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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斯小敏之死

在梦里,他和从前一样,瘦高。眼神清澈。永远剪一个小平头。酷爱白衬衣。而他穿白衬衣的模样,站在微微酷热的夏日午后的阳光里,眉头轻轻皱起。

她永生难忘。

十一月十一日,在那个电话还没到来之前,令小想是一个暗自憎恨着自己的青春流逝得不知所以,并为此一直埋怨这世上的好男人都绝了种的,颇为愤世嫉俗的文艺女青年。

她二十八岁半。一个非常可怕的年纪。距离二十九岁其实只有五个半月,但这时候的她已经特别计较这哪怕零星半点的光阴,因此固执地坚称自己二十八岁半。尚还算一个骄矜的姑娘。

这个日子不好。因为据说被称为光棍节。是每个单身男女的节日。当然也是每个单身男女的隐痛。令小想啃掉了两个面包,喝光两瓶伊利优酸乳,嚼掉一袋薯片,外加一袋开心果。现在,唯一让她觉得骄傲的地方,就是这个了。怎么吃也不胖。跟那些连喝水都要长肉的女人们相比,她已经足够幸运。

吃东西的时候,她在看韩剧。

看韩剧能得到许多惊喜。最近比较火的几部片子里的女主角纷纷三十高龄有余,还能遭遇帅气多金的男主角,从而上演一出出深情动人的爱情剧。

真让人受到鼓舞。

令小想不过才二十八。

电话响起来的时候她不自觉地扫了一眼电脑屏幕的右下方,16:40分。

不是不惊奇的。谁会打的是座机而不是手机?这套小小房子只有区区三十平,一房一卫一厨,外加一个跟室内相比显得格外硕大的阳台。总造价二十三万。时价已经五十五万。每每想到这一点,令小想就异常雀跃,不管怎么说,她好歹身家已然几十万。只不过,房子装修好,象征性地顺便装了个座机,一年到头,它响起来的次数廖廖可数,那还是她手机没电关机的情况下。要找她的人,大多都会拨打她的手机,再说了,她还真没什么人找。

她漫不经心地接起电话,“喂,你好。”

那头是个男人,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你好,令小想吗?唔,斯小敏出事了。你赶紧过来一趟吧。”

令小想用鼠标把播放进度加快,斯小敏的事多,有什么奇怪的。不过电话打到她这里来,还真没有过。

“她怎么了?她自己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您是哪位啊?”令小想问。

那头犹豫了一下,声音放低了,“我是她同事,她今天中午……今天中午自十三楼跳下……”

令小想怔住了,“你说什么?”

“当时就不行了。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联系方式……”

“你说什么?”令小想打断他。她咭咭笑,“你有毛病啊。斯小敏什么人,说她打架,酗酒,吸毒,做小三,什么都有可能,可你,不能拿跳楼来开玩笑啊。斯小敏怎么会跳楼?怎么可能!真是有够搞笑!全天下的女人都跳楼了,也轮不到斯小敏。”

“你赶紧过来吧。”那边像是不愿多说,挂了电话。

令小想抓着话筒,要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16:50分。她再次看一眼电脑上的时间。

一切就从这此刻开始,都变了。

全都变了。

18:00的快巴。

车站就像是个鱼龙混杂的大市场。污浊的空气,永不止歇的喧哗声,绵绵不绝的汽车尾气。有人高声呼喊。有人焦燥咒骂。

令小想把MP4的耳塞塞到耳朵里,车子缓缓启动,让她陡然感觉晕眩。

她晕车,所以最讨厌的就是坐车。

她闭上双眼。

脑子里想的全是斯小敏。

其实她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接到那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时,她鬼使神差地用计算器算了一下,5*365。答案是1825。不过是区区一千多。但是,她细细想起来,她好像不太记得斯小敏的模样了。

斯小敏总是很忙。因为她的忙碌,令小想很少打电话给她。因为十有十九她的手机总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一开始令小想也抱怨过,但渐渐地就习惯了。习惯了之后,她就只等着斯小敏的电话打过来。

斯小敏自从有了赚钱的本事后,就不停地往令小想的银行卡打钱。源源不断的。因为她的纵容,令小想的工作总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因为不愁没饭吃,当然就活得恣意放肆。一个月前她刚辞掉今年里的第四个工作,老板在会餐的时候,仗着酒意摸了一下她的大腿,她纵然穿着厚厚的裤袜,也感到了莫大的耻辱,于是很有骨气地站起来,啪地就搧了老男人一耳光,雄纠纠地走出门去。

路过广州友谊商场的时候,她一口气买了一件大衣两双鞋子。刷卡的时候像钱多得用不完的富二代。

斯小敏不只一次地说过,“小想,你到省城来吧。老是窝在那小地方有什么意思。钱也赚不到几个。”

通常令小想总是嘴里嚼着零食回答,“唔,你游你的海,我淌我的河。别管我。”

令小想自以为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最近两年最大的梦想不过是相逢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城市不大不小,适合养儿育女。斯小敏斥之为,小市民。

不确定在什么时候,也许白天,也许晚上,也许凌晨,斯小敏会很突然地打来电话,有时候干脆利落,像在办公室公事公办,有时候分明醉意十足,口齿模糊。

她和令小想说得最多的就是她的理想:在市中心繁华地段买一套楼中楼,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店铺,店铺里要有一台自动麻将机,早晨十点以后才起床,然后到店铺逛逛,乐不可支地看店员小妹们收钱收到手软,午后开始召人打麻将,赢钱赢到腻,傍晚在健身房打发两小时,八点以后去学校接孩子,剩下的时间全属于孩子——假如有孩子的话。

听得令小想也十分向往。

后来她问,“老公呢?老公怎么办?”

斯小敏怔了一下才答,“咄,谁要老公干嘛。我要孩子就够了。”

回忆怎么能如此清晰?令小想侧侧身子,试图使自己坐得舒服点。

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作呕声。即便是耳边响着音乐,那作呕声还是清晰传到了令小想的耳里。胸腔中一阵酸味上涌,她也忍不住干呕起来。

很突然地,身侧递过来一瓶水。她侧侧头,匆忙间看到是身边座位上的男孩,她抓过水,说,“谢谢。”

喝了水,男孩又递过来一块洗得很干净的姜片,她有点疑惑,男孩解释说,“太阳穴上擦擦。会舒服很多。”

她不理他,疲倦地闭上眼。一个小屁孩,就一瓶水,这就搭讪上来了?哪有那么容易。再说了,令小想向来对小鬼不感冒。

突然间,额上一阵刺疼,她霍地睁开眼,只见男孩手里拿了姜,擅作主张地往她额上擦。她厉声喝道,“喂!”

男孩吓了一跳,眼神很无辜地看着她,“是不是舒服了一点?”

她不耐烦地打开他的手,白了他一眼,再次闭上眼睛。

只听得男孩说,“姐姐不舒服了就叫我哦。”

令小想在心里呻吟一声。

男孩挨近来,令小想几乎感觉得到他逼近而来的温热气息,“姐姐叫什么名字?”

