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花溪酒店
花溪酒店是a市当地著名的五星级酒店,历来都备受好评。酒店房间一晚上的价格也是高得令人咂舌。此时在花溪酒店的门口站着一对“父子”。
因为父亲和孩子长的都很好看,所以酒店的服务人员,也不时的侧头看看他们俩。
这对父子,从今天下午的2点多左右,就到达了酒店。在办理好入住之后,就一直在这儿等着,时不时的孩子一直在和爸爸说什么,爸爸也不断的回复孩子,像是在说些什么。
“怀泽叔叔,你确定嘛!我和你一起离开。让谢叔叔自己照顾妈妈,妈妈她就会答应,让谢叔叔当我的爸爸了吗?”
原来,酒店的众人以为的这对父子,是怀泽和叙叙他们二人,此时他俩经过一天的车程,已经到达了徐薇薇所居住的酒店大门口。
叙叙他是真的很喜欢谢景沉,想让他当自己的爸爸,但是他知道,这件事还是要妈妈她同意才可以,他不想让妈妈不开心。
听了叙叙的话后,怀泽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从接着这个小家伙之后,在到a市的这一路上,以及在酒店门口的这一段时间内,小家伙已经问了不下10遍,关于他妈妈和谢景沉的事情了。
但是怀泽在此期间,依旧很有耐心,一遍一遍的回复着他。怀泽蹲下身子,对他说道:“叙叙,你和我一起来找你薇薇姨。这样你的妈妈和谢叔叔,他们两人就有独处的时间了。如果我们一直在那里,会妨碍到他们的。”
说完后,怀泽坚定的冲着叙叙点点头。
“那我们在这里等薇薇姨,但是薇薇姨她怎么还没有回来呀?要不,我们给她打个电话吧。”
忙完了一天的徐薇薇,此时终于被司机送到了酒店门口。不断的拖动着自己沉重的步伐,向前走着。
从今天到达a市后,徐薇薇就停下来过。从上午九点多一直到现在。徐薇薇慢慢的向着酒店内大门走去,脑中还在不断回想着今天的会议重点。她决定回去,再总结一下,发回公司。
明天看一下谈判的进度如何,如果结束早的话,就能早些赶回去,去医院看一下翟年。
在她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好像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声音有些熟悉,像是叙叙的。
徐薇薇以为自己累得产生了幻听,却在抬头的一瞬间,看到了在酒店门前的那一大一小,正是怀泽和叙叙。
两人正在说话,像是在讨论什么。所以并没有注意到逐渐走进的自己,只听怀泽回复道:“我们要给你的薇薇姨一个惊喜,所以就先不要告诉她了。我们在这里,等她看到我们吧。”
听完了怀泽的话后,两人狡黠的笑了笑。
“我已经都听到了。”
一阵温柔的女声从两人身后传来,听到这个声音,怀泽和叙叙一愣,两人同时转头看去。
只见到两人身后站着的正是徐薇薇,此时的她手上还提着文件包,一身浅灰色职业装,脸上带着一丝丝的疲惫,但是看着两人的眼神中,透漏着温暖的笑意。
只见徐薇薇渐渐走到两人身边,对着突然出现在a市的怀泽和叙叙,她也很惊讶,开口问道两人:“你们怎么来了?”
“叙叙,你妈妈不是生病了吗,已经没事了?”对着只到自己腰部高矮的叙叙,徐薇薇蹲下问道。
“薇薇姨,怀泽叔叔和我说,让谢叔叔自己照顾妈妈,这样等我回去,妈妈就会让谢叔叔当我的爸爸了。”叙叙一脸认真的对着徐薇薇说到,语气中还夹杂着一丝丝的兴奋。
听的叙叙的这番话,徐薇薇就知道,这一定是怀泽的主意。毕竟按照之前谢景沉多年的尿性,如果他能想到这些,估计早就没有姜盛他什么事了。
“好了,我们进去吧,别在这里站着了。”
看着明显有些疲惫的徐薇薇,怀泽有些心疼这么劳累的她,忍不住开口说道。徐薇薇并没有领会到怀泽的意义,只是听了怀泽的话,就牵着叙叙的手,并肩和怀泽一起,向着酒店内走去了。
周围酒店的工作人员,看着那对父子等来了一位女性,以及看她和那名孩子的相处模式,众人自然而然的以为他们三人是一家三口。
纷纷不由的私下小声议论着:
“哇,这一家颜值都真高啊,爸爸长得又高又帅,妈妈这么漂亮,身材又好。孩子也这么可爱,看他爸爸妈妈的长相,他长大了也一定很帅。”一位看起来二十多岁的酒店服务人员小声说道。
“我也这么觉得,那个小孩一定是个潜力股。”和她一起的另一人说道,看着叙叙的眼神里散发着亮晶晶的光彩。
他们三人一边往里走,徐薇薇轻轻抬起手腕,看向了自己手上的手表。时间已经不早了,已经快过了晚餐的时间了。
薇薇低下头,问着自己手里牵的叙叙说道:
“叙叙你饿不饿,你们吃饭了吗?”
叙叙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对着徐薇薇说道:“我还没有吃饭呢,怀泽叔叔带我到这里来了以后,我们俩就一直在门口等着你。现在我们还什么东西都没吃呢。”
听到叙叙说,两人一直站在站在门口等她到现在,她转头看了一眼怀泽,眼神中夹杂着些许感动,本来一天工作下来,她以为自己今夜估计就自己一人呆在这酒店里,自己定个外卖吃,准备文件了。
之前没有认识怀泽的她,一直过的是这种生活,但是这么长时间和怀泽两人相处后,她渐渐开始,觉得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很孤独了,她已经习惯了怀泽的陪伴。
徐薇薇停住脚步,蹲下对着叙叙说道:“现在酒店的厨师一般都已经下班了,酒店的餐厅里不能有饭了。叙叙你想吃什么,薇薇姨我带你出去吃。”
“嗯……”听了薇薇的话,叙叙扬起头,认真的想了想,突然很兴奋的说道:“要不我们去吃KFC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