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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叶朗!醒醒叶朗!”

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如洪水猛兽般从远处席卷而来,香甜的梦境顿时支离破碎。

什么声音……怎么这么吵……

今天难道不是休息的日子吗……

门口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叶朗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不得不艰难地睁开了一条缝,窗外明耀的阳光却晃得他连忙眯起了眼。

刚从睡梦中抽离出来的叶朗有些深思恍惚,他呆呆地躺在床上,空洞的视线漫无目的地游离于上方那顶陈旧的床帐,一时之间陷入了迷茫。

今天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一脸困倦的他疲惫地闭上了眼,门外的喧哗全然被抛在脑后,他开始在脑海中翻箱倒柜整理蛛丝马迹,耗费良久才逐渐拼凑出一副完整的画面——

今天是黎国庆熙二十五年四月初八,这里是距离国都沅京足足有八百余里的小城桑陇,得益于几年前黎国大败姜国一统南北江山,这两年正是国泰民安、河清海晏的天下盛世,所以小城里家家户户都过上了安逸舒适的日子。

和城里大多数百姓一样,叶朗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小人物,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不过,他从事着一份比较特殊的职业:他是县衙里的一名捕快。当然,捕快也只是一个好听的称呼,若真的细究起来,无非就是今天帮东城张三找鸡,明天替西城李四抓贼,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只要不犯大错,基本就是旱涝保收,也正因如此,叶母以及叶朗周围所有人对于他的这份工作都十分满意。

可这其中唯独不包括他本人。

叶朗其实不排斥这份差事,但他更想去外面的天地走一遭。也许是腻烦于循规蹈矩的生活,也许是不甘于平庸无趣的人生,叶朗的志向从不拘泥于眼下这份糊口的营生,他幼时曾于书中读到一句慷慨豪迈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自那时起就立下了一个宏伟的目标——他今生誓要去“天下第一都”沅京城闯荡一番,方不辜负这一世匆匆光阴!

然而,叶朗对于京城的认知仅仅停留于县衙张贴的公告里,他不曾出过远门,只是上过几天学堂识得了字,读得懂朝廷下发的诏文,不过纵使如此,皇宫依旧很遥远,遥远得如此触不可及,以至于已经幻化成了一个模糊的符号……

沅京……奋斗的目标……

每每念及此处,叶朗的脑海中总是勾勒出那个心驰神往的地方,可偏偏世事不尽如人意,无论梦中何其雄心壮志满腔抱负,醒来后终究还是要面对自己只是一个小捕快的现实。

比如此时此刻。

半梦半醒之间,叶朗怅惘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睁开了眼,这才恍然意识到——

好像有人在敲门!

糟了,得赶紧去开门!

正当他准备跳下床之际,拍门声却戛然而止,光影斑驳之中,叶朗突然瞄到一个壮硕的人影急促地奔向床前,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一只有力的大手掀开了他身上的被子,迅速搭上了他的肩膀:

“别做梦了!赶紧起来,有大差事了,这次是命案!”

“什么?”

原本还迷迷糊糊的叶朗浑身一激灵,但思绪还没来得及跟上节奏,他依稀听到了“命案”两个字,可这俩字怎么听上去这么不真切呢?

小城一年到头都没出过几桩大案子,如今竟平白无故地发生了命案?

叶朗难以置信地望向来人,发现那人是他在县衙里的兄弟秦绍,二人彼此之间素来情同手足,断然不会拿差事开玩笑,因此秦绍所言必定属实。

恰似一声平地起惊雷,叶朗脑海里顷刻间只剩嗡嗡作响——

这下是真的摊上大事了。

叶朗抓起床头的捕快服赶紧往身上套,一边忙着穿衣服一边不忘问秦绍:“到底怎么回事?哪儿发生的命案?”

“云昶山庄,离桑陇也就几里路,”满头大汗的秦绍喘着粗气回道,“死的是山庄主人,报案的人是管家,一大早就来衙门报案了。”

叶朗心生奇怪:“云昶山庄?我在这儿住了二十来年,怎么从没听过这地方?”

秦绍见叶朗穿戴完毕,便顺手将搁在架子上的帕子递给了叶朗:“我也没听过,按理说桑陇城就这么点大,哪怕问我一户人家住哪儿我都清清楚楚,可现在竟连偌大一个山庄都没听过,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叶朗把帕子浸在了水盆里,涟漪不辍的水面影影绰绰地倒映出一张俊朗的脸庞,他凝视着那汪被搅破了平静的水,条理也终于恢复了往日的明晰:“没听过山庄名倒也不是什么大事,说不准是世外高人隐居在此罢了。话说山庄主人什么来头?怎么死的?”

