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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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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槐不知道宋纭珊有没有忘记他,不过,他没有忘记那个骄纵的大小姐。

每每想起,向槐都忍不住失笑。其实,也不过就是最老套的故事情节,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

一个炎热的夏天,一段少女梦幻而不切实际的迷恋。夏天过去,一切都会结束。

然而,他却记得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尤其当他人在异乡,蚀心的孤寂与疲惫中,常常想起那张甜蜜的脸蛋,红褐的发,琥珀色的大眼睛,粉紫的房间,薰衣草的香气——

八年,不是一段短时间。这八年来,他经历了与女友分手、辞职、离开T市、在美国攻读硕士时应学长之邀一同创业、看着公司从只有五个人,迅速扩展到近百人——

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创业之初,他与学长们几乎是住在公司里,或自己车上。

直到现在,他已经是科技公司的副总裁。管理经营公司、谈合约、开会——占去他全部的时间与心神。

却常在一恍神之际,想起那个娇蛮又甜美的千金大小姐。

谁能想到,八年前那个保全公司的系统工程师,会变成八年后,前景无限看好的科技公司副总裁?

拜计算机业大起大落所赐,向槐他们的创业历程,也算是经过不少风浪。但是凭着向槐冷静的分析能力,临危从来不乱的钢铁意志,配合其他人各有长处的运作,他们走过来了。

此刻,他虽然算不上富可敌国,但近几年来,周刊、报纸做类似精英、创业传奇等单元时,他与另外几位一起创业的学长,名字都上榜过好多次。

低调却豪华的黑色欧洲房车里,有着清凉宜人的冷气,外面是北部的溽暑,车内却丝毫感觉不到。

车行平稳,司机先生有着绝佳技术与丰富经验,让向槐简直要忘记这是T市的夏天,以为他还在加州灿烂阳光下,在宽敞的多线道马路上奔驰。

其实加州高速公路塞车也非常严重。而T市区这几年来,因为地铁、大众运输工具的发达,似乎已经不太会疯狂大塞车了。

何况就算塞,万能的司机古先生也不会让他感觉到,他只需要闭目养神,就会平稳迅速地被送到目的地。

虽然金钱不是万能,但,有钱真好。

“向先生,到了。”车速减缓,司机随即开口,温和提醒闭目养神的他。

“嗯,谢谢你。”

回到T市不过几个礼拜,他已经重新安顿好了一切,不管是实际上还是心态上,虽然离开了八年,但这儿始终是他的家。

不再像之前,来去总是匆匆,这一次,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回来定居了。

当然,也是因为他们的公司与亚洲区往来密切,需要有人驻守,这个职责,在高层几次开会讨论之后,就落到了向槐身上。

其实,向槐的父母都已经过世,回到这里,他也只是一个人,不过,还是有人会殷切期盼他的归来。

就像现在,他下车的地方——

一个小人儿早在听见车声时,就已经站在门口等,待向槐一下车,就迫不及待冲过来,然后,跳进他怀里!

“嘿!”向槐抱住粉红色的小炮弹,英俊而严肃的脸上,漾开一丝微笑,“怎么又跑出来了?不是叫你在家里等吗?”

“可是我听到遮子的声音!”小女生仰起圆圆小脸蛋,理直气壮地说。

“车子,不是遮子。”向槐纠正。

小姑娘只是甜笑,心满意足地依偎在向槐怀里,小脸贴在他颈侧。

“糖糖!你不要跑,外面危险!有车子!”年迈却精神饱满的苍劲嗓音,随后追了出来。一看到糖糖已经黏在高大修长的来人身上,便笑开了,“原来是听到你来了,难怪跑那么快,叫也叫不住!”

“怎么不听外公的话?嗯?”向槐低头,温和地问那个正在装傻的小朋友。

虽然才五岁,却已经很会装傻,不想听的,她就是有本事装没听见!

