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语笙被封杀了。
之前她打压新人摆架子,甚至是处处找机会不择手段给苏锦下拌子的事情被扒了出来。
一夜之间,她的粉丝数急剧下降,网络上的舆论咒骂声把她推至了风口浪尖上。
她签约在了程启政的天星,因此天星也受到了网络舆论的恶意语言攻击。程启政因此气的发虚,不知道该怎么跟外界交代才好,这还是他的公司第一次面临旗下艺人有这样的事情。
最后还是程淮想的办法。
他坦诚向外界说明了天星择人失误,签约了一个这样的演员,对此深表歉意,另一方面又把自己公司的艺人的经历全部清查了一遍,以防再有像顾语笙这样人出现,也好在算是给大众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
温庭衍和蓝昔去了F国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听说他们在那边学习的不是表演,而是环境工程。
学成之后两人便在F国的教堂里举行了婚礼,同时也在那边定居。
多年以后,苏锦遥想起来的时候,对于温庭衍的印象还停留在大三那年自己因为女主角的缺席,替补着跟温庭衍出演了一场校园的民国话剧表演。
因为自他们去了F国学习之后,苏锦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了。
而程淮和白忆歌的婚礼是在次年的腊月中旬,程淮紧张极了,留了充足的时间让自己准备婚礼。他还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要在婚礼上亲自念给白忆歌听。
在他看来白忆歌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没有之一。
他要把她当成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千万不能丢了。
“程淮,你站在那儿干嘛呢!帮我拿下碗筷。”白忆歌的声音从厨房里飘了出来,和着一丝丝不耐。
不过她的性子就是这样,但人好。
程淮打开了窗户,回头应答着:“就来了!”
说完,在阳光透进房间的时刻,转身去了厨房。
白忆歌其实之前根本不会做饭,嫁给了程淮之后便说什么都要学会,即使程淮觉得自家小歌没必要学那个沾满了人间烟火气息的东西,但白忆歌执意要学会。
别说,现在她的手艺还特别棒呢。
十二月的中旬正是大雪飘飞之际,满天山色皆被圣洁的白雪覆盖,遥远处的山丘也被缭绕的云气与雾霭环绕。
苏锦捂着厚厚的围巾,戴着厚厚的帽子在陆浔工作的研究所旁的人行道边上等着他。
红色的毛毛靴子在雪地里格外显眼,苏锦的鼻尖被冻的红红的,她搓了搓手,睫毛一颤,上面的清雪便缓缓滑落。
其实她是可以进去等他的,但还是不愿意让他分心下来接自己。
反正穿的这么厚,也不会太冷的。
过了一会儿,一把黑色的伞突然出现在了自己的头顶上方, 眼帘所到之处是一边黑色的衣角。
苏锦惊喜地抬眸,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颊时,笑容便迅速在嘴角边乍泄。
“等好久了吧。”
苏锦摇了摇头,一下子就扑进了陆浔略带温度的怀抱里,声音软软糯糯的:“才没有。”
陆浔揉着苏锦的脑袋轻笑:“怎么不在家里乖乖等我。”
苏锦的眼睛似乎一瞬间被点亮,笑得眉眼弯弯:“你是天蝎座,我是金牛座,今天宜出行喔。”
陆浔笑了,真是个小迷信鬼。
不过他愿意一辈子陪在这个小鬼身边。
下辈子也要。
“那就走吧,陆太太。”陆浔说。
岁月把你当做我的礼物,如此春去秋来循环往复。
尘世的烟火气息太重,我只要守着我一个人的江河山川便好。
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
只为雪白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