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的道观中只有三间茅草屋,身披紫星八卦袍的清秀道士病病殃殃,全无一点生气,正坐在院子中,似乎在晒太阳。
叶凡却是认得道士,他就是和红鳞巨蟒战斗的道士。
当初的叶凡甚至也因为道士的法术而动心,道士在一团烟雾之中竟然能化作一只雀儿,和身长百丈的红鳞巨蟒斗得不分上下。
叶凡心想,如果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实力,在西游世界就方便多了。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事后,叶凡却觉得,自己并不一样需要法力,不能修练就不能修练吧。
“施主从何而来?”
清秀道士面皮白嫩,看似年龄不大,语气之中却带着些世故。神魔世界中的人都不能以相貌论人,这道士也并非看上去这样年轻。
“我……”
既然是老熟人,就不用手电筒验明正身了,叶凡还没说完,从道士手指尖打出一道紫色符箓。
紫色符箓上面画着歪歪扭扭的文字,丹红的朱砂似乎是匆忙间一笔呵成,叶凡却是一个字都不认得。
随着紫色符箓飘向叶凡,没有任何奇异景象发生,巴掌大小的符箓最终在叶凡身前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掉在地上。
道士强撑的身体也松懈下来,身子斜着倒在了地上,似乎非常痛苦。
“咳、咳、咳”
“师父……”
之前帮叶凡开过门的道童从叶凡身后跑了上来,连忙扶起道士,颇为关切的帮师父梳理气息。眼见师父好转,道童把目光转向叶凡,
“施主见谅,我师傅他老人家总是一惊一乍。近日来又受了伤,神经格外敏感,刚才的符箓只是为了验明你是否是妖怪。”
叶凡蹲在地上,捡起符箓,在叶凡看来这就是一张鬼画符,从符箓上面感受不到法力存在。
“你们怕妖怪找上门?”
叶凡想到当初的红鳞巨蟒,这年轻道士要是在防备她,大可以放松警惕了。
道士大口喘了两口粗气,先前毫无血色的惨白面面目上终于出现两道红晕。
“施主多有见谅。”
“这荆棘岭附近并不太平,不远处的万圣龙王别有所图,一直派人邀请小道去他的龙宫做客,近日小道道基受损,只能小心防备。”
龙王邀请道士做客,这不是好事吗?叶凡不知道这道士为何要如此防备,先前的龙王给叶凡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只是做客,用不着这样如临大敌的防备吧。”
在破旧道观的庭院中,贴着许多歪七扭八的符箓,叶凡估摸着是这无名道士的对敌阵法。以当初道士的实力来看,这阵法的威力也不会小。
道士为啥害怕龙王?
叶凡不知道这年轻道士当初如何从红鳞巨蟒口中逃跑,只是红鳞巨蟒也说过,道士的元神修为已经被自己吞掉了。
涉及到元神二字,对于道士影响肯定很大。
“这片天地要变天咯。”
道士的双眼似乎穿越厚厚的云层,直接看到上面的天庭,可惜他的身体只能坐在地上,还要靠道童帮忙才能坐正身体。
“这万圣龙王以招亲为名,邀集了这附近三山五岳之中的众多妖怪,看似招亲,却是急于扩大自己的势力。”
“老龙王住在万圣河中,竟然真的想搞个万圣出来,看来龙族的心里面仍然很不甘心当年之事。。”
“我这防备着万圣龙王的使者,就是不想和自寻死路的老龙王扯上关系。”
“一个荒山中的河君龙王,且不说上面还有四海龙王,就是我全盛之时,也可与之一战,他竟然想和天庭为敌,真当这西牛贺洲天高皇帝远了吗!”
叶凡听得一头雾水,这道士说的东西好像从没在西游记中出现过。不过叶凡还是能抓到一丝关键信息,
“你是说万圣龙王要造反,想反天庭?”
因为说了太多话,道士又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一旁的童子十分贴心的帮道士锤锤后背,道士方才止住咳嗽,继续说话。
“也许万圣龙王只是开始,这一会元中,人族翻身成为天地之主,玉皇大帝指掌三界,落差最大的就是曾经掌控这片天地的龙族。”
“说来也是天庭积忧,无数龙族成为神仙拉车的工具,那瑶池盛宴,天庭饭桌上的美食都是龙肝凤髓,龙族怎么能没有怨言?”
“但是一个会元过去,龙族等到现在才爆发,确实有点太晚了。”
在叶凡的记忆里,西游记中四海龙族的脾气一顶一的好,东海龙王被孙悟空打上家门,连手都不敢还,还要给孙悟空倒贴如意金箍棒。
最后只能跑到天庭找玉皇大帝告状。
剩下的几个龙王也差不多,西天取经的时候被孙悟空随意使唤,就和下人差不多。怎么跑到道士嘴里,居然是一群想要造反的绿林好汉?
这里真的是西游记里面的世界吗?
“天庭中不是有千里眼顺风耳吗,玉皇大帝不知道龙族的异常吗?”
道士看向叶凡的目光有些奇异,起初他在叶凡身上感受到了隐隐约约的法力波动,所以才会用符箓试探,可是随着符箓落地,有说明叶凡只是个普通人。
可是,普通人的语气中为什么对天庭和玉皇大帝没有敬畏呢?
“这四大部洲名义上都在玉皇大帝统辖的三界范围内,实际上天庭之下只有南赡部洲的香火供奉,这还是托了三请老爷的福。”
“这西牛贺洲名义上也属三界之内,实际却归于灵山掌管,香火全属灵山一脉。”
“那东胜神州有众多无名散修,看似闲云野鹤,却也将东胜神州打造的铁桶一团,收割万亿香火,丝毫不弱于灵山。”
“唯有那北俱芦洲是个例外,那里冰天雪地茫茫一片,只有身体强大的妖兽和修炼中法力高强的修士才能忍受极寒,所以无甚纠葛。”
“玉皇大帝统属三界,自然有四大部洲香火之事需时时上心,香火才是天庭的本源之力。这龙族之事,却是无法和香火之事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