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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茶棚所遇

一条泥地官道的百米之外,孤零零地立着一座黄土房子。这房子年久失修,地上撒落着很多黄土碎屑,墙角到处的杂草,凹凸不平的黄土墙风化严重,屋顶的瓦片已掉落小半,几根裸露出来的横梁上长着些许白色蘑菇。

这样的屋子,显然已无法住人了。

但是阴暗潮湿的房间中,却有三个男人,围着一张陈旧的刷过黑漆的方桌,坐成一圈。

屋外刮起了风,这座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旧房在不很大的风中摇摇欲坠。

忽地,一块瓦片从房顶脱落,不偏不倚正好落向屋中三人之一。

那是一个长着浓密络腮胡子的壮年男人,高鼻梁,八字眉,穿着一件宽松的短衫,露出黝黑有结实的粗手臂。

瓦片从头顶砸来,他神色依旧不变地端坐着。其余两人,即使余光可以看见落下的瓦片,也仍旧像一尊石像坐在那,没什么反应。

整个过程只有一瞬,只见那男人的大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举到头顶,稳稳接住那一块瓦片,接着,他拇指微动,瓦片立刻碎裂成几块,散落下。

“看来你对这副新躯体已经适应得差不多了。”他对面一个中等男人说。他穿着绿色粗布衫,上边缀着蓝色和紫色的布丁,低矮的木桌挡不住他已经开叉的裤脚和一双麻鞋。一看就知道是个底层农民。

“人类脆弱的身体和我们的神经血脉结合后,即使不恢复成蓝布尔躯体,身体强度、敏捷度也有不少提升。”那男人接口,缓慢地说。

“你说得没错。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人类身体固然能让我们打入人类内部办事,但危险性会提高不少。身体的转换虽能加快我们的肉身恢复能力,但如果我们以人类身体受到重伤,我们依旧恢复不过来,如果严重,我们也会死去。”另一个男人说,他有一副蜡黄色带斑的面孔,衣着破旧的短衫。认识他的人会发现,他就是王丰足。

“这,还不至于吧。在我们有警惕的情况下,普通的人类不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致命伤害。”农民模样的男人说。

“谨慎一点,也没错。即使是普通人类,也不能小觑,我们现在的人类躯体是抵挡不住那些一级强度的枪炮和刀剑的,如果被他们逼出蓝布尔身体,背这个时代的人看到,就麻烦了。”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淡淡地开口。

“如果光是这些,我们到不必太过于担心。”王丰足面无表情地说,“我在刚刚侵占人类身体后不久,被一个来自未来的,守护者,砍了一剑。”

语音刚落,络腮胡子男人和农民都变了脸色。

“新的守护者?来得……这么快吗?什么武器装备?”农民惊异地说。

“他用的一把飞剑,强度至少四级,否则没那么容易就砍掉我的鳞甲。”他的眼神始终注视着一个方向,如一具坐立的铜像,情绪没有一点波澜。

另外两人这时才注意到,王丰足左臂的粗布衫上,有一条长长的裂痕,上边还带着些许淡红的血迹。

“自从这个世纪的守护者死后,我们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养伤,同时搜寻守护者基地的位置,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点发现。现在新的守护者来了,要寻找到基地,恐怕更不容易了。”农民衣着的男人表情凝重。

“即使搜寻到他们基地,也不一定能提高我们的装备等级,谁也知道守护者基地里都会有什么,现在,这件事可以放下了。我们要时刻记着来这里的真正目的。”络腮胡子男人说。

“这是当然。”王丰足说,他的声音变得低沉而悠长,像幽灵一般飘荡,“是时候做些事情了。”

屋外有刮起了风,偶尔几片瓦砾落下,清脆的碎裂声在屋中回荡。

“那新来的守护者怎么办?毕竟他有四级以上的武器。”农民衣着的男人说。

“我们既然能利用人类共有的弱点,联手杀死一个守护者,就可以杀死第二个。”络腮胡子男人说,他僵硬的表情跟他粗犷的外貌有些不搭,“人类联盟对世纪守护者过于看中,将他们数量并不多的顶级武器装备给守护者,试图阻止我们。若真面对一个穿着四级战斗服的守护者,就算我们三人联手也很难获胜。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顾虑。他们不会轻易穿上作战服,以防本时代人看见。所以,我们只要不在离本时代人活动区太远的地方现身,他就没办法用战斗服对付我们。”

“若实在不小心被他抓住踪迹,对于只有一把武器的守护者,我们几个联手倒是可以与之一拼。之前死去的那名守护者,就是例子。”络腮胡子男人继续道。

“说得没错。”王丰足依旧面无表情,“我们的计划,可以完全启动了。”

