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城西区。
斗兽场。
十余丈高的阶梯上坐满了衣着光鲜靓丽的男女。
一名穿着黄袍的中年男子站在广场当心,向四周看台上的男女慷慨陈词。
“帝国子民们!诸神的宠儿!千百年来,我们人类靠鲜血和汗水复兴了布满大地的王城神域,可是诸神之敌嫉妒我们今日辛苦赚取的繁荣,想要给人类制造混乱和灾难。它们是邪恶的妖魔,是人类和诸神共同的敌人。对这些肆无忌惮侵犯神州大陆的妖魔,人类不会任他们杀戮,更不会害怕和屈服,因为在诸神光耀之下,它们终将走向灭亡……今天,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神州大陆的灭魔同盟即将驾临本城……”
看台之上,无数男女露出惊喜的表情,发出阵阵呼号之声,自从末日森林中的“末日之兆”显现以来,他们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加之传出帝国精英损失殆尽的消息,更是让他们寝食难安,现在听闻有威震大陆的灭魔同盟来援,他们兴奋激动得难以自抑,不少人流下了滚滚热泪。
“安静!大家静一静!”黄袍男子抬起双手,又向下压了几压,待人群安静下来后,气势十足地道,“人族已经联合起来,绝不会再害怕那些渎神的恶魔!我们必须坚定决心,与它们誓死一战……”
人群的呼号声再次湮没了男子的话语。
待人群再次安静下来,黄袍男子大声喝道,“把罪人带上来!”
随着男子的一声令下,十余名大汉挥舞着皮鞭,驱赶着近百名被绑缚的男女鱼贯而入。
啪!啪!…
皮鞭再次猛地挥出,面容严厉的大汉把满身血痕的男女赶至场中,而后退后几步,散开守住出口。
“他们个个血统肮脏卑贱,单是出生于世便是罪孽,如今更是崇拜恶魔,为乱城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为了祭奠那些丧命旅道的冤魂,今日便把他们投喂饿兽!”
男子说完,伸手一挥,对面的铁门铿当一声打开,一头近乎三丈高的巨型花斑饿虎蹿身而出,身形快若疾风,没有丝毫犹豫,径直冲向人群。
众人尖叫着散开,可是还未待他们跑开,却已被饿虎吞了十之八九。
剩下的人想要冲向出口,却被堵住退路的大汉挥鞭给抽了回来。
众人中一名胡子拉碴的男子忽地震碎绳索,飞身一跃,就近撕开一名守卫的喉管,而后身形一转,奔向场中那名黄袍男子。
黄袍男子骇然一惊,他没想到,这些从郊外农奴中随便抓来的替死鬼,竟还有这样深藏不露的高手。
作为皇家驯兽师,除了鼓动和安抚人心外,他唯一的长处就是控制灵兽,其实自身的实战能力并不强,所以,他反应过来后,只能选择一边转身逃跑,一边命令花斑饿虎前来搭救。
花斑饿虎的速度虽快,男子的速度却也不慢,加上与黄袍男子离得近,倏忽间便已触及黄袍男子的袍边。
黄袍男子吓得嚎叫出声,脸上惨无人色。
这突如其来的反扑,使得剩下的十余名守卫愣在场中,竟忘了上前搭救。
眼看着黄袍男子命悬一线,忽然一道金光飚射至场中,在那名胡子拉碴的男子头上开了个大洞。
男子如失了根的大树般栽倒向地面。
黄袍男子惊悚地摸了摸脖颈,定了定神,随后感激地看向坐于看台高处的一名黑衣男子……
斗兽场的事很快传遍全城,开山王弹指击杀乱贼的事情亦随之传开。
宣德山庄自然也得到了这一消息。
故而当开山王再次上门时,山庄内的食客和仆役眼中更多了些敬畏之情。
他们不明白,如此本领神通、居于帝国高位的开山王,为何要屈尊到镇关城这等偏僻之地,并亲自到宣德山庄延请公孙简。
据一名在客堂服侍的仆役说,开山王曾称公孙简是“斧神血脉”,并要他回宗与其共掌族务。
只有公孙世家的嫡系才有资格公然称为斧神血脉,而能够掌管族务的,外人知道的也只有开山王一人而已。而如今这番阵仗,自然也昭示公孙简的地位十分尊贵。
人们即使想到公孙简很可能是公孙世家嫡系血脉中的佼佼者,却也不敢乱嚼舌根,害怕惹祸上身。
开山王是帝国首屈一指的封王,又是帝国第二大家族的首脑,其地位可想而知。凭其手可通天的权势,若是惹到他,莫说一个人,就是一个有千人之多的家族,都难免招致灭顶之灾……
开山王带着一行人不紧不慢地进了宣德山庄,山庄内顿时一片肃然。
惟有公孙玉莲黑着脸快步冲到前院。
后面一行人追了出来,仍然是秋衣和薛雷当头。
他们害怕公孙玉莲一气之下做出出格的傻事。
“那天带回来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公孙玉莲忽然止住脚步,想起那个比自己还要惨的伴夜。
因为记起之前秋衣说他是个行将就木之人,她冥冥中觉得那人应该作了古。
半晌之后,见没人回答,秋衣回头催问道,“小姐问你们话呢,哑巴啦!”
