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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评萨缪尔·巴特勒的《众生之路》[54]

萨缪尔·巴特勒的小说《众生之路》是他所写的十几本书中唯一的小说,在他逝世后几年才出版。这是他本人的愿望,因为这是一本自传体的小说,讲述了许多关于家族历史的内容,他希望等到书中的当事人都死去后才出版这本书是情有可原的。但我并不是想说《众生之路》是一本描写丑闻的作品,或是一本直接取材于生活的平铺直叙的作品。事实上,它与巴特勒的生活的关系就像是《大卫·科波菲尔》与狄更斯的生活的关系。也就是说,它并没有讲述实际发生的事情,甚至里面的真实事件也被修改和重新编排以适应故事的形式。它讲述了一个乡村牧师的儿子厄尼斯特·庞迪菲克斯的童年和长大后的生活。但故事并不是以厄尼斯特作为开始,而是从上两代人开始,厄尼斯特本人直到第十七章才出场,因为巴特勒比与他同一时代的大部分人更清楚人类并不仅仅是个体。一个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环境塑造的,没有人能够彻底摆脱发生在童年早期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你的性格取决于你的父母对待你的方式,而他们的性格又取决于他们的父母对待他们的方式。当然,你不能将这个过程追溯太远,但你如果对一个人的父母或祖父母只字不提的话,你就无法真正揭示一个人的历史,这或许是真的。巴特勒写《众生之路》的目的是研究亲子关系,并揭露当时的教育方式的愚昧。庞迪菲克斯家族是十八世纪末暴富的英国家庭之一,那时候世界贸易正在扩张,而英国正从一个二流国家跃升为世界霸主。厄尼斯特·庞迪菲克斯的曾祖父是一个乡下木匠。他的祖父乔治·庞迪菲克斯到伦敦经商并发了财。他的父亲西奥博尔德·庞迪菲克斯是乔治的小儿子,上过一所剑桥的学院,当了牧师。对于这个故事来说,重要的是他对这个职业并没有真正的热情。他不想当牧师,他甚至并不是真的相信他口头信奉的教义——如果他知道如何去分析自己的情感的话。

他只是被迫去从事一份不适合自己的工作,因为他无力反抗父亲,而那时候有钱的家庭总是会让一个儿子进教会。同样地,当西奥博尔德结婚时,这并非出于他的本意。就像他被困在教会里一样,迫于父母的压力,而且他身边的社会也给他施加了太大的压力,他娶了一个他并不喜欢的女人。被欺负的人一有机会的话就会去欺负别人。西奥博尔德成为一家之主后,他以父亲曾经欺压他的方式去欺压自己的孩子。厄尼斯特的童年并不快乐,但还不至于太糟糕,因为他和父亲家里的仆人交上了朋友,而且有一个很睿智的姨妈在生时一直保护他。但他还是遭到欺负殴打——甚至在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因为没有正确地拼读字母表而挨打——吃甘汞与泻盐,接受填鸭式的希腊文与拉丁文教育,直到十二岁的时候他的个性几乎被消磨殆尽。这时候他被送去了一所公学,书里给它起的名字是罗弗巴洛公学。厄尼斯特在学校里勉强能够立足,但他并不适应校园生活。他是一个很糟糕的学生,个头瘦小,不擅长体育,虽然他很聪明,但他似乎不会运用头脑。至于学校的正课——拉丁文、希腊文等等,他只是浅试辄止,根本学不进去。他知道懒散是坏事,但出于本能他一直懒散下去。他得到的教训是如果你喜欢做某件事,那它一定是错事,而任何不开心的事情——譬如说拉丁文语法或泻盐——肯定对你有好处。他接受了这一点,因为他从来没有听到它被质疑过,但他总是不能将它付诸行动。巴特勒为厄尼斯特安排了一个内在的自我,但他只是隐约察觉到他的存在。这个自我警告他不要将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学习上,不要当一个他的校长称之为好孩子的人。“你还不够强大,”——我在引用巴特勒的原话,这是厄尼斯特的无意识的自我在说话——“无法照顾你的身心成长和你的功课;而且,拉丁文和希腊文都是废话,你对它们的了解越多,你就会发现它们越发可憎。你喜欢的那些好人要么根本不懂拉丁文和希腊文,要么他们一早就把它们给忘了……除非你发现自己因为不懂某件事情而感到不开心,发现自己有机会去运用某门知识或预见到你将很快有机会去运用它,越快越好,否则什么都不要学。但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你应该把时间用在身体的成长上,这些对你来说要比拉丁文和希腊文更有用,如果你现在不好好长身体,将来就没有机会了。”