农民模样的男人听了,眼神变得狂热,其中夹杂着几丝希冀。

赶集的日子未到,街市中来往的人不很多。宽敞的街道一旁,几根粗大的竹架子撑起一张灰布大棚,另一根细细的竹竿上,系着一张灰白的布旗,上边用墨笔写着一个大大的“茶”字。茶棚的生意一般,矮小的木桌长凳,七七八八地摆放在棚下,喝茶的人,只有寥寥几桌。

其中有两人,都戴着一顶黑色圆帽,穿着薄薄的淡绿色布衫和灰黑色长裤。一人有着浓眉毛、长着黑脸,另一人有着端正的五官、英俊的面孔,正是薛立与郭成。两人都端着茶杯,眼睛却是一直观察着街道。

“这些日子县城里有些清静。”薛立依旧是粗嗓音。

“川东道那一代的义军兴起,现在正在到处征兵。我们这县城缴纳些钱就可以免征兵,但乡下的农民可没钱缴纳,那些人要么被抓起充军,要么躲得远远的,这县城里,自然没什么人了。”郭成淡淡地说。

“乡下人本就是靠卖苦力谋生,清兵把壮丁抓去充军,可要苦了他们的老小。”薛立眉头拧成黑线。

“要是再让满清这么搞下去,国家迟早会……”郭成忽然没说话了,他的视野定在一处地方。

薛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才发现,茶棚又来了一个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举报过杜天钦的常户。

“他也没被征去当兵。”薛立压低声音说,眼睛里闪过怒意,“这些年,他可没少冤枉过人。”

“我们两个得注意一点,别露出什么马脚。”郭成已经收回目光,小声地说。

常户火赤裸裸的目光从左至右打量了一圈茶棚里喝茶的人,向店家要了杯茶,便一屁股坐下。

“我看直接找机会杀掉他,省得麻烦。他这种人,死有余辜。”薛立也收回目光,对着郭成说。

“像他这样的人,县城里还有不少,总不能把他们都杀掉吧。况且,我们的敌人是清朝官兵和毛胡子洋人,他不过一个世道催生出的恶果。”

正说着,茶棚外又走进两人,一老一小,一左一右。其中一人是个老者,骨瘦如柴,有着花白的长胡子,皱纹满面。他穿着件褪色严重的蓝衣大褂,背着个空竹篓,左手牵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小男孩大眼睛一眨一眨地,似乎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在这里歇歇脚吧。”老人沧桑的声音传来。说罢,和小男孩一起找了个空桌坐下。

“喝点什么茶?”茶棚的主人是个中年男人,见来了客人,立马迎上去。

“不了,我歇歇脚,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走。”老人回答。

茶棚主人没说什么,他看得出来,这人应该是乡下来的,他了解乡下农民的节俭,特别是这样的老人,尽管茶钱再便宜,对于他们这一类的人来说,能省就省。

“走了这么远的路,肯定累坏了吧。”老人干枯的手掌抚在男孩梳拢的小辫子上,眼中充满慈爱。

“不累,一点都不累。只要能让奶奶舒服地走,走多远都可以。”男孩的小脸因为长途奔走,红红的,额头上还残留着没有擦干净的汗珠。

“哈哈,真是好孩子。你奶奶肯定可以快快乐乐地离开,去另外一个地方更好地过活。”老人仍是一脸慈爱的微笑,只是笑着笑着,表情突然变得苦涩,“如果有一天,我也去了那个地方,去找你奶奶,你像个男子汉一样,自己照顾自己吗?”

男孩愣了一下,表情变得为难起来。

“啊?爷爷你也要走啊?”

老人点点头,抚着男孩头的手不自觉地搂住男孩的脖子。

“那,那爷爷你在那个地方,也可以天天吃上白干饭吗?”男孩问。

“没错,那里有吃不完的白米饭,还有吃不完的肉呢。”老人回答。

“哦,爷爷你能带上我吗?”男孩以一种渴望的眼光央求说。

“这不行,你必须要活到我这个年纪才可以去。我走了,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哦。”男孩有些失望。

“过不了几年,我也要走了,我最放不下的,就是你呀。”老人叹了口气。

“爷爷,你放心吧,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的。我现在已经会挖野菜了,等我再长高一点,我也能种谷子了。”小男孩昂起头,一副自信的样子。