两名青年红着脸愧然上前,其中一人道,“禀禀……”他本想回禀实情,说将伴夜晾了七日未加过问,忐忑不安之下竟有些哑口结舌。还未待他说完,另一人抢着道,“那人已经死……死啦!”
少女脸色微变,思索须臾,又吩咐他们去寻一口上好的棺材,把人好生下葬。
秋衣苦笑道,“既是奴隶,活得便该像个奴隶,否则就是不伦不类。”
秋衣意在规劝公孙玉莲,让她不要费心弄什么上好的棺材。
公孙玉莲面色一僵,蹙眉道,“要不我们去好好送送他吧。纵使蝼蚁,也算是条鲜活的生命,爱他的人,定然知道他的可贵。”
“你认为有人爱他?”秋衣不由一笑。
奴隶秋衣是见过的。他们大多没有家庭,活的像是野兽,为了一块面包可以互相残杀,根本看不出存有什么美好的感情,所以,秋衣认为奴隶之间并没有爱这种感情,即使死了也只配是孤魂野鬼。
犹豫了片刻,公孙玉莲叹了口气道,“无论有没有。我们去送送他,也算是给了他一番善意。”
说完,在仆人的引导下,公孙玉莲大步走向偏院。
待众人来到伴夜处时,伴夜正在酣睡,无论是开门声还是脚步声,都未能让他从酣睡中醒来。
“这是……”
见眼前的“尸体”丰满红润了不少,众人皆是一惊。
此时的伴夜,虽然整只手和半截胳膊仍露着白骨,且身上的死肉、黑斑亦未消尽,但比之前那副近乎骸骨的“尸体”强了足有十倍不止。
秋衣上前查验了一番,愕然回头道,“活……活了!这怎么可能,他明明已经……”
对于伴夜的伤势,她最为清楚,知道他断然不会活下来。
在以经营药材生意为主的公孙家,她的医术甚至比一般医师还要高明,若说诊断出错,怕是就连她自己也不会相信。
“快找医师为他疗伤。”公孙玉莲急忙道。
“不必了,我亲自来。”
秋衣不禁上前,自告奋勇承担治疗之责,可话刚出嘴,忽然又想到眼前这人是个奴隶,于是咬了咬牙,改口道,“还是不要了吧……”
……
不多久,由于开山王要见公孙玉莲,众人只得拉着她回到后厅。
后厅中坐着公孙简和开山王一行。
开山王和公孙简形貌相似,均是阔额方脸,身材高大壮硕。
待众人强拉着少女进来后,公孙简让公孙玉莲坐定,而后屏退秋衣等人。
开山王侧目瞧了公孙玉莲一眼,淡淡地道,“好侄女,你觉得公孙优怎么样,只要你点头,你们的婚事今日就可定下。”
公孙玉莲白了开山王一眼,并不答话。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么个小丫头懂什么东西,你却非要征求她的意见,真是笑话。”开山王转向公孙简,露出无奈的神色。
“我劝你还是回去吧,既然我们已经断绝了关系,以后还请自重,不要再来打扰我们父女。”
公孙简见公孙玉莲面有不喜,开始冷下脸来下逐客令。
“都给了你七日时间还是推三阻四,你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开山王气愤地站起身来,衣袖一拂道,“再给你七日时间,你再不跟我回去,我就让老太爷亲自来请你。哼!你的面子真是够大的!”
说完,开山王引领众人悻悻而去。
“莲儿,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和爹说,就算你想让他们永远从你眼前消失,我也可以遂了你的心愿。”
公孙简担忧地看向公孙玉莲,眼中闪烁着一丝挣扎之色。
在公孙简的眼中,公孙玉莲比他的命还要金贵。
公孙玉莲是公孙简亡妻留给他的至宝,是他余生的精神寄托。
不过,公孙玉莲生来就缺少神脉,可没有神脉就意味着低贱,在一向以血脉传承称雄帝国的公孙世家内,她就好比一只掉入凤凰群里的野鸡。
在普通的贵族家庭,这种低贱的血脉决不会被允许留下抚养,而是在出生之时便被秘密扼杀。
对历来重视血脉传承的公孙世家来说,更是容不得此事发生,公孙世家昌盛数千年,这样的丑事对家族而言,远非是奇耻大辱、玷污门楣所能道尽的。
所以,当公孙玉莲降生后,除了严厉封锁消息外,公孙世家掌权者均要求立即溺死婴儿。
可公孙简却不愿听从家族的安排,情愿选择与公孙世家一刀两断,也不愿让公孙玉莲受一点委屈。
最后,他带着婴儿逃避到了帝国边境。
十六年以来,公孙世家虽然知道公孙简的所在,可因为一直不肯原谅他,便把他当成了一个死人,以此保证家族的清誉……
若不是公孙世家遇到危难,开山王公孙正也不会再来搭理他这家族败类,甚至还拉下脸愿意暗中接纳公孙玉莲,并许她一门亲事,以示诚意和恩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