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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楼外垂杨千万缕

诸琇离婚快一年了,但流言蜚语从未消停过。

那时,还没有多少个社交空间,她的事都写在开心网上,随着流言蜚语乱飞,她删除了大部分内容,设置了浏览权限。

最后,诸琇删除了几乎所有的内容,只留了一首朱淑真的词《蝶恋花·送春》:

楼外垂杨千万缕,欲系青春,少住春还去。犹自风前飘柳絮,随春且看归何处?

绿满山川闻杜宇,便做无情,莫也愁人苦。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

诸琇很快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但还是有不少人翘首以盼地窥探着,等着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再发生。

在餐厅遇见前同事诺拉,打了声招呼后,她忽然神秘兮兮地拉着我说话,热络地像他乡遇故知似的。

诺拉是出差,我是中转去看朋友。

恶劣的天气使很多人滞留在机场,我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大雪纷飞,她拿来两杯咖啡,我和她都不饿,被这宛如电影《后天》的场景烦得心神不宁。

“现在又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问。

“闹离婚的时候诸琇的丈夫死了,说是意外,后来又闹出了天价保险单。”

“有孩子吗?”

“没有。”诺拉翻出手机找了找,做了个遗憾的表情,“诸琇和我同学后来在一个公司上班,刚进公司没多久就升为部门经理。公司上下都很奇怪,认定她是走后门招进来的,因为她的资历在应聘者中太普通了。”

“工作能力呢?”

诺拉笑了笑,说:“公司各部门之间没什么牵制,不太注意。”

我想起来以前在公司诺拉就关注各种八卦,对每个人的隐私有着惊人的热忱。虽然难以体会古人雪夜闭门读禁书的乐趣,但忽然得知共同认识的人的一段神秘之事,不禁让人有了些许世俗的安心。

诺拉找了个舒服的座位,买了盒盒装水果,她看起来很饿,我把自己的曲奇饼干给了她。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昨晚开完会就出差,一个晚上什么都没吃,一直在酒店里赶计划书。”

“要休息一会儿吗?”我笑着问。

“不了,讲讲八卦能帮我减压。”她笑得很开心,咬了口曲奇饼干。

见过诸琇的人分为两类:一类猛夸她会打扮、处事得体;另一类对她是横竖看不惯,没什么具体原因,从第一眼就看不惯。

诸琇很会玩,和男朋友组建过乐队,男朋友比她小几岁,她工作时男朋友还在念书。

诸琇的男朋友,长得像某个著名乐队的主唱,俊男美女的组合在台上表演时颇为吸引眼球。她男朋友叫施盛,乐队演出赚不了多少钱,他还教人打鼓,所以平时两人在一起时施盛负担起大部分的花费。

施盛的母亲很喜欢诸琇,来家里吃过几次饭便将她当作未来儿媳看待,偶尔会问儿子的想法:“你们是认真的吗?结婚的事早点决定蛮好,诸琇的工作也不错。”

施盛当然明白母亲的意思,他之前交往的两任女友,母亲都不喜欢。第一个女朋友在施母看来长得不好看,脾气过于耿直,说话太冲。第二个女友长得很漂亮,但是说话、衣着打扮看着很没家教。施盛一再解释年代不同,不需要母亲的意见。

施母很了解儿子,越反对就越犟,便旁敲侧击地说他乐队里其他成员的女朋友个个都长得漂亮,脾气又好。施盛听后很不屑。

施盛认识诸琇是在俱乐部,诸琇会唱歌,临时担任主唱的位置,那次邂逅,被两人的朋友们开玩笑说成是命中注定的。台上,诸琇清唱一首《Never Grow Old》,赢得全场的喝彩,更是俘获了施盛的心。

在认识诸琇之前,施盛从未如此爱过一个人,他比她小几岁,但在感情上他自认为比她成熟。他很会照顾人,与前任们分手后,从未撕破脸过,她们后来也都有了各自的男朋友,仍然会在施盛生日时发祝福的信息。

诸琇知道他很受女生欢迎,他在台上表演时台下总会出现几张眼熟的脸,不过,她表现得很大方。与施盛交往后,她到处带着他,她出差在外,他也会赶过去与她见面,见过这一对情侣的人纷纷称赞:“俊男美女,太般配了。”诸琇的生活很丰富,她空间里的照片就像一个万花筒,很多人想认识她,把她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偶像。她多才多艺,为人处世游刃有余,又精通外语,熟悉她的人多都觉得施盛配不上她。

诸琇的身边从不缺少异性朋友的身影,半夜里跑去安慰失恋的男性朋友还说给公司同事听:“大概半夜两点多吧,他心情不好在路边喝酒,我就去陪他喝了一会儿,喝得差不多了就送他回家。我到家已经快早上五点了,刚躺下一会儿就起床上班了。”

“你应该休假好好休息一下,至少休半天,看看你,黑眼圈都出来了。”一个同事关心地说。

“我黑眼圈严重,眼霜用了没什么效果。”诸琇说。

“上次你说的那个牌子怎么样?”

