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课改实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许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然是分数至上,把知识传授放在第一位,而把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放在了次要的位置。甚至有老师说现在课时这么紧,没有时间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针对此现象,笔者进行了一定的思考与探索,认为高中政治课教学中必须要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而且政治课知识目标的实现与公民意识的培养并不冲突,二者可以统一起来。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明确提出,要把“公民意识”培养作为新课改的一个重要目标。然而,在新课改实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许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然以分数至上,把知识灌输作为授课的主要目标,而把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放在了次要的位置。
甚至有老师说现在课时这么紧,光把课本知识讲完已经不错了,哪有时间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啊!那么,到底要不要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思想政治课知识学习和公民意识的培养有没有冲突?带着这些困惑,本人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实践。
公民和公民意识概念的界定
公民,就是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它是相对于不具有本国国籍的外国人而言。而所谓的公民意识,则是指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进行公民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1)高中政治新课程传递出要重视公民意识培养的信息。
在2006年前,浙江实行的是旧课程。旧课程政治课本分为经济常识、政治常识、哲学常识,课本内容逻辑体系强,但偏重理论讲解,对学生的参与感、责任感、权利与义务等要求不高。2006秋季,新课程开始在我省实施,新课程改变了老课程的模块划分及命名。
新课程把每个模块的名称从“xx常识”改为“xx生活”,并且在新课标中明确指出: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制观念,培养公民意识。可见,公民意识培养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
(2)从新高考看,试题彰显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是高考试题的总纲,总纲中明确要求政治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因此,新课改以来,高考试题越来越注重对公民意识的考察。以2008、2009年试题为例,2008年全国卷1中的政府征集立法建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009年中的索要发票、规范摊贩经营等都直接考到了公民意识。与此同时,广东卷、宁夏卷、江苏卷、浙江卷、山东卷、上海卷等也都深刻反映了新课改这一价值取向,彰显了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
(3)从学生现状来看,公民意识比较欠缺或淡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目前高中生具有一定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但是不少青少年学生由于是独生子女,在家里被宠坏了,形成了重权利、轻义务,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不良习性。
例如: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我校发起自愿向灾区捐款的行动,有些学生表现非常冷漠,觉得汶川地震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抗震救灾那是国家的事情。我们常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可是,现在的学生中间还有不少人缺乏起码的公民意识。
(4)从教师的职责看,培养学生公民意识义不容辞。
针对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同时出现的青少年道德滑坡、精神价值贬值等全球现象,青少年公民意识的培养成了世界各国教育共同关注的课题。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不少国家在面向21世纪的教育报告中,都把公民意识的培养提到了议事日程。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也出现了青少年公民意识薄弱的问题。作为肩负德育重任的政治教师,在政治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