“好人”——巴特勒喜欢用这个词——是那些中庸、健康、理性的人,他们能够在世界上生存,而且温厚和善,但并不一定很聪明,而且不会一本正经。厄尼斯特打心眼里崇拜这些人,但他并不知道自己如何去实现这一点。

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生活开始有所好转,而且他的健康改善了,因为他的姨妈搬到学校附近住,并鼓励他发挥天赋才华,给予了他更大的自信。但一年后他的姨妈去世了,而且无意间他的谎言被父母揭穿,遭受了比以往更糟糕的镇压。

他在剑桥要比读公学时更开心,但他似乎仍然没有生活的目标,而且不知道怎么去运用自己的才华。他的父亲已经决定厄尼斯特必须也去当牧师。事实上厄尼斯特并不想要走这条路,比起西奥博尔德当年,他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内心的不情愿。他作了轻微的争执想要摆脱,但很快就被父亲镇压了。二十一岁时他继承了五千英镑,但即便是那个时候,他的思想仍然很幼稚,没有意识到他能够依靠这笔钱的利息谋生,从而摆脱他的父亲。他无精打采地准备当一个牧师,但没有进行积极的反抗,而且他经历了几次强烈但很短暂的宗教虔诚冲动。他还没有得到重要的教训,那就是: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

除了让自己违背本性被安排进教会之外,厄尼斯特还傻乎乎地让一个牧师同僚——他原本应该一眼就察觉出他不是好人——骗了他那五千英镑。但当他真的被指定为牧师,似乎从此得一辈子从事他并不适合的职业时,一桩事故拯救了他。这件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或许会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但在厄尼斯特的身上却是因祸得福。

由于不谙世故,他犯下了刑事罪行。那不是什么严重的罪行,真正的坏人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但他被判刑监禁六个月。顺便提一下,这桩罪行并不是基于巴特勒的生平。当然,这件事让他当不成牧师,但奇怪的是,正是从这时开始他才真正地成长起来。他的服刑是他平生第一次得到真正的教育。出狱之后他彻底摆脱父母获得了独立,并与他们的准则或生活方式决裂。

但是,他并没有学会智慧——或许我应该说他没有学会巴特勒心目中的智慧。譬如说,他还不了解金钱的重要,而巴特勒对此深有体会。巴特勒说:“金钱损失”——他以相当长的篇幅阐述了这一点——“对于那些能够理解人生的各种损失的人来说是最难以忍受的。”厄尼斯特已经不再接受所谓的体面这种荒唐的事情,但现在他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结局揭晓之前他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那就是傻乎乎地结婚了。在监狱里他学会了裁缝的手艺,出狱后他尝试——当然,现在他得重新开始生活——到一间裁缝店里找工作。正在努力找工作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名叫埃伦的女仆,八年前她被他的父母解雇了。埃伦比他大三岁,性情温顺,而且长得很漂亮,但显然不是一个靠谱的人。她向他提议,找工作对于一个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与其这么做,倒不如用剩下的钱去开一间二手衣服店。这是个好主意,厄尼斯特立刻着手进行,不幸的是,他还想娶埃伦,很快他就得偿所愿,和她生活了几年,生了两个孩子。一开始的时候厄尼斯特经营那间二手衣服店很开心,比他在公学和剑桥更加开心,但他的婚姻仍然是错误的,而这个错误他原本应该知道自己是不应该犯的。埃伦原来是一个酒鬼,将存货和家具统统变卖拿去换酒喝,让他几乎破产。得知这一事实后厄尼斯特情绪很低落,如果再和埃伦住上一两年他或许会彻底绝望,但他摆脱了她,这是他的人生转折点,现在他犯下了所有的错误,终于成长起来。