令小想侧过头。

男孩说,“姐姐好像不太爱说话。这样可不好。孤单的人往往都是因为不爱说话。”

令小想忍无可忍,再度睁开眼,冷冷地说,“再吵就割了你喉咙。”她顺手从包里摸出一把水果刀。

男孩看她一眼,小声嘀咕,“好凶狠的姐姐。”

他伸手取下令小想的一只耳塞,泰然自若地塞到自己耳里,令小想吃了一惊,正要发作,男孩笑起来,“呀,十年难得同车乘嘛。一块听。不然我会很唠叨的。你也不想那样,是吧。”

令小想再愁苦也禁不住有点哭笑不得。她多看了他两眼,这才发现男孩长得很好看。额前搭着留海。有点像她刚刚看过的韩剧男主角。鉴于他的美色,她决定算了。

她重新闭上眼。这时候她才觉得,其实有个人在身边插科打诨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这样,她可以暂时地不用想起斯小敏。

肚子隐隐作痛起来。胃仍然翻滚着。她紧紧地皱着眉。再动听的音乐也不能让她感觉舒服一点。是谁说音乐可以疗伤的。简直屁话。

一张手掌覆在了她额上,然后,应该是那姜,又在她额边来回摩挲了。她没有力气再作反抗,且在这样的折腾下,她好像好受了点儿,因而便默默地算是认同了他的做法。

她睡着了。

梦里看到了斯小敏。她十五岁就擅自跑到美发店,烫了一个惊世骇俗的黄色大波,回到家里被奶奶提着扫帚撵了大半条街。奶奶时年六十五岁,是个彪悍的老女人。幸亏她的彪悍,才让令小想和斯小敏得以安然无恙地长大。

她们住的街,名字叫老街。这里居住的都是土生土长的忻镇人。忻市虽然不过一个小城市,却也很自然地被人为地划分为三六九等。本地忻镇人总是有那么一点不易让人察觉的优越感。尤其是老街的人,他们以居住历史悠久为傲,因而放肆恣意,每天都有人家在尖叫着打骂,晚上还有人大敞着屋门,任那放荡起伏的呻吟声大刺刺地飘荡在街头巷尾。

叔叔就住在街头。但从来没有一次来看过她们。因为她们,他还和寡母断绝了往来。他执意要把她们送到某些条件还过得去的人家寄养,但奶奶坚持不让。

奶奶总是说,“虽然叔叔不喜欢你们,但你们看到他,一定要礼貌地叫他叔叔。”

叔叔几年后搬离了老街,住进了万人景仰的公务员小区。他成了一个身负一官半职的成功男人。

有一次,她们俩在街上看到了他。令小想记得奶奶说的话,因此很礼貌地叫了声,“叔叔。”

是斯小敏,狠狠地拉扯了她一把,眉毛倒竖,“什么狗屁叔叔!不许叫。”

街上人很多,叔叔的眼睛里冒着怒火,那样子像是恨不得上来掌掴她们。

那时候,奶奶已经去世。她们曾经因为没钱缴学费去找过这位叔叔,只可惜叔叔始终避而不见。

令小想从此一直记得,斯小敏恶狠狠地说,“小想,咱们要争气。咱们要是没有钱,混得不好,连亲戚也不愿意认我们。这世道,就是这么势利!”

原谅令小想一直不能像斯小敏那样愤世嫉俗。因为,斯小敏始终庇护着她。

斯小敏去省城的时候十八岁。她站在镜子面前,非常自信地对令小想说,“美貌就是女人的通行证。有没有大学文凭又怎么样!”

真的,斯小敏生得非常美貌。从小就有人奇怪地追问,“你们真的是两姐妹?怎么长的一点儿也不像?”

斯小敏得意得要死。她总是很怜悯地打量着令小想,“怎么办,你长的这样?”

她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啊。

令小想突然觉得心痛难抑,眼角滚下泪珠来。

朦胧中有人在拼命摇晃她的身体,“喂喂喂!醒醒!”

令小想睁开眼来,英俊的男孩松了口气,“做噩梦了吧。”

令小想瞪着他,正要说话,冷不防耳际传来一声巨响,还没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重重砸在前排的椅背上,一阵巨痛袭来,令小想闷哼一声,双手下意识地抱住了脑袋。

车子里一片惊叫声。身边的男孩好像被扶手撞着了腰,但还是努力着伸手来扶令小想,“你……没事吧?”

等定下神来才发现,原来是车子撞到了一巨石。大约天黑雾浓,司机没看清楚路况,无论如何,还是狠狠地踩了刹车。坐前排的乘客不同程度地受了伤,车子停了下来,所有乘客都下了车,司机报了警,打了120。

令小想心有余悸,只听得大家纷纷议论,原来那石头是从一卡车上掉落的奇石,卡车司机还没来得及搁置警示标志,大巴就迎头撞了上来,差一点,大家就都成了黄泉路上的一缕幽魂了。

身边的男孩笑盈盈地看着令小想,说,“你说,咱们这算不算同生共死?”

令小想侧过头,问,“独生子?”

男孩有点诧异,点点头。

令小想再问,“母亲很严厉?”

男孩笑了笑,继续点点头。

令小想的嘴角浮起一丝微笑来,“小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来救命的总是小姐姐?”

男孩吃惊地低声叫起来,“呀,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令小想点点头,“难怪喜欢成熟的姐姐。原来一直很幼稚。没长大呢。可怜的。”

男孩瞥她一眼,甜甜地笑起来,“那么,以后,姐姐就罩着我吧。”

令小想真正厌烦,踱开去。

天空黝黑,一颗星也没有。身畔嘈杂,她情不自禁地出神起来。

印象里,夜晚总是这副模样。奶奶在自己的房里沉睡,而斯小敏总是悄悄地进门来,手里提着鞋子。她眼睛晶亮,眉梢眼角里都是笑意。她钻进令小想的被子里,无耻又骄傲地宣布,“他亲我了。”那一年的斯小敏,十二岁。

那么厚脸皮那么坚韧不拨的斯小敏,怎么会从十三楼跳下来?怎么想都像是一场虚幻的谎言。

过了许久,来接应的大巴车才来到。令小想挑了最后一排的位置。刚坐下,那男孩便跟着过来坐在了她身边。没等男孩开口,令小想又一次掏出了那把锃亮的水果刀,平静地说,“再听到你的声音,我真的割了你的喉管。”

大约是她的表情吓着了他,接下来的时间里,男孩真的一声没吭。等令小想回头打量他时,他已经睡着了。眼睫毛很长,睡着的样子很天真。

晚上十一点,大巴终于抵达省城。

自从大学毕业,令小想就没到过省城。她的大学是在省城念的,漫长的四年,她对省城的记忆仅限于杂乱无章的夜市街,周末时接踵比肩的大卖场。

她呆呆地站立半晌,突然间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男孩走近来,扬声问,“去哪儿?这么晚了,送送你?虽然是姐姐,但有些变态,就是喜欢骚扰姐姐。”

令小想有点啼笑皆非。她想说不。但一转念间,她想,她需要一个人在身边。如果只有她自己,她不知道怎么办。

00:20分。

令小想看到了斯小敏。

她们已经一千多天没见面。她没料到斯小敏剪了齐耳的短发。胸好像丰满了许多。她有点惊异。难道成年后,胸还会继续长吗?她记得斯小敏一直瘦,因此胸永远也仅仅是个B杯。34B。这是她令小想唯一胜过斯小敏的地方。她34C。可此刻斯小敏安静躺在那儿,看上去却不仅仅只有34C。

她有点惶恐。

她想起来,奶奶去世的时候,她和斯小敏一块,非常镇静地给奶奶梳头,换衣服,装棺。整晚就挨着红色棺木睡觉。烛火微明。夜深得不像话。斯小敏握住她的手,轻声说,“别怕。有我。”

她真的一点也不怕。

男孩的呼吸急促起来,他说,“你的朋友吗?”

朋友。亲人。唯一的。

她的泪汩汩而下。

男孩轻轻地揽住了她的肩膀。

她哽咽着问,“为什么?”

