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在出差的路上,昨天晚上玩得有点过了,激起的回声在今天挥之不去。
是啊,像方菲这么明媚的女子,早就应该想到李念会动心了啊。他和简明一样,大学毕业后在外面一家国企呆了两年,回到家乡的省会。李念家哥俩一起读的大学,读高中时,父亲有病在身,还能勉强照顾自己。那时李妈妈不得不只身来到杏城打工,供两个儿子读书。后面他哥沉迷游戏,没能考上大学,复读了两年仍然连一个本科都没考上,其实对他来说不过是复习游戏而已。
李念大学时贷最高额度的助学贷款,还只能满足学杂费。毕业两年把大学时期的助学贷款还完,自己经历也有了些,想回到省城安家,那么得在这里找一个称心的姑娘不是?方菲是他最好的选择了吧。
简明因为这几乎相同的家庭背景和求学背景,和李念走得比别的同事稍近些,简明家里哥俩一起上的大学,小农家庭,面对无法支付的大学费用,毕业三年辗转到了杏城。简明毕业时就想好了,在外面多见点人和事,成就自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思路,完成这样的“游学”经历后,回到杏城定居。因为工作换来换去,所以钱应该还没李念多,拿去年半年的年终奖才把助学贷款还完。刚回到杏城时,一度陷入断粮状态,辛亏几个发小周济,才得以过下去。
然而简明逐渐意识到,像他这种没有被穷怕、或者说是习惯贫穷的人,和李念是没法比的,说不定李念现在正为了老婆本忙乎,然而自己对金钱的态度却与自己的家庭背景格格不入,只知道做自己喜欢的。
这似乎也怪不得简明,高二时想着高三考哪一所学校,哪一个专业,那时他便以自己幼小的逻辑和见识去把自己以后想做什么、该怎样去做近乎齐全的推理一遍。原本从小比较喜欢读书,想着能做个大学语文教师,像个文人一样整天吟风弄月,又能养活自己,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但寒酸的家庭怎么能支撑到他读研甚至读博留校任教?因为要像一个文人,高中语文老师在他眼里都还差得远,要不然进一所师范大学读汉语言文学专业也好。
既然这个梦想短期实现不了,他思来想去,觉得最紧要的任务还是赚钱,以此去覆盖家人因为哥俩一起读书带来的痛苦。做文人都得是很穷的,赚不了钱,还得那么高学历,那就选最热火最好就业的土木工程吧,把自己对文学的喜爱当成一种爱好,业余爱好也行,到晚年自己能坐在专属自己的书房里茗烟书香,也不失为一种美事。
就这么定下了。到了录取情况出来之后,如愿被这个专业第一志愿录取了。然而不知道是不知者无畏还是因为自己对文学的喜爱拉扯着自己,每一个决定总是显得那么不切实际,在家人眼里更显得他漫无目的。李念开始去简明住处玩的时候,看了简明屋里的摆设直感叹,说简明不像一个工科生,更像一个文史类专业的毕业生。带着的书有《随园诗话》、《红楼梦》、《约翰·克里斯多夫》这些,反而大学专业课本一本都不见。
简明自嘲说他是工科生的逻辑,文科生的情怀。李念谈及大学时学拉丁舞,说这是追女孩子的利器,简明置之一笑,不以为然。
早上醒来时已经十点多了,天照样晴着,简明喜欢蓝天,蓝天让他感觉惬意,心里明净。无心起床,抓起手机,打开微信看到朋友圈里的点赞,方菲的评语“小文艺,不是故意装的!”不知道怎么回,她现在应该已经在老家了。想想今天该做什么吧!
