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幻想过很多次,我们会以一种怎样的形式去重逢。我幻想过,可能是在某个学术研讨会上我在台下看你在台上演讲;也幻想过去清北的时候擦肩而过道一句好久不见。可是我怎么都想不到会是在酒吧相见,那么谪仙一样的人会同意大晚上的出来喝一杯。
原本应幽暗的小巷子因为路两旁的一个个小酒馆而映射出旖旎灯光,而在这十丈红尘里,熟悉的身影,曾经心心念念,一举手一投足就可以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出的人影。我无法描述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因为我着实描述不出心里神仙一样的人物站在这片纸醉金迷的红尘前是怎样的风姿。我也不知道我的走路姿势是否优雅,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待我调整好情绪余歌陡然站在了我的面前。
“Hi。”我抬起手问好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大概是开了个很差的额头,弱弱的语气完全没有体现我这个不太成功的创业女性的风骨。起码也应该是昂着头说什么好久不见云云,来彰显一下我的傲气,怎么能还跟小时候一样呢?
“我订好了驻唱的门票,你说你没有来过酒吧想来你应该也是没有听过,这次我带你来体验一番。”余歌倒是蛮自然的开口说出这段话,仿佛我们依旧是多年老友,从未有个膈膜。
我嗯嗯点头,跟在他后面挤进酒吧。
余歌依然是我记忆里那样的绅士风度,对所有人都是那样的无微不至,挑帘,拉椅子,点单行云流水,让你既感动又觉得心如刀绞。这其中的一切不过是因为他的个人修养罢了,与你是谁并无太大关系,但小时候的我却误以为这是对我的专属从而一入此坑深似海,其他男人是路人,耽误了他也耽误了自己。
这么多年之后,我才发现,人这种生物真的很古怪,偏偏喜欢去追寻一些你求而不得的东西,看着回忆里的自己觉得像是个笑话。不对,原本就是个笑话。
他说,他喜欢她的骄傲,喜欢她每次因为他态度不明的逼问。
而我,因为他放下了骄傲,因为不忍心逼问他选择了一个人承受他莫名的疏远。
这中间的种种,其实就是我败了,从爱上的时候,就已经败了。
原来,这不过是你与她的故事,而我不过是你故事里的女配角,痴缠你,用无声的歇斯底里绑架你,变成了我自己不喜欢的样子。
原本计划在高考结束后,我可以一个日记本砸过去,告诉你老娘爱了你这么久,做了那么多事,但我现在不想继续了,你有没有很遗憾啊!你以后再也遇见不到像我这样爱你的人了!可是却因为你那条短信,说我不配做你朋友,让我失去了所有勇气。
是啊,我不配了。。。
这段感情纠结了我的整个青春,从幼年时的一支你记不得的舞到初中时期你解救我于抑郁之中,用了八年我喜欢上了你;从高一的疏离再到高三的“我不配做你的朋友”,用了三年让我选择放弃你;随后,我又一个人,用了我整个大学时光去忘记你。
孤寂岁月,徒闻余歌。
不过这次不同了,我会先你一步离开,让你重复这许多年来我一直在做的事情,看着我的背影说再见。
看了那么久你的背影,这次你看着我的背影走吧。
余歌,面对你好像没那么难了。
你好,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