眼前站着两男一女,据说都是斯小敏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表情肃穆,神色悲伤,却回答不了令小想的疑问。

令小想捂住嘴。

直到此刻,她才真正意识到,是的,从此以后,这世间再无斯小敏。来省城的路上,她一直抱着侥幸的心理,像是有人开了一个愚人节的玩笑。斯小敏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消失。

她嚎啕大哭。

女同事也小声哭起来,她走近来扶住令小想的胳膊,“谁都没想到……”

他们的痛算什么?更何况,他们是真的痛吗?斯小敏就这么死掉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凶手的嫌疑。

令小想冷冷地拂开女同事的手。

她止住哭泣。从此后,她不能只懂得哭泣。现在起,她只有自己了。

女同事讪讪地,“前段时间跟陈生闹得有点凶。”

令小想警觉地问,“谁是陈生?”

女同事的表情有些惊诧,“小敏的男朋友。她没提起过吗?”

哦。

斯小敏提起的男人太多,令小想听惯了便不耐烦分清谁是谁。陈生?这个名字并没让她感觉熟悉,那么斯小敏应该并不是常常提到他。可听这女同事的口气,他们应该是大家耳闻目睹的公认的一对。

令小想的嘴唇微微颤抖,“闹得再凶,人不在了,不该来吊唁一下吗?”

两个男同事里稍胖的一位上前一步,“他两天前去了澳洲。”

令小想动动嘴角,“跟女朋友吵完就一走了之的家伙,看来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她抬起头来,出神半晌,问,“是因为他吗?”

女同事犹豫一刻,轻声回答,“未必。”

令小想这才对这位女同事另眼相看,她的回答分明表露了她与斯小敏,应该还是小有交情。

她侧侧脑袋问,“姐姐怎么称呼?”

女同事赶紧答,“我是周志红。”

站在灰蒙蒙的大街上,令小想这才留意到,陌生男孩还紧握着自己的手。

她挣开他,轻咳一声,“今天谢谢你了。”

他微笑起来,“我是夏一。”

令小想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酒店住下来。标间也要288。男孩夏一嘀咕着,“这么贵。”但还是拿出钱包来。

令小想阻止了他,“我自己来。”

她侧着脑袋看他,“算了,我对小弟弟真的没兴趣。别白费力气了。”

夏一嘿嘿一笑,厚颜无耻地说,“我对姐姐有兴趣。”

令小想白他一眼,拿了钥匙径直走进电梯,夏一疾走几步,紧紧地跟在她身后。

电梯很快抵达八楼,令小想顾自迈进房间,砰地磕上门,把男孩关在门外。

令小想很平静地换鞋,洗澡。屋子里开了空调,她随便围了张浴巾坐在床上看电视。这一看就看了很长时间,长得等到她稍动了动身子,才发觉脚麻得无法动弹。

她双手扶着床沿使劲光着脚蹬地板。很疼很麻。

最后躺上床去睡觉。

她很努力地要睡着。

但斯小敏的讥笑仿佛就在眼前,“令小想你就是这样。没一件事做得好看。”她甚至嫌她坐在电脑前的姿势不好看。很农。

这个“农,”是斯小敏一辈子都致力于要摆脱的一个耻辱。斯小敏最高的正规学历是职业高中,里边没一个是认真念书的,所有女生都在忙着谈恋爱,所有男生都忙着为女生争风吃醋。斯小敏的同桌因为骂了斯小敏一句,“农伯。土包子。”被泼妇一样的斯小敏活生生扯下一咎头发来。

她去省城一年整,就把所有的旧衣服全扔了。令小想考上大学,第一次到省城,斯小敏开着一辆大红的POLO来车站接她,开口闭口“我们这儿……”

令小想打量着她,化着浓妆,漂亮得惊人。

那四年里,令小想和斯小敏见面的频率保持在大概平均每月一次。见面的地点不是在优雅的茶餐厅主是豪华的酒店。令小想总是打扮得不如她意,她皱着眉批评她,“拜托,你看你这样子。”她最厌恶令小想的平跟鞋,有一次甚至自作主张把它们全扔进垃圾篓里。

令小想大学毕业选择回到忻城,她恨得牙痒痒。

她憎恨回到忻城来。仿佛不回来她就不是忻城人。

但最后还是出钱帮令小想把房子买下来。令小想厚着脸皮说,“我每月还你一点。”

其实还是斯小敏每月往她卡上打钱。她要求令小想,“给我吃好,穿好,住好。骄傲点。别丢我的脸!”

那么虚荣那么用力活着的斯小敏,连带着要令小想也拼命活好的斯小敏,怎么可能弃生命如敝屣?

令小想打开房门,男孩夏一还倚在门边。

房门打开,他侧侧头,笑了。令小想留意到,他笑起来,左颊边露一深深酒窝。很是可爱。怎么看都一小男孩。不配和令小想发生点什么。令小想喜欢的,一定得是比自己年长的男人。

令小想说,“想不想喝酒?”

男孩带她去“小多来。”

吵得很。说话必需很大声才能听得到。桌子破旧,地面也尽是油水污渍。但生意竟然出奇的好。

他们喝光了整整一件啤酒。

令小想喝得比较多。多得让她自己也惊异了。她其实不会喝酒,记忆里只有读大学的时候喝醉过一次,就因为那次大醉,让她从此后滴酒不沾。

可眼下她发觉,其实能够醉掉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记忆因此模糊了。疼痛因此减轻了。

等走出“小多来”的时候,她的脚已经软得没有力气。她建议在街边坐一会。

夜深了。城市和街道不约而同地都安静下来。

男孩脱下身上的外套,体贴地套在她肩上。

她仰起头看他,嘻嘻笑,仿佛耳语一般说,“那是我姐姐。”

她们一个姓斯,一个姓令。是因为父亲姓斯,母亲姓令。

那是一对曾经无比相亲相爱的夫妻。

然后,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们总是吵架。没完没了的。当着她们的面。哪怕奶奶晕倒也还在吵。

父亲骂母亲婊子。

母亲骂父亲窝囊废。

令小想只懂得哭。斯小敏握着她的手,脸色苍白地骂她,“不许哭!”

令小想记得,那一年,她八岁。斯小敏十二岁。她们在半夜被吵醒。家里,不,整条街灯火通明。家门外,一滩浓浓的,甚至闻得到腥味的血。

第二天,整个忻城都为之震惊了。

父亲亲手杀死了母亲。听说,他疯狂地在她身上足足地砍了十几刀。

令小想不敢出门,不敢去上学。是斯小敏硬攥着她,大踏步出门去。所有路人的目光都落在她们身上。有调皮的男孩朝她们扔果皮。

斯小敏把她推进教室,站在讲台上,像大姐大一样发狠话,“谁敢欺负令小想,我要他好看。”

有人不以为然,斯小敏前脚刚走,她就故意踢开令小想的凳子,挑衅地说,“你妈妈是婊子!你爸爸是杀人犯!”

令小想还没反应过来,去而复返的斯小敏狼一样凶狠地扑上来,从书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目露凶光,“你信不信我在你脸上划几刀?”

刀锋就贴在女孩面庞上。女孩吓哭了。

从此没人再敢找令小想的麻烦。她过得很安静。当然也很孤单。

她很努力地读书。她的生活里只剩下这一项。不得不全力以赴。

父亲不久即被正法。

叔叔以此为耻。每次登门,都要求奶奶把这俩丫头送走。走得越远越好。奶奶不肯。只抱着她们俩哭。

他再来,斯小敏跑厨房里擒了满满一桶水,劈头盖脸地泼过去。叔叔吓一跳,破口大骂,悻悻走人。

奶奶为此把斯小敏一顿好打。奶奶哭了,斯小敏却冷着一张脸,动也不动。

奶奶说,“他好歹是你们叔叔,以后奶奶不在了,还要靠他养你们啊。”

斯小敏冷冷吐出一个字,“屁!”