两年后他得知从小一直照顾他的阿莉希娅姨妈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条件是直到他二十八岁之前他不能知道这件事也不能继承这笔钱。不消说,他的亲人自从他坐牢之后将他视为路人,现在他有钱了,他们立刻原谅了他。厄尼斯特的后半生都在写书,他的文学之路与巴特勒很相似。至于他的两个孩子,他让他们寄居在一位驳船船长的家里,虽然为他们提供一切所需的金钱,但并没有为他们提供正规的教育。他不和他们接触,他们会更加开心,因为他说,所有的父亲都会镇压孩子,而他自己如果和孩子们见面太多的话,也会像父亲对待自己那样去对待自己的孩子。

这就是书中的结局。你会看到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至少比起这本书的其它内容不是那么符合情理。这是巴特勒对待人生的态度,并尝试在这本书里进行表述。但巴特勒需要表达什么呢?有两件事情。首先是他的思想,在他其它非小说的作品中总是以不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进化或进步只有通过经历苦难或犯错的个体才能实现,在任何时刻,完美的个体是再也无法获得进步的人。厄尼斯特·庞迪菲克斯属于那种能够进步的人,他不是天资聪颖的人,他犯过严重的错误,差点毁了一生,但他能够成长。在这本书里与他形成对照的是一个名为陶恩利的年轻人,厄尼斯特在剑桥和他相识,他拥有厄尼斯特所缺乏的每一个品质。他相貌英俊,身体健壮,有运动天赋,而且很受欢迎——是那种天生的成功人士,而且拥有他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却不会被好奇心所困扰。厄尼斯特很佩服陶恩利,深知自己永远比不上他。最后虽然仍很钦佩他,但厄尼斯特说他不想再见到陶恩利,不再和像他那样的人来往。这一次他超过了陶恩利:他吃过苦头,犯过错误,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获得了更为深刻的智慧,这比天资聪颖更加宝贵。

我所探讨的这个不令人满意的结局源自于巴特勒对政治的冷漠。和他的其它作品一样,他在《众生之路》中暗示过上好生活的一个条件是继承足够多的金钱。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这只能在某种社会里实现,而且只能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事实上,虽然他尝试去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但他似乎认为他所了解的十九世纪中晚期的社会将永远存在。在那个社会里,单是依靠遗产而生活——享受生活,不用工作挣钱——被视为正常甚至体面的行为,而且巴特勒接受了这种事情。如果他有政治立场的话,他是一个保守派。厄尼斯特最后踏上了创作之路,但那些被视为最体面的人物——陶恩利、阿莉希娅·庞迪菲克斯和讲述这个故事的欧弗顿先生——都不用工作而且不觉得需要工作。正是这种不用承担责任或做事的感觉使得这本书的结局没有其它内容那么优秀。厄尼斯特最后过的那种舒服的、不用承担责任的生活——甚至不用承担养育自己的孩子的责任——似乎让他所经历的斗争显得毫无价值。但巴特勒还嘲讽了宗教的伪善和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的虚伪和残暴。虽然它的文风很温和,但《众生之路》是对父权的致命一击。书籍能够影响公众意见,如果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如今变得比一百年前更加和谐宽容,我认为萨缪尔·巴特勒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这本书有很高的社会史价值,是人们所说的时代篇章,特别是描写巴特勒上学和在剑桥的经历的那些内容,写得颇为详细深入。

我并不喜欢列举什么百大作品或二十大最佳作品,但如果你必须列出十二本最好的英文小说,我认为应该包括《众生之路》,虽然它有我所提到的那些缺点,有时候会偏离主题,把小说写成散文,而且回避了某些主题——譬如说,它没有描写一场恋爱。巴特勒没有尝试去唤起读者的感情,没有辞藻华丽的篇章,而且没有深刻的心理描写。

这是一本好书,因为它忠实地呈现了父亲与儿子的关系。它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巴特勒是独立的观察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很勇敢,说出别人知道但不敢说的事情。最后,他的文法简洁清晰,能够用短词的地方绝不用长词,这使他成为过去百年来最好的英语作家,并使他的作品成为传世之作,即使书中的理念似乎已经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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