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头绪,发小约简明去湿地公园玩,但一想到去了无非就是在公园附近找个地方烧烤、麻将,乏味得很。那烧烤也只不过是农家院子楼顶上挤着几张桌子,烧烤的浓烟此起彼伏,最呛人不过,才避开本桌迎面砸来的一股浓烟,风换了个方向,后面桌的又给抛了过来,弄得无处可躲。烧烤没吃下多少,让烟给熏饱了,晕乎乎的像是喝闷酒喝到半醉,真是让人去过一次就不想去第二次。
如果是去徒步,骑单车去越野,简明求之不得,无人应和。
那就找一本书陪自己在家坐着吧,靠近窗子一点,刚好让身子在阳光里,书在阳光之外省得刺眼。看着看着,阳光斜到了别的地方,慢慢退出屋子,也就放弃挪步就光了。
简明站起身来倒水喝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出去草草的把肚子填饱,回来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
听到手机信息提示声,翻开来看,“我在师大共青团花园里的湖边等你,你能来么?”
简明奇怪了,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这样子会不会唐突了些,但也没有反感,“我一会就到。”
简明出门走入新一街,这时候的新一街好比暴雨后山下的河水,汹涌澎湃,一发不可收拾。公交车、轿车的嘀嘀声,商铺门前音响的音乐,连同嗡嗡的的人声,好不容易挤出新一街,进入师大后门,才觉得游上了岸,身后忍让呜呜嗡嗡、轰轰隆隆。走了好一截适应之后,才觉得昏暗的路灯明亮了些。
走到湖边,看见一个女生坐在小木亭里,木亭里没有灯,路灯的光扩散到里面显得十分微弱,让她的身影像是几乎与木亭混为一体。平日里下班回来也会取道师大校园,但湖边的这个亭子是经常被忽略的,它被周围的几颗大树围着,显得若有若无,而且简明知道,大学校园的这种地方通常是学生约会用的,自己没事去那坐着就显得浪费资源了。简明走近点,看着里面的人并不像一个学生,从身形来看,应该是文斯永不差了。
“去哪里逛了,一个人去的么?”
“嗯,萍儿的婆婆今天没在家,她走不开。我就自己在外面随便逛了逛。”
“买那么多东西,土豪哦!”简明朝她慢慢走来,看了看她身边的购物袋。
“哪里哪里,简先生见效,小女子这是乡下人进城,一买穿三年呢。”
“三年啊?这么长,三年后你长高了这衣服还穿得么?”
“去去去。”
“去哪里呢?”
“去死,去跳湖吧。”
简明作势要走,文斯永补上一句,“赶紧地,没人会看到的。”
“你会不会也跟着跳下去?”简明问。
“凭什么呀?本姑娘还没活够呢。”
“那算了,不跳了,不划算,太孤单。”简明慢条斯理的说着,走回来在她身旁坐下。
“去和苏轼论风月、与李白对饮呀,呵呵,有什么孤单的。”
“段位不够,他们不会见我的。”
“一天就像个神经病一样,那天回去几天睡的呢?”说到下半句,文斯永把头扭向简明。
“发完动态就睡啦,以你的风格,听课没少玩手机吧,也不给个赞,不地道啊。”
“我们要没收手机的,可认真啦!”
“呀,人民教师了!变了哦!叫我以什么眼光和心态来面对全新的你呢?我的朋友。”简明的语气和措辞仿佛还没有脱开白天看的书。
“请叫我文老师,哼!”说罢把下巴轻轻上扬。
“文老师好,文老师今天格外漂亮。”
“我说你怎么变得那么油了呢,追女孩子追多了?”
“没啊,我还是很纯情的好吧。”
“是啊,”她不置可否的语气,“是,纯得不得了。”
“你别不相信啊。”
“说吧,大学到现在,谈了几个了。”
“高中还有呢。”
“赶紧回答。”
“一个。”
“骗人!”
“真没骗你,你呢?”
“我没谈过,”文斯永顿了顿,“第一次穿高跟鞋时给你发短信,就是现在这个时候吧,当时,你却很晚才回我,是不是在约会呢?”
