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有没有完人,答案是有的,林轩墨就是一个。
含着金钥匙在富豪家庭出生,打断腿都可以几辈子不愁吃喝。
长相俊俏,和金城武、王力宏一比,两个明星也默然失色。
最妖孽的是这么一个人,还努力个屁呀,他却年年考第一,从一年级开始就把第二名的虐得体无完肤,每次成绩下来,都是满满一百分。
导致学校的老师一看见他的卷子,都不看成绩直接念道:“林轩墨,一百分。”
有一次考第二的同学得了九十九,高傲地说道,我和你不过相差一分。
林轩墨不屑一笑,淡淡说了句:“你考九十九,是你只能考九十九,而我考一百分,那时因为试卷只有一百分。”
你说气人不,这还不是最气人的。
长相俊美,家里多金,成绩优异,应该是一个弱不经风的贾宝玉才对。
他可好,竟然还连续拿了全国少年散打冠军,搞到全城少女为之疯狂,无数光棍天天骂老天没眼,干嘛要弄出这么一个妖孽。
这种妖孽的人就不该出现在人间。
我发誓,我没诅咒他,可能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认为放了一个变态到人间会破坏平衡,直接把他收走了。
就在高考放榜那天,林轩墨不出意外考到了全国状元,他看着榜单,自己和第二相差了七十多分,不由视天而笑,轻蔑道:“天上地下,为我独尊呀。”
“去尼玛的。”
林轩墨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耳中响起一声威严至极的怒吼,然后在场所有人眼睛一花,天上一道雷电伴随霹雳声直挺挺劈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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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在哪里?”
林轩墨醒来了,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这张叫床的东西简陋得根本不是床,就是几块木板和竹片随便搭在一起。
妈蛋,我的法国席梦思呢?
林轩墨想起来,却发现自己浑身疼的厉害,头脑一片模糊。
“猪栏醒来了,你小子命真好,打劫个商户也会碰到高手,幸好他没杀你,只是一脚把你踢下悬崖去,你就好好躺一段时间吧。”一把粗犷的声音说道。
猪栏,什么猪栏?
他抽手想要扶着床板坐起,看到手上的衣服,低头一看,立即炸毛了。
谁帮我穿一套这么难看的衣服,几块破麻布,粗糙地连在一起,不但极丑陋,可以说款式都没有,就是一块破抹布都比它好看。
他的佣人何莉呢?
这种失职绝不能容忍,他要开除这个佣人,平时就会对自己摆风骚,勾搭不成就给件破衣裳自己穿,想看他出丑吗?
“别乱动,你干什么,一会伤口崩裂会死人的。”
一张长满胡须的大脸凑了过来,口气熏得林轩墨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这个莽汉到底多久没刷牙了呀。
“我这是在哪里?”他虚弱地问了一句。
“惨了,惨了,猪栏把脑子摔坏了,我得去找盟主。”大汉莫名其妙说了一句就跑出去。
不一会,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模样还有几分威武。
“猪栏,你醒了。”他走到床前对林轩墨细声问道,看样子是出自关心。
他们都对我叫猪栏,难道我叫猪栏,那林轩墨呢?
林轩墨一想到这里,顿时无数信息潮水般涌入脑海,他“哎呀”惨叫一声,双手抱头痛呼。
大汉国,黄巾起义,天下大乱诸侯并起,荆楚之地,越来越多的东西出现脑子里。
他,他穿越了,这是汉朝?
