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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四个小时的车程,抵达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城市时已是深夜。周天背着双肩包从人流中挤出车站时,闭着双眼好好享受了一下迎面而来的夜风。

“我回来了。”他喃喃低语。像是对自己,像是对这习惯了的城市。

如果说周天对这个城市有什么感情,那是因为他把这当成了避风港。在这里,他隔绝了痛苦,隔绝了喜悦,隔绝了曾经的自己,隔绝了他曾熟悉且依赖的一切。在这座不大的城市里,他曾脱胎换骨般生活了四年,他第一次背井离乡独自一人,第一次翻开书本挑灯夜读,第一次行事低调默默无闻,第一次收到情书惊慌失措,第一次获得荣誉受到表彰。他在这里,发掘了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从未出现过曾想都不敢想象的自己。

只是这一切来得太迟,代价太大,追悔莫及。

周天对这个城市的熟悉,也仅仅局限于从火车站到学校这大概六、七站路的距离,每次回家这段往返的必经之路他都是喜欢步行,边走边看沿途的风景,想增加一些对这个城市的了解。其实也没有什么风景可看,无外乎车辆、人流、商铺,路途中间有个小小的公园,常有老人孩子在那里游戏玩耍练拳,时间充裕时周天就会停在那里微笑着看上一会,看别人的天伦之乐,他羡慕且祝愿这种幸福。

就是这短短的距离,周天对这个城市唯一的了解,他也仅仅来回走过八次,每次都是年间学校要封校,他在这城市里无依无靠无处安身才迫不得已回家一趟,回家和妹妹在肯德基或者某个咖啡屋偷偷碰个面。父母出事后妹妹就长住在爷爷奶奶家里,而老爷子做为一名退休老干部,向来看不惯亲孙子的所作所为,他觉得周天翘课打架不务正业丢尽了他的脸面,儿子儿媳出事后老爷子更是把满腔的怨气一股脑倾泻在了周天的身上,大骂这个害死了自己父母的不孝子,在打了周天几拐棍之后自己却差点背过气去。周天只是一声不吭地跪在地上,那几棍打在身上不痛不痒,却让他神情恍惚心如刀绞,如果不是妹妹拉他起来他甚至没意识到爷爷已经倒在了地上。好在老爷子送医检查后并无大碍,只是周天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进那个门槛一步。

离开两月有余,这个城市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硬要说起来只是道路两侧的树木变得枝叶繁华,夜风一吹哗哗作响,欢欣鼓舞地迎接着这名小友的到来。

周天回到宿舍的时候房间里空无一人,他亮了灯,看着临走前和舍友们弄得满屋狼藉,一些垃圾没有清理已经开始腐败变质,散发出难闻的味道。被褥也有些潮湿发霉,地上到处都是被损毁的课本,有些甚至还光洁如新。周天笑笑,这些肮脏杂乱在他看来却是如此温馨。

他很快开始着手收拾,将地面打扫干净,将舍友的个人物品简单地堆在一起。收干净屋子他出了一身汗,索性又洗了个凉水澡,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听到隔壁有人在推杯换盏。临近毕业,意味着离别,大家今后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难得再见上一面。校方也理解他们的这种情愫,所以也就放宽了要求,不太去管他们这些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四学生。

第二天周天是被“砰砰”的敲门声吵醒的,有人在门外粗着嗓子叫门,“开门,在里面干啥呢?再不开我踹了啊!”

周天打开门时老二正抬脚作势要踹,看开门的是周天,楞了一下把脚放了下来,“是你啊老五,我以为又是老六那小子耍我呢。”身材高大的老二不等周天让开身,扛着一个大书包就进了门,差点把周天给挤到门后边。他走到自己床铺前,“咚”一声把书包扔到了床上,边解拉链边招呼周天,“来,来,老五,你看我带了多少好吃的?”老二打开包,露出琳琅满目的各色零食小吃,还有酱板鸭和猪肘子,“嘿,今晚上咱哥几个好好地搓一顿。”老二眉飞色舞地说道,“我得给老大打个电话,让他捎两箱啤酒过来,那玩意儿太沉,我没买,嘿嘿。”

