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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青骊八尺沽杜康

到底是一群当过兵的汉子,虽然很久没有上过战场了,不过热血仍在。对于这些人的忠心和战斗力,我没有丝毫的怀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知道,目前我给予他们的,要比他们从前期望的还要多一些。而且,他们都看得出来,我之所以要干掉高开道,绝对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家小。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该是谋划的时间了。怀里面揣着了空和尚的推荐信,有了这封信,应该可以畅通无阻的进出蔚州了。不过,从怀来去蔚州三百多里地,一来一回要三四天时间,所以,我们没有时间去很多次,在我看来,至多去蔚州三次,我们就应该动手了。

摇摇晃晃的坐在牛车之上,望着天边被风卷走的流云,我心里面五味杂陈。

我这么做真的对么?这是杀人呐!以这八百公斤火药爆炸的威力,死的人绝对不会只有高开道一个。既如此,会有多少无辜的人因此丧命?会有多少人因此变成鳏寡孤独?会有多少人因此恨我恨得切之入骨?

最让我纠结的是,我发现自己只是在纠结于这件事情的对错和结果,却对于杀人这件事情的本身有什么不可接受的感觉。后世的我杀只鸡都弄得自己心惊胆战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后世的时候,虽然没有什么豪车豪宅,却拥有着无尽的平安和快乐,只身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接触到了太多的离乱和不安了。而且,这些离乱和不安眼看就要成为我必须去接受的现实了,无处可逃,无处可避,不是我想杀人,是我实在是没有退路了。我坐在牛车上使劲儿的点着头,给自己打气。既然下了决心,就干到底,想要心安,唯有如此了。

灾情越发的严重了,怀戎县城到处都能看到无家可归的流民。这些指望着土地生活的农民在失去了一年的指望之后,三三两两成群结队的来到了城里,希望能够博一次活命的机会。每天都有流民进城,每天也都有人抬着干瘦的尸体扔到城西的乱葬岗子。起初几天还会有人哭嚎两声,半个月之后,已经没什么人哭嚎了,看到有人抬着尸体路过,每个人的眼神之中都是麻木的,就像是看着走过了几只狗。

官府至今没有什么动作,我已经感受到了人群中的躁动。白云居的生意虽然红火,却挡不住流民入城的阴影。如果再这么下去,这些流民非起了暴乱不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好在靳融早有准备,已经囤积了几百担米粮。在我的要求之下,在接着高价购进粮食的同时,白云居开始在门前施粥。

主持施粥的两个人是吴狗儿和傻牛,这两个人一个精明伶俐,一个体壮如牛,算是最佳拍档。一些琐事由吴狗儿出面协调,要是遇见有起哄闹事的,由傻牛来收拾。几天下来,门前还算秩序井然。

粮食已经涨到了七百文一担,每天十余担粮食舍出去,让靳融有些肉疼。看着他纠结的神色,我心知肚明。

“哥哥,这怀戎城之中大概已经有两千多流民了,你想想,如果这两千多流民变成了两千多暴民,这县城里面会是一幅什么景象?莫说是做生意了,真要起了暴乱,你我能不能活命都是一个问题。不要心疼这每日里的十几担粮食,想想,也不过是两坛酒的价钱而已。数千百姓能得以此以活命,两坛酒你我兄弟有什么舍不得的。”

靳胖子脸一红,躬身道:“兄弟说的是,哥哥知道错了。哥哥虽然读了这么多年书,却都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若是家父在世,也必不会看着这些流民不管。听兄弟一席话,哥哥羞愧不已!”

吴狗儿探头探脑的站在门前,大概是看到靳融给我躬身行礼了,想说什么又不敢进来,怕胖子尴尬。

“什么事儿,直接说,在那儿贼眉鼠眼的,本公子扣你例钱。”

吴狗儿一缩脖子,赶紧进来道:“两位东家,店里来了几个突厥人,坐在那里大声叫嚷,把别的客人都吓跑了。掌柜的不知道怎么办,就差小的来问问东家。”

“哦?他们没说要干什么吗?”

“说是要喝玉液琼浆,只是,咱们店中今日的玉液琼浆都已经卖空了,让他们明天再来,这些人却在那里不依不饶,说什么也不走,要是再不买给他们酒,看起来,好像是要动手啦!”

我回头看看靳融,想问问他怎么想,谁知道这胖子竟然一脸惊惧的神色,没出息的玩意儿,还没出啥事儿呢就把你吓成这样,就这心理素质,参加什么科考啊,能当官么?指望不上他,我自己去看看吧。

正值午后,粥棚下面没什么人,四峰骆驼跪卧在粥棚前面,“突噜噜”打着响鼻,门口的拴马桩上,还拴着三匹鞍韂鲜明的高头大马。离着还远,就听见里面吵吵吧火儿的热闹得紧。

“好酒,我们钱有,不卖,为什么?”

不用看就知道,说话的一定就是突厥人。正常人没这么说话的。走进店中,几个披着皮袄的突厥人正在那里横眉怒目的对着路掌柜,一个高鼻深目满脸络腮胡子的货,正龇牙咧嘴的叫嚷着,声音听得出来,刚才那个不说人话的就是他。

路平正在为难着,一看我进来了,几步走到我跟前:“东家,您看?”