“管家说是暴毙而亡,但似乎另有隐情,”说到这儿,秦绍忽然刻意压低了声音,“不过,据说死的是个大人物,好像惊动了京里,知县现在都赶过去了,所以咱们得赶快过去。”

“大人物?”正在擦脸的叶朗心头一凛,也不知是凉水洗漱的缘故,还是因为听到这番话的原由,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此刻只觉头脑无比清醒。

桑陇自古以来只是黎国境内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城,既非阡陌冲要也非兵防要塞,鲜有高官贵胄亲临此地,这次骤然发生所谓“大人物”的命案,恐怕不得不举倾城之力来破案。

不过叶朗突然转念一想,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机遇吗?——

如今他已年满二十二,在衙门当捕快也有近四年光景,却始终不见任何升迁的迹象,这一则是由于衙门平日里只处理家长里短的琐碎杂事,毫无大展身手建功立业的余地,二则是那负责提拔的知县偏偏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如果手上没点银两孝敬这位县太爷,叶朗恐怕一辈子都要耗死在这份永无出头之日的闲差上。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桑陇竟然出了命案,而且还是惊动京里的大命案,这可不就是天赐良机吗!叶朗细细一盘算,如果这次能够顺利破案,轻则获贵人赏识,重则升官嘉奖,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机会,他可得牢牢把握住。

想到此处,叶朗瞄了一眼身边的秦绍,轻声道:“阿绍,你还记得咱俩刚认识那会儿的梦想吗?”

“那哪能忘记,我可一辈子记着呢,破大案,升大官,发大财,”秦绍脱口而出,“我想去京里做个大将军,而你想进宫当御前侍卫大内高手,反正就是咱俩一起去京城出人头地!”

叶朗一把搂过秦绍的肩膀,嘴角露出了一丝志在必得的浅笑:“那这次咱俩可得好好表现了,如果真能破了这桩命案,说不定朝廷赏下来一大笔银子,到时候你不就能把翠芸妹子风风光光地娶过门了?”

“嘿嘿,这倒也是,”秦绍闻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但他脑中随即闪过一件为难之事,神色陡然转向黯淡,“不过,翠芸那边可能等不了那么久了,昨天她偷偷跑出来和我说,那个姓黄的王八蛋过两天就要上门把她带走,如果我再不帮她赎身,她怕是再也出不来了……”

叶朗望着愁容满面的秦绍,语气也凝重了几分:“宴宾楼要多少赎金?我记得你手上已经筹了二十两,现在还差多少?”

一脸忧虑的秦绍躲过了叶朗灼灼的眼神,他几欲张嘴,却又几度生生憋了回去,一番犹豫后还是给出了答案:“宴宾楼说了,姓黄的给了五十两聘礼,如果我真心想赎人,起码得交五十五两银子。”

“五十五两?”

听到这个冷冰冰的天文数字,叶朗一时语塞,二人顿时陷入一片沉默。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捕快只不过是官僚体系中最底层的小吏,尤其在这座默默无闻的小城,做捕快虽然清闲,收入却寥寥无几,一个月不过也就五十文薪水,像秦绍这般花了三年时间省吃俭用存下二十两银子的人实属罕见,而宴宾楼这番狮子大开口着实给了兄弟二人狠狠一记当头棒喝。

叶朗手头并不比秦绍宽裕多少,可他偏偏天性乐观,又瞧不惯身边的人唉声叹气,于是鼓足了精神,拍了拍秦绍的肩膀说道:“阿绍振作点,我还以为多大点事呢!不就是钱嘛,咱俩想办法去凑就是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无绝人之路!”

秦绍本是一筹莫展,但见此刻叶朗面色豁达,虽知对方是在安慰自己,倒也不忍拂了兄弟的好意,便附和道:“你说得也有道理,咱们再去通通路子,想来也能再凑点钱。”

“眼前不就摆着一条凑钱的路子?”叶朗笑道,说着便从墙上取下了一柄剑,“走,咱们破案去,等破了大案,我们可就发达了!”

秦绍心头一热,不禁握住对方坚实的臂膀点头道:“好!”

二人相视会心一笑,于是大步流星地朝着门口走去,却见屋外一抹倩影跃入眼帘,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位姿容清秀的农家少女正盈盈立于门边:

“哥,你还没吃早饭呢,拿着我做的包子再上路吧!”

话音未落,叶朗的怀里已经多了一个散发着腾腾热气的篮子,阵阵香气扑鼻而来,惹得秦绍连连赞叹:“晴晴的手艺就是好,你做的包子闻着都比别人家的香。”

“我给秦大哥也做了一点,来,拿着,”晴晴说着也给秦绍手里塞了两个大肉包。

秦绍瞅了瞅手中的包子,又瞥了一眼身旁叶朗的那一篮包子,忍不住摇头自嘲道:“唉,我才两个包子,叶朗手上可是整整一篮子呢,看来真是比不得啊!”

叶朗哈哈大笑:“那是当然,晴晴可是我的妹妹,她对我自然比对你好呗!”

晴晴趁机在一旁笑吟吟地打趣道:“秦大哥还不赶紧把翠芸姐姐娶回家给你做饭,到时候每天都有吃不完的包子了呢!”

秦绍微微一愣,眼神中掠过一丝难掩的尴尬与失落,叶朗见状急忙给晴晴递了个眼神:“人家夸你两句包子好吃,你还真当回事了,还不快去做家务,可别在这儿耽误我办正事了。”

不明就里的晴晴一头雾水,只能瞪大双眼撅起小嘴反驳道:“哼,我可比你勤劳多了,一大早就起来把衣服洗了,哪像你睡到这个点才起床!”

“好好,我的妹妹是天底下最勤劳的姑娘,我这个做哥哥的也得赶着去开工了!”

一脸苦笑的叶朗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拉着秦绍朝院门口迈开了脚步,只留下身后晴晴的呼喊:“哥!记得早去早回!话说晚上还回来吃饭吗?”

叶朗大手一挥,头也不回地扬声道:

“你和娘说一声,不用给我留饭了,我今天可是有大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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