“可以开饭!”纱门打开,靳水馨探出头来通知老少三人。

已为人母的她,丰腴了些,眉眼间已经没有昔日的丝丝骄傲。望着她,向槐不止一次感到诧异。结婚生子、回归家庭对靳水馨来说,竟是那么适合,现在的她满足而快乐。

一见面就恶言相向、互相伤害的情景,已经都是过去,他们现在——是一家人。

“Daddy,今天有草莓蛋糕喔。”糖糖附在他耳边,小小声说着秘密,“我跟外公去买的,马麻说要吃过饭才可以吃!”

“没错,你今天要吃一大碗饭,吃完才能吃蛋糕,好不好?”向槐也低声说。

小姑娘乖乖点头。

他与糖糖关系亲密得让外公、妈妈都为之吃醋。

“好了没,撒够娇了没?”果然,眼红外公开口了,“外公带你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我要Daddy帮我洗!”糖糖搂着向槐的颈子,不肯放。

“我带她去吧。”向槐微微笑着,他一向知道怎么应付任性的小姑娘。

望着他们一大一小的背影,吃醋中的外公故意夸张地叹了口气。

正在摆碗筷的靳水馨听见了,“扑哧”一笑。

“爸,你不要每次看到向槐就叹气嘛。”她啼笑皆非地劝说着。

“你看糖糖那么黏他——他们就是投缘啊——”

“那又怎样?”靳水馨手叉着腰,在父亲面前,她回复了几分昔日的骄纵,这是女儿一辈子的特权,“他一向就最受小女生欢迎了,尤其是被宠坏的那种,像糖糖就是,还有,以前的宋——”

话没说完,靳水馨便硬生生停住了,没有把人名说出口。

不过,靳永群当然知道她要说谁。这次,是真真切切叹了一口气。

“大小姐——不知道现在好不好?”靳永群眯起眼,眼角的鱼尾纹更深了,略显灰白的浓眉忧虑地皱了起来。

顿时,摆满美味菜肴的餐桌,被一股郁郁沉默笼罩。

“怎么了?”向槐回来了,小无尾熊还是紧紧攀着他。他好看的眉一扬,疑问写在眼底。

“没事,没事,我们吃饭吧。”靳水馨勉强笑了笑,“糖糖来,你坐这边,妈妈帮你拿小碗,你自己吃。”

“我要Daddy喂!”小姑娘很有主见,自己指定服务人员。

“你已经五岁了,早就会自己吃饭,不用人家喂。”只要向槐轻描淡写一句,难缠的糖糖马上就乖乖点头,令外公和妈妈都为之气结。

“那我要坐Daddy旁边!”

“好,过来坐。”

一家子和乐融融地吃着晚饭,俨然天伦之乐的写照,只不过,好像有什么不对——

“Daddy,我把拔买新车了喔!”糖糖咬着鱼丸,口齿不清地炫耀着,“他早上用新的修女车载我去上学,我们老师说把拔的车很漂亮!”

“是休旅车,不是修女车。”向槐又纠正着,忍不住微笑起来。

奇怪,糖糖怎么有Daddy,又有爸爸?这两个称呼——不该是同一个人吗?

靳水馨揭开了谜底。她捏捏女儿的嫩脸蛋,“你还记得你爸啊?每次你干爹一来,你就完全忘记自己姓什么叫什么、老爸老妈是谁了。”

“我爸爸是吴瑞平,我妈妈是靳水馨,我外公是靳永群,我没有外婆。我干爹就是Daddy,叫向槐,可是我也还没有干妈。外公说,Daddy本来应该做我把拔——”

“糖糖!”三个大人出声阻止。

“——可是他喜欢别人,不喜欢马麻。Daddy,你喜欢谁?是不是糖糖?”

五岁的小女生撒起娇来,威力真是无穷。她黏着向槐猛问,清脆嗓音甜得发腻,让在场众人都忍不住笑着摇头。

“你再这样,你爸加班回来看到,一定又要哇哇叫了。”靳水馨笑着摇头,“奇怪,向槐,你明明就是最冷调的人,为什么小女生都不怕你,还都那么黏你?”

