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到底要什么。
这问题怕是连我自己也想不通。但我不会像他那样跟自己较真,想不通的我就不想,丢在一边,若它有一日能迎刃而解是我的造化,若解不开,也不妨碍我好好地活着。
有三个男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一个自然不必费心猜,是那个为了我的姻缘操心的老爸纪怀远。
一个是现在与我周旋的高如是。
剩下的那一个,是孟永勋。
若论先后,孟永勋该排在最前头。
我们是高中同学。撇开“矫情”二字,他是我的同桌,知己,初恋。用他的话来说,开学登记的时候,他在人群里环顾四周,发现就我长得鹤立鸡群,于是心里就撂下一句话,就是她了。
印象里,他追我追得太容易。安排座位的时候,他在队伍里叫我的名字。
“纪念念。”
我回头看他。
他站在队伍的最后面,冲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
“我们做同桌吧。”
我似是不假思索地应了声好。
在这件事上,他有点得寸进尺。我们刚坐同桌的第一天,他放下书包,扭脸就对我说,“既然同桌都做了,干脆你就当我女朋友吧。”
鬼使神差,我又是一声好。
我们好得太过轻易,所以分开的时候,似乎注定不会太艰难。
高中三年,我们被太多人艳羡过——初恋太过顺畅,大概会遭天谴。于是我们最终分手。
我记得那天太阳很暖,他穿了件天蓝色的队服,从操场上朝我跑来。他刚刚打了一场球,累得满头大汗,接过我手里的矿泉水瓶一通猛灌。
“我们等会儿去哪儿?”他抬头问我,笑容明晃晃的。
“孟永勋,我不想做你女朋友了。”
他怔住,手里的瓶子倾斜着,水溅了一地。
我把他的外套丢给他,转身就走。他冲上来一把抓住我,我挣扎了两下,他突然丢掉手里的瓶子,黑着脸,抓住我的两只手。
“放开。”我冷声说道。
“为什么?”
“我烦你了。”话音刚落,他的手先倒松开了。
我继续往前走,头也不回,脚步飞快。可他再没追上来。
那时距离我们高考,还有一个星期。
随后是毕业,各奔东西。我们之间像是剪短的片子,荧幕突然黑掉,你以为还会隐隐亮出些光辉来,却从此沉寂,再无声响。
捏着票根等着看大结局的人,等了又等,最终只能怨声载道地起来,退场。
和他太好,从不争吵,因他都会让着我。我一度以为他是脾气好。
有次和一个别班的男生在楼道里说闲话,说着说着那男生的手臂便自然而然地勾上我肩膀,我的脸色一瞬就阴暗下来,正想让他拿开,却见背后伸来一只手臂,将那男生横扯过去,一只铁拳已又快又准地挥了过去,那男生沙包似的被抛在地上,鼻腔出血。
那一次孟永勋怒气冲冲的样子,让我想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一段。
于是我知道,他不是性子软,只是不与我计较而已。
他什么都让着我,让到最后,终是分了手。自此,他在学校见了我,全然似看空气一般,擦肩而过却熟视无睹。
从他那里我知道,即使曾与你有过盟约的人,一旦盟约作废,还不如一个陌生人来得亲切。
我们整整十年未见。
与他有关的事,我漠不关心。即便是同学会,有人提起他,我也是自动地过滤掉。“两个分手的人可以做朋友”这样的鬼话,在我听来,只是一种对不真实爱情的敷衍表现。
能做朋友的,都是爱得不够深的。
我过完30岁生日没多久,杂志的选题约了一个在做游戏软件开发的公司的总裁。原本我们派了一个女编辑去,谁知回来时那编辑却抱怨说,采访对象不配合,回答问题都是避重就轻。
我只好亲自出马。
拿到资料的时候,我已在车上。翻开首页,看到采访对象的名字,想打退堂鼓已是枉然,只好硬着头皮上阵。
他见我时,却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
“孟永勋。”他朝我伸出手来。
我用指尖碰了下,脸上笑得勉强。
“纪念念。”
我们就像两个初识的人,云淡风轻,却已是兵戎相隔。
采访是在会议室里,他手边搁了一杯绿茶,站着一位身材和面容一样姣好的秘书。
能由秘书代劳的问题,他统统笑而不语。问到他不想回答的,他只是淡然一笑,那秘书会果断地回我一句,“纪小姐,这个问题我们不方便回答。”
他的确是艰难的被采访对象。
我和他之间隔了十年的鸿沟,他早已不是我记忆里的那个孟永勋。
随着问题的渐渐深入,我突然发现,我从来就不曾真的认识过他,又或是他的习惯早已变了,是我还固执地将他想象成我记忆中的样子。
未变的,倒像是我。
他的眼睛盯着我的时候,像是什么都看得穿。我从未觉得他有这样直指人心的目光,在我的记忆里,他的眼中总是有宠溺,有温柔,却不曾如此的凌厉,讳莫如深。
采访结束,我几乎是落荒而逃。
这样的相遇,全然在我预料之外。我安抚自己,正因如此,我才会惊慌失措,这并不算什么。
采访稿初稿完成,交给之前与他的秘书对接的那个女编辑去处理。
我心里隐隐有些期盼,以为他会较真给那编辑吃苦头,最终再兜兜转转绕到我这里。
结果并非如此,秘书只说要修改局部。
此后,似乎再无瓜葛。
我竟心中怅然了几日。
那些天明显喝得酒比平时多。连去赴高如是的约,他都看出我有心事,关心地问,“是不是遇上了难题?”