那么美貌的一个小姑娘,说了那么粗俗的一个字。

令小想问夏一,“是不是很好笑?”她自己先咭咭笑起来。

夏一说,“你醉了,我背你回去。”

他不由分说地微微躬下身子,把她扯到自己背上。

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都在发痒。

令小想伸手在胳膊上一抓,才发现,到处是红疙瘩。再轻轻撩开衣服下摆,身上竟然也都是红突突的一片。

她吓了一跳。慌乱地翻下床来。冷不防,脚下软软地踩着了什么东西。凝神一看,竟然是夏一那小孩。

令小想又吓一跳。

夏一被踩醒了,睁开惺忪的双眼,“咦,你醒了?是不是想喝水?”

令小想看着他,说,“我二十八岁半。你呢?”

夏一眨眨眼睛,“二十九岁。”

令小想说,“滚。”

夏一便笑了,“二十五。”

令小想说,“所以,我真的对你不感兴趣。明白吗?”

夏一说,“你干嘛一再重申这个?你现在明明很需要一个人在身边。”

令小想语塞。

其实她不够伶牙俐齿。她每每以宅女自居。宅女的伶牙俐齿往往只表现在网上,到了生活中就常常显得怯场。

再加上,她实在没有和异性打交道的经验。无论是男孩,还是男人。

她仅有的恋爱经验还是在非常久的从前。十分懵懂无知的大学时代。别人的恋爱谈得风生水起。唯有她,傻傻地暗恋着一位师兄。师兄名叫许履文。连名字都这么动人。

这位师兄其实早已毕业,但常到学校里来,说到底,还算是老乡。在忻城出生的。

令小想在老乡会上见到他。第一眼,就深深被吸引。

许履文长得很帅,很沉稳的那种类型。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的心事。

许履文应该也知道。

他对她很好。偶尔还专程到宿舍里来看她。有时候也会去喝喝茶,大排档吃宵夜。这一切总让她以为,这爱总有希望。一直到,在她毕业那年,师兄闪电结婚。据说对象是省里一位政要的宝贝千金。

她一直紧紧瞒着斯小敏。

这才是她坚持离开省城的原因。

她害怕有一天会和他在某条街道某个商场,不期而遇。她真的怕自己,傻瓜一样泪流满面。

夏一下楼去,不一会便带了一瓶风油精回来。

他示意令小想,“来,擦擦。”

令小想白他一眼,“我自己来。”她喝斥他,“转过身去!”

但背上还是得求他,他好笑,嘀咕道,“小样。”

令小想只好假装没听见。

他的手掌抚在她背上,竟是出奇的冰凉。她明知道那是风油精的效用,可心里,还是轻轻悸动了一下。

她又睡着了。

这一次奇异地睡得很是安稳。

没有梦。没有斯小敏。没有从前的旧时光。

醒来时发现自己枕在夏一的手臂上。他侧着身子,整个姿势小心翼翼地,像是怕惊动了她。

她坐起身来,发现身上的红疙瘩都褪了下去。

她开始洗脸漱口。

然后打电话给周志红,“能告诉我陈生的电话和住址吗?”

打完电话,发现夏一醒了。

他探究地看着她,“你准备要去哪儿?”

她对他说,“不关你事。”

她顾自换鞋,临出门才说,“谢谢。再见。”

二十五岁的肩膀不够宽厚,不能给予她足够的安慰和倚靠。她虽然不擅长恋爱,但常年混迹各式各样论坛,对感情自以为还是深谙其详的。这世上的爱情都要讲究门当户对。她从来不以为灰姑娘的梦想会成真,而姐弟恋会有好结果——这世上毕竟只有一个王菲。

她打了一辆车,直接奔向陈生的家。

陈生住的小区有点不土不洋,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居住人的大概身家和品位来。没办法,如今连住宅都这么势利。好地段,好设计,好环境,都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

小区不过几幢小高层,令小想很轻易地找到陈生家。

她从包里取出一副墨镜戴上。很平静地摁门铃。

非常久,才有人来开门。

是个女人。大冷的天,才披了件薄薄睡衣,****半露。不算得太漂亮的面孔,但一头卷发浓厚得惊人,无端地平添几许风情。

她懒洋洋地不耐烦地问,“你找谁?”

令小想的视线越过她,看到屋子里铺着一张米白的纯羊毛地毯,上面随意地丢着碎花薄被、抱枕、以及零散的男女衣物。

谁会在这种房子里弄一张昂贵的地毯?还是白色?

令小想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是斯小敏的品味。

呵。故人鼻息才止,新欢已热拥在怀。

令小想大力拨开女人,泰然自若地踏进门去。女人冷不防被她推得一个踉跄,着恼地跟在后头嚷,“喂喂喂,你谁啊?你找谁?”

令小想不理她,摘下墨镜,冲陈生微笑,“嗨,你好。”

陈生吃了一惊,伸手扯过被子掩住胸膛。他呆呆地看着她。

令小想四下里打量一下,然后开始动手。

砸电视,扫落桌上电脑,推倒饮水机,扯下窗帘。

一片哗啦啦声。

女人的尖叫声,“你这疯婆子。你有病啊。我要报警!你等着!你还不快点住手!”

令小想置若罔闻,一侧脸间看到女人的内衣,一点鲜艳的红,躺在白色的地毯上,异常夺目。

令小想踏上脚去,反复地踩了几踩。

女人又是一声尖叫,“啊!”

她扑上来。

令小想倏地掏出水果刀,安静地看着她,“很利的。要不要试试?”

这把水果刀,短短二十四小时内,已出场三次。

从前的商品质量竟然惊人的好。这把刀挨过二十年的光阴,仍然锋利如昨。

二十年前的那一天,从教室里出来,斯小敏就把这把刀郑重地塞到令小想的包里,“收好。”她简短地说。

令小想便一直收藏到如今。

因为收藏着它,一个人的生活便也没什么了不起了。

女人吓呆了,顿时噤了声。

从始至终,男人陈生一声不吭。他一直保持着那个掩着胸膛的姿势,目光平静。

令小想回过头来,问,“几时从澳洲回来的?”

男人坦白地答,“哪有去澳洲。”

令小想看着他,“为什么?”

男人沉默一会,倏地轻声说,“不想看见她最后的样子。”

令小想真要疑心自己的眼神了,他的眼里像是闪着泪光。

他在地毯上摸索着,找着了烟,取出来一支,燃上。

“她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会问我。她想起我了,就来找我。”男人侧过头,对女人说,“你先走吧。”

女人疑惑起来,看看陈生,又上下打量令小想。最后还是匆匆拿起衣服走进卫生间里换上。走的时候把门摔得震天响。

陈生的嘴角轻轻扬起来,“你何必如此动气?她从来就不在乎。”

令小想怔住了。

陈生缓缓吐出烟圈,微微眯缝了双眼,“我只不过是包头痛粉。她头痛的时候才需要。”

说话这么文绉绉。令小想努力地回忆,好像斯小敏是说过这么一个男人,是个不太得志的公务员,所以收入很一般。起码养斯小敏是不可能的。因此颇爱舞文弄墨,小有收入可以忽略不计,关键是他拥有了一些粉丝。这让他好歹找到了一点存在感和成就感。

斯小敏提起他来的口气,是淡然的。像提起昨天突然刮起的一阵风。清晨看过的一则电视新闻。

令小想有点后悔,她其实并不太了解斯小敏的生活。当斯小敏在电话里絮絮叨叨的时候,她大多数是在开心农场里收菜种菜,要不然就是在婆媳论坛里义愤填膺地痛骂恶婆婆,狂顶小媳妇。

斯小敏也不在乎。她像是只需要一场倾诉。

陈生轻笑一声,“她的所爱,另有其人。我充其量,一个备胎。”

令小想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她一早做好准备,要来痛打一个负心男人。眼下看来,男人却像是深情的。这真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了。

她傻傻地站立半晌,问,“是谁?”

