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清晨,和煦的阳光撒在的x城的街头巷与,虽有阳光但还是觉得有些清冷。人行道上被折射的树影显得格外的稀疏,又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和往常一样每一天主干道都排满了汽车要通行,小脏急匆匆的向公安大楼狂奔。街道旁的公安大楼里工作人员依旧是各个步履匆匆,为了一件件棘手的案子忙的焦头烂额。这时,咚咚咚~一阵皮靴踩地的声音传了过来,只见一位女子身材修长,留着干练的短发,小巧的鼻子,玲珑的嘴,眉宇间透露着一丝冷峻和英气。“花队,10月13号的案子,尸体在案发地下游的河边找到了,据现场的报告死者年龄大概25岁,身高186,体型和他比较接近……”。警员小王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提起了“他”。花岚,23岁,刑警特别队的副队长,18岁时上警校的她便是出了名的“假小子”,由于比大部分男同学都优秀,毕了业直接入选了特别分队。花岚停下脚步,神情紧张拳头紧握着攥出汗水,沉思了几秒钟后声音微颤说,“快,我们马上出发去现场”。话音未落花岚便急匆匆地向停车场狂奔,因为她太想见到那个人了,那个让她等了5年的人。可是工作日的早高峰时段,城市主干道上来来往往,大大小小的车子,和熙熙攘攘的行人把本就不够宽阔的道路堵的水泄不通,这让花岚更加焦急。她不停地按着喇叭,可是车流依然纹丝不动,“小王,来你开车”花岚说,一边说着刚才的助理小刘一边从副驾驶位置下来,坐上了驾驶位,“你在车里慢慢开,我先过去”说完花岚便开始狂奔,“可是从这里过去还有大概10公里呢!”小王喊道,10公里算什么,老娘天不怕地不怕,此时花岚只想马上见到他那个对她来说极其重要的人,太阳慢慢变得热辣了起来,但她也害怕见到!她不想那个人是他!那个在她青春年华里无比重要的人。她越想越急躁,越急躁就更难过。花岚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渐渐地放缓了脚步,额前的刘海已经被汗水浸湿。周围是一片宽阔的庄稼地,在阳光的照射下她的影子显得异常的单薄。她擦了擦额头和鼻头上淌出的汗水,看了下手机的导航定位,还有一公里就到了。花岚拖着疲惫的身体慢慢的往前走着,让她想起了10年前的他,花岚找了他5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她不相信一个人会平白无故的消失。时间渐渐接近正午,阳光变得更加强烈,草地被这样的阳光炙烤着,地表温度也升高了起来。铃铃铃~花岚的电话响了,是小王警员打来的,“花队,我见到尸体了不是他”听到这里,花岚手一松手机掉到了地上,她蹲下身子准备去捡手机可是眼泪没忍住流了出来,她捂着脸开始无尽的思绪涌上心头,顿时觉得眼前昏天黑地。为什么不是他,还好不是他。“花队,您还在听吗,花队?喂,喂,喂!您在哪里我去找您!”小王在电话那头焦急地喊着。他知道不管花岚平时多么勇猛,多么假小子只要提起那个人就瞬间变成了天真脆弱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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