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5日凌晨一点半)
简单说了我的那点感情史,接着我想重重描写一下我们宿舍的那些人那点事。
高一年级四班一零二宿舍,全员报道:刘豪,王少博,吴志淼,李亚飞,毕亚飞,王东方,范钦鹏,靳玉玺,刘跃辉
这是一份我所住过的宿舍唯一可以全部记得名字的名单。
刘豪,宿舍老大;
身高一米八左右,体型匀称;
五官端正,鼻子颇带鹰钩状;
嗓音较好自带磁性,喜欢刘德华。
老大算是比较安静的男生,向来都是西装革履的,留着三七分的发型,嘴里永远哼着华仔的调调,生活中偶尔会发出点愤世嫉俗的腔调,做了我们班的体育委员。
犹记得体育课上,经常还是一身标准的行装:西裤白衬衣,锃亮的皮鞋,腰带必须是那种扎孔的,搞得好像不是来运动的。在他的带领下,围着操场跑上几圈,竟是落得怨声载道,尤其是女生不想跑太久害怕出汗太多,特别是像王丽菲那样的小女生总敢给老大怼几句,即是替所有女生表达了她们的不满,又是体现出自己撒娇卖萌的意思,往往这样的时候老大也是很委屈的时候。
只好解散各玩各的,我通常都是和宿舍的几个人一起组队打篮球,或者有时也会回到教室去加班学习。关于篮球,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入了门,后来也算喜欢了一阵子。老大估计是不大喜欢剧烈运动,也可能是太爱惜自己的那双皮鞋,每次都是随便投几个球就算完事。
当你玩的正嗨,猛一回头,看到的竟是他和班里的小小女生,比如像唐韶华那样的:古怪精灵,最萌身高差。正悠闲地散步于操场上,此情此景像极了爱情最初的模样。像花儿一样绽放的美丽,像鸟儿似得飞翔的自由,蓝天心甘为你作证,白云情愿当做你的嫁衣。
后来才知道唐韶华认老大做了哥哥,好像这样的男女关系在那个年代的学校里很受流行哦,我想这也不过是暧昧情愫的最佳掩护方式,爱而不得的苦涩只有当事人知晓了。
犹记得那时候光良的《第一次》,总是感动的黯然销魂。
当你看着我
我没有开口已被你猜透
还是没把握
还是没有符合你的要求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不知不觉让视线开始闪烁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
那是一起厮守
哦~第一次吻你深深的酒窝
想要清醒却冲昏了头
哦~第一次你躺在我的胸口
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
那是第一次知道天长地久
……
秋季的下午,操场上,金黄的阳光总是绚丽夺目的,碧蓝的天空亦是波澜壮阔的。
站在篮球场上,矫健的驱壳接受着烈日的炙烤,抽拖自己的魂魄游离于这片天地,继牛顿之后又发现世间一个定律:
“女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原来上帝最强大的智慧就是发现了女人这一物种,且送她们来到人世间,从此人世间的这台原始机器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强有力的推动了整个人类文明的大踏步向前发展!”
这个世界如果没有女人,它离毁灭的时间将被提上日程,绝不危言耸听。试想:
如果没有女人,三山五岳如何描述自己层峦叠嶂的英姿;
如果没有女人,苍天大海亦不能显现自己海阔天空的胸怀;
如果没有女人,日月星辰终将不敢表露自己喜怒哀乐的心情;
如果没有女人,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又将如何被感知;
如果没有女人,孟姜女哭倒长城怎会被绝唱;
如果没有女人,曹孟德顷刻间樯橹灰飞烟灭历史如何造就;
如果没有女人,楚霸王乌江刎别史书绝不能记载;
如果没有女人,烂船“铁达尼克号”何人愿意去搭理;
如果没有女人,《龙卷风》《可爱女人》《爱在西元前》……怎会在周杰伦的五线谱里问世;
……
当然,如果没有女人,我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坐在这里冥思苦想,孤寂神伤,惶惶不可终日了!
那时候流行的是磁带录音机,老大的磁带大多数是买刘德华,少数中有一位名叫“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家,每天早晨就是伴随着他的钢琴乐把我们从睡梦中唤醒,陆陆续续,迷迷糊糊的赶去教室。这都是老大的功劳,感谢他!