陈生说,“我不知道。她从来不让我问。”

令小想突然愤怒起来,“你怎么这么窝囊!”

陈生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她,良久才答道,“不是没有女人爱我。也有人百般迁就我。比她漂亮,比她能干,比她温柔……”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你有否爱过一个人?”

令小想便失语了。

有吗?

他笑的时候你只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天空更蓝了,青山更绿了,水更清澈。他忧伤起来你连心都会疼。你看到他就情不自禁地欢喜,心跳似小鹿,你恨不得把所有的,都全部给他。你想起他来,天地为之旖旎,所有的喧嚣都骤然停歇。

令小想清清喉咙,转身走。

到了楼下才觉得迷惘。

斯小敏爱的男人,会是谁?她有多爱他,才会放弃了努力,不愿继续一场生命。

奶奶去世后,令小想出过一场车祸,自行车被一辆黑色本田带倒,她摔倒在地,右小腿被严重刮伤,去医院擦酒精消毒时,令小想哭得哇哇乱叫,打了一星期的消炎针,半个月没法正常行走,刚伤着的头两天,脚一挨地就麻麻地疼,让人情不自禁地啮牙咧齿。

斯小敏扯着本田车主,先是拿到了两千块的医疗费,后来又拿到了三千块的损失费。她说,“那么美妙的一小腿,从此就留下疤痕了,你知道这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吗?”她振振有辞,成熟老练得与年纪并不相符,车主暗自惭愧,主动多付一千块。

那一年斯小敏十六岁。她拿着平生从所未曾见过的厚厚一迭钞票,非常严肃地对她说,“令小想,记住。再多的钱,也及不上生命重要。”

她说得很对。令小想从此铭记在心。走路永远不会闯红灯,连喝开水都要等凉掉。每一件事都谨小慎微。

原来斯小敏不过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不。也许,再多的钱,真的及不上生命重要。但跟爱情相比,生命便顿然逊色。

令小想记得有一年在天涯论坛上看过一个热贴,一年轻女子因为老公移情别恋,最后选择了自杀。满腔热血的令小想操着大小马甲上阵狂骂臭男人,为女人的痴情和愚蠢愤怒不已。

斯小敏打来电话,她兀自愤愤不平,斯小敏不以为然,“别为那种蠢货觉得可惜。”

斯小敏也不过一枚蠢货。

令小想扯扯围巾,试图把口鼻都捂起来。天气很冷。风不大,可吹在脸上,刀割一样疼。

她怀念忻城的冬天。忻城的冬天总是冷不到哪里去。再冷,一件毛衣打底,外面罩一件大衣,只穿厚裤袜,小短裙。每每在电视里看到别的城市的冬天,男女主角穿厚厚棉袄和棉裤,天上飞雪,她就觉得百般幸福——她在屋子里,竟然还可以穿着睡衣跑来跑去。

省城距离忻城不过几小时的车程,为什么它的冬天这么冷?

她给周志红打电话,“周姐,能和你喝杯茶吗?”

周志红一口答应下来,“好。”

约在附近的“大维奶茶。”便宜又好喝,加七加八也不过是几块钱,可以坐到自己厌烦。

她叫杯热奶茶。加椰果。

周志红匆匆赶来,头发被风吹乱了,露出高高的发际线。这让她显得比昨天难看了一点。

但令小想看到她,只觉得亲切。这世界上,就她目前所知,只有她们俩,是斯小敏最亲近的人了。

她很坦白地就追问,“我姐姐除了陈生,是不是还有别的男人?”

周志红迟疑一会,答道,“你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认识许多人,且得与许多人交好,至少表面上看来。实际情形呢,只有自己才知道。”

他们都效力于《N城都市报》。

许多时候令小想很是觉得不可思议。亲爱的斯小敏才揣着几桶水,就敢去报社里做记者?且还做得挺风生水起的。

当然,斯小敏不是不努力的,她做过许多工作,大排档里的酒推,美容院里的洗头妹,酒店里的服务员,保险公司的推销员……她凶狠地赚着钱,供养自己和令小想,同时也在积累着人脉和经验,她一步一步地向着高处走。最后,她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为政府服务,为人民说话的记者。

令小想记忆里最清晰的一次通话,就是斯小敏即将去报社上班的前一天。

斯小敏明明是醉了,却例外地口齿清晰。

她说,“你看小想,出人头地也不是不可能的。风水总要轮流转。”

她意气风发地感叹着。

她比从前更努力,愈发地忙,她们的联系越发少起来。她赚的钱从此时起也越来越多,打到令小想卡的钱也越来越多,次数也越来越频繁,几乎让令小想也体会到了花钱如流水的快感。

周志红说,“小敏的朋友比较多。”

她的意思令小想有点拿不准。这个朋友,指的是男朋友还是包括了女朋友?是说斯小敏的人际关系好呢还是指她****?

令小想斟酌了一下,才问,“和谁的流言绯语最多?”

周志红想一想,说,“倒是有个传闻,据说男方很有钱。他们好像还有个孩子。”

令小想的双耳轰地一声巨响。

“什么?孩子?”她几乎大惊失色。

周志红犹豫起来,“其实只是传闻。”她轻叹一声,“不过小敏应该另有所爱,有一次我们一块吃饭,她喝多了,跟我提起来,哭了。”

令小想紧张起来,“没说是谁?”

周志红摇摇头,“就知道是个男人。”

令小想泄了气。

周志红说,“反正不会是陈生。”

令小想轻轻哦一声。

当然不是陈生。这个她已知道答案。

她转换话题,“周姐,你看,能不能帮我找套房子。不用很大,够住就行。最好能够快一点。你认识人多,看能不能帮我问问看。”

周志红微笑起来,“没问题。”

她的手轻轻扶在令小想肩上,“小敏她,很傻。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该选择这条路,不过只令仇者快,亲者痛。不爱你的人,去死也没有用。”

令小想一阵心酸。

她们在小店门口告别。

令小想决定回去酒店睡一会。傍晚六点,是斯小敏的遗体火化时间。距离此时还有四小时。

踏进酒店大门,有人上前来招呼,“嗨!”

是夏一。

令小想真服了他了。

她顾自进电梯。

夏一跟了进来。

他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别紧张,姐姐。我现在对你已经没有兴趣了。要知道,这年头的男人也是很识趣的,眼看你无意,断然不会白费力气。又不是非你不行。”他的目光变得同情起来,“我只是觉得,你挺可怜的。”

令小想怒道,“谁要你可怜!”

不可否认,夏一的话让她恼羞成怒了。她知道他说得很对。正因为很对,她才恼怒。是的,如今这年代,爱情都是浅尝辄止。即便真有那种一见钟情的事发生,那“情”也是断然经不起考验的。男人们都变得急进又功利了,一见势头不对,立即掉转风向。

电梯“叮”地一声抵达。她气哼哼地跨进房里,才要狠狠关上门,夏一已经敏捷地抓住门框,大刺刺地进门来。

令小想皱起眉问,“你的脸皮向来这么厚?”