“好,好,真是个小男子汉呢。”老人笑着说。

“嘿嘿。”小男孩也笑了,露出一对洁白的虎牙。

“没人照顾他,这可哪行!老先生,你怎么就想让这么小一个孩子独自生活呢?”邻座一个五十多岁左右的黑胡子男人说。

“唉。”老人摇摇头,他灰暗的眼珠子似乎更黯淡了,“我也没办法。”

老人低头看着蹲在桌角边观摩蚂蚁的小男孩。

“这孩子刚出生,他娘就死了。幸好他爹有些气力,我们一家子人租了几亩水地,每年缴了租米,倒勉强能过活。眼看这孩子一天天大了,我们累些,也没什么。可前几日,听说东边的土匪闹得厉害,官府挨家挨户征男丁剿匪。本来交钱就行了,可我在村里忙活好几圈,嘴皮都磨破了,也借不齐钱,那些官兵催得又急,我们没办法,只得眼睁睁看着他们把我儿子抓了去。唉。”老人再叹一声。

“我们听说了那土匪的厉害,儿子被抓去后,恐怕凶多吉少,家里的老婆子哭了两日,没多久咽了气。我来这城里,就为了当点东西,买个棺材回去。”老人继续说,“现在就只剩我们这一老一小喽,只盼我这把老骨头能再撑几年,把我这独孙拉扯大些。”

邻座的中年男人听了,叹息一声,摇摇头,喝了一大口茶,没有说话。这乡下一家人活得那么艰辛,他又何尝过得快活。

只是常户在听了老人的话后,顿时眼前一亮,他大步走到老人对面位子旁,叉开腿歪坐在木凳上,手指在桌上一点,毫不客气地问:“老先生,你这是差棺材钱,要去城西的陈家铺子那里当东西?”

老人看看来者,灰色的眼睛有些疑惑,缓缓点点头说:“正是。”

“咳,你可听说,陈家铺子那陈老头,专做黑心生意,巧舌如簧,能把千金的古董宝玉,硬说成一文不值的烂货,只欺你们乡下这些老实人。”常户语气中透露着愤懑,“你这一去,好东西恐怕都当不了什么高价。唉,可惜啊!”

薛立和郭成此刻都抬起了头,他们是知道的,常户这泼皮可不会有什么好心。

老人吃了一惊,他年纪虽大,可基本上一辈子耕耘田地,不了解县城里的事务。要是他的东西当不了钱,别说他们老小接下来的生活,就连家里已经咽气两天的老婆子的棺材都没有着落。

“有这事?”老人皱着眉头。

“那是自然,我还会骗你一个老头子吗?前几天我还遇上一个乡底下来的老粗,被那陈老头诈得够呛,一块亮晶晶的璞玉,只卖了五两银子,那可是一块宝玉呀,你说值不值?”常户说着,把桌子敲得“咚咚”响。

“你这话莫不是编纂而来,那陈家当铺的掌柜虽不是什么善人,但还不至于买卖上使诈。”薛立这时洪亮的声音传来,他总觉得常户心怀鬼胎,想反驳他几句。

“这位大哥,有几分眼熟。”常户转头,看到薛立身强体壮,一身蛮肉,他恭笑说,“阁下有所不知,我闲来无事,常常在这城东城西闲荡,所说只是,皆为亲眼目睹,没有半分假话。”

“这……这可咋办?年轻人,我乡下粗人,对着县城里的事少有耳闻,你可否给我指一个好些的去处。无论如何,要换够棺材钱才好。”老人的语气近乎乞求。

郭成在一边默默喝着茶,只是静静听着他们的对话。可薛立知道,如果平常遇上如此艰难遭遇之人,他不会仅仅冷眼旁观。

“唉,想要好些的去处……”常户挠挠头,皱着眉,看起来像是有些为难,“有个去处,兴许能多当些钱。不过,这还得看你的东西值多少。那个地方,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典当的。老先生,可否把你要典当的东西,拿出来让大伙瞧瞧?”

老人听了,微微低下头,有些为难:“我这东西若是被人看见,可会招来歹人惦记?”

“这你别担心!你看,我们这几个大男人在这里,若是有歹人敢抢夺,看我们不打断他的腿!”常户高声说,随即把目光挪移到其他喝茶的人身上,“你们说是吧。”

邻座之前开口那一黑胡子年轻人点点头,说:“没错,老先生,咱们穷人就应该互相帮扶,要是哪个兔崽子敢来招惹,我定要他好看!”

