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齐。”突然传来一声欢快轻盈的呼唤。他还未来得及起身,紧挨着他的身边躺下了一个人。
“哈哈!你好特别啊!以躺在雪地上的姿势仰望天空是种什么滋味?”
——雪花击中夜空
车站就像一只巨大的富有弹性的胃,它吞食了人群,又像老牛反刍一样,在另一个车站,把这些人吐出来,送他们到达他们梦想的地方。
——不是逃离
周五晚上,林思思一会儿坐在书桌前,在QQ上和同学聊天,一会儿又在窗前走来走去。电脑里播放着Lenka的《麻烦是个朋友》(Trouble Is A Friend),外面下起绵绵细雨,正是乍暖还寒的初春天气,暖气已经停了,天气倒比冬天还要冷,雨一落到地上就变成了米粒样的冰屑。她向窗外望去,天与地是浓黑的,粗暴地把她的视线阻挡在窗玻璃之内。
今天下午,她给同桌孙齐留了一张纸条,让他到她家里来一趟,都快七点了,人影儿都没有一个。她不能这样看着他坏下去,过去他不过是孤僻一些,现在他整个像根被虫子蛀空的木头,一天到晚呆呆地坐在那里,视线完全没有焦距,仿佛停留在远方,又仿佛超越了远方,不知道望向哪里去了。她恨不得自己是孙悟空,能够变成一只小虫儿,钻到他的心里去,看看他一天到晚究竟在想什么。
她想和他谈谈。
父母总是忙,今晚又一起应酬一个饭局去了,家里只有保姆和她。保姆轻轻地敲了敲林思思的门,这已经是第三次喊她吃晚饭了。保姆叫孙雪,刚来没几个月。平时林思思忙着写作业,忙着听音乐,忙着上网,不但和保姆很少说话,就连她长什么样儿都没仔细看过。
“我现在心里很烦,哪吃得下饭。”林思思烦躁地把刘海儿向上抹了抹,破天荒地跟保姆说了一大堆话,“唉,你说说,天下哪有这等怪事,你帮了一个人,可是越帮他成绩越差。上次他数学还能考及格,这次干脆只考了9分,你相信吗?一个人天天坐在那里,不干别的事,就是学习,居然只考9分,真是让我怎么想都想不通!”没有人可以和她说话,林思思把孙雪当成垃圾桶,把对孙齐的不满一股脑儿倒进去。
“是吗?学习得靠自己,别人再帮他,他自己不觉悟,别人也起不了大作用。师傅领进门,修行靠自己。”
“你还挺有经验。”林思思上下打量了孙雪一番。孙雪虽然穿着从地摊上淘来的最便宜的牛仔裤和毛衣,但她身材修长苗条,眉眼轮廓非常清晰,肤色白皙,鼻子挺秀,头发有点自来卷。林思思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咦!你真像位阿拉伯公主——以前我倒没注意。”
林思思问了她的年龄,只不过比自己大两岁,正常情况现在应该上高三呢。
“你应该去当模特或者演员。”林思思快言快语地说,“你比那些装模作样的明星好看多了。”
“当什么演员啊,我一天学没上,认得的那几个字,都是自学的。”
“是吗?你看上去这么机灵,怎么会一天学不上?”
“唉,你是富贵人家出身,哪知道还有一些人连饭都吃不上,还谈什么上学。我爹娘都死了,我得干活养活自己和弟弟。我6岁就开始到田里干活了,不是我吹牛,农活我几乎都会干,马车我也会赶,做饭喂猪什么的,那就更是小菜一碟。”
“哦!”林思思看着这个只比自己大一点点的女孩儿,想到自己连碗都不会洗,更别说做饭洗衣服了。可是孙雪的皮肤嫩得水葱儿一样,尤其是皮肤,好得都可以去给化妆品代言,脸上没有一个痘痘,哪像自己,一不小心,就从哪里冒出一个。她拉过孙雪的手,这是一双柔软的、小巧的手,每一根手指都是纤细的,皮肤透明得都能看得到下面的血管。
“你说的都是骗人的吧?你看看你的手、你的脸,哪像经过风吹日晒的?”林思思说。
孙雪抿嘴一笑:“真的呢,村里人都这么说,他们都说我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呢。”
林思思坏笑了一下:“你这么漂亮,是不是有好多男生在追你?”