我摆摆手,微笑道:“你去忙你的吧,这里有我。”

吴狗儿说什么要动手了,纯属是扯淡,这几个人就是来往的突厥行商,没什么可担心的。怀戎城是边地,来回的突厥行商并不鲜见,虽然有些时候这些人有些莽撞,甚至有些蛮横,但是生意之上还算公平,没听说什么强买强卖的事情发生。在这点上,大部分突厥人甚至比某些汉人做得都要好一些。

那个大胡子看见路平和我说了句话就转身走了,明白这里是由我说了算,径直奔我走了过来。

“小孩儿,他走了,喝酒,找你?”

啥玩意儿就小孩儿了?即便是老子到这里返老还童了,现在也十五岁了好不好?在这个年代,十五岁当爹的多得是。到底是蛮夷,一点儿礼貌也不懂。

不跟他一般见识,我拱手道:“几位客官这是想要喝酒么?”

大胡子一撇嘴,傲然道:“钱,我们很多,好酒,你们不卖,为什么?”

没办法跟他们解释这酒为什么会限量供应,一群野人,你跟他们说什么本酒采日月之精华、吸天地之灵气、汲蓬莱之甘泉之类的美妙语言相当于对牛弹琴,这些货根本就不知道你说的是啥。

叫过吴狗儿,让他去酒坊搬两坛酒过来,我笑着坐在了大胡子的对面,示意他也坐下。

伙计知道我不耐烦喝那些味道奇怪的茶汤,端了一碗水过来,我慢腾四稳的喝了两口水,清了清嗓子,这才道:“本店每天只卖五坛酒,这是规矩。如果把酒卖给了你们,那就是破了规矩。既然要破了规矩,那就要有破了规矩相应代价,酒可以卖给你们,不过……。”

“好酒,五贯铜钱,一坛。我出十贯,”大胡子看来是不想要闹事儿,是真来喝酒的,而且,也真是不差钱。

我摇了摇头:“这不是价钱的问题。如果多花钱就能买到,这规矩早就被人破了百十次了。既然你们想喝酒,就得用别人拿不出的东西来换才行,只有这样,我才能让想花大价钱喝酒却喝不到的那些人心里面平衡。他们付不出,而你付得出,这酒你就能喝了。”

大胡子一愣神,可能是没怎么听明白,琢磨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顺手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从里面摸出来两锭黄金出来“咣”地一声放到了桌子上,看样子,起码得有二十两。“这个,行吗?”

我还弄不清楚这个年代的黄金和铜钱兑换的比例,不过,我知道,这两锭黄金别说十贯钱了,一百贯也挡不住。这个野人真特么有钱!只不过,我要的不是这个。

我摇了摇头,指了指门外拴着的马:“我不要你的金子,我要马。两坛酒一匹马,童叟无欺。想要喝酒,拿马换。”

没等那大胡子回答,另一个尖嘴猴腮留着八字胡的突厥人急匆匆对着大胡子喊了一句什么,虽然我听不懂他喊的是啥,但是大概意思我也猜得出来,就是不同意呗。那就怪不得我了,不是我不卖给你,是你们不想付出代价啊,想要喝酒,明天请早吧。

不耐烦看大胡子想走又想留的便秘模样,我慢腾四稳的喝着白开水,不换就不换吧,只要不闹事儿就行了。不过,准备几匹马还真是正事儿,多说三四个月就得对蔚州下手了,到时候要是没有马的话,能不能跑出来都是问题。这几个突厥人既然不想换,得想办法从别的地方淘换几匹才行。

吴狗儿乐颠颠的搬了两坛酒走进了店中。看见了那几个突厥人还没走,这个货脖子一梗,撇着嘴斜着眼从几个突厥人身边走过。绕到了我的面前,转瞬间便低头哈腰的说道:“回东家,酒搬过来了。”

我微笑道:“拿两个碗过来。”待吴狗儿把碗放好,我拎起一坛子酒拍开泥封,在两个碗中倒上了酒,向那大胡子说道:“那位客官,既然来了就是朋友。我们汉人有句话叫做买卖不成仁义在。虽然这酒不能卖给你,不过,请你喝一碗倒是没干系的。若是赏脸的话,干了这碗如何?”

泥封一拍开,顿时便酒香四溢。等到倒酒的时候,那大胡子眼睛都直了,听了我说这话,大胡子咽了一口唾沫,疑道:“小孩儿,你说的,是真的?这酒,一碗,我喝?”

我哈哈一笑:“客官,便是请你喝的,怎么样?赏脸不?”

大胡子哈哈一笑:“喝酒,很好。”说罢,走到桌前将那大半碗酒端起来,二话不说,“咕咚咚”一口气就喝了下去。不出所料,刚把酒咽下去,这个货就猛劲儿的呛咳起来,呛咳过后,又抚着胸口喘了半天你的粗气,这才道:“好烈的酒!好酒!”

我点了点头,对他道:“客官好酒量。想来,这样的酒应该就是给您这样酒量的人喝才不算浪费。不过,今天这酒,小店的确是卖完了,如果客官还想喝的话,明天请早吧。”

说罢,我示意吴狗儿过来把酒坛子和碗收拾下去,没时间陪他们在这儿整这些没用的,一大堆事儿等着我呢。

哪知道大胡子一看我要让吴狗儿把酒撤下去,急忙将两个坛子抱在了怀中,急扯白脸的高声对我道:“小孩儿,马,两坛酒,我换了!酒,要多些,我要更多换!”

“哦?大胡子,你自己能做主么?是不是要先问问你的同伴才行啊?”

大胡子舌头根儿有点儿发硬,“咚咚”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哈丹,草原上的雄鹰,别人,不用问,一匹马,两坛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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