“那好吧。”老人被说服,他长满老茧的木柴样的手,颤巍巍地从胸口摸出一团发黄的白布。

“我家老婆子戴了它一辈子了,这还是她娘遗留给她的,她把它看得比啥都贵重。如今她死了,我沦落到这地步,才不得不把他当掉。”

老人一层一层把包裹着的发黄白布一层一层掀开,最后,一个朱红色的镯子显露出来,这镯子颜色不那么鲜艳,看起来有些年头,可上边精致的纹路依旧清晰,磨光的一面仍然闪闪发亮,就像桌旁小男孩的眼睛。

常户看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老先生,这镯子可有什么来头?”常户淡淡地问。

“我只知道这镯子应该不是常物,老婆子死前说过,要是我能早点把这镯子当掉,钱足够打发走征壮丁的兵,而且还有富余,我儿子也就不用被抓去了。唉!”老人的手颤抖起来。

“这镯子,的确像是个贵重之物。”常户视线已经从镯子处挪开,他可以猜到,老人的老丈家,从前家境应该还可以。

“是好东西!”喝茶的人观摩着手镯,也忍不住啧啧称赞。

老人松了口气,说:“年轻人,既然这镯子值些钱,那去哪可以典当个好价钱?”

“嗯……”常户又一副思考的模样。

“年轻人,若是你真能引我卖个好价钱,定将有所答谢。”老人以为他是想要好处。

常户缓缓摇摇头,面条斯理地说:“你还要养个孙子,也不容易,我可不要你答谢。”

他再看了一眼手镯,长出口气,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

“老先生,你们奔波这么远来寻当铺,你不累,孩子还累哩!这样吧,你的镯子,我买了!我有个女儿到了嫁人的年纪,把这镯子买来给他当嫁妆。我出十五两银子,我好手好脚,吃亏点算不了什么!这些钱,不但够你买个好些的棺材,还够你们爷在乡下俩吃喝一段时日。”

十五两?老人犹豫了,这到确实入常户所说,买口棺材,还有剩余。

可是,不知道怎么,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妥当。

“十五两银子,虽说也不是小数,可依我看,那镯子材质上等,做工精细,恐怕不只值十五两吧。”另一桌一个五十多岁模样的、穿绿色薄长袍的男人,开口说。

“不管什么铺子,十五两银子够买好多珠宝首饰了。不过,既然大哥你都这么说了,我再,再加五两银子!一共二十两,免得日后有人说闲话,说我占别人好处。”常户声音依旧洪亮。

穿绿色薄长袍的男人没再说话。

“老先生,你可愿意卖给我?”常户问。

老人再犹豫片刻,随后咬牙:“成!就二十两!”

另一边茶桌的薛立有些坐不住了,常户肯出二十两的东西,其价值一定远远超过二十两。他看向郭成。

一直没吭声的郭成抬起头,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小声地说:“据我观察,那手镯算得上是个古物,其价值至少在五十两以上。”

常户的银子一个接一个被他摸出来,最终总共二十两,银子在他的抛动下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慢着!”

锣鼓般的声音,让众人的目光从白花花的银子上挪开。

声音是薛立发出的,他站起来,如同一头黑熊,几大步就走到老人和常户所在的茶座旁。

“老先生,你可别被他糊弄了,你这镯子,价值可绝不仅仅只有二十两银子那么多。”薛立以一种不容质疑的口吻说,“珠宝首饰也分很多类,你这镯子,材质珍贵,纂刻精密,年头也久,绝非常物。我看他自己,比陈老头更会欺诈老实人吧。”

他之所以敢肯定手镯的价值,完全是郭成给他的自信。郭成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城北的当铺打过两年杂工,因此对首饰文物有几分见解。

“你……你胡说!什么镯子我没见过,我们这小地方,哪有值五十两白银的!就算家境好一些的大户,也不一定买得起!我好心与这位老先生做亏本交易,你倒诬赖我欺诈,你……”常户本想骂几句,可看到薛立铜拳铁臂的,他一下子丧失了骂他的勇气,“大伙评评理,你们说我冤不冤?”

邻座黑胡子年轻人愣了愣,突然站出来的薛立所说的一番话,有些令他措手不及,他只好摇摇头说:“我是粗人,哪里识得这东西管多少钱?”