大早上五点多钟,都没有说话的欲望,头顶的日光棒着实觉得刺眼,坐在教室里常常一阵子发呆,恍如隔世一般,观查一下自己在意的人到了没有,留意着哪些人可能会迟到,好大会儿睡意才可以完全苏醒,习惯性的抽出一本书,陡然就读出声来,过不了几分钟,就又开始心里默读,不愿意张嘴了。
一直等到早操的时间,大家听着喇叭里催促的命令声,急急忙忙的跑下楼去,男生站两排,女生也是站两排,女生跑内侧男生跑外围,趁着微蒙蒙的晨光,这会儿就是提高精神观察全班女生最佳的时间,不管是高低胖瘦,还是怪异美丑,全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女生跑步是最能引发搞笑的事:
“有的人眨眼看起来出落的挺古灵秀气,可跑起步来那扭摆的姿势就成为让人捧腹大笑的缘由,留在心里的印象大大折扣;
有的人长得不耐人寻味,偏偏各种肢体动作还算标准,即使如此也不想多看几眼。”
我观察得出大多数女生跑起步来总感觉都在半掩着,不敢放开了跑,头发大都捆扎起来,步子迈的不大不小,身子扭摆尽量彰显前凸后翘。或者她们就是属于那样的物种吧,很难懂得哦!
刘豪的出现,一直留给我的印象永远是老大哥的形象,估计以后也不会变了。
高一之后,我们就很少联系了。
直到毕业多年后,大概见过三次面吧!
第一次是09年我从深圳回家,路过福州,他在那里的一所教堂工作,我也就绕道拜访了他。
在那里,我亲眼见证了老大的日常生活轨迹:每天吃海鲜,喝红酒,弹吉他,住洋房,读《圣经》,谈恋爱……好生羡慕啊!
可夜深人静的时候,又使我感到略微的忧伤。我不敢相信这就是生活,在我的印象中生活从来都是激进的,残酷的,一旦进入了悠闲的场景,那就离危险不远了!
在那所教堂,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待遇:
“大牧师亲自为我接风洗尘,也就有了第一次豪吃海鲜的经历;
同时也见到了传说中的饭前“祷告上帝”之情景。”
于是,心里有了一点鄙视情结,看不惯这些花花道道。因为,在那时,我心里没有任何信仰可言!除了功成名就!
如果一个人活着必须要有信仰,那么彼时的我的信仰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直到如今我为人处事依然是遵照“实事求是”的准则。
当然,不管咋样,一个人只要有了信仰,不管是什么,总比没有信仰的好。不论是何门何派,只要是劝人向善,都值得尊重。
有幸在那里度过了圣诞节!观赏了教堂里的精彩演出,特别是有个节目是一家三口合唱《我爱我家》,很受感动啊!更巧的是,彼时大牧师就站在我的身后,用手拍着我的肩膀,给我了几句祝福的话:神会保佑你的!节日快乐!
几天时间下来,环境的熏陶,人文的关怀,越发使我觉得不敢在此停留太久了,我怕我的格格不入会影响大家的心情,我怕时间久了我会醉倒在此,我知道我的路不限于此,在远方还有更多的人事等着我,想罢,还是早点离开这里为妙!
临走那天,已是非常拮据的我居然硬要塞给老大二百块钱,当做是一点贴补。我怕他也是“经济萧条”,却为我破费那么多。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这样做才可以心安理得一些。
回到家后,才发现他偷偷藏在我拉杆箱里一本《圣经》,顺便还有一封书信。
那本书,直到今天我从来没有认真拜读过,只记得里面的一句话:“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
至于那封信,打开看到里面是我的二百块钱,还有一段文字:
“~~:
这一次你的到来我很高兴,我相信你的到来绝非偶然。我不知道你几天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体验和感受,无论如何我感谢你的到来。
也许在很多观点上我们有很多不同的认识,有一些甚至是天壤地别的差别。而且人生观,价值观和对人生很多事物的不同看法导致我们的些许争吵,但我真的非常感谢上帝,在我的生命力有你这样一个人,我很荣幸,希望我们的情意持续到永远!
这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聚,但是我相信总会见的。希望你的人生能够美满,有一个幸福,完全,有意义的人生。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留念的,这本圣经你且留着,想起来的时候翻几页,愿你能在里面找到好东西。
就这样吧!愿上帝祝福你!
刘豪
2009.12.31”
这封信,至今我依然保存着,十年了,一直放在我的压箱底。舍不得扔掉,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也许是舍不得曾经的那点岁月吧!
第二次是10年他组织我们宿舍的几个同学聚餐,我记得是年底的一天,大家在市里某家酒店吃了饭,主要是喝酒,那天我喝了十瓶啤酒吧,喝完找理由提前逃跑了,客车走到半路上我赶紧让司机停车,刚下车就吐了一地,心里如同白纸一张,不悲不喜。
第三次应该是14年的5月份,有一天我的孩子得了手足口病,住进了市医院,在那里碰巧遇到了他,才知道他女儿也是得了同样的病,那天也第一次见到了他老婆,可以感觉到他们过得挺幸福的。特意提起他老婆,是因为就是从14年后半年开始,我便一点点的失去了我的家。
之后就再没有联系过,虽然彼此都有联系方式!
许多年后我更加坚信一句话,一句经典的台词:
“我花了一辈子,就学会了小心,女人和小孩可以粗心大意,但男人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