夏一的眼神很无辜,“是的。”

令小想白他一眼,走进卫生间。等从卫生间里出来,发现夏一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令小想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心里突然扫过几许遗憾,她年轻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遇上这么英俊可爱的无赖,要不然,怎么也要乱谈一把恋爱。

过了二十五岁,恋爱的想法仍然还有,但和二十岁时想要的恋爱却有了根本上的不同。二十岁的恋爱可以只顾着爱,不计后果,可以全身以赴。二十五岁以后,恋爱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结婚,计较对方的收入,身家背景,即便爱上了,也只能爱至七分为限,留三分爱自己。而但凡一切不切实际的,都不耐烦尝试,没有结果的,懒得开始。无谓的悸动,像云烟,过了就算了。

她也觉得困,在沙发上倚了会,很是不舒服,于是横了心,也上床躺着。反正床大。一人占一半。

还是睡着了。

令小想还是很佩服自己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她好像总能睡得着。即便心里收着痛苦,害怕,担忧,但到最后,仍然睡着。

这一次,她梦到了陈履文。

真奇怪。

她已经太久没有梦到这个人了。

她曾经很疑惑,这么些年过去,不知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她听说他乘着老丈人这条快艇,一路上顺风顺水,好像已经位居要职,风头十足。

在梦里,他和从前一样,瘦高。眼神清澈。永远剪一个小平头。酷爱白衬衣。而他穿白衬衣的模样,站在微微酷热的夏日午后的阳光里,眉头轻轻皱起。

她永生难忘。

他伸手来抚摸她的头发,像是十分怜惜。她情不自禁便热泪盈眶了,轻轻唤,“履文履文。”

有人把她狠狠一推,她顿时惊醒过来。

夏一的脸近在咫尺,“喂,快起来,五点了。”

她来不及斥骂他,已然惊跳起来。五点了。

夏一已经替她拿好包,扯着她换鞋,两人急匆匆出门去。

坐在出租车里,冷不防夏一问,“履文是谁?”

令小想的心跳了一跳,喝道,“关你什么事。”

夏一不以为然地打量着她,“大不了一老相好。态度这么激烈,看来还是进行时。”

令小想目无表情地说,“别跟我说话。”

她不想说话。

18:00。

她最后看了一眼斯小敏。

她的身子站得很直。

夏一伸出手来扶住她。她拂开了他。

20:00。

令小想跟在夏一身后走进了“黑记。”同行的还有周志红,以及昨天见过一面的两位男同事。

令小想不是不黯然的。在周志红的嘴里,斯小敏的朋友不是很多吗?可现在,那些朋友哪去了?

“黑记”跟“小多来”一样。嘈杂。油腻。热闹。

一行五人坐了下来,夏一扬扬手,“先上两扎啤酒。”

令小想成功地又喝多了。

不对。是除了夏一,剩下的人都喝多了。

两个男同事开始比赛着说斯小敏的好。他们争相拉扯令小想的胳膊,努力用一件件事实来证明斯小敏对他们,其实很有心。她之所以没有选择他们,其实是有苦衷的。

周志红几乎是半个身子靠在了夏一身上,“这人生,果然没意思。可是又怎么样,总不能去死。”

他们一直喝到凌晨。

结果一一被夏一拖进出租车,因为无法问到他们的家庭住址,夏一只好把他们也带到了酒店,重新开了间房。服务员几乎是嫌恶地上前来搭了把手,把周志红和两个男人扔到了房里。夏一自己带着令小想回了房。

令小想的嘴里一直在说些什么。夏一挨近了才听清,她是在唱歌:常常心里想,生命多奇妙,我们不太像,却又如此巧妙,截长补短成甜蜜力量,如何形容你在我心中的份量,如何表达这特别的情感,不需时时陪伴在身旁,依旧有增无减的情感,无论是彼此相隔著万水千山依然,穿越所有的距离,一定回到彼此身旁……

他把她放倒在地毯上,怔怔地凝视她。

她说她有二十八岁半。真的不像。脸上稚气尚未脱尽。虽然态度不好,却像是在掩藏一点没来由的心虚。不算漂亮,身材也不见得怎么样。可以定位于那种丢到人群中就不一定能发现的一类。

却无故地吸引了他。

可怜她是真的,有兴趣也是真的。

他拿出烟来抽。

令小想摇晃着坐起来,侧侧脑袋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笑起来。她抢过他嘴里的烟,微微仰起头,深深吸一口,模样贪婪熟稔,“你会唱歌吗?”她问他。

他从鼻孔里轻哼一声,骄傲地说,“我从小就是万人景仰的歌星。运动健将。集千万宠爱为一身的王子。美少年。”

令小想软软地笑了一笑,“呵,还是吹牛大王。”也许是酒精,让她的态度变缓和了。“那么,唱一首歌给我听吧。”她指间捻着烟,有点出神,“我小的时候,一不开心,我姐就会唱歌给我听。”她嘻嘻笑起来,“我姐她虽然长得好看,不过歌就唱得很烂,很烂……”

她把头靠在夏一肩上,“你会唱什么?”

夏一拿过烟来,自己狠吸两口,笑了,“我们俩这算不算接吻?间接亲吻?”

令小想伸出手,在他面孔上轻打两下,喝道,“滚!”

夏一挪动一下身子,把腿伸直,以便让令小想可以舒服地躺在自己腿上。

他说,“来,给我鼓掌吧。”

他唱的竟然也是那一首:常常心里想,生命多奇妙,我们不太像,却又如此巧妙,截长补短成甜蜜力量,如何形容你在我心中的份量,如何表达这特别的情感,不需时时陪伴在身旁,依旧有增无减的情感,无论是彼此相隔著万水千山依然,穿越所有的距离,一定回到彼此身旁……

令小想霍地坐直了身子,盯住夏一,“你怎么会唱这首歌?”

夏一失笑,“流行歌,谁不会唱。”

令小想觉得了自己的失态,轻咳一声,说,“可为什么偏偏唱给我听?”

夏一轻声说,“因为你喜欢。”

令小想的眼里浮起一点泪光,她的手指轻抚过夏一的眉,轻声说,“做我弟弟吧。好吗?”

夏一扬扬眉毛,正要说话,令小想用手指遮住了他的唇,“嘘……就这样说定了。”

无论如何,亲情总比爱情可靠。

夏一看着她,良久,笑起来,问,“我唱的歌好听吗?”

令小想点点头,“这首歌,我和我姐一块学会的。这一点我比她聪明。她学了好久。让我想想。十年前,我十八岁,刚刚到省城上大学。我姐带我去卡拉OK。”她笑起来,“那时候,我连点歌都不会。”

夏一说,“姐姐,以后你觉得孤单寂寞就找我吧。放心,我不收你钱。”

令小想放肆起来,“帮我找个合适的男朋友吧。”

夏一问,“具体要求?”

令小想想想说,“不像你这样的就行。”

夏一说,“行。我给你留意着。”

令小想捏捏他脸,“真乖。”

夏一无声地笑了笑,“你姐真是自杀吗?”

令小想目光闪烁一下,轻轻点点头,“有不只一个目击证人。那是她们报社的会议室。负责清洁的阿姨甚至看到她最后的身影。”

夏一注视着她,“那么你想知道些什么?”

令小想说,“她最后的,我未能参与的那部分人生。”

她表情平静,眼神里却全是深不可测的悲哀。

夏一清清喉咙,岔开话题,说,“没看出来,你酒量很好。”

令小想笑了,“我也没想到。”她抬起头无邪地笑,“我竟然还会吸烟。原来这世上有许多事,真的是可以无师自通的。”

比如爱情。

她坐直身体,寻找手机,“我要打个电话。”

夏一说,“大半夜的,你要打给谁?”

令小想答,“朋友。”

电话响了许多次都没人接。

夏一扯扯她,“算了。”

令小想甩开他,继续打。

终于有人接起来,非常厌恶非常不耐烦,“喂,谁啊?”

令小想脸上展开毫无保留的笑容,“嗨。林春红姑娘。”

那头静默许久,才爆发一声隐忍的低喝,“你是令小想?”

