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缘”是一种很奇妙的事物,回望这十几年来的朋友,大多已是模糊,只存留着一点零散的记忆。而那些难以忘怀的,在相识的一刻就仿佛有所预示。
一次老师讲《红楼梦》,贾宝玉初见林黛玉的场景让大家心驰神往,我却想到了我的好兄弟—笑之,和他初次见面便油然而生一种感觉“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可见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但也有些许不同,比方说性别的差异。
二零一六年八月,我对即将到来的高中生活充满期待,倒不是向往未知,恰恰相反,期待源自于对小学老同学的怀念。小升初考试结束后我们星散在小城四所初中,临别时的一句“常来找我玩”,在当时无电话号码,无QQ号码,无地址的“三无”背景下,还不及一句“再见”说得有效。时隔三年,大家可能要再次相聚,不知当年情能否能添上新鲜。
在众多老同学里,我最想要见的便是鱼尾了。她是我十分要好的朋友,这里的“要好”有“你要我的好东西,你要我的好东西”之嫌,书柜里至今还保存着她送的海贝、葫芦和窗花。她曾向我要过一幅画,姑且把我的画当作好东西吧,因为她说喜欢我的才华。当初听到这句话,我兴奋得不能自已,终于有人因为才华而喜欢上我,早就帅腻了。事后才不幸发现话的宾语是“才华”而不是“我”。
其实我们初识的时候并没有这般和谐。五年级,我参加讲故事比赛,选择的是军训题材,于是买了套迷彩服,以求在外观上弥补实力的不足。碰巧她穿了件迷彩的长袄,虽然它们除了迷彩再无共同点,但在恨不能把校服也说成是情侣装的同学们眼里它们确是情侣装无疑了。那天的班会课,班主任李贞老师叫我谈一谈新学期的想法,一时紧张,嘴里全是“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空话,老师自然不满意,让同学们推荐一人来说,多好的起哄机会,她的名字响彻全班。说实话,作为一名男性小学生,被起这种哄还是挺乐意的,女生就不一样了,我也看得出她有些不高兴,但在兴头上的同学们丝毫不理会我的制止。好在她的发言很不错,以至于同学们全然忘记了起哄,讲完后仍沉浸其中,教室里鸦雀无声,良久,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当然其中那阵惊雷是属于我的。
不知是因为惊雷驱散了她的不愉快,还是“不打不相识”的缘故,迷彩情侣装事件之后,我们就熟络起来。她说既然是好朋友,就得有个昵称,于是喊我叫“爷爷”,我大惑不解,难道是我承受着这个年纪不该拥有的睿智吗?这种气质只有从老人身上流露才算正常?起初我挺不乐意,那时沉迷于武侠,对自己的构想是拿着宝剑去改变世界的翩翩少年,忽然老去几十岁,难免有种英雄气短的感觉。于是和她商量能不能换个年轻一点的,她说“不然叫你爸爸?”,真是有远见啊,她一定是预料到了几年后“爸爸”这个称呼大受欢迎,只可惜我拒绝了,不然一定得好好调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