“啊,迪奥的眼霜,我最喜欢这个牌子了。”诸琇一说到名牌眼霜,便笑吟吟地眯起了眼睛,“刚开始用,过段时间看效果。我朋友下个月去欧洲玩,让她帮我再带点东西。”

“能不能帮我带?”另一个同事问,更多的人听到都涌了过来。

诸琇很好说话,有形形色色的朋友能帮忙捎东西,同事中很多人喜欢与她保持良好的关系,因为清楚她工作之外的能力。

一个能力、资质俱佳的人,不会在一家公司待太久。诸琇离职去寻找更好的发展平台是早晚的事。

施盛毕业后进入广告公司工作,很快得到一个机会,与人合伙开了一间工作室,自己策划项目,找诸琇一起加入。

诸琇的社交能力和外表是敲门砖,她知道自己的优势,现在工作的公司虽然稳定,但看不到有什么发展前途。完成手上的项目后,她就辞职了。

工作室的工作比之前早九晚五的工作自由多了,她不用再每天挤地铁赶时间。因为家里的一些原因,她搬出去租了房子,一堆音乐器材、画板颜料和名牌是她的全部。

这份工作,为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契机,她认识了一个能帮到她的人。

施盛身边不缺异性朋友,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诸琇很少过问,当有女孩打电话给他,诸琇恰好也在时,他紧张地看看她,她则专注地盯着笔记本屏幕,不知有没有听到他的电话。

让他感到更泄气的是,诸琇只在几次开玩笑时问起:“你的哪位学生打给你的?”

“是啊,他们想报考音乐学院,家里很反对,所以来问问我。”

“嗯。”

一声简短的“嗯”,让施盛想好的一堆措辞都没有机会用上,他自己还自作多情地说“他们”的时候故意模糊了性别和人数,好像在暗示他并没有与某个学生特别熟,他作为他们的老师,是一视同仁的。

诸琇对他笑了笑,仿佛在说:我知道你是这样的。

施盛出差去拍摄,经常一走就十天半个月,出差途中他一天要打三四个电话给诸琇,她有时好半天才接起来。他问:“怎么了?”

“我在打瞌睡,今天太累了。”

“我后天回来,你想要什么吗?”

“上次说的口红,你去免税店看看,不要弄错色号啊!”

施盛答应了。

经过免税店时他母亲打电话给他,说:“我上次买了个镯子,你拿去给女朋友吧。”他心想有了母亲送的东西,口红就先不买了,她已经有许多用不完的名牌化妆品了,梳妆台上早就摆不下了。

他笑着跟母亲说了这件事,他母亲安静地听完后,问:“你买给她的?”

“有一些是。”施盛觉得奇怪,母亲怎么会这么问,“有一些是她自己买的,她也经常帮人带这些名牌。”

“帮人带的就算了。”母亲说话时的口气听着很冷,像一座小冰山砸进他的心里,“以她的薪水是不是负担得起,你好好算一算,毕竟她只是你女朋友,你不要太傻。”

施盛曾怀疑过,但是一想到两人在一起这么久,诸琇也很大方地将他介绍给她所有的朋友认识,他找不到怀疑的理由。

私心地说,诸琇比他年纪大,如果是前女友早就在催结婚的事了。他和诸琇,也谈论过结婚的事,当时她笑吟吟地说要开始准备度蜜月的安排。

可是,还是发生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事情。

那次出差,工作上的事比计划提前一天完成,于是,他搭乘当天的航班赶回来,一下飞机就直奔她租的房子处。他有房子的钥匙,想给她个惊喜就没提前联系诸琇,而是用钥匙自己打开了房门。

屋子里有个放杂物的隔间,是专门用来放置他们两人的乐器的。曾经,他与乐队录过些视频上传到网上,有过不错的人气关注度。

诸琇的出租屋里没有人,施盛打了个电话给她,说:“今天真累,你睡了吗?”

“刚躺下,准备睡了。”诸琇轻轻地打了个哈欠,笑着说,“开了一天会,晚上一直在接客户的电话,上次的宣传文案他们不满意,我重新发过去的邮件说没收到,骂了我一个晚上,要我承担后果。”

施盛回应着,没想起来要去安慰她,而是满脑子在想她到底睡在哪里?

她只在周末才会回家吃饭,她家离工作室单程还需要两个小时,已经这么累了不应该是突然跑回家了?