令小想答,“亲爱的。我是。”

那头继续忍耐地尖叫,“令小想!我以为你死了!你在哪儿?什么?在省城?在N市?什么时候来的?什么?什么事?什么?你为什么现在才打电话给我?”

越到后头,声音越大。令小想不得不把手机距离耳朵远点儿。

夏一失笑,“你的死党?”

令小想无奈地点点头,一边回答电话那边的提问,“我现在不是给你打电话了嘛。因为一直没找到男人结婚,所以没有脸见你……”

那头吼,“你在哪?你给我等着,我马上过来!”

令小想合上手机,示意夏一,“给总台打电话,送啤酒上来。”

夏一惊讶地睁大眼睛,“你还能喝?”

令小想嘻嘻笑,点点头,“就算死掉,也得喝。”

令小想只有这么一个朋友。是令小想的大学同学,宿舍舍友。四年大学唯一的收获,就是这位名叫林春红的姑娘。

“我跟她铁起来的时候,她正要去自杀。”令小想眯起眼睛笑。

夏一骇得笑起来,“这么勇敢?”

二十岁当然勇敢。动不动就闹自杀。林春红其实不只一次要自杀。和男友吵一架,也嚷着要自杀。男友约会迟到,也要自杀。考试没考好,也要自杀。

她就像那个放羊的小男孩,屡次三番地瞎喊“狼来了!”听惯了就没人肯理她。一直到惨遭男友劈腿,情敌竟然是只胖妞。还单眼皮。这太让林春红受刺激了。如果对方丰乳肥臀,外加风情万种,她也就认了。她歇斯底里地跑去讨个说法,被男友轻蔑地甩过来几张钞票,薄薄的鲜红的纸张轻轻刷过她的脸,她立刻悲愤得想死。马上。立刻。

她再一次嚷着要去自杀。当然没人理。

她恼羞成怒地摔门离开。

还是令小想起了恻隐之心,忐忑十分钟之后追了出去。于是,她亲眼目睹了林春红跳下了城中河。

她被吓得魂飞魄散,尖叫一声,想也不想也跟着跳下河去。

结果。结果很滑稽。反而是林春红救了她。她小时候在忻城少得可怜的游泳馆里的水中扑腾经验,在宽广的河流中完全没有作用。

林春红气得直骂,“你丫有病啊。”

令小想浑身湿淋淋地。脸色铁青。嘴唇苍白。

然后林春红拥抱了她,还很肉麻地说了一句话,“从此后,令小想,你就是我永远的朋友!我们俩,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这位一辈子的好朋友,毕业后留在了省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结了婚。然后,生孩子。她家庭生活忙碌,无法顾及友情,而令小想,完全不是一个主动的人,就这么,平静而自然地淡出了彼此的生活。

一点也不奇怪。生活便是这样。友情,亲情,甚至爱情,都逃脱不了这最终的命运。

夏一奇怪起来,“既然是你朋友,为什么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她?没有第一时间找她?”

令小想迟疑片刻,才答,“我一个人哭就够了。不想让她陪着我哭。”

夏一的心轻轻一动,不由得伸出手去,搂紧了令小想的肩膀。

令小想笑了,“不用安慰我。我现在,心如磐石。”想想又补充道,“从此后也是。”

门外传来急促且尖利的敲跟鞋声响。

令小想看夏一一眼,会心地笑了,“她来了。”

话音刚落,门便被大力捶响。

令小想一跃而起,上前开门。

一阵凶狠的斥骂声迎头扑来,“你这破妞!臭姑娘!你成天无所事事也不见来看我。老娘我过得水深火热,你竟然也忍心袖手旁观!”

夏一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蓦然出现的女人,打扮得很时尚,相貌姣好,身材苗条,并不像一个生育过孩子的母亲。她踏进门来,双手叉在腰上,柳眉倒竖地,“把脸包递过来,让老娘搧两耳光!”

令小想嘻嘻笑着,乖乖地凑上面孔。

林春红瞪着她,突然间便湿润了双眼,手捧住令小想脸庞,声音哽咽了,“小想,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令小想的眼睛也红了,她很努力地笑着,“喂,你别这么矫情行啵。有人看着呢。”

她往夏一的方向呶呶嘴。林春红这才注意到房里还有一个人,且还是一个男人!

她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狐疑地问,“蜜月?要死!大半夜地还把我叫过来!”想想不对劲,再度尖叫起来,“你结婚了?怎么不通知我?你……”

门外响起轻轻敲门声,这次是酒店客服。送来了啤酒。

令小想说,“不是蜜月。没结婚。这个男人跟我没关系。”想想这话没道理,没关系的男人怎么会大半夜地呆在一间客房里,于是改口道,“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夏一冲林春红伸出手,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非常纯洁的姐弟关系。”

林春红轻哼一声,说,“我告诉你,弟弟,令小想是个最无情无义的人。你最好别跟她有关系。”

令小想拿来杯子,递到她手中,“来,喝点儿。别只是说话。”

林春红正色道,“不过说真的,为什么突然来N市?还大半夜的?”

令小想微微一笑,平静地说,“喝到天亮就告诉你。”

夏一主动请缨,“今晚小想喝多了,来,红姐,我先陪你喝几杯。”

林春红盘膝坐下,说,“滚,小屁孩。”

夏一努力做出一副受伤的表情,默默低下头去倒酒。令小想赶紧捏捏他脸,“乖,咱不跟这种家庭妇女一般见识。”

她忘了她也曾这样斥骂他。

夏一冲她露一个灿烂的笑脸,林春红看呆了,喃喃说,“纯洁的姐弟关系,鬼才信。”

令小想说,“你知道,我一直想要一个老男人。”许是真的喝多了,她开始缓缓吐露心事,“一个喜欢穿白衬衣的,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味道的老男人。”

夏一说,“履文吗?”

林春红诧异起来,“咦,你连陈履文也知道。”她停顿一下,“要见见他吗?”

令小想的心跳停止了一秒。

“不。”她坚决地说。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迷糊中好像起来找过水喝,上过卫生间。目光胡乱地扫过另外两个人东倒西歪的身体,以及一地零乱的空酒瓶子。

然后继续熟睡。

很好。

没有梦。

非常累。脑袋一直昏沉着。

最终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听到手机呜呜低鸣。她没有理睬,径直洗头洗澡,还下楼去附近的商场里挑了一支唇膏,一盒口香糖。

等夏一和林春红逐一醒来,看到的令小想就是这副模样:衣冠整齐,唇上带点湿润的微红,一副精神焕发的模样。

她正襟危坐,神情轻松,“好了,亲爱的们,从今天起,我要认真生活了。我要找房子,找工作。当然,也要找男人。”她轻轻地拍拍手,“OK,大家各自努力吧。”

林春红呆呆地看着她,喃喃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令小想说,“你负责帮我找工作。你老公好像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嘛,给我介绍份工作应该不是问题。当然,最好是活轻松,钱多的那种。”

林春红叫起来,“我靠,我老公做什么的你都不记得!”

她试图抬腿踢令小想一脚。

令小想嬉笑着躲开,转头对夏一说,“从今天起,你也去上你的班吧。”她疑惑起来,“我忘了,你有没有告诉过我,关于你到底有没有工作的事情?”

夏一燃支烟吸上,轻描淡写地说,“我没有固定工作,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

令小想同情地看着他,“可怜的孩子。你可得加把劲。这年头,男人没钱就等于什么都没有。”

夏一点点头,一本正经地答道,“姐姐教训得是。我一定谨听教诲,努力赚钱。”

令小想的手机再次响起来。

她拿起来看,一个完全陌生的手机号码。她接起来,“喂,您好,哪位?”

那头像是犹豫一刻,才缓缓开了口,“小想?”