“第一次穿高跟鞋对一个女生来说,是不是个很难忘的经历。”简明见她进入了回忆,并没有直接回答她。
“是啊,那是一个女生走向女人的一步,你知道吗?那次是我室友买的,我就试穿了一下,在寝室走了几步,好别扭哦。”
“但也很激动吧,所以记忆深刻。”
“嗯,那样走起路来跟平底鞋完全是两回事,好慢,又想每一步都走得踏实一点,就更慢了,后面有一次崴到脚了,我才觉得平底鞋是不得了的好。”
“你现在穿的可是高跟哦。”
“当时穿上,寝室的都说我穿了高跟鞋好看,走出去是要迷倒众生呢,呵呵。”
“也是。”
“后来,那个周末我就拉她们去帮我挑了两双。”她把头微微上抬,似看非看,茫然把脸朝着湖对面的上空,笑了一笑,突然说道:“那时候你在干嘛呢?”
“上自习,那时候专业课可多了。”
“又骗人。”
“骗你干嘛,你就非得认为我在约会才行吗?”,简明道,“话说高跟鞋,刚开始的时候没少扭着脚把?”
“嗯,就算不扭,小腿也不好受,穿一天下来胀得厉害。”文斯永渐渐进入了回忆。
高二时文斯永选了文科转到了传习中学,而简明选了理科。其实即使在同一所学校,简明过的是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生活,在一所三四千学生的高中校园里,自己教室及其左右两间教室的学生除外,不故意去找几乎也是不能碰见的。文斯永高中没谈恋爱,交了几个好姐们,看她们谈恋爱谈的哭了、笑了、又哭了,自己也没怎么把学习放在心上,到了上课就学,课余时间像大家一样,没事就拿一本书在校园里逛逛,一半是看书、一半是消遣,想起什么事来,姐妹几个就聊聊天。周日自由活动了,看一场白天的电影,在街上游荡一会,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点,到时间了就回去上晚自习。
高三选了音乐做特长,成了艺考生,稍微忙些,音乐也还算喜欢,文妈妈说这样考大学容易些,文斯永信了。高三时每天晚自习开始前一个小时,简明会在小花池旁的树下看一会需要强记的知识点,这时候综合楼的音乐教室里总是会传来“mi mi mi mo mo mo”的发声练习,不是还有钢琴提着调子,他做梦也不会去想这些调子的意思,发声练习的女生是什么样子,现在听文斯永说起来,在离二中一百公里之外,文斯永也正在用着同样的腔调做着同样的发声练习。
大一时,她在办理的钢琴功底可谓翘楚,加上古筝、电子琴,很多同学只能望其项背。文妈妈在小斯永的小学时期没少用心,现在,她唯一的女儿在系里俨然因为扎实的功底显得出类拔萃。
钢琴老师和他们一同进校,在一次市里的公开演出准备过程中,一个女生因为老是弹错同一处,总是无法纠正,老师要求换人,她却不想退,但老师也没有因为她极差的心理调整能力,而承认自己当初选人的时候眼拙。几天下来,各种方式辅导下来还是没效果,老师急了,那女生也急得哭了,天塌了一样,老师都被她哭得心软了,可也得为这次演出负责,换人的决定不想改变。
文斯永和另外几个女生看着不忍,“李老师,程希兰平时都弹得挺好的,最近她遇上了一些麻烦事,我们私下正在帮她疏解一下,过两天就正常了。”
“你看他,连续几次了都这样,我真的很担心这次演出会被搞砸,要真那样谁来负责?”
“不用担心,她的情况我们清楚,我们找她好好聊聊,我有把握。”
李老师不置可否。
第二天情况更糟,先去文斯永对程希兰的工作白做了,她到了练习室看到钢琴就像见到炸弹一样。老师一出现那炸弹便被点燃了引信,瞬间把她炸得头晕目眩。李老师强忍住气,打电话叫另外一班应急调一个人过来填补这个位置。程希兰心如死灰,呆若木鸡,不知所措。平素安安静静的文斯永按捺不住了,她想如果就这样把程希兰换下去,可能以后在钢琴练习室就再也见不到她了,不能就这样抹杀了一个人对钢琴的爱好,这比什么比赛,什么团队荣辱更重要。她决定去说服李老师。
可好,李老师带着初为人师的稚气,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决心,一鸣惊人的目标,领导对这次活动的重视,因为文斯永的这次游说,诱发了他几乎全部的负面预想,“换人是必须的,你们怎么这么不懂事?你看程希兰现在这个状态!”
