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盛二十八年,孟府惨遭巨变,孟府家主与其二儿子战死沙场,其夫人因生四公子难产而去。
年仅十八的孟怀瓷拿起兵符,领着三十万孟家军征战各个沙场,同年,苍敖国乘机来犯,孟怀瓷带兵打战,苍敖国元气大伤,狼狈退下。
而孟家军,在孟怀瓷的带领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赫赫战功。
孟家世代为将,战绩赫赫,更得民心,当今圣上多疑又听信小人谗言,功高震主四字让整个孟府岌岌可危。
孟怀瓷带兵打仗,长期不在家,无法过多管教,导致此时的小长歌在孟怀瓷的庇护下,过得无忧无虑,小小年纪不学好,整日里走鸡斗狗,在京城是个混世小魔王。
姑娘家的女红样样不会,凡是公子哥儿会的倒是样样精通。
打架、斗蛐蛐儿、赌博、逛花楼,哪哪儿她都去。
也不是没管过,实在是孟长歌太过闹腾,管都管不住。
于是,京城里总能见到一个连路都还不甚稳当的小姑娘身影,身边也有一个差不多年岁的姑娘,身后跟着一群黑压压的侍卫小厮。
若说还有谁能管她的话,那便只有她哥,现在的镇国大将军孟家的家主,孟怀瓷了。
除了她的坏名声外,则是出了名的宠她弟弟。
她对孟怀墨的宠,是除了自己能欺负自己的弟弟外,她其他的谁也不让。
有一次,孟长歌竟与曹太傅家的儿子和一群小屁孩给打起来了。
这些都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哪里是混世小魔王孟长歌的对手?
其中曹家少爷被打得最为惨烈,折了一条腿,其他的虽是见了血,却也是皮外伤。
而孟长歌终是难敌四手,秀脸也是被挠破。
曹太傅与曹夫人晚来得子,对他宠爱有加,他受了如此重伤,自然是要带着其他人的父母上孟府来讨公道。
问了原因才知,竟是那曹家小子带着人将孟怀墨给堵了,说孟怀墨是个不详之人,不仅克死了他的父母,还克死了他的二哥,正好被孟长歌撞见,孟长歌这才动了手。
既然他们先自找的麻烦,自然是不占理,孟怀瓷又是个护短的,亲自替她姐弟俩主持公道。
笑话,那可是整个将军府,谁敢与他作对,且这本就是他那边占理,于是这件事儿便不了了之了。
孟府里却还没完,又孟府里揪出不少这样说孟怀墨的人,都该走的走,该罚的罚。
最后,不仅是没人敢欺负和咒骂孟怀墨了,孟长歌更是坐实了京城小魔王的位置。
也让全天下知道了孟长歌和孟怀墨不好惹,因为那是孟怀瓷和整个将军府罩着的人。
而当今天子对待这些事情,只要不要闹得太大,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外人不知道的一点是,孟长歌其实是更喜欢捉弄孟怀墨。
每每都将面无表情的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了,才肯罢休,这时的孟怀墨才会像个暴躁的小孩子。
自己这个弟弟啊,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冷了些,平时的他总不爱说话,总是冷冰冰的,对谁都不愿多说一句,只有对孟长歌才会说上几句话。
可是呢,他又实在是太过沉稳了,一点儿也不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屁孩儿,跟太学里最严的教书白胡子老头儿一样,整日老气横秋地说些没用的话。
所以就想着逗逗他,非要把他都得炸毛不可!
于是孟府里每天都会上演姐弟俩斗智斗勇的一幕。
终于在她五岁那年,被一个不知名的高人收为徒弟,带上山去学艺了。
京城终于安静下来,百姓们安居乐业,生活安逸自在。
(八年后。)
一男子装扮的人走在街上,惹得众人频频回头。
此人一身干净利落的红衣,乌黑的秀发仅由一条红色发带挽起一部分,剩下的随意披散在肩头,眉峰上挑,一双桃花眼含着柔情,格外动人。
手里还拿着一把扇子,轻轻的扇动着,发丝随着微风随意飘动,将她显得有些玩世不恭,带着痞气儿。
不是孟长歌又是谁?
旁边跟着一身灰色衣服男装的小莲,她的长发亦是用黑色发带利落挽起,干净的脸庞也是一个秀气的男子。
两人走在大街上,回头率超高,受着许多人的注目,也受到了不少姑娘爱慕的眼神儿。
“小姐,我们真的还要去醉怡楼嘛?”小莲小声问着。
孟长歌挑眉,用扇子挡住自己,身子微微往慕莲身上靠:“当然了,我们前几天也去过了,不也没事吗?”
小莲皱着眉,不太赞同,有些担心的说道:“可是大少爷还不知道我们已经回来了,真的不告诉大少爷吗?”
“当然不能告诉他我已经回京了!先不说我还能不能有自由,我的腿还在不在都不一定呢!”孟长歌猛地摇着头,十分抗拒小莲这个危险的想法。
“可是,”小莲本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孟长歌打断,“难道你不想看莺莺姑娘?她现在可是头牌诶!”