这个声音如此熟悉,却又格外陌生,令小想一时间连呼吸都几乎屏住了。她匆忙站起来,试图走到阳台上去。却因步子急促,绊倒了沙发凳,膝盖生生地撞到凳子边角处,一阵钻心的疼。

正是午后。冬日的午后总让人有一种难明的萧瑟感。天空阴郁,不明来处的风隐隐吹得人的脸颊发冷。

她没想到他会打电话来。他是怎么知道她的号码的?手心里渐渐渗出汗来,她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你好。”

“我刚听说了你姐姐的事,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你的手机号……你在哪?在N市吗?我们见一面可好?”他声音温和,很礼貌,又像是很亲昵。

意思是说,若不是斯小敏出了事,他断然没想过要找她。她无声一笑,说,“不,不用了……”

他打断她,“别拒绝我。”

他自作主张挂了电话。

林春红拉开阳台门,轻轻上前一步来,问,“谁啊?”

令小想笑笑,“许履文。”

林春红也笑了笑,“我也猜是他。”她双手扶住令小想的肩膀,“出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她的双手都在颤抖,“我不是你的朋友吗?为什么你有事不来找我?”

令小想怔住了,半晌才强笑道,“我就知道这夏一靠不住。什么话都往外说。”

林春红恨恨地盯着她,眼眶里渐渐泛起泪光,“你这没良心的烂人,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她用力把令小想搂在怀里,呜咽起来,“你怎么不告诉我?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跟我说?”

令小想苍白着一张脸,强笑道,“你看,你就知道哭,我告诉你有什么用。”

她这么一说,林春红顿时止住了哭声。她松开令小想,很郑重地说,“我一定帮你找个好工作。实在不行,我养你。”

令小想白她一眼,“滚,谁要你养。要养也是找男人养。你算老几。”

夏一出现在阳台门边,“我养。”

令小想笑起来,“你得了吧。你先把自己养活了再说。”她停顿一会,说,“你的责任仅限于给我找个男人。”

夏一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很奇怪。

好一会,他才冲她展开笑脸,“一定完成任务。”

林春红深吸口气,故作轻松地说,“走,咱们吃饭去。”

令小想说,“喂,别忘了,你可是有夫之妇。”

林春红咧嘴一笑,“昨晚已经跟老公事先通报,令小想驾到,林春红同志即日起卸下妻母之重任,具体上任日期待后再定。”

令小想赶紧说,“你看,我就知道会这样。我没事。有手有脚。你陪在我身边干嘛?”

林春红知道争不过她,便说,“你总得让我作个东吧。吃餐饭再说,OK?”

令小想无奈地叫起来,“喂,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笨,非要我把话说白了你才算听得懂?林春红姑娘,我的意思是说,我有约……”

林春红这才恍然大悟,“你早说嘛。”

三人稍事收拾,走出了客房。走到另一客房门前,却发现房门大开,清洁女工正在打扫卫生。令小想吃了一惊,赶紧拨打周志红的电话,电话响好了好久,周志红才接起来,“喂。”显然还在昏睡中,声音有气无力。

令小想松口气,“呵,你们什么时候走的?”

听到是令小想的声音,周志红仿佛精神了一点,“清晨。啊哟。都没喝过这么多酒,头晕,全身都疼。”

令小想笑了笑,“那就好好休息吧。”

周志红说,“房子的事我已经帮你问了,今明两天应该就可以得到答复的。”

令小想说,“谢谢您了,周姐。”

周志红轻叹一声,突然说,“其实我很抱歉。斯小敏出事的前一晚,我碰到过她。在酒吧。她一个人,一直在喝酒。样子很不好。我本来想上前去问问,可朋友一拉我,我就走了。”她轻轻啜泣起来,“我不知道会这样。如果知道会这样,那天晚上,我一定不会就那么走掉了。”

令小想的鼻头酸楚起来,“不关你的事,周姐。”

她挂掉电话,回过身,“好了,二位,今天就到此为止了。咱们先再见吧。”

林春红不满地叫,“喂。”

令小想抬脚走,走远了,回过头,夏一和林春红还站在原地,她笑了笑,冲他们挥了挥手。

许履文说的地方叫“喜相逢。”

几年前,他们曾经不只一次地在那里吃饭喝茶。印象里距离此处并不远,令小想决定步行找过去。

不过短短才几年时间,N市的变化大得惊人。许多道路扩宽了,许多低矮破旧的楼房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金碧辉煌的高楼大厦。

令小想走了许久,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迷路了。

许履文的电话打了过来,“你到哪儿了?”

令小想只好答,“我找不着地方了。”

许履文显然又好气又好笑,他说,“你站着别动,我马上过来找你。你旁边有些什么,嗯,标志性的建筑物啊或者广告牌什么的没?”

令小想四下里看看,答道,“有幢大厦叫地王大厦。”

许履文迅速地说,“好,你等我,我马上过来。”

就是这句话,你等我,我马上过来。

它让令小想瞬间里回到了从前。

那些她以为已经被她遗忘的过去。至少需要很努力才会想得起来的从前。却原来无时不刻地,铭记在脑海。

年轻的她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借口见他,只好谎称,我的抽屉坏掉了,我的单车被偷了,要不然,我感冒了……

他总是说,“你等我,我马上过来。”

她所有的问题他都会轻而易举地就解决掉。偶尔还会带她去“喜相逢”,点一锅她爱吃的螺丝煲。

已经很奢侈了。因为他也不过是个倚仗一点微薄工资养活自己的打工仔。

她只偷偷撒过一次娇,她二十岁生日。

她大胆地给他打电话,要求他请她吃饭。在“喜相逢。”为此她拒绝了斯小敏的邀请,花光了斯小敏封的一千两百块封包钱。唔,买了一条新裙子,做了一个新发型——她一直嫌弃自己那张不肯随年纪增长而变成熟的面孔,因此毅然做了一个大卷发。出发之前,她再三打量过自己,不算得非常美,但自有一种格外的青涩与成熟混杂交错的韵味,应该能得到他的赞美。

她喜滋滋地打车。一路上,连出租车里的广播都觉得美妙如天籁。

她先到。

桌上的茶水凉了热了又凉。

他终于来了。

其实他并未迟到,是她早到。因为等待,因为心焦,才觉得时间竟然那么漫长。

他微笑着。穿着白衬衣。他容貌清秀,身材颀长。她满心欢喜地站起身来迎接他。

他回过头去招呼,“快点啊。又在那东张西望了。”

从他身后窜上来一个女孩,嬉笑着挽住他的手臂。

她愣住了。

他们一块走到她面前。男才女貌。惊人的相配。

整餐饭他们俩都在不停地窃窃私语,她嘴唇发白,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难过。

他向她介绍说,“原美静。小想,快叫姐姐。”

她只笑。并不肯叫。

那是他送她的,让她毕生难忘的生日礼物。

自那一天,她再没有和他单独见过面。

她不相信他会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他就那样,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他如果找她,她或许并不能真的拒绝。但他一直没有。

她平生领略心痛的滋味。午夜里对他的思念让她辗转反侧。爱一个人竟然会如此痛苦,这让她始料未及。

如今她把手抚在胸腔处,那里头蹦跳的心脏,仍然呼痛。

她轻叹口气,抬起头,看到一辆黑色轿车直驶而来。

她情不自禁后退一步,车子嘎然停下,车门打开,陈履文走下车来。

他穿着黑色风衣,还是从前那么瘦,微笑着。

曾经有一度,令小想憎恨他的微笑。那么惨淡的少年时光,她想要的就是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笑容的温暖。

她以为他带来了。是的,他带来过,但是转瞬又拿走了。

他看到了她,笑得更灿烂了,“呀,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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