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6
一切都是因为老大。
那晚之后,老大就像霜打了的茄子,一连几天都没精打采的,不但少言寡语,而且连例行的足球赛都不参加了,少了这个马拉多纳式的前锋,我们连输了好几场,搞得我系围观的女生越来越少。
哥们几个都大惑不解,唯有我知道,那是因为宋云。
这几天,就听他没完没了地唠叨:“完都完喽,遭洗白喽!”
一个大男人,整的跟祥林嫂似的,看着着实让人心痛。
这几天他的行为也很怪异,黄伟刚的一双臭球鞋摆在宿舍门口散发着异味,老大上去一脚一个,把两只臭鞋踢得腾空而起,划着弧线准确地从窗口坠下,骇得老熊连忙冲上阳台去查看。
楼下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险被砸中,吓得脸色煞白,冲着楼上破口大骂。
老王赶忙冲下楼去,一个劲地作揖道歉,好不容易才把那个男生摆平,然后把两只球鞋捡了回来。
老熊和老王瞧出了不对,和我一起拽着老大直奔校门口的川菜馆。
为了安慰他,我们三个轮番敬酒,喝的老大感情大爆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我们大倒苦水。
原来,他家和宋云家挨的非常近,父母又都是一个厂的,所以两家的关系非常好。从初中开始,老大和宋云就是同学,高中时仍在一个班,宋云一直都是他心目中的女神,可他却从来不敢表白。
老大摇晃着脑袋说:“兄弟们!我喜欢宋云,都喜欢了六个年头了,从看见她的第一眼起,我就遭了。为了她,我宁愿放弃报考军校的机会,随她一起考到了中大。为了她,我年复一年地帮着她照顾她生病的父亲,主动扛下那些脏活累活。为了她,我尽量省下自己的生活费,只为能让她吃好点穿好点。可我告诉你们,我连她的手都没碰过,一次也没有。我能做的都做了,可她却从来没表示过啥子。我不自量力的以为,凭借我的爱心和执着,总有一天能感动到她,让她喜欢上我。可是,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的心思和精力,看到的却是她和同系的帅哥眉目传情。她从来没用那样的眼神看过我,一次也没有。你们知道那一刻我是啥子感受吗?我他妈死的心都有!看来,她并没有被我感动,这些年来,我所做的努力都是白费,我的真情都抛进了大海。她喜欢的,是他妈的别个!你们说,我是不是特别的瓜!简直就是他妈的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我默默地听着,看着老大涕泪横流的样子,感觉鼻子酸酸的。宋云是老大的挚爱,哪怕他只是单相思,甚至只是痴心妄想,我也为他而感动。他爱宋云,这么多年来一直都默默地付出,默默地守护,这样的“大爱”,我可给不了。我必须忘掉宋云,朋友之妻不可欺,兄弟的女人不能碰,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
所以,当初对宋云动的那点心思,也就烟消云散了。
我拍着老大的肩膀说:“老大!别泄气,你一定会感动宋云的!”
老大抹了把眼泪,哽咽着说:“难呐!”
老熊说:“老大,恕我直言,你最大的弱点就是不懂得浪漫。泡妞靠什么,一哄、二骗、三浪漫!”老熊夹起一块鸡翅,问老大:“如果用一块鸡翅表达你对宋云的爱,该怎么说?”
老大说:“吃一块鸡翅吧,很有营养的!”
老熊气得手发抖,使得那块夹起来的鸡翅看起来像是要振翅高飞似的,“笨呐!你得这样说:宋云,在我心里,一直有一对隐形的翅膀,没有你,它们就像这块鸡翅一样面临凋亡,只有你,才能让它们重新长出羽毛,让我在幸福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老熊接着又是一通教诲,简直是恨铁不成钢,恨不得把自己的平生所学都毫无保留地灌输给老大:“老大,爱要说出来,还要浪漫的说出来,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也可以不介意你不够帅,但是绝不能原谅你没有男子汉的气概,更不能原谅你不懂得浪漫。爱她,就要像个男人一样大声地说出来,让她知道你爱她,不但要说出来,还要说的浪漫,说的漂亮。十个女人有九个都爱听漂亮话,剩下的一个还没出生呢。”
老王摇了摇头,拿过喝空的啤酒瓶放倒在桌上说:“老大,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几只蜜蜂放进一个平放的瓶子中,瓶底向着有光的一方,瓶口敞开,蜜蜂们都是朝着有光亮处不断飞动,结果不断地碰壁,最后奄奄一息。把这些蜜蜂倒出来,把瓶子按原样放好,再放入几只苍蝇,苍蝇和蜜蜂不一样,它们最初也朝光亮处飞动,但在碰壁后,它们还朝其它方向飞动,或向上,或向下,或向逆光的地方。最终,它们都飞出了狭小的瓶颈。它们用自己的灵活改变了像蜜蜂那样的命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漂亮的姑娘谁都爱,但不能一根筋,如果你已做的足够好了,对方还是不接受你,那就是你俩不合适,赶紧调转方向,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否则你就是碰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成功。就像咱们平时玩电脑,死机了,就重启呗,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说是吗?”
我插了一句:“老大,我赠你一句名言,不是像傻逼一样的坚持就能得到牛逼一样的结果!该重启时就重启,老王说的都是金玉良言!”
老大连连点头,哽咽着说:“兄弟们,我也知道,感情这东西不能强求,我能遇到她,跟她做了初中、高中同学,如今又是大学同学,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不管能不能追到她,只要能时常看到她,跟她一起说说话,散散步,我就觉得很知足了。说实话,我没办法重启,因为在我心里已经很难再容下别人了。”
认识老大都大半年了,我突然发觉自己居然一点都不了解他,我一直都以为他就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谁知他的感情世界竟会是如此的细腻,那里有欢乐,有疼痛,有脆弱,有无助,还有比我多的多的执着。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一气儿喝了一瓶白酒和十瓶啤酒。
老大最先撑不住了,先是抓起酒杯狠狠地掼在地上,然后趴在桌上又哭又笑的。老王念着《将敬酒》也随即陷入了混沌。连一向自称千杯不醉的老熊也一去不复返,我找了老半天才发现这厮已经倒在了厕所里。
唉!这都什么水平啊这是,不能喝就别起哄架秧子,搞得我还得以一敌三,扶了东墙倒了西墙,折腾了大半天才将三位仁兄弄回了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