施盛站在卫生间里,看着那些堆放在梳妆台上的高档化妆品,那些说是帮人带的还在,还又多了几套放在柜子里,幽幽的香气飘了出来,绕在鼻间让他打了好几个喷嚏。

“上次你说套装里的一个乳液特别好用,叫什么名字?”他佯装着,傻笑着在电话里问她。

“哪个套装?”

“就是你放在梳妆台上的那一套,你去看一下,我明天经过免税店一起买回来。”

电话那头一阵凌乱声,很快又被接起,她说:“是水动力精粹乳液。”

“嗯。”施盛听着她悦耳动听的声音,整个人觉得天旋地转。

他就站在梳妆台前,心里一万个为什么:她到底在哪儿,她为什么这么神秘?

“你明天几点到?”

“明天先回家,一直在出差没回去过。”他发现自己还在掩饰尴尬,为什么不干脆地拆穿她?在一起的这几年,他们很少争吵,他的狐朋狗友很羡慕他,诸琇不仅漂亮又识大体,在朋友们面前从来都滴水不漏地维护他,让他赚足了面子。

“你早点休息吧,我也睡了。”

挂了电话,施盛坐在沙发上发呆,看着窗外灯火辉煌的夜景,他一条接一条地翻她空间上的内容,看到一些奇怪的留言,点进去一看,顿时五雷轰顶。

“什么留言?”我看了看外面,天气暂时没有好转的迹象。

诺拉耸了耸肩膀,说:“施盛看到了别人在背后在议论他们,仅仅议论也没什么,他发现一直以来他是被蒙在鼓里的人,只有他不知道,所有人都知道,连诸琇的客户都知道。

诸琇和我同学在一家公司工作过,我听同学说过,诸琇跟客户走得很近,到什么程度我同学没有说,但她说公司里有人找诸琇谈过话,她后来是不是因为这件事离职就不知道了。

她走了以后,公司里有人说,她是因为跟某个已婚主管熟而被招进来的,那主管辞职后,她也走了。”

“她和男友,后来还结婚了?”

诺拉神秘地笑了笑,说:“这就是她的本事了。你想啊,她异性朋友那么多,人缘也不错,为什么只把施盛作为正牌男友介绍给大家呢?”

“爱过?”

诺拉笑得特别开心,不是讽刺或嘲笑的那种:“我不喜欢诸琇,但也不讨厌她。她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她后来任职的公司,我同学对她的评价很低,可能因为工作上的事,很多人挤破脑袋都进不去,她的简历实在太不值得一提。”

“很多公司都有隐性的道德规则……”

“这个确实很重要。”诺拉很认真地点点头,叹了口气说道,“她QQ加了不少客户为好友,发现她和已婚主管有说不清的事后在她的空间里骂了起来,全公司上下和客户们就都知道了,影响很大。”

诸琇拿着一本婚纱杂志翻着,不时问施盛意见:“你觉得这件怎么样?”

施盛看了一眼,说:“旅行结婚怎么样?”他拍摄过不少婚纱照,也曾在婚礼上当过伴奏,热热闹闹地一大堆人,这样的仪式真的太让人身心疲惫。

忽然,诸琇翻到古装风的照片,幽幽地问:“你知道朱淑真吗?”

施盛一愣,问:“谁?”

“一个词人,写过很多哀伤的词,她大部分的词作都被她家人烧毁,只剩一本《断肠集》流传后世。你看这首:‘犹自风前飘柳絮,随春且看归何处?’我特别喜欢,春天的柳絮,哀鸣的春残,花落草长。今天在公园里看了一下午的花花草草,春天快过去了,莫名人会感伤起来。”

诸琇剪短的头发恰好遮盖住侧脸,她就像个陷入哀伤情绪的女子一样,安静地盘腿坐在沙发上。

“我不懂。”在施盛看来诸琇一个这么现代的都市女孩,怎么会和古人牵扯上?

《断肠集》?听名字施盛就不太想了解。

“我以前就认为《生查子》很大可能是朱淑真写的,虽然很多人都说是欧阳修写的。”诸琇敲了几下键盘,跳出来一首《生查子·元夕》: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这首我知道。”施盛搜肠刮肚了一番才说道,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古诗词记忆。

“这个是她写的?好像不是她吧。”他并不确定是谁,反正觉得不会是朱淑真。

“存疑。”她说,“这首词被收录在欧阳修的文集里,经过后人的考证,通过诗词相互比照,反而让人更相信是朱淑真所作。”

施盛理不清楚其中的纠结,他对这些哀怨难懂的古文辞藻有着天生的抗拒,他奇怪诸琇从何时对这些小情调开始感兴趣的?