今天是正式返校的日子,宿舍里其余四人陆续到来,每个人都带来了各自家乡颇具特色的小吃点心,看起来大家都在准备着进行最后的狂欢。公务员考试是年后实习前就已经通过了的,宿舍六个人都顺利地通过了笔试面试,只等着单位的录用通知书一到手,就能立刻由一名警校生摇身一变成为正式的人民警察。而即将到来的毕业考核也已经形式大于意义,哪名教授会舍得让学生的专业课成绩不过关不予毕业而耽误他即将要奋斗终生的事业呢?所以对他们来说,此次返校的目的,只是和好友团聚珍惜挥霍这最后的在校时光,留住这份难得的情谊。

他们几个似乎是约好了带吃的回来聚餐,每个人来的时候手里都是大包小包地拎着,几个人嘻嘻哈哈地把所有食物都倒在了老二的床上,堆了满满一床几乎要溢出来,床脚处还堆了几箱啤酒和几瓶白酒,足够吃喝几天的。

并没有接到要聚餐的通知,除了一纸实习报告外身无一物,周天站在那里有些尴尬。但他并不为弟兄几个对他隐瞒而有丝毫的怨言或是气恼,他明白他们是在照顾他,因为四年来他的省吃俭用不善言谈早让舍友对他有了这样的印象——周天家庭条件并不太好。

的确,周天看上去就是个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农村孩子,穿着地摊货,吃着馒头青菜,每天学习到深夜,自卑得寡言少语,从来不花钱出去玩耍。但这个“农村”孩子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因为他优异的学习成绩,因为他生活简朴却不卑不亢。四年来舍友们对他也是一直照顾有加,宿舍外出聚餐时哥几个轮流买单,从来不让周天花钱。周天开始时对此举颇为不满,甚至提出以后再也不参加聚会相要挟。他并不是在意舍友对他的误解,只是想在这个集体中得到平等的一席之地,不想接受他人财物上的恩惠。直到老大说了一句话才化解了这份争执,老大说“这样吧老五,以后宿舍的卫生包给你了。”老大的提议让大家双手赞成,也让周天心安理得。

这边老大又说话了,“老五,”他喊道,“咱还缺点喝的,要不你去楼下超市买点饮料,买那种大瓶的,过瘾。”

“老六,你跟我一起去。”周天招呼最小的舍友。

“你自己去吧,”老大说,“让他把他那堆臭袜子洗了去,放得都发硬了,都能站起来自己跑了。”

周天领命而去,结账出了超市门口他才明白老大为什么非让他自己来,双手拎着六大瓶饮料,勒得手指生疼实在不能再多了才花了七十多块钱,估计还不够买老四带来的那只烧鸡,周天笑着摇摇头,老大就是老大,总是能考虑得如此周全缜密。

夜色刚落下帷幕,几人七手八脚地把条桌拉到宿舍中央,形形色色的美味佳肴铺得满满,周天自顾打开饮料倒了一杯,他不喝酒,舍友们早就习惯了,也不用再让。大家开怀畅饮大快朵颐畅所欲言,尽情享受着这无忧无虑的时光,享受这情同手足的情谊。

“四年了,”老大举起酒杯,“我得感谢兄弟们喊我一声老大,虽然我很不称职,没能照顾好大家,没给大家做出一个好榜样,但你们依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认可我。我谢谢哥几个!”老大明显有些动情,仰头一饮而尽。

“大哥你这说的哪的话,”老三挨着老大,拍拍他的肩膀,“无论咱弟兄们以后到哪,混得什么样,老大就是老大,永远都是我们的老大。”

“对,对,就是。”老六附和着,“咱们弟兄们在一起那就是个缘分,这四年咱几个能在一起,那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咱这四年,咱人生最好的四年,对吧?”

