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巧兮送走景煜后逗了会儿铿铿锵,阿黄兴奋地前后左右围着铿铿锵转圈,一边闻着一边用前爪摸摸,两只狗很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丁巧兮觉得自己倒成了外人。
她把刚才给景煜准备的小食和水果吃完,晚饭就不准备再吃了。一个人的时间可以自由安排,没人管束,她觉得这是一种享受,很内心很自我,是成双入对的人无法理解和体会的。
她早早出去遛完狗,回来时在浴缸里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今天她特意放的水温比较高,进去一会儿皮肤就烫得粉红粉红的,她给自己倒了杯红酒,放了音乐,她其实没什么酒量,之所以喝红酒是她感觉浴缸是白色的,水晶杯里的红酒看着要赏心悦目一些,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她有些晕晕的。
丁巧兮并不喜欢喝酒,自然也品咂不出酒的醇香和好处,她喝酒很多时候是随意的,比如刚才,红酒只是为了增加一些色彩而已,让泡澡时不至于过于单调而昏昏欲睡,在她稍微感觉一点头晕时就会停下来,可见她对酒完全是不迷恋的。
她从浴缸里出来擦干身体,吹干头发,套了一件丝绸睡衣之后就上了床,她没穿内衣,一个人裸睡也是没人知道的,裸睡的感觉真好,全身心的与丝滑的床褥贴合。
丁巧兮心满意足的睡着了,她一点也没觉得孤单,卧室门外睡着两只忠诚的金毛,它们是完全属于她的,她怎么会孤单?她只是不想说出来而已。
阿黄是赵占邦送的,送来时阿黄只有一个多月,而那时赵占邦与丁巧兮已经分开两年了。茶坊渐渐走上了正轨,赵占邦找到茶坊对丁巧兮来说是震惊的,她知道他可以通过同学打听到她的近况,但他有勇气上门来找她还是让她无法理解的,因为赵占邦那时刚刚结婚,按理不该对她再藕断丝连,但他却出乎意料的来找她了。
赵占邦来那天朱瑾言刚好休息,不然阿黄现在也不会是丁巧兮的。
她把他让到办公室,她不知道他抱着一条小狗来找她有什么用意,他解释说一个朋友家生了一窝小狗,他想起她晚上一个人害怕就要了一条给她送来,丁巧兮不要,怕养不好,也不愿再和赵占邦粘缠。
那时候只有一个月大的阿黄,圆头圆脑的,看到丁巧兮一点陌生感都没有,围在她脚边蹭来蹭去,小尾巴摇得拨浪鼓似的,赵占邦极力劝说,丁巧兮看着也有些喜欢就收下了,一直养到现在。
不出丁巧兮所料,阿黄来了之后赵占邦就陆续送来了全自动投喂机、全自动铲屎机、狗窝和玩具。奇葩的是赵占邦每次只送一样,丁巧兮不胜其烦,直言说不用,但赵占邦掷地有声,保护和照顾她是他一辈子的责任,即使分开了。
何其无耻!丁巧兮拉黑了他,从此天下太平,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前进中路有一家规模很大的宠物店,景煜之前路过时看到,脑袋里有印象,但店名直到现在他也不认识,有个生僻字,华懋,他猜那个字应该和矛字的音差不多,什么意思他不知道,这是丁巧兮给他的地址。
他有时候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商家喜欢用生僻字作店名,大家不认识或者绝大多数人不认识那些字,怎么口口相传?比如吃到好东西介绍给别人说我在那什么店吃的,店名我不认识,但是东西不错,你有空去尝尝,这不合情理也别扭。生意能好吗?值得商榷。
金晟广场当初起名时景煜在公司还是一名寂寂无闻的下层员工,景胜利请大师起的,据说是应的五行之说。景煜成为高层后金晟广场的中文招牌下就多了一行拼音,后来就再没有人把晟字读成茂,生意也越做越好,可见招牌非常重要。