程希兰坐在钢琴后面听着这些忍不住又低低啜泣起来,文斯永义愤填膺,什么破演出,有那么重要吗?那我们都不上,你自己全部换了吧。
庆功会上,大家围坐一桌,文斯永举起手中的果汁敬李老师,谢谢他不拘一格,宽容大度给了程希兰这么一次机会,并把程希兰大大的赞了一番。胜利的喜悦和同学因此的追捧,给文斯永的感谢里添满了挑衅。
“哼,当时她就不应该想着要调别班女生进来!”
“没错,你真厉害,真有乃父之风。”简明朝她竖了一个大拇指。
文斯永小李老师六岁,自己的行为当然能被李老师读懂,然而他倒也不失温和的笑开了。回到宿舍,同学们都说文斯永整李老师这事干得漂亮,很过瘾。兴尽之余,李老师的微笑却在他脑海里久久回荡,挥之不去,李老师那神态真像文爸爸。
也就是个平安夜的晚上,文斯永站在音乐系大楼的门口等雨停。如果再不停,那就给室友打电话吧。心里想着刚才练的曲子,不禁轻声地哼着,想要忘记时间的存在。李佩撑着伞出现在她的面前。
文斯永觉得这次回宿舍的路好长,又好短。爷爷在的时候会拉着她的手,爸爸抱她的记忆已经模糊,等到爸爸离家越来越远,偶尔的见面会得到些小礼物,都是她喜欢得正在想跟妈妈要的东西,但也没觉得爸爸对自己有多好,报告学习情况,有哪些朋友,说完会受到爸爸那夹杂着爱与歉意的目光,但那并没有爸爸刚进门时递给她礼物时的感觉好。
“我觉得我们很难渴望一个小孩去理解自己的父亲长时间不在自己身边,即使是听了无数次父亲是有苦衷的。”
“是的,我现在仍然很不理解,为什么我爸老是那么忙,忙到每次回家就像做客一样。”
“这给你造成了一个情感的空洞?”
“可能是吧,要是你现在不这么说,我觉得还没有那么具体。”
文斯永就这么在李佩的伞下走着,彼此没有说话,任由雨点滴滴哒哒的打在伞上。
按说这事就这么完了也没什么,偏偏快到宿舍是给人撞见了,偏偏就这么传开了。
也没什么,很正常的。大学本就是个无事生非的年纪,或者说是一个恋爱把各位同学的心思占去几乎大半的年纪,聊天、开玩笑总是会把一些不是恋人的人说成一对,用这样的方式来投射他们心中关于美好爱情的愿景,即使逻辑上是捕风捉影。
“也许就是个噱头,因为美好的爱情故事很多,也不缺你这个,只是他们和你比较熟。”简明这样说道。
文斯永收到男生表达好感的次数不止一次,每一次都不以为然,好像就从来没想过这种事。
当天晚上被同学这么一说,脸红了不知如何撤身。睡前浮现在眼前的,想着的还是李佩刚刚在楼下后再见时的笑容,朦朦胧胧的灯光闯出雨帘去,他的脸已经不是那么清晰,然而就这个印象,当时被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如同锤子敲篆刀的声音一样,镌刻在她的心里。至今回想起来,那淅淅沥沥的雨声似乎还在响着。
“一个人发觉自己心里被人闯进来时不算爱情,让那个人知道并接受,是自己也想走进她的心灵时,爱情才会发生。是什么让你们这师生恋走入正轨呢?”
“唉,你这又是在哪本书里看到的论断啊。”
“这么说这个论断被还你们检验到不成立了。哇,你们真欢逊(fashion)呐,师生恋。”简明艳羡的叹了一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要是换作现在的我,他送我一百次我都不觉得感动。”
“觉得你那时冲动啦?铁石心肠,才当了几年老师就想做灭绝师太了。”
“没有,我觉得我是仪琳小师妹。”
“你头发太多了吧。”
“简明,你有完没完!”