孙雪一听,脸登时红得像胭脂,她顿了顿,想说什么,话到了喉咙边上,又被她硬生生地咽了下去,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还不想这些事呢,我想等弟弟考上大学再考虑这些事。”
“你弟弟多大了?”
“他比我小两岁,和你一样大吧。我弟弟小时候学习一般,不显山不露水的,后来就越学越好,村里的老人们都说,他以后一定会了不得。上次我到学校去看他,他说他考了第三名。”
“你弟弟上几年级?在哪个学校?”
“上高一。在大华中学——”
“什么?大华中学?那不就是我的学校嘛!而且上高一,和我同年级呢。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呢?你保密的功夫可真够好的,都可以去当特工了。”
孙雪低下头,讷讷地说:“不好意思跟你讲呢,我一个当保姆的……怕说出来,给弟弟丢脸呢。”
林思思狐疑地看她一眼:“哦!我这同学也是父母双亡,靠他城里的一个姐姐养活,你弟弟叫什么?”
“你同学叫什么?”孙雪反问道。
“他叫——”林思思刚要说,这时,门铃响了。
“你看,他来了。”林思思兴奋地打开门,“他就是孙齐——怎么样,下雨了,淋坏了吧?”
孙齐刚要回答她,突然,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的身后,脸色一下子灰了。林思思疑惑地回过头,孙雪盯着孙齐,脸色也一下子灰了:“孙齐,是你!”
“怎么?你们认识?”林思思疑惑地问道。
这个时候,有两个声音同时响起,震得林思思的耳膜嗡嗡作响。一个如尖锐的汽笛,一个如狼群撕心裂肺的嗥叫。孙雪像一辆鸣笛的急救车一样朝客厅里踉踉跄跄地跑去,孙齐像一头受伤的狼冲进雨中茫茫黑夜。
“阴谋!阴谋!你们联合起来整治我!”远远地,传来他时断时续的喊叫……
林思思赤脚穿着棉拖,顾不上换鞋子,衣服也来不及换,穿着玫红色的棉家居服就跑了出来,房间里依然萦绕着Lenka淡然、清新的歌声:
Trouble will find you no matter where you go oh oh
(不管你到哪里,麻烦都能找到你,噢,噢)
No matter if you are fast no matter if you are slow oh oh
(不管你是快还是慢,噢,噢)
……
林思思在一家肯德基店门前追上了孙齐。雨夹着冰碴儿簌簌地落下来,往日人来人往的肯德基店,门前冷冷清清。没打雨伞,单薄的家居服早就被雨水打透了,拖鞋全被雨水浸湿了。林思思嘴唇冻得发紫,发不出声音,她拉着孙齐进到店里。
孙齐瘦长、柔弱,像一条湿淋淋的影子,茫然地站在那里。他也没打伞。从小到大,他一把雨伞也没有过。他的脚上,套着两个不同颜色的塑料袋,一个红一个绿——他没有雨鞋,又怕把林思思家的地板弄脏,就想出这个主意。
林思思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完了!今晚一定感冒了。她要了两杯咖啡。孙齐的嘴唇煞白干燥,但他没有喝。林思思知道他的脾气,平日里沉默得像一堵墙,她并没有指望他能开口,事实上,今天晚上她什么都不想问,她只想陪他坐一会儿。他却用鄙夷而傲慢的眼神看了她一眼:“你就那么想当上帝,想拯救我?”
她的眼睛瞬间瞪得大大的,一副自以为做了好事却遭人抱怨的神情,她嘟着嘴,两腮鼓鼓,做出很生气的样子:“你总是那么敏感,想得太多!”