向槐一怔,“都”?

除了糖糖,还有谁是爱黏他的小女生?

还有谁?

他们都认识的,也只有一个——

看着向槐投过来的,欲言又止的探询眼神,靳家父女立刻很有默契地互望一眼,然后,迅速转开了话题。

“向槐,你们公司事业做得真大,我前几天又看到商业周刊在专题报道——”

“要不要多喝一碗汤?苦瓜很退火。T市夏天真是热,对不对?”

向槐清了清喉咙。

他静候了这么久,却一直没有人愿意解答他的疑惑。不止如此,只要话题稍微转到相关的方向,就马上被扯开。

从他回来这几个礼拜,不,应该说从八年前他离开之后,就是这样了。

一开始,他初到异乡,忙着适应环境,忙功课——再来,投入创业的兵荒马乱中,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关心抛在身后的一切。

时间其实过得比想象中快很多,一转眼,不算短的日子便过去了,再回首,虽然不见得是百年身,但是,人事已非。

保全公司还在,靳伯伯却已经退休,而背后出钱的财团虽没变,主事者却换了,不再是宋纭珊的父亲。

宋总去哪里了?更精细一点问,宋家去哪里了?没有人知道。

或许,是没有人愿意说。

越是不知道,向槐想要探询的意愿,便越是增强。

也许只是好奇,也许是看在短暂相处的情分,也许——不管是为了什么,向槐就是想知道,那个爱撒娇的大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还是每天逛街、玩耍度日?每个月花巨额零用钱置装买鞋?是不是找到了能容忍她的伴侣,让她恣意挥霍、尽情任性?她那么需要人陪,那么寂寞。

想到这里,那股熟悉的隐隐疼痛,又染上胸口。向槐又清了清喉咙。

或许,一定得亲眼看一看,确定之后,他才能真正完全放下,不再挂虑。

“宋家的大小姐——”他决定直接问了,不再绕圈子、玩捉迷藏,“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坚定的询问视线投向靳永群,然后是靳水馨。

他们都不约而同避开了他的注视。

“她在美国吗?还是在T市?大学应该早就毕业了吧?”向槐没有放弃,他继续问。感受到气氛有些沉重,他笑了笑,伸手帮糖糖把黏在嘴角的饭粒除去,故作轻松地说:“不知道糖糖以后长大,会不会也被宠成像宋小姐那样无法无天?嗯?”

小女孩圆圆如纽扣般的眼睛认真地看着干爹,不是很懂,所以没回答。

而她的外公和妈妈,也都没有回答。

这下,向槐真的困惑了。锐利的眼神,审视着相识多年,曾经关系极为密切,曾经疏离,而今已经变成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靳家父女。

他们的神态很奇怪。

“纭珊她——发生了什么事吗?”虽是询问,沉冷的语气却明白显示着,他知道事有蹊跷,而且,他要一个答案。

靳永群叹了一口气,他的容颜仿佛迅速苍老了几分。

该来的还是会来,他早该知道,一向冷调,不轻易受人影响或让人接近的向槐,不可能轻易忘记那个曾经和他那么贴近,在他生命中掀起波涛的女孩。

“大小姐她——”还是改不了旧时称呼,靳永群才开口,又顿了一顿,“我知道的是,她没有回美国读大学。”

向槐诧异了,忍不住挑了挑眉。

“是那一年没有回去?还是后来都没有回去?难道她一直待在T市鬼混、胡闹过日子?”

靳永群又沉默了。

好半晌,是靳水馨接口:“我们不知道。”

不知道?怎么可能?

向槐的疑惑越来越浓。

?     ?     ?

