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浩宇苦笑,“你知道吗?我其实一直到很羡慕你们。虽然你和烨都是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但至少你们的母亲还陪伴过你们,给过你们无法忘记的童年,而我的母亲自我懂事只是就没有见过她。”说到此,秦浩宇的手我成了拳头,连筋都凸了出来。
同样是缺少母爱,别人是因为母亲去世,相见都见不到。而他是人家不想要他,他也是想见见不到,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个人在哪里。他真的不明白,不是说女人是最心软的吗?为什么她就这么绝情,在他还没有满岁的时候就离他而去。
一直以来他都很羡慕那些有妈妈的孩子,而大伯母是唯一一个给予他母亲般的关怀的女人,他对这位早逝的母亲一直是怀念的。也因此他会对夕言更加的好,他绝对不会像他的父亲奥兰多一样。
夕言握住秦浩宇的手,没有说什么。浩的事情她也有听说过,当年奥兰多刚刚登上意大利黑道教父的宝座,在一次意外的情况下认识了秦浩宇的母亲秦烟。秦烟是学服装设计的,是一个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女人,她从来就不缺少追求者。
一次意外她和奥兰多发生了关系,从那以后奥兰多就逼她做自己的情人,奥兰多一直都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没有心的,更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对于秦烟他不知道自己真在一步一步的沦陷。
后来秦烟怀了秦浩宇,她希望奥兰多可以给她一个名分,但是奥兰多并没有给她回应。在秦浩宇出生八个月的时候,秦烟突然和一个男人离开,奥兰多在当天就找了她,但是她拒绝和他回来,甚至不惜割腕自杀。
看着从她手上留下的鲜红血液,奥兰多的心在一点一点的破碎,在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爱了,爱上了那个曾经就在自己身边默默无闻,而今天却要离开自己的女人。最后他还是放她走了,他知道他已经错过了,秦烟曾经是爱过他的,不然她也不会放下她的骄傲跟他说要结婚,只是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
浩其实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恨那个生下他却又抛下他的女人,奥兰多虽然视他如命,但他最需要的还是一个母亲的关爱。所以只要想到那个女人,秦浩宇就几近癫狂,他真的好恨,恨自己留不住母亲,恨她的遗弃。
“跟你说这些可不是让你同情我的,我是想告诉你,你其实是幸福的,要惜福!”浩反手握住夕言白皙的小手,他虽然从小就没有妈妈,但他并不可怜。因为他有一个疼爱他的父亲,还有一群好兄弟。
“呵呵,我知道,我们下山吧!我带你故地重游一下,带你走走我曾经走了四年的街道。”夕言见他已经没事了于是拉着他,向山下的车子走去。
车子在市中心的城市公园停了下来,夕言拉着秦浩宇步行进了公园。相比于中国国外的公园文化生活是很充分的,在这个世界公认的音乐之都,爱好音乐的人随处可见,走在绿草茵茵的小路上,时常会看到一些拿着各种乐器的年轻人。
之所以回来这座公园当然是为了看约翰;施特劳斯铜像。约翰;施特劳斯是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和小提琴家,被称为“圆舞曲之王”,施特劳斯家族前后五位圆舞曲作曲家中的佼佼者。《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艺术家的生涯》、《春之声》等圆舞曲,都出自他的笔下。
他也是夕言的偶像,夕言最喜欢他的那曲《蓝色多瑙河》,凯瑟琳还在的时候,夕言曾经说过自己一定会超越约翰;施特劳斯,一定不会让她失望,可是自从她去世之后,夕言甚至连钢琴都没有碰过,现在她不想要超越施特劳斯了,她只想快乐的过每一天。
站在雕像前,夕言笑了,时隔八年她变了好多而他还是一样。“浩,我一直把他当做偶像,现在看着怎么觉得他还没有你帅呢!”夕言一副认真的样子。
秦浩宇摆出福尔摩斯的经典造型,沉思了一会也是一本正经的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你浩哥我是最帅的。”
因为他们说的是德文,所以在这附近的人都听得懂,于是所有人都对他们投以鄙视的目光。好像在说“你们还要不要脸啊!不知道我们都是施特劳斯的粉丝吗?不拍被群殴啊!”
夕言吐吐舌头没想到自己这么一句揶揄的话竟然引起公愤了。所以她果断的拉着秦浩宇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再不走估计就真的要挨打了!
“唉,我们不是要散步吗?跑什么啊!”秦浩宇一向神经大条,这次也一样将这个优良传统发挥了出来,对于周围人很不友好的眼神这老兄竟然可以完全的无视,真的让人不得不佩服。
“我现在不想散步了,想练跑步行不行。”夕言白他一眼,步伐却没有停下来,这里是文明国度,根本就不会出现她假设的情况。但是她现在真的想跑一跑,以前在父亲身边,她走得太快爸爸都会唠叨一会。
跑了大约五分钟,夕言才停了下来。她现在已经是气喘吁吁了,反观秦浩宇倒是脸不红心不跳,这还真是对不强烈啊!她这里累得要死,而他却是轻松写意,就好像他一直都只是散步一样。
“你看你跑什么啊!累坏了吧,我们回去吧!”浩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替夕言将脸上的汗水擦干净,建议道。
“不要,我还要重温一下我当年的记忆。”夕言喘了一会已经好了,拒绝了秦浩宇的好意,她真的想要好好的看看这座城市,以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来这里,不玩个尽兴怎么可以。而且以后她会为自己而活,这里就是她的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