另外几桌喝茶的人也附和着说。

“也许他真是好心。”老人的声音有种无力感,他自己确实担心被常户欺骗,但是更担心没了常户,他连二十两银子都卖不到,那就得不偿失了。

“话不多说,咱还是拿钱说话吧。”薛立掏出他的黑色钱袋,往茶桌上一丢,“哐当”一声,众人都惊异于钱袋的份量。

“这里面有不少于五十两白银,全拿来换你的镯子,怎么样,老先生,你是要卖给我,还是卖给他?”他现在是不缺钱的。杜天钦给分会贡献了一笔巨款后,月竹给每个会里的人都发放了一些安家费,而像薛立这样的核心成员,对分会贡献较大,所得的银子自然相对较多。他没有家室,没有太多牵挂,也没怎么花钱,再加上有郭成的支持,这才可以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

“这……”老人又陷入了犹豫,他打量了薛立几眼,片刻后,他才用畏怯的声音说,“小伙子,多谢你的好意。可我这镯子,年头虽久,可也还不至于值五十两银子,可不要叫你白贴钱才好。我看,还是……”

老人把目光投向常户,他选择的是谁,显然已经明了。

常户松了口气。他在县城闲荡多年,对珠宝也有几分了解。见老人的手镯后,他立刻觉得财路到了。他打算向这乡野老人低价买下这手镯,再卖出到铺子里去,这其间差价,足够让他可以再风光几阵子。当他听到薛立的话后,暗叫不好,他拿不出五十两银子这笔天价。好在,这老头根本就没胆子卖给他。

“是啊老先生,我们都知道,要挣到这整整五十两银子,普通人花一辈子也不行,他平白无故花这么多钱买你的镯子,肯定没安什么好心!”常户忿忿地说。

“哈哈。老先生,我薛立这辈子,还没骗过人。现在我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说下要买你镯子的话,把钱都递给你了,难道我还能有假不成?你的孙子还这么小一个,钱不够,你怎么把他安顿好?你不在乎你这把老骨头,可这孩子的未来你可得考虑。”薛立在茶桌另一方坐下说。

老人再次犹豫了,他对他的孙子是何其看重,宁肯自己只吃糟糠咸菜,也要给他的孙子多省几口番薯。如果他真的有了五十两银子,就算他死了,他还可以花钱托关系还不错的邻居,照顾他几年。

“老先生,这薛立也是我们店的常客,他这人爽朗耿直,帮扶弱小,你放一万个心把镯子卖给他吧,他呀,从来都不会让别人吃亏。”茶棚店主走来,开口道。

老人这次动心了。茶棚是做长久生意的,如果连他都要合起伙来诈人,那生意肯定没法做了。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还真成了想占便宜的人了?好,我出三十两!三十两银子,够了吧,这是我的所有家当了!我一手交钱,你一手交货,拿了钱你就可以走了,再没什么变故。”常户有些急了,他再从身上抠出十两银子。

“行了,你叫常户,我认得你,你就是个闲户,日日不下力,不经商,就靠着到处糊弄老实人,胡乱告官冤枉好人弄银子,这样得来的银子,你也有脸花?”薛立冷哼一声说。

“你胡说!”常户感觉到脸火辣辣的,猛拍桌子,站起来吼道,“你今天是诚心搅局吗?别以为你长一身肉,我就怕了你了!”

“我实话实说罢了!你想怎样?你敢说你从前没干这些事吗?你敢说吗?”薛立不紧不慢地站起来,比常户高了小半个头,在他面前,常户就像一只小猴子。

“哼!你……”常户的拳头紧握,牙关紧咬,却丝毫不敢上前一步,“好!今天我认栽了。但我要说明,我常户行得正,站得直,就算你今天打死我,也别想诬赖我!”

说罢,常户将手中的银子塞进衣服里,快速地离开茶馆。

事情到这一步,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老人大概算是认清楚了。

“老先生,这钱你拿着吧。以后遇到他那样的人,可得留个心眼儿!”常户把钱塞到老人的手上。

老人握着沉甸甸的钱袋,干枯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

“年轻人,你真是个好人,幸亏遇到了你。真是太感谢了。”老人一边说,一边把手中的镯子塞到薛立手上,这次,他的手没颤抖。

“别说谢,拿钱换物,天经地义,我也没亏。”薛立说完,转身回到了原来的茶桌旁。

老人看着走开的薛立,两手捧着钱袋,心中感慨不已。他看着蹲在地、胸脯趴在木凳上的正用手在地上画画的小男孩,露出慈祥的微笑。

“孩子,我们走吧,该去买东西,送你奶奶离开。”

“好!”小男孩闻言,立即跳起来,拍掉手上的灰说。

薛立与郭成目送一老一小离开,都露出满意的微笑。

“希望他们以后能活得好些吧。”郭成说,“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走了。”

薛立会意,微微颔首。

他的钱袋里不止五十两,而是有将近七十两。之所以说成五十两,是担心人多嘴杂,若是穿出去,老人必定会被不少人盯上。那可是令谁都眼红的七十两!他们这时离开,是为了暗中保护老人,毕竟,五十两银子,同样不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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