小莲一听,的确是很想知道现如今她为何般模样,便也没再规劝她了,跟着孟长歌向醉怡楼走去。
“哟,公子终于来了?公子真是好运气,这莺莺姑娘啊,选了公子你呢!莺莺姑娘此刻正在等公子你呢!”孟长歌刚走进醉怡楼,老鸨就笑眯了眼走了过来。
孟长歌将扇子甩开,勾唇一笑倒真是个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的少年郎:“多谢妈妈告知,我这就去。”
随后,便摇着扇子朝着她的房间走去。
“莺莺姑娘!”孟长歌将门推开,径直而入。
只见里头一个身穿紫衣的女子正坐在梳妆台前画眉。
听见孟长歌的声音只是顿了顿,便继续画着眉,抿嘴一笑:“孟小姐,多年不见,莺莺我甚是想念啊!”
娇中带着几分妖,柔中夹着几分媚,乍一听似那黄莺出谷,如空谷幽兰,鸢啼凤鸣,清脆嘹亮却又婉转柔和;再一听去,却又如那潺潺流水,风拂杨柳,低回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细细再听,只觉天阔云舒,海平浪静,令人心胸开阔欲罢不能。
不得不说她很美,美得很有攻击性,又媚又妖,多一分浓,少一分淡。
头上戴着的珠花显得她媚中带娇气,一双丹凤眼里含着水汽,明艳动人,风情万种。
婀娜多姿的身段格外引人注目,妖媚多情。
孟长歌挑眉,对于她能认出自己并不惊讶,随意坐在凳子上,她倒像是主人一般,嘴角挂着痞笑,显得格外玩世不恭:“这么多年不见,莺莺姑娘依旧生得明艳动人。”
莺莺照了照镜子,觉得画的好了,便将眉笔放下,迈着腿向孟长歌走去,坐在她的身旁,左手支起脑袋,看都没看她一眼:“少同我套近乎,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孟长歌嘿嘿一笑,朝着她眨了眨眼,笑着说:“唉,我这不是刚回京没事嘛,就来找你聊聊天儿呗!”
莺莺姑娘倒是没相信她的鬼话,芊芊玉指有节奏地敲着桌子,漫不经心的说:“我可不信,你哪次来找我不是来看新的美人儿?不过,我们这儿倒是正好来了个新姑娘,长得也甚是好看,你可以找她。”
孟长歌挑了挑眉,也学着她的样子,左手托起腮帮子,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笑,幽幽开口:“莺莺姑娘还真是懂我,只是不知,那个姑娘长的多漂亮?”
“她啊,她是个清丽漂亮,天姿绝色的可人儿。但就是性子冷了些,是个冷艳的姑娘,有自己的傲气,不好驯服,能不能带走,能不能收下,就看自己的本事了。”莺莺美眸一抬,风情多种。
“一会儿她便会出来,你大可看看再走。”
“好!”孟长歌收起扇子,放下翘起二郎腿的脚,“我就看看你说的这位姑娘。”
语音刚落下,门外便掀起一片骚动。
孟长歌走出去,只见一位身穿素色青衣女子,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芊芊玉手抱着一台古琴,如花似玉,美若天仙,倒真是应了莺莺的话,是个冰美人。
似乎是感受到了孟长歌炙热的目光,那女子也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四目相对,眼中不含感情,身上不染风尘的气质让孟长歌心中一颤。
仅此一眼,她便回过了头,抱着玉琴在一片呼喊声中走下楼去。
孟长歌也收回眼睛,嘴边挂着专有的痞气笑容,笑意却不达眼底:“倒是有点儿意思啊!”
青衣女子抱着琴,在众多人的簇拥下坐在舞台中央,搭放好琴,纤细的玉手轻拨琴弦,秒声优乐便缓缓流淌而出。
“对了,最近不是在传有一个傻子迷上你了嘛?回回来醉怡楼,都来找你,还什么都不干,第二天就走了,是不是有这回事?”孟长歌回头看着莺莺,一脸的八卦样。
莺莺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喝了口茶,懒洋洋地说道:“是有这回事,不过是一个傻子罢了。”
“哟哟哟,”孟长歌才不会相信,反而是觉得自己嗅到了一股奸情的味道。
莺莺不理,看着下面,心思却不在上面。
随着琴谱的跌宕起伏,所有人的情绪也为之动荡,就连孟长歌也随着它打着拍子,沉浸其中,享受着这美妙的琴声。
却在她弹完最后一个乐调的时候,孟长歌微微蹙眉,看向青衣女子的目光满是探究与打量。
众人都还沉浸在其中,久久不愿释怀,青衣女子却抱着琴正要离开。
“姑娘真是弹了一手好琴啊!”就在她要离去之时,台下却出声音来,她转过身,看着他,眉头微皱,眼中带着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