我才惊觉自己的情绪竟然被他影响。于是暗自嘲笑了一回自己。
我以为这么多年,我已经学会了放自己一马,退避三舍地去看待一些棘手的事,可遇上他,仍是方寸大乱。
这令我很挫败。
他的态度再清楚不过,与你不过是迫不得已的相遇,连陌生人初次见面时的礼节都拿出来了,你又何苦揪着过去不放?
想通了,我也就舒服了。
却不想,没多久又再碰上。
他的采访稿刊出没多久,我去一个写字楼找朋友办事。进了电梯,才看见他怡然自得地站在那儿。我只当看不见。反正我们的公事已经结束,并无私交,我没必要和他讲礼数。
他突然说,“你瘦了不少。”
我只当听不见。
他却不依不饶。
“上次采访的时候,脸颊还是圆的,现在都凹进去了。”
这不是初识的人该有的对话。
我不禁冷笑。
他说,“我如果发电邮给你,你会回复吗?”
我漠然地看他一眼。
“不会。”
“看来,打电话也是不会接的。”他笑着又说。
电梯站住,我径直出去,头也不回。
他在身后叫我,“念念,你一点都没变。”
我停下步子。那一瞬间,似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和朋友约在门口,她拿东西给我,见我时惊讶地说,“你怎么脸色苍白?”我只是轻笑,心里却有些酸楚。
我知道,我曾暗暗地期盼过,他记得我。就像我这十年里,从不觉得他消失过一样。
这令我更觉得惊慌,甚至是惊恐。
当你以为你已经忘掉了一个人,可却仍对他存有期盼的时候,其实比忘掉更痛苦。
可我以为,这些年我已刀枪不入,早不知道痛苦是什么滋味了。
我爸常说,女孩子要学会哭,但是不能总哭。偶尔哭一哭,是手段,是武器,可要哭成习惯了,那就惹人讨厌了。
这话一半是说给我听的,一半是说给我那几个妹妹听的。
我二妹纪天天喜欢一部老电影,叫《星光俏佳人》,是袁咏仪演的。片子里,袁咏仪去试镜,导演要她演哭戏,她在电梯里欲哭无泪。她很悲伤的对刘青云说,怎么办,我天生没有泪腺,根本就不会哭。
纪天天拿这话说过我。她说,“大姐,你是不是也没有泪腺?”
我在太多她们以为我应该大哭痛哭的时候,都没有掉下半滴眼泪来。于是她们就和其他人一样,以为我是不悲伤,不难过的。
大概连孟永勋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有时惹了我,就会小心翼翼地问我,“你为什么都不哭?”问的时候,他眼里满是心疼,像是我不哭不闹,比我哭了闹了还让他无措。
他常说我的心太硬。石头一样,别人砸上来,只能是吃闷亏。只可惜,他没想过,临到最后,吃了最大闷亏的人是他。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他总说,要把这辈子对女人全部的好都使在我身上,这样就算有人对我献殷勤,我也会惦记着他的好,而舍不得离开他。
在他心里,我是绝对不可能劈腿的。
可惜他忘掉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女人要想离开他,未必只有劈腿这一条路可走。
十年里,我的确没有遇上过能超越他的人。那些人对我的好,比不上他做过的万分之一。
比较,有时很残忍。它不由理智控制,潜移默化得就发生了,阻止只会让它越演越烈。
但我从来没有用高如是和他做过比较。
因为我知道,他们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