清晨,阳光在窗帘上跳跃。

又是夏天了。

气温居高不下,每天都上探三十度,然而室内冷气开得超强,凉到让人待久了会发抖。

也可能是来到这里,心会静下来。心静,自然就凉。

图书馆,够清静了吧?而且访客不多,静得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阅览室不算太大,但窗明几净。桌上没有散落的纸张或杂志,统统收拾得整整齐齐。柜台边,有辆小推车,上面堆着一些待归架的书。只有一名职员在柜台后面,面对计算机查询着资料。除此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一身铁灰色笔挺西装的向槐,安静伫立在门边,眼神深沉,打量着室内,不放过一点点蛛丝马迹。

他又迅速在脑海里回忆一次。地址没错,应该就是这里。

可是,怎么会是个私人图书馆呢?

柜台底下的打印机发出声响,开始印出文件。那名职员让印表机运作,自己站了起来,绕过柜台,走出来到推车前,开始检视新到的杂志、以及需要归位的书本。

她有着不长不短,普通至极的发型。白色长袖衬衫、及膝,不,过膝的深蓝直裙,配上低跟包鞋,完全符合世人对于“图书馆管理员”的形象期望。

若不是那光亮却带点红褐的特殊发色,雪白的肤色,以及窈窕有致,保守服装也遮掩不住的玲珑曲线——向槐几乎要以为自己走错地方、找错位置了。

然而,确定了之后,向槐现在开始怀疑,自己若不是记忆出错,就是眼睛有点坏掉。

那个正在仔细排列书本的端静女子——不会是宋纭珊吧?

外形只有些许改变,但是,她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质,已经完完全全不一样了。

八年时光,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可以说是一个女孩子改变最大的时期。但是再怎么改变,怎么可能会变成另一个人呢?

长腿跨开,他踏入了静谧的阅览室。脚步声被地毯吸收,但宋纭珊还是警觉地抬起头,一个职业性的浅笑浮现,她转过身——

“嗨,好久不见了。”向槐开口,刻意放轻的嗓音,在完全安静的室内,还是突兀得让人吓一跳。

而面对着他的宋纭珊,手里拿着两本书,大眼睛只是眨了眨,没有被吓一跳的样子。

相反地,她实在太冷静了。

她好像瘦了几分,以前Babyfat已经不复见,此刻是一张心形的小脸,衬得眼睛更是大得惊人。一点粉饰都没有,肤色也不再是少女时的白里透红,而是一种瓷器般的白,让弯弯的秀眉看起来更黑,那张柔软的唇更是红润。

长大了,很美了,却美得像个搪瓷娃娃。

向槐不由自主,想起她一身配色诡异的暴露装扮,以及一看到他,就会突然亮起来,绽放甜蜜笑靥的小脸。

不见了。

浓眉锁起,一双鹰眸锁定目标,锐利地审视。

而被锁定的目标呢,则是睫毛闪了闪,和气地说:“稍等一下,我马上就好。请坐。”

请坐?

她——把他当来借书的客人?

一股无名怒火,莫名其妙在他胸口点燃。

阅览室除了长桌以外,角落还有几张看起来很舒服的小沙发,可以让人放松而悠闲地阅读。不过,向槐根本就没打算坐下。

他还是站在原地,注视着那个动作不疾不徐,在把书本一一归位的宋纭珊。

等到书都放好了,她熟练地把推车推回柜台边,然后,才走到向槐面前。

“要不要喝咖啡?还是热茶?”她问,语气熟稔得像是老朋友。

向槐忍不住了。

“你——记得我吗?”他实在不确定,面前这个好像很熟悉,却又很陌生的女孩,到底有没有把自己认出来?

本来,在见到面之前,向槐承认,他揣想过两人再度重逢的情景:她的眼泪是少不了的,一直都那么爱哭;可能会冲过来扑到他怀里,开心地埋怨他,为什么多年都没有联络,然后死缠着他,追问这几年来他的一切——

自认已经做好万全的心理准备,却没料到,重逢会是这样的。

“当然记得啊。”她眨眨眼,有点莫名其妙,“你是向槐,我怎么会不记得?”

向槐一窒。

记得?那,怎么会是这样的反应?

