兽,恶心反感,若让他知道,真不知会不会气得连那公子范儿的假面具都戴不住了。

“青青还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看着不顺眼以后就甭看了。反正今晚也就是去拜见下卫王,与他无干。走,我先带你去买些衣物,咱们也换身衣服,省得被那些小人挑眼。”

青青重重地点点头,她是最了解这种眼神的。那些高门世家贵族,看人都是先看姓氏,再看衣着,至于这顶着姓氏穿着罗衫锦绣的人到底如何,根本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尤其是卫国,这等传承悠久的古城,名门云集,大家辈出,加之城邦繁荣,百姓富裕,自然更重衣冠之礼,如他们这般轻装简骑行走于城中的,一身风尘仆仆,早不知吃了多少白眼。

还好两人都是洒脱之人,根本无惧这些毫无杀伤力的眼神,甚至不用孙奕之出马,青青一个小眼神,就足以震慑得周围那些试图来他们马屁股上摸一把试试深浅的宵小之辈。

越是富庶之都,就越多这种江湖之徒。

孙奕之昔日也曾行走江湖,游侠排行榜上也曾挂过名号,自然识得这些手脚,倒也不去拦她,只是带她去卫都最有名的锦上坊买了身成衣换上,再出街时,便无人敢于觊觎。

时下虽说周王室式微,诸侯坐大,礼崩乐坏之时,然一些规矩犹在,从公族、贵族、世族到平民、庶民、奴隶,等级森严,单从服饰上便可看出身份所属。孙家虽已没落,只剩他一人,单名号仍在,夫差能将他罢官免职,定为叛逆,却无法改变他的出身,孙氏百战候之爵,早已经周王室赐封,就算离开吴国,他依然是平民远不能及的贵族。

青青也换回了女装,只是并未穿着贵族世家小姐那种宽袍长裙,依然是青衣布裤,扎了条白色的腰带,除了做工更精,布料更好之外,与她平日装扮并无不同。满头青丝梳成两条辫子垂于鬓边,只簪了几朵素银的小花簪,除此之外别无装饰。她亦在孝期,如此打扮虽然过于素淡,倒也无可厚非。

唯独让人瞩目的,是她背上用布裹着的长剑。

血滢剑煞气过重,看似无锋,却削铁如泥,寻常剑鞘根本盛不下它。她好容易寻了个鲨鱼皮鞘,却有些过于打眼,干脆在外面又用黑布重重裹着,背在身后。可她人长得娇小纤瘦,背上如此一把长达六尺的重剑,对比鲜明,格外引人注意。

孙奕之也曾提过替她保管,她却执意不肯。

这把剑是阿爹唯一留给她的东西,剑在人在,她自然不肯假手于人。

更何况,孙奕之这会儿身着素白锦袍,长身玉立,腰间挂着一柄长剑,悬着枚古玉,长发用一枚玉冠束着,越发显得英姿勃勃,神采俊逸。虽不似公子朝那般眉目如画,俊美得不似凡人,却也昭昭朗朗,目光犀利,英气逼人,别有种令人折服的风采气度。

但凡有点眼色的,看到他腰间所悬之剑,便知道此人不好惹,自然不敢再凑上前来。

只是到了卫王宫门口,孙奕之方一报上名号,早有公子朝安排之人上前相迎,一见两人形容气度,不禁吃了一惊。那人本是先前跟着公子朝的侍从,名唤宋栎。他本认得两人,却不想稍作改扮之后,先前那两个风尘粗俗之人居然像是变了个人一般。

他也不敢怠慢,急忙躬身行礼,道:“小人宋栎,奉公子之命,前来相迎。还请孙将军解下佩剑,暂存于此,随小人进宫见驾。”

“解剑?”孙奕之嗤笑一声,说道:“孙某不过一介武夫,嗜剑如命,这剑在人在,若是不合贵国规矩,还望转告贵上,孙某就此告辞,不见也罢!”且不论卫王此举对他是何态度,单看公子朝这请客的手法,这顿饭就没那么好吃的,这剑不单单象征着身份地位,更是他的底气所在。

吴国剑道第一人,无论到哪一国,都不能解剑而行。

说罢,他转身便走,青青毫不犹豫地跟上,莫说孙奕之不肯解剑,就算他肯,她也绝不肯将血滢剑交于他人之手,一进门就想给他们来这么个下马威,还真当他们是泥塑木雕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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