简明身上被刺了一下的样子,抖了抖,赶紧接道:“那时你才大一吧,对、大一下学期了,因为有大雨。”又想了想,“然后呢?几多浪漫的事啊!”
“后面,后面就是现在啦,菇凉我单身!”说着双掌对握,手心前翻平平推了出去,再打开手掌、沉肩沉臂,轻松地将双掌放回膝上。
灯光打在路边的校园广播音响上,让它更像一块石头了,静静的躺在不高的草丛里,没有声音,再往前看,一篇漆黑。简明掉过头看湖这边,湖岸也变得若有若无。这个木亭就像一个暗夜里在大海里上漂泊的小船,没有方向,随波逐流。
“喂,你傻了么?”
简明一动不动地说:“升天了。”
“你还记得一种操场旁边那个小树林么?”
“嗯,就挨着篮球场,那里凉快,晚自习前总会有几个花痴假装看书,坐在那里看男生打篮球,你是不是经常去啊?”
“还能不能聊天啊,我回去咯。”文斯永顿了一下幽幽说道,“那时早操完了,你就会拿一本书在小树林里游来游去,起初我想,你不吃早餐么?后来知道你一定是做早操之前就把早餐吃了,对吧?也想过你那本书是什么,不会是琼瑶吧?”
“切,琼瑶初中就看完了。”
“我知道啦,那是英语单词对吧?”
“你真聪明。”
“你怎么不像十三班那个疯狂英语的同学呢?那么大声的朗读。”
“那些都是蠢货,大声的读了没有默读好,精力被分散了,记不住的,最多就是轻轻地读,让自己听见就好。”简明倏地转头看着她,“你知道我每天早上都在哪?可你在传习中学啊。”
“要你管,我就是知道了。”文斯永把头低下去。
简明伸出右手从后面环过,放在文斯永的肩上,文斯永顺势把身子一斜,将头倚在了简明的右肩。简明把右脸往右靠一点,闻到了他沁人心脾的发香。
是啊,那时根本就不会处理这些事情,一直被家人和老师反复唠叨早恋不好,影响学习,要不是客观的家庭压力,会不会就在二中跟她像现在这样?简明苦笑了一下,也没机会啊,高一过了,高二她就转传习中学了。
简明回想过去,当时觉得和她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在亲情远离自己的时候作为一种情感的寄托,可是爱情的起因谁又说得清楚呢,需要因为亲情缺位靠爱情来填补这份精神空间不也正常么?那时候不会也这么想吧,责任?其实都是自发的一个决策。
高中后两年多么痛啊,回想起来只有教材、辅导书、考试、讲卷子。长期在那个节奏下,人就变成了学习的机器。对,文斯永那时就说希望我不要变成学习的机器,简明把脸贴在文斯永的头发上更紧了一些。
良久,想起师大红楼那边的夜色,今天校园里人那么少,红楼后面那一片竹林想必又是另外一番风景吧。
“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文斯永一动不动,低身说道。才说完身体震了一下,手被简明捉住,一阵热乎劲儿从掌心穿遍全身。
“高中的时候碰都不敢碰我一下,现在变油了哦。”
“油么?我们这是在补课,”简明顿了一下,“对,我们是在补课。”后面半句好像是说给自己听一样,低沉得像是叹息。
我们是不是在为了一件更重要的事而舍去稍微不重要的事以后,会试着去找机会把丢弃这件事造成的遗憾给抹去呢?简明想,抹去遗憾的方式有忘怀、释怀、也有补课。单单就爱情来说,和从前的人完成以前未完成的事是多么的机会难得,因为很多的相遇在一生中注定就只能是擦肩而过。
既然那么难得,简明和文斯永当然不想在错过这次相遇,他们就这样牵着手,围着红楼转圈,在红楼后面的竹林里相拥而坐。
文斯永没有想着他们以后会怎样,只觉得现在这一刻可以什么都不用想。
也都没有蹦出山盟海誓的念头。
只任春风把竹叶吹得簌簌地响,任柔软而似有似无的暖黄色路灯把两人罩住。定在了竹林的座椅上,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用想,什么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