“老大你整这煽情的我就不爱听。”老二粗着嗓子说,“咱哥几个谁跟谁啊?喊你老大,那是哥几个认你,认你这个老大,你就是咱的大哥。我老二这辈子就没服过几个人,你算一个。”老二说着打个饱嗝,“来来,为了咱们老大,为了咱131宿舍,干一个。”

“干一个!”大家伙一起举杯,一饮而尽。

“我第二个佩服的,就是你,”老二放下酒杯补充道,他用手指着周天,“老五。我是真服你。你这四年你说你都干啥了?天天在那看书看书,我跟你说我还真试过一次,看了没十分钟就睡着了。要我说以后咱宿舍里混得最好的就是你,你小子能成大器。以后可别忘了咱哥几个。”

“不会的二哥,放心吧。”周天笑笑。

“你看,我就佩服老五这点,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人能稳得住,我就不行,看我长得五大三粗的,比猴子脾气还急。”老二咂咂嘴,“不过老五这人是真实在,你那不是傲,我看得出来,我认人还是比较准。”

“你们还记得以前咱聚会不让老五掏钱,”老四突然想起往事,兴高采烈,“老五当时都急眼了,可把我吓坏了,第一次见老五发脾气这么厉害。”

“就是,把我也吓坏了。”老六也回想起来,“当时我要去交钱,五哥把我手都快给捏断了,他看我那眼神想想我都害怕。”几人一起生活得久了,说话都是毫无忌惮。

“噗,”周天没忍住把刚喝嘴里的饮料喷了出来,“我有那么吓人吗?”

“有……”老六拉长了声音强调,“绝对有。别看你平时闷不吭声的,其实我觉得你狠起来老二都拉不住你。”

“那你要这样说我们得谢他不杀之恩。”老大想起来网上看来的段子。

“谢老五不杀之恩。”弟兄们举起酒杯嘻嘻哈哈地给周天敬酒,周天大模似样地端起杯子,故作蔑视状,“客气客气。”

“哈哈哈哈。”大伙笑作一团。

“哎,”老三喝口酒,又想起来什么好玩的事情,兴奋得满脸放光,“你们还记得那次校花给周天写情书,把他给吓地,周末两天没敢出宿舍楼大门。”

“噗,”周天又没忍住一口饮料差点喷出来,“咳咳,你哪壶不开提哪壶。”

“对对对,”沉稳的老大也对这个话题充满了兴趣,“那两天都是我给他打的饭,这家伙跟个大爷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你说那是绣楼上的小姐。”老四说道,“一提这事我就生气,老五这小子咋这么好的命呢,唉,可怜了我。我对瑶瑶可是真心的啊。”老四故作伤情状。他暗恋校花暗恋了三年,最后人家却追老五去了,关键人老五还不同意。这什么世道,老四曾忧伤地想,对老五充满了羡慕嫉妒恨。那段“失恋”的日子里,他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就是《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躲在被窝里听着歌,边听边流泪。听了几天之后幡然醒悟,歌里面的主角在爱与被爱间难以抉择,倒和老五有些相似,和自己却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因为他连爱自己的人都没有。如此思来,悲痛加倍。不过好在后来老五对校花并没有表现出一个男人应该有的反应,这让老四大大地宽心。自己没勇气去追求,当然也见不得别人卿卿我我。舍友都和周天开玩笑,问他,“老五,你该不是同性恋吧?”周天笑笑,“那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可要小心了哈。”据周天自己供述他也是以这个理由婉转地拒绝了校花的追求,事实如何不得而知,反正从此之后校花再没给周天写过情书。

那封情书据周天说被他烧掉了。当时宿舍里其他人都看过那封情书,倒不是周天拿出来有意炫耀,相反,他是宿舍里最后一个才看到情书内容的人,那整整三页彩色的信纸传到他手里时已经有些皱巴巴,上面甚至染了几个脏指印。不过还是能嗅到信纸上那幽幽清香,信纸的周边原印有图案,写信人又别有心裁地加了些红心金星的点缀,少女的气息便扑面而来,让人很能联想起字的主人那英姿飒爽的身影。警校的女生不允许留长发,相比发丝飘飘长裙飞舞的浪漫,短发警服别有一番风情。害羞的女生把信塞给了宿舍老六并托他转交,但她明显错误估计了男女生之间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那种差异,老六拿到信就飞身奔回了宿舍,比自己收到情书还要兴奋,让女生错以为这优秀的信使很快就会将自己小小的心思告知白马王子而羞涩地低头转身跑开。