不过和他历史学的汉朝又不一样,这里没有霸气的曹操,乱政的董卓,冒充皇室的大耳贼,也没有东吴世家。
天下还是分为九州,巴蜀、荆楚、江东、山东,河北、西凉,然后是汉江、关中、司隶。
起义爆发后整个皇朝陷入混乱,黄巾贼四处抢掠,从边陲之地到中央皇庭,都是一副民不聊生的景象,不然叫猪栏的人就不会饿的受不了,去打劫商户,被他一脚踹下山崖。
这个叫猪栏的人没有名字,从记事起就住在有钱人的猪栏里,所以大伙都叫他猪栏,他帮地主养猪为生,平时猪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前几年黄巾起义,张角带着一群人蝗虫般扫过他住的那座城,一刀把县令杀了,抢掠过后无影无踪。
乱兵杀入地主家时,猪栏用猪粪盖在身上,躲过了一劫。
张角走后,猪栏在城里找了三天,除了几只快饿死的老鼠外,什么吃的都没找到,无奈之下只能离开县城。
后来遇见山贼打劫,山贼见他比自己还穷,就拉了他入伙。
就这样,猪栏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山贼。
就算山贼的日子不好过,饱一餐饥一餐也许以前强了不少,起码不用再吃猪食,运气好碰到野兽还能打打牙祭。
这群山贼人不多,只有十几人,天下大乱,什么都缺,就不缺流民,没过多久地壮大到上百个。
猪栏算是入伙比较早的,过了三个月也混到了一个小头目身份,带着十个人在山中也可以耀武扬威。
在众多头目中,猪栏是比较有头脑一个,天天追山鹿赶野猪找口食,将他手下的兄弟养得个个肥头大耳,其他山贼看得是个个羡慕不已。
没到一年,盟主觉得他脑子灵活,干脆把山寨的事也丢给他了,自己逍遥快活,不知不觉中,猪栏成为山贼的二把手了。
日子就这么混着,不算好也不赖,能在乱世中活下去已经很不错了,他自然也没什么要求。
要怪就怪他昨天运气不好,去便便时撞见一头鹿。
他想着打了这头鹿也够他小组的山贼饱食一顿,没有通知任何人就追了出去,结果在山道上碰见了几个衣着光鲜的商人。
丝绸衣服,他只看见过地主穿过一次,飘飘逸逸的,他经常想那种滑润的布料穿在身上什么感觉。
于是当时脑袋一抽,就上去打劫。
他根本没想着要什么黄金白银,就是想抢件丝绸衣裳,结果其中一个人二话不说,上前就是一脚,正中猪栏心口。
妈的,盟主不是说富贵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吗,这一脚都可以把牛踢死了。
猪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脚踹倒身后的山崖,两眼一黑昏死过去。
醒来之后,他就不是猪栏的灵魂,而是林轩墨的。
这落差也太大了吧。
林轩墨想死,自己从一个现代人变成古代人就算了,还成了一个山贼,而且是个不入流的山贼,老天跟他开哪门子玩笑呀。
难道就他说了那句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林轩墨欲哭无泪,他说的时候,指的是天下学子,可没骂老天爷,这鬼老天也太小气了吧。
“猪栏,你还记得我是谁吗?”被胡须大汉叫过来的人和悦对他道。
林轩墨没好气瞟了他一眼。
他能不知道吗,当初就是这个人拉猪栏入伙的,是这个山贼盟的盟主,叫做邹沅。
印象里要说这个人没本事吧,他建立了一个据点,收集附近流民,这一点还是有些眼光的,乱世之中,要想自保或成就事业,身边一定要有人,收拢流民就是最好的法子。
但要说他有本事,却是个甩手掌柜,什么屁事都不管,把山贼分成几个组,任由他们自己解决温饱问题。
他现在急冲冲赶过来,估计也是怕猪栏嗝屁了,手下的人没有管理,才会这么关心。
“邹盟主,我累了,想休息。”林轩墨觉得自己要好好想想今后的路,不客气吓了逐客令。
“好好好,你快点养好身子,不然你这些兄弟的吃喝拉撒我可管不了。”邹沅厚颜无耻地打趣道。
若不是林轩墨不能动,他真想起来一脚踢死这个混蛋。
这是要把人往死里榨干的资本家,他都这样了,还要他负责这群山贼吃喝。
你们是山贼,不是公子,能不能拿出山贼的模样,去打劫一下附近的村庄,抢一些为富不仁的大户,虏几个村姑回来调戏一下,这才是山贼该做的事,而不是天天吃饱晒太阳。
山贼做到这个份上,也算是没出息的那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