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下去的理由是什么?”
——“怀恋已逝的过去,逃避真实的现实,以及对虚无的未来持敌意态度。”
“……你们文科生就是爱装逼……”
阿飞叼了一根烟点着,又用点着的烟引了一根,递给这位未来的文科生。
“不!”阿星断然拒绝。
“不抽烟的男生能叫男人?”
“不——吸——”
“爱吸不吸!”阿飞没好气地掐灭了烟,装进了盒子。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睡阿飞家了。不仅仅是因为不愿意回家去,还因为阿飞他一个人住,自由。他们已经聊到了半夜。
“真打算学文科?”
“当然!初中就想好了……不过现在说这个还早。”
“哪早?这一学期下来就分科了,学文科你就指定得分出去!”
“谁说这个班就一定会是理科班的了?”他以前的确没有考虑分班的问题。
“班主任都是教化学的,还不保证?到时候你肯定又得到其他班去,多麻烦!还是学理科吧你……”
确实,他学文科以后必定是要离开一班的——但,就因为这就放弃文科?不!
“不!离不离开倒无所谓,反正我喜欢学文科……再说现在才什么时候,不说这个……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快睡觉好吗?”阿星已经困得不行。
“你先睡吧!我不困。”
阿星早早就躺下了,现在舒舒服服闭了眼。然阿飞在一旁打游戏,他实在难以安睡……
整整一个夜晚,他没做一个好梦。但他还是早早地起来了,因为天气实在好得要命。蓝得发亮的天空透过满是油渍斑点的毛玻璃愈发显得碧蓝了。刚洒了水的水泥地板上光怪陆离。
他早早就收拾妥当,便推了推仍在酣睡的阿飞。阿飞翻了翻身子,伸了伸懒腰,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囔一番,摸索着枕头底下的手机看了一看,倒头仍睡去。他很是无奈,遂骑了自行车回了自己家。门虚掩着,家里空荡荡无一人。
“也许是爸妈昨晚上下班还没回来,”他想,“但妹妹怎么也没有在家?……也许是跟爸妈在一起,或者去哪里玩了……”
他于是坐也没有坐,就又离开了家。沿着深深的巷子直往前走,再右转,走,再左转,就到了早市上。他用身上的零钱买了些早点提着,又在街市上转了几圈,仍去了阿飞家。那家伙还在睡梦中……
他们草草吃完,已经是中午十二点过一点了,太阳正燃得旺。
阿飞望着窗外的红日,皱了眉头说:“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不如去爬山吧。”阿星提议。
“你上周不是有去过吗?和……”
“上一次去的是南山,这次可以去西山,或小终南……”
“不去!”阿飞断然拒绝,他没那么无聊。
“那还能去哪里……伽蓝山?”
“跟我去学校,打篮球!”阿飞独断。
那般的酷暑天气,他们两个就拎着篮球来到了学校篮球场。说实在的,他对篮球并没有兴趣,这样的大热天与其在篮球场上跑来跑去弄得满头大汗,还不如安安闲闲坐在家里边吃西瓜边看书。
但既然来了,就将就着玩一会吧。诺大的篮球场一共有十个蓝板,却都被占满了。
本来他以为打不了可以回了,心中正偷偷暗喜,但阿飞却远远地就发现了几个同班同,他们便趁着过去。说是同班同学,其实他一点也不熟,本来在一起才不到两周,名字都还没记全。好在有阿飞,他也无须说什么话。
现在他们一共有六个人,有人提议他们分开打,三对三斗牛。这倒让他忽然想到了周杰伦《斗牛》里的歌词,原来指的是这样打篮球啊。
他们通过什么转球眼的方式分成了两组,于是比赛开始了。他一边观察着别人的行为,一边琢磨着这些那些的犯规,莫约有两三个回合,他逐渐掌握了一些规则和技巧,可以断了别人的球也可以拿上球运起来,甚至还投进了几个球。这倒让他感觉到了一些趣味,于是更加地有了兴致,渐渐地他忘了疲倦,忘了那酷热的天气,无休止地投篮,上篮;投篮,上篮……
那天以后,他似是对篮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开始逐步了解篮球,了解这项充满魅力的运动。于是他渐渐了解了篮球的波澜历史,了解了NBA联盟这个神奇的殿堂,还了解了黑曼巴——科比·布莱恩特这样一个他以前经常有听说的“传说”。后来,他渐渐喜欢上了篮球,渐渐迷上了篮球——这一个他不该喜欢上的运动。
很多人都很诧异,他怎么会喜欢上打篮球呢?不应该的呀?很多人都说:“你那瘦弱的身体根本就不适合打篮球!”
阿飞也说:“你还是算打篮球了吧!”小艾知道了他突然地喜欢打篮球了,也惊奇地说:“这可不像你!”
的确,他本不该喜欢篮球。
但不论是偶然或是必然,他喜欢上了篮球,并且为之迷恋为之倾倒。即使在他在校运会期间因为打篮球摔断了胳膊打了石膏,他曾发誓不再打篮球,但未及伤势痊愈他却又在篮球场上奔波。后来,因为打篮球他仍然崴过脚踝,磕过膝盖,擦过手臂,破过嘴角,流过鼻血……大大小小的伤受了一次又一次,但他从来没想着放弃。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那么迷恋篮球,只是当他攒钱买了第一颗篮球的时候(国庆假期间)当他拥有第一双篮球鞋的时候(过年期间)当他视黑曼巴为信仰的时候,他似乎明白了,他的的确确爱篮球,命中注定。
为何大废文墨地要写这些呢?因为这对他确实很重要。
他说:“我从来不会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或事,甚至如此疯狂。这足以说明它于我而言何等地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