“亲爱的天,”老六招呼大家凑在一起高声朗读,此时男主角按照惯例应该还在教室上着夜自习,“当你看到我对你如此熟稔的称呼或许会十分诧异,但对我而言,这个称呼是我无数次深夜里对你默默的想念,是来自于我心底的呼唤,久而久之,已成习惯。”

周天从未想过一个女生的爱恋会如此热烈,如此的坦荡而奔放,更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幸运地得到爱神的垂怜。他面红耳赤、双手颤抖、心跳加速地继续往下看:“初次见你,是在今年的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如我心中刚刚萌芽的爱恋。那时你坐在图书馆的窗前低头静静看书,我就坐在你的斜对面静静看你,每当你有些异动我就赶紧把目光藏在书本之后。初始我只是好奇,好奇造物主怎么能让一个男生生得如此清秀,让我都有些妒嫉^_^后来我发现你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在操场散步时你在旁边打篮球,我去阶梯教室上课时你与我擦肩而过,我去图书馆看书你就在我不远处,开班会时你总是恰好坐在我的前座。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你的位置,而你的身影,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梦里。但你,却总是故意引起我的注意,吸引我的目光之后,又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潇洒走开。思念是一种病,这病让我欢乐而痛苦,喜悦而沮丧,期待而失落,幸福而孤独,让我期待每天的日出,痛恨着每天的日落,让前所未有的千百种情绪每天在我心中随机播放着,而你,就是那唯一的播放/暂停按钮……”

信的内容还有好长,娟秀的字体将那些儿女情长娓娓道来,周天这才恍然大悟地记起这个经常碰面的女孩,回想起每次的偶遇,她的微笑和眼神都突然变得好有深意。书信的结尾写道:“今晚七点,学校操场,不见不散。”最后署名瑶瑶,和一串电话号码。

那天晚上宿舍里五个人反常地都没有呆在宿舍,而是坐在教室有模有样地翻着课本,不时拿眼睛瞟一眼老五的位置,直看得周天心烦意乱。

“你们真是闲的。”周天嘟囔着,“我已经拒绝她了,我不会去操场的。你们让我安心看会书行不行?”

“你真的假的?”老四猴一般窜过来。

“我给她发了个信息,拒绝了。”周天话音刚落老四一把抓起他桌上的手机,翻开短信,一条简短的内容跃出屏幕:“谢谢你,但我们俩不合适。别等了,我不会去的。”

“我靠,老五你真行啊。你有毛病吧?”老四不知是高兴还是气愤。周天低头看书不理他。

“切,没劲。”老三白等了一个晚上,顿感无聊,摆摆手拎着书包走了。

“纯爷们,我服你。”老大冲周天翘起大拇指。

后来不知周天和校花之间有没有发生其他的故事,反正这起情书风波慢慢淡出大家的视线,不了了之。

男生们聚在一起,似乎话题总是在相互揭短。老四话音刚落就遭到了老六的鄙视,“你可别提你的瑶瑶,当时就是借你俩胆你敢跟人表白吗?那几天谁老是躲被窝偷偷哭来着。”

“去去去,你懂啥,小屁孩。”老四尴尬地满脸通红。

“哈哈哈哈哈哈。”大伙又笑作一团。

快乐的日子总是白驹过隙,论文答辩、结业考核、毕业晚会。晚会结束时六个人回到宿舍,安静得出奇。每个人心里都明白,明天天一亮,他们就得收拾行李离开母校各奔东西。没有人想提起这不愉快的事情,心思却总在上面绕来绕去,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老四干脆蒙了被子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今天晚上校花挺漂亮的啊。”周天似乎没有感受到空气的压抑,还沉浸在晚会现场热闹的气氛里,自顾说了一句。

老四翻身从床上坐起来,“哈哈,你小子是不是后悔了?晚了我告诉你。哈哈哈。”

“跟你有啥关系?”老六向来以打击老四为乐,“说得好像你有机会似的。”

“嘿嘿,这你不知道了吧。”老四狡黠一笑,“我和瑶瑶都是报的鲁中市公安局,以后我俩就是同事了,你说我有没有机会?”老四贱兮兮地挑了挑眉毛,一脸憧憬状,“我俩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她早晚会明白我的心的。”

