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木杉现在是有苦说不出,难受到想死的心都有了,还很想哭。
闫风刚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洛柠身边的女人又漂亮又性感,而且还对洛柠暗送秋波、眉目传情,然后那个叫海爷的家伙又送给洛柠一辆兰博基尼超跑。
闫风和司机同时深深地叹了口气,他们不约而同地看向彼此,原来他们此时此刻的内心想法惊人的一致。
为什么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就这么大呢?辛辛苦苦打拼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有房有车,想找个一起还贷款的美女,但是都找不到,最后只能将就,而洛柠呢?各种类型的美女纷纷投怀送抱,还经常有人送超跑。
真是人比人,比死人。
闫风忍不住想要问一句,为什么这个世界这么不公平呢?
罢了罢了,俗话说的好,这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和猪的差别还要大,这不只是在性格上,在人生上也是如此,闫风越比越觉得自己的身世卑微,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过去悲惨。
闫风回忆起从前,父母走的早,又没有留下大笔遗产,所以闫风义务教育到高中毕业就出到社会工作了,期间当过搬砖工人、流水线工人,洗碗工人,总之各种脏活累活都干过。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一张寻猫启事,成功找到之后,闫风觉得自己有当私家侦探的潜质,那个时候闫风才二十岁,正当年少气盛之时,没想太多,就倾家荡产开了一个私家侦探事务所。
这一干就是好多年,风风雨雨都经历过,世态炎凉也见过,这么多年的社会经验教会闫风一个硬道理,那就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就万万不能”,所以,钱对于闫风来说极为重要。
但闫风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他虽然很喜欢钱,但是原则就是,他赚的钱,必须是取之有道的,烧杀抢掠、偷摸拐骗的事情他不干,因为他没胆子去做。
闫风目光深邃地看着洛柠,羡慕之余,也有点可怜洛柠,因为洛柠也失去了至亲,而且还要在这个花样年华扛下一整个家庭。
洛柠能做到现在这样,闫风觉得已经很佩服了,换作是他,平白无故要经营一个国际公司,不垮了才怪。
闫风正在专注地思索着,突然一个双眼发黑的人出现在面前,闫风吓了一跳,还以为撞鬼了,本能地就是一拳。
“哎呀!”司机一脸冤枉地捂着鼻子,他觉得到鼻子热热的,很显然那是流鼻血的感觉,怎么今天这么倒霉?总是被人打呢?
“你是人还是鬼?”闫风打量司机一番,总觉得他这身打扮看起来应该不是鬼。
司机郁闷地说道:“我是洛董的司机,请问你是?”
能开着这种豪车来的,一定是有身份的人,虽然莫名其妙被打了一拳,司机还是不能发怒。
“哦~同行啊。”闫风笑着说:“我也是司机,你好你好,刚才不好意思啊,下意识的动作,你没事吧?”
“你说呢?”司机放下手,只见他的鼻子有点扁了下去,两条血痕一直流到了嘴巴里,再配上那紫地发黑的熊猫眼,真是不能再惨了。
闫风心有余悸,果然,和洛柠在一起的司机都会遭殃,看来去当保安大队长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人身安全更有保障了,没了命,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
这也是闫风的生活理念,有钱必花,不完不休,不然钱留着拜年吗?
终于,洛柠得以离开海家了。
洛柠看到聂震威的司机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白天的时候看上去还这么严重的啊,现在眼睛周围的黑圈都快跟他的瞳孔同化了,大晚上的看上去很瘆人。
“先送你去医院吧,医药费会报销的。”洛柠说道,心想这司机还好刚才没在车里,不然肯定要被打晕过去。
司机那叫一个感动,打心底里觉得洛柠是一个好老板。
闫风按照导航,把司机送到了最近的医院,然后才送洛柠回公司。
洛柠也想回家看看,但是不行,今晚他还得出去巡逻,洛柠总觉得这样的责任心在以后会成为他的枷锁,他现在很害怕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而他没有来得及阻止。
闫风看现在就只有他和洛柠两个人了,就问道:“对了,明天我要去哪里?”
“一个专业的训练营。”洛柠也猜到了闫风会问这个,不过真相他就不打算告诉闫风了。
闫风这个人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但也胆小,是一个具有反差的角色,如果洛柠告诉闫风他即将到的地方,是一个恐怖的魔鬼训练营,闫风肯定会中途退缩的。
命和钱,闫风肯定这种聪明人肯定选前者。
而且,不告诉闫风,让闫风毫无心理准备地去,才能达到最高的效果,顺便提升一下闫风的抗压能力。
“专业?到底是什么地方啊?”闫风越发好奇,同时心里有点不安,这洛柠不会让我去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吧?
洛柠只是微微一笑,说道:“到时候你去了不就知道了。”
闫风见洛柠不说,也懒得继续追问,反正只是做保安而已,应该没什么吧。
洛柠回到公司,事情的经过洛柠已经和聂震威说过了,洛柠一顿操劳回来,聂震威准备了上好的大补汤。
灵山百年人参,可大补血气,一般人吃了会热气冲头出血,所以还用了雪山冰灵芝做调和,将补精气的养分凝缩然后慢慢吸收。
金黄色的汤汁,飘着楠木香味,洛柠一闻,顿时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十分惬意,一看,不得了,这大补汤叫做凝神华。
这一坛凝神华要三十来万,是补品界的一大霸主。
除了材料贵,熬制的过程更是花费不少,用的是特制紫金坛,必须用香楠木烧出来的火焰去烘烤,也难怪会有那么醇厚的木香。
闫风看地是两眼惊异,就算在别墅里,他也没见过这么华丽的东西啊。
洛柠心想明天闫风就要面临地狱了,而这一坛子的凝神华他又喝不完,就分给了闫风一些。
带着香气的热温让人仿若置身梦幻之中,欲仙欲死,木与参的香味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那飘香足以让人口水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