然而不出两秒钟,她又一脸的灿烂。她的爸爸是市委书记,她又生得聪明伶俐,人长得也美。从小到大,不论遇到什么人,父母的熟人就不用说了,为了讨她父母的好,谁不是奉承的话一箩筐一箩筐地送,反正拍马屁也不用交税。就算是陌生人,看见她甜美可爱的样子,也没有不喜欢的。从小到大,她还没有听到一句不中听的话呢,偶尔听到一句,就像吃多了大餐的人,偶尔来一碟咸菜、一碗小米粥,反倒觉得很爽口呢。她噘噘嘴,鼻子响亮地“哼”一声,完全一副“我就这样子,你能把我怎么样”的小赖皮的架势:“是呀!我就是上帝,上帝是个女孩嘛。”
孙齐没有听过,就算是以前听过,这种时候,他也没有心情去迎合她的小幽默、小风趣,他们的心情不在同一个频道上。他们的生活不在同一个星系,他们虽然是同桌,但——孙齐酸酸地想,他们的心却隔着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吗?你觉得你漂亮你聪明你高贵,就有资格来怜悯我吗?我偏不领你这个情,偏不!她坐在他旁边,身子却转过来,面对着他,她的眼睛直视着他,可是他偏偏就把头扭向另一边,不看她。她笑嘻嘻地起身就坐到他对面去,仍然一脸的明媚,没有一丝被冷落的难堪。
他眼睛的余光瞄到她手托下巴,很安静地看着他,不急不躁。他开始有点心慌。而且他拗不过她的眼睛,就像清澈的潭水里两枚黑黑的石子一样的眼睛,那么无辜地看着你,长长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她的视线像无形的柔韧的丝,捆住了他,他越挣扎反而捆得越紧——好吧,孙齐心想,谁也不是铁打的,在这样不可抗拒的美丽面前,要么落荒而逃,要么开口交代。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她是我姐?”他咽了口唾沫,艰难地问道。
她举起右手,满脸无辜的神色:“我向你发誓,我也是刚刚知道的!我们绝没有联合,更没有阴谋!”
“现在你已经全知道了,我的姐姐是个保姆,我是个骗子!混蛋!恶棍!我考了全班倒数第三名,我却说得含含糊糊,让她误以为我是正数第三名。我一直在骗她……这就是我的全部生活。”
“不,这不是全部!”林思思固执地看着他。
“你是警察吗?你有权利审讯我吗?是否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孙齐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人说这么多话,也是头一次这么放肆地朝人咆哮。过去他像生活在一个密闭的罐子里,他习惯于像一只小鼠一样躲在罐子里的一个角落,安静、畏缩,尽量不发出一点点声音。现在,他抬手就把这个罐子摔碎了,去你的吧!爱怎样就怎样吧!
“今晚我什么都跟你坦白。”他以一种破罐子破摔的爽利劲儿,打开了话匣子——这真是要命的事儿,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要么就什么都不说,要么就像决了口的堤坝,滔滔不绝没个完,何况这还是他头一次决口,语言的洪流就分外地汹涌。
“但是你听完后不要再跟着我,不要再管我的闲事!你知道吗?咱们全班同学,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你了。”他带着一种要毁灭点儿什么的快意看着她。他恨不得用更为恶毒的语言作为武器,把她彻底地摧毁。
“哦!”她淡定地点点头,并未被孙齐的语言利器所伤。她总觉得,就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女孩都变成了令人厌烦的魔鬼,她也是那个唯一剩下的天使。这种自信让她非但没有拂袖而去,反而好奇心大发,觉得他很与众不同,她特别想知道这个与众不同的人,为什么会这么讨厌她。要知道,自己居然会让别人感到讨厌,这事儿她有生以来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说新鲜不新鲜呢?她很想知道自己身上,究竟是哪一点叫人讨厌呢?
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提醒她,她还没有吃晚饭呢。她去点了汉堡和薯条,问都没问孙齐一声,就替他点了一大堆:“先吃点东西吧,在古代,就算是犯人要被斩首了,也还要郑重其事地吃一顿饱饭呢。天塌不下来的,放心吃吧。”
他不想吃东西,炸鸡块和汉堡油腻的香气对他干瘪的胃居然没有一点儿吸引力。他只是把那杯快凉透了的咖啡拿起来,狠狠地呷了一口,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喝咖啡。今晚有太多的第一次了——这也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生聊这么长时间。
咖啡很涩,一种有点甜又有点苦的说不清的味道,在他的唇齿间弥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