“你?就你还日久生情?不是我夸你四哥,就你这模样,当警察真是亏了,你得开个减肥中心,把自己的照片放大了往门厅一挂,生意绝对好。”老六把自己逗得哈哈直乐。

“我靠,你去死吧你。”

“我说哥几个,咱光聊天没啥意思,要不要再整点?”老二提议。

“来,整点。”几个人翻身而起,铺开桌子推杯换盏。

“明天,咱哥几个就要散了,但是咱人散心不散,无论走到哪,无论混成什么样,咱几个永远都是131,永远是好兄弟。”酒过三巡,老大红着眼睛举起酒杯。

“咱们都走不远,不都在一个省里吗?以后谁结婚了生娃了,通知一声,咱都去。以后咱都有车了,开车从东头跑到西头也就是十来个钟头的事。”老二说。

“对,咱以后也都约个时间,五一啦、过年啦都来母校聚一聚。咱弟兄们又不是说分开以后见不着面了。”老六说着,不经意地抹了下眼睛。

老四却早已控制不住地泪如泉涌,“唉,话是这样说,以后工作了谁能说得准呢,公安都是白加黑五加二的,再像咱们这样天天在一起,难着呢。”老四抽了下鼻涕,“我是真舍不得你们哥几个。”重情重义的老四借着酒劲哭出声来,彻底冲破了几人强颜欢笑的心理防线,想起四年朝夕相处的时光,看着这简陋破旧而温馨的小宿舍,不由得让人潸然泪下。

“你看你看,”人高马大的老二像小媳妇一样抽泣着,指了指身边黯然伤神却并未落泪的周天,“我就服老五。老五你真行,什么事都能扛得住。我上厕所都不扶墙我就服你。”

“我去你的。”周天笑得很难看。

“好了,咱不想那伤心事,咱今朝有酒今朝醉,”老大端起杯子鼓舞士气,“咱工作了都好好干,过上十年八年咱都是局长科长的,想聚会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来,我敬几位局长一杯。”

“真是,把我哭得像个娘们一样。都怪老四。”老二抹了抹眼泪,“我就服老五,老五得当厅长。我敬你,周厅长。”

“我当厅长,你们几个当哥的不得做部长?”周天打趣道。

“可别,部长就一个,那我们几个得打架,翻脸不认人了就。”老三笑着说。

“咱们轮流做,一人一年。”老六说。

“这个好,这个可以有。哈哈哈。”

那晚,每个人都喝多了,除了周天。屋里虽然门窗大开但还是酒气冲天,卫生间里刺鼻的呕吐物的酸臭味。服侍五个好兄弟睡下,又将剩菜残羹打扫干净,周天躺在床上久久无眠。

这是他睡了四年的床铺,这是他生活了四年的房间,按时间推算的话比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还要久。他熟悉房间里的每样物品,熟悉这里住的每个人,熟悉天花板上每个破败的痕迹。以前从未觉得对这一切有什么依恋,但如今看来,连角落里那只灰色的小蜘蛛都是如此的亲切。周天感到忧伤,正从内心深处慢慢散发出来,浸满全身,让他身体微微发麻。但他没有流泪,他的眼泪早在四年前就已经流干了。今晚,将是一个转折,明天太阳一升起他就得告别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对于未来,他很庆幸自己并不迷茫,他知道自己离校后应该去哪里,去做什么。他心中有着明确的目标,有着坚定的信念,他将会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抛洒自己的热血,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他的人生,四年前就已经规划好了,从他离开家乡,从他踏进警校,从他紧握拳头面向国旗,高声喊道:

我宣誓: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

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恪尽职守,不怕牺牲;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

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周天承认,那次,他落泪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舍友们还在呼呼大睡,周天悄声起身收拾行李。他并没有多少个人物品,只是几件衣服几本书籍和学校发的被褥,他叠叠捆捆打了一大一小两个包裹便收拾停当。他最后环视了一眼这个宿舍,“再见了兄弟们。”他心里默默地说,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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