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商会是很厉害,是很厉害,是很厉害。
这句话是临行时村长告诉洛铭的,现在洛铭念叨着。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一路上走过来,洛铭感觉到不可思议。
洛铭从来没有想过就算是十万大山这样几乎就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居然也会有这么多强盗--所谓强盗,自然指的是抢劫财宝,人命的犯罪者们。
这样的人存在于很多地方的阴暗面,他们的手中通常都沾满了猩红的鲜血,无辜人的泪水。
他们视财如命,对人命满不在乎。
他们微笑着可以屠杀一个村子。
他们是一群疯子。
没有人会想要遇到疯子。
洛铭今天遇到很多次疯子。
这真是不幸。
不幸中的万幸是他乘坐的清风商会不是浪得虚名的,他们拥有着与名声相符合的实力——即使是来荒凉的十万大山运送货物,他们依然带着可怕的战力--一位可怕的神秘修行者。
对于不能够修行的凡人来说,只要是修行者,都是很可怕的——他们瞪你一眼,你就死了。
他们没有想过,就算是传说中的鬼魂都没有瞪谁谁死的力量,那么脱身于凡人的修行者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能力——当然,瞪谁谁怀孕这种能力也不会有的吧……大概——他们只是畏惧力量,所以夸大,这样能让他们说服自己:不是我不够勇敢,而是对方太过可怕。
总之,一位足够可怕的修行者镇压在这个小小商队里,就算是同样的修行者,他也总是在三招内解决对手,洛铭不知道他是谁,自然也不知道他是男是女。只是知道他足够可怕,足够杀掉他而不费吹灰之力。
这就足够他畏惧。
当然,他并不敬畏。
敬畏人是很难的,因为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每个人内心敬畏的都是自己,所以当你敬畏一个人的时候。
那就说明他值得被敬畏。
那就说明他值得被你敬畏。
洛铭只敬畏村长。
一共花费了二十天的时间。
商队从十万大山的边缘开始行走,花费十天跨越了庞大无比的死亡大沙漠,又花费十天翻过一望无际的青青大草原,最后停留在一座人族的城市内——而这座城市依然是属于十万大山的边缘地带!
洛铭从未想过十万大山居然有这么大。
大得可怕。
那么村长也同样可怕。
因为每个月村长都会来到这里,在这个城市购买油盐酱醋和日常用品。
每个月初,洛铭会在早上吃过早饭后看到村长出发,然后中午饭前看到村长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
村长一个人用了不足半天的时间来回一趟,并且还带着很多行李。
而他随同整个商会出发,用了整整二十天的时间来了一趟,而他什么都没带。
每次村长回来的时候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他现在衣服只能遮住关键部位——说到这里,洛铭不得不庆幸自己是个男生——不过那些满眼发出绿光的高龄大婶是怎么回事啊!
洛铭想起来自己还是个粉粉嫩嫩的小正太。
小正太自然只爱小萝莉,只可惜这里没有同样粉粉嫩嫩的小萝莉。
下了车,看着面前庞大无比的城池,一股不知名的感觉让洛铭整个人呆住了,他的心悸动了那么一下。
他默默低着头,走着路,然后不知道又想起来什么,他抬起头来,面容微笑灿烂。
“假如有强盗,不用担心,不用畏惧,鼓起勇气,干·他·一炮。”
洛铭轻声哼着来时的路上不知是谁教会的调子,跟紧商会负责人——一位中年大叔——进入了这座抵挡过数十次兽潮而始终屹立不倒的、位于人族西方最前线的、传说是天外陨石铸就而成的庞大城池
——天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