乐队早就解散了,曾经的乐队成员都有了各自的小日子。

她还是她,只是,不再隔三岔五地去泡吧认识新朋友了,不再总是有一堆新旧朋友要应酬了。然而,她休息在家却仍然找不到她人。

施盛不会忘记她突然搬家,然后整整两个星期联系不上她,不得不打给她的前同事询问她的联系方式。

他知道自己听起来有多可笑,他不是没有别的选择,也有别的女孩等着他,可他就是放不下诸琇。

爱上一个人是无能为力的事。

恰好在这个时候,施盛的母亲告诉他老房子可能要拆了,祖父母希望他快点结婚,到时一起搬新房子。

于是,他找到诸琇商量这件事。对于出差回来那晚的发现,他绝口没提。不过,自从那天以后,两人的关系变得如履薄冰。诸琇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她似乎知道施盛那天打给她时就在她的出租屋里,施盛似乎也知道她发觉了。两人冷战了几个月,直到施盛从诸琇的前同事那里打听到她新的联系方式。

施盛对诸琇说了结婚的打算,她看起来心烦意乱,说要考虑一下。

他甚至不抱希望了,走出咖啡馆约了几个朋友去泡吧。爱慕他的女生温柔体贴,但是他眼前浮现的却还是诸琇的脸,她的温柔体贴带着世故和圆滑。他知道眼前的女生仰慕舞台上的他,把得到他的回应当作某种炫耀。

施盛明白逢场作戏的分寸,女生说要送他回家时,他说:“我要打个电话给女朋友。”

过了几天,诸琇来找他,眼里含着笑意,说:“我跟家里说过了,他们也同意。”

于是,双方家长见了个面,很快确定了日期,他们已经在一起多年,互相了解也足够了,趁早把婚事办了,也好尘埃落定。

那个爱慕施盛的女生不知从哪儿得到了消息,发了一堆照片给施盛,说:“你找不到她的那两个月,她和别人去了美国,玩得很开心,根本没想过你。”

施盛并没有回复,他知道照片是真的,所有的事都是真的。

那女生又发了几张照片给他,像个侦探般为他抽丝剥茧地还原事件本身:“她身后的大楼是那个人的家。”

他知道那儿,诸琇说过很多次要住在这样热闹的市中心,每晚在高楼的阳台上看夜景。

“真奇怪,到这一步还能结婚?”我问。

诺拉似乎很能理解:“施盛家境还不错,诸琇嫁不了那个人,也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加上当时她有些……”

“怎么?”

“她母亲也劝她结婚,施盛又很爱她。”

这是不是爱,谁又知道呢?

“后来又是为什么离婚?”我问。

“这个没人知道。”诺拉翻到朋友圈中的一张截图,说,“她结婚前删了所有的空间内容,有天贴了一首词,我一查,发现是朱淑真写的闺怨词。”

我看了看,是朱淑真的《蝶恋花·送春》。

截图上还有一首手写的《生查子·元夕》,但后来被删除了。这么多年五彩缤纷的生活,转眼间全被清空。

生活要是真的这么容易一键清除,不知会怎样呢?

“朱淑真的父亲是临安知府朱晞颜,朱熹的族弟。不过,家世颇好的她,婚姻却极不幸福,婚后与丈夫汪纲的感情很不好。汪纲,很是宠爱小妾。”

“《生查子》,假如真是她写的,她在元夕灯市上邂逅的那人很可能是她所恋的人,当时她是否已跟汪纲决裂分开,不得而知。虽然她最后成功跟丈夫离婚了,但与传说里的恋人也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她留下的《断肠集》是后人辑录,很多作品都被她父母焚毁了。”

我附和了句:“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春天的好时辰消逝了,垂杨、柳絮,春去也。”

诺拉安静地听着,有那么一刻,她眼神中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神色。我赶紧闭嘴,说:“宋代女词人里,人们经常把她和李清照相比,但她们很不一样。”

“当然,李清照有爱她的赵明诚,朱淑真却嫁了个爱小妾的汪纲,真是糟心。”诺拉笑了笑,说道,“我现在觉得诸琇贴这首词,好像把所有的话都说了。”

“真的吗?”

“她很优秀,”诺拉想了想继续说道,“但是不是不近人情的优秀,我认识很多那样的人,诸琇不是。我上个月出差时碰到过她,你知道她对我说什么吗?”

“啊,你们还见过面?”

诺拉微微一笑,说:“是的。当时的她看上去很平静,但听说她婆家为了天价保险单的事去法院起诉她。她搬出来开始新的生活,她跟我说‘失去还是被抛弃?即使我无法拥有,也不想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失败而被抛弃,都得不到才能让人安心’。你说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末日般的恶劣天气渐渐转好了,灰蒙蒙的天有了些许亮光,让等着中转的人感到踏实。

咖啡和点心都吃完了,诺拉拉着行李箱往另一方向走去,我与她挥手作别。

人真是奇怪,难以感受他人的幸福,却对他人的痛苦、不幸尤其深有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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