景煜先到的宠物店,因为没看到丁巧兮在门外等他。宠物店正对大路,门口就有停车位,这样呆在车里视线很好,丁巧兮到没到一目了然。
丁巧兮到的时候,景煜一眼就看见了。
丁巧兮开了一辆奥迪,黑色,中规中矩的。景煜站在宠物店门口看她泊车,他想过去帮忙看着,但丁巧兮两把轮就进了停车位没给他时间,虽然泊车有些慢,但女司机大都如此,没什么好挑眼的。
丁巧兮下了车,怀里抱着铿铿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等很久了吗,不好意思。”
“没有,刚到不久,铿铿锵乖不乖?”景煜很想当面叫一声巧兮,可是论交情,他实在张不开口,这和电话里不同,电话里谁也看不见谁。
“乖,和阿黄玩的很好。”
“铿铿锵,告诉叔叔你乖不乖呀。”丁巧兮接着说。
景煜愣在那里忘了反应。
丁巧兮刚刚那样逗着铿铿锵,在他眼里仿佛是寻常夫妻逗弄娇儿的样子,她的声音那样温柔缱绻,满是宠溺和喜欢,景煜觉得此刻骨头都是酥的。
如果说景煜在过去的二十九年里从未对未来的婚姻有设想的话是不准确的,他有设想,但对另一方感觉很模糊,他尝试经历不同的人来确定自己真实的喜好,但他沮丧的发现,他很难对某一个人保有持久的喜欢,更别提牵肠挂肚,哪怕几个月的喜爱都很难维持。
这不是在给自己找游戏人生的理由,他觉得到了一定年纪他会回到传统中来,结婚生子,他不用特别爱对方,只要不讨厌就行,不然怎么会有孩子。他结婚也是必须给父母的交待。
可是,就在刚刚,景煜有了强烈的渴望,他渴望结婚生子,如果丁巧兮是那个人,他做什么都是甘愿的。
“我抱着吧,巧兮。”他忐忑地把那两个字加进去,他要投桃报李,所以声音放得异常低沉轻柔,荡气回肠。
巧兮,真是好听的名字,他觉得他知道或认识的所有女人的名字加起来都没有这个名字好。
丁巧兮没有扬起脸看他,他的声音在丁巧兮的头顶上盘旋着,飘进她耳朵时,他看到丁巧兮耳朵渐渐红了,然后是脸颊,再之后整张脸都红了。她对他也是有感觉的吧,景煜想。
“先去医院给它打针吧。”丁巧兮说完,把小狗递过来,他连忙接过去。
“好。”
宠物医院与宠物店相邻,同一个牌子,前面的两个字相同,就是景煜不认识的那个字,后面分别加上了宠物医院和宠物商店进行区分。
宠物医院没什么人,给铿铿锵很快的打完针,办了一张卡。
隔壁就是宠物商店,两个人并肩走进去,有服务员过来迎候,问他们买点什么,丁巧兮说先看看。门口有几个购物车摆在那,她过去推了一个过来,她仰头问他要不要把铿铿锵放进车里,他说好。他弯腰把小金毛放进车里时,小金毛表现的很兴奋,摇头晃脑地在车里打转,对着俩人不停的揺着尾巴,他心里高兴,金毛真是聪明,别看铿铿锵现在小,认主人这种事儿表现的可是一点不差的。
丁巧兮喜欢狗,铿铿锵又是这么呆萌可爱,她觉得多给它买些东西都是应当的。景煜一开始就想着最后他埋单,所以也跟着挑了些狗零食。
零食虽然有包装,但狗鼻子是异常灵敏的,铿铿锵对着一袋骨棒闻了又闻,抬起头叫了两嗓子,意思是想打开吃,丁巧兮低声对铿铿锵说:“呆会儿呀,一会儿出去就给你吃哈,乖。”完全是对小朋友的语气。
景煜想彻底拉拢小金毛,抬起手就把零食袋打开了,她吃惊的瞪眼看他,说这样不好,一会儿被人看见会说的。
尽管丁巧兮的表情是惊讶的,但语气仍然那么温婉,景煜心里就觉得她哪那都是好的,竟无一处不好,这么好的女人以后就是他的,他上辈子一定修了很多功德,不然老天爷怎么会把她送到他身边来呢。
铿铿锵吃了骨棒心里很舒爽,对景煜死心塌地起来,它决定扶着车把站起来,这样它就能舔到主人的手了,它表决心时他揉了揉它,算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结成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