他无法解释那股巨大的,陌生的失落感。

原本一直隐约相信,无论如何,他在她的心中占有特殊、无可取代的地位。虽然很隐讳,但是每次想起,都会有一股极淡的,酸中带甜的滋味,悄悄蔓延。

结果,要到此刻,他才发现——其实,真正忘不了,把那段短暂相处时日妥帖放在心底特殊角落的,是他自己。

见他没有回答,脸色也不太友善,宋纭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我解嘲道:“不是什么太美好的记忆,你不想多提也是很正常——喝咖啡好吗?我早上刚煮的,要不要糖或奶精?”

一直到啜饮着热腾腾的咖啡时,向槐还是不能相信,以前那个连烧开水都不会的小公主,居然可以泡出如此浓、醇、香的咖啡。

“这是你泡的?”他从冒着蒸气的杯沿上方盯着她,锐利提问。

“是啊。图书馆里空调总是太冷,我需要靠热饮才不至于冻死。所以,天天早上开门前第一件事,就是先煮一壶咖啡。”她笑着解释,态度大方温和,“喝得惯吗?我习惯喝很浓。”

向槐点点头,没有说话。

沉默,带着点重量,压在他们两人之间。

如果在以前,她总是静不下来,叽叽喳喳,什么琐事都要讲给他听,一下问他意见,一下要发表自己的想法,吵得要命。

而现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却没有开口的打算。

“你是怎么回事?”忍不住的居然是向槐。他饮尽杯中香浓咖啡,开口问了,“我问了很多人,大家都不晓得你的近况。好不容易从一个已经转行很久的记者口中,问出你在这里——你怎么没有回美国读大学?又怎么会跑来做这个——工作?”

对于虽然不算惜言如金,但实在也不多话的向槐来说,他能说这么多,已经是非常罕见的状况了。

而更罕见的是,宋纭珊看了他一眼,搪瓷娃娃般的脸蛋上,只有一丝淡淡的笑。那双一向表情丰富的美丽大眼睛,此刻却让向槐迷惑。

看不出来。他看不出她的情绪、思虑。他完全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有什么感受。

这太不可思议了!她以前是全天下最单纯,最好预测的小鬼。

“这工作很好,很安静。”她简单地说,没有多解释的打算,就是那样而已。

关于过去,关于他缺席的这几年,关于一切,关于她的转变——她没有打算说什么。

直到沉默了很久之后,向槐才领悟到这一点。他再等,宋纭珊也不会多说。

向槐感觉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冷静,已经开始出现裂缝。

这个阴阳怪气的女人——到底是谁?她不是宋纭珊!

僵硬的沉默中,阅览室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妈妈带着一个小朋友走进来。

小男生大约五六岁,一出现就是全速奔跑着,一路冲到柜台边,完全无视向槐的存在,直接越过他,对着宋纭珊大叫:“宋姐姐!我要来还书!还有CD!”

“好啊,把书给我。”她弯腰,接过小男生手上抓得紧紧的袋子,“谢谢小宏,你好棒喔,还会帮妈妈还书!”

“一早就吵着要来借新的。”男孩的母亲这时才赶上,也是望了向槐一眼之后,就直接把他当作无物,转向宋纭珊问:“那上礼拜说的几本新书——”

“有两本来了,我刚才帮你查过。”宋纭珊绕到柜台后,熟练地把打印机上的纸张拿起来,开始和那位妈妈讲解着。

向槐眯细眼,不太相信地注视她。

全然职业化的语气与动作,温和地服务着客人,不管是年轻太太,还是那个很吵闹的小男生,她都以惊人的耐心,详细解说着、回答着问题。

陆续有其他的客人进来,有的是上班族在上班前绕过来还书或借书,还有的是家庭主妇要去买菜前先到这儿一趟,虽不算络绎不绝,但也是生意不断。

宋纭珊的语气、态度始终没有改变,好像天生就是个称职而安静的图书馆员。

然而,向槐不相信。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对!

一直被忽视、冷落在一旁的向槐,冷眼看着她,默默地下定决心——

本来是打算看一看、聊两句就走的,现在——不是那么简单可以了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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