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4014000000003

第3章 好日子(1)

1

每当有人——如出租车司机、牙医——问我做哪一行的,我都告诉他们,我是“坐办公室的”。快九年了,从来没人问是哪种办公室,也没人问我在办公室做哪种工作。我不确定,是因为我的外形正巧符合他们对办公室人员的想象,或是大家一听到“坐办公室的”,就会自动填补空白——女士负责复印,男士敲打键盘。我不是在抱怨,我很高兴不用跟他们细说迷人复杂的应收账款。我刚开始在这里上班的时候,只要有人问起,我就告诉他们,我在平面设计公司工作,可是他们接着就会推定我是创意类型的人。当我解释我做的是后勤事务,碰也碰不到细尖笔及花哨软件的时候,就会看到他们表情茫然起来,气氛变得有点无趣。

我现在快三十岁了,从二十一岁开始就在这里上班。当时公司才创立不久,老板鲍伯就雇用了我,我想他是因为同情我。我有古典文学学位,谈不上有什么工作经验,我来面试工作的时候,黑着一个眼圈,掉了几颗牙,还断了一条手臂。也许他当时就已察觉,除了低薪的行政工作,我没有更高远的抱负,认定我待在这个公司就会心满意足,让他省掉麻烦,不用再找人来填补空缺。或许他也看得出来,我永远不会需要请假去度蜜月,或是要求放产假。我不知道。

这间办公室的人绝对分成两个阶级:创意人员是电影明星,我们其他人则是配角。单是看一眼,就可以知道我们属于哪个类别。坦白来说,部分原因跟薪水息息相关。办公室后勤职员的薪资微薄,所以我们没钱去剪时尚发型、戴雅痞粗框眼镜。衣服、音乐、配饰——虽然设计师急着想在别人眼中呈现思想自由、想法独特的面貌,但他们全都恪遵一致的装扮。我对平面设计没什么兴趣,我是财务员工,说实在的,什么东西我都开得了发票:军火、安眠药、椰子。

周一到周五,我会在八点半进办公室,中午花一个小时吃午餐。我以前常会带自己做的三明治来,可是家里的食材总在用完以前就馊掉,所以我现在都从主街买东西。星期五,我总会去马莎百货一趟,作为一周的美好收尾。我带着三明治到员工休息室里坐坐,先把报纸从头读到尾,再做填字游戏。我固定买《每日电讯报》,不是因为特别喜欢这份报,而是因为它的解谜填字游戏最精彩。我不跟人说话——等我买好套餐、读毕报纸、完成填字游戏,午休那一小时就几乎结束了。我回到办公桌,一路工作到五点半,最后搭半小时公交车回家。

我做晚餐,然后边吃边听广播剧《阿彻一家》。通常吃青酱拌意大利面配沙拉——一锅加一盘。我的童年充满了烹饪上的矛盾,多年下来,我吃过野生扇贝、可加热的袋装鳕鱼。针对餐桌的政治与社会学多方思量过后,我意识到自己对食物完全没兴趣。我偏好的粮食价格便宜,取得与料理起来迅速简单,又能提供必要的养分,让人活下去。

洗完碗盘之后,我会看看书,如果那天有《每日电讯报》推荐的节目,我就会看看电视。我通常(嗯,总是)在星期三晚上跟妈妈闲聊十五分钟左右。我十点左右上床,阅读半小时之后熄灯,通常没什么睡眠障碍。

星期五,我下班不会直接搭公交车回家,而是先到办公室转角那家乐购超市,买个玛格丽特比萨、一些基安蒂红酒,还有两大瓶“格兰”牌伏特加。回到家就吃比萨配红酒,之后再喝一些伏特加。星期五我需要的东西不多,只要灌几大口酒。通常凌晨三点我会在沙发上醒来,然后踉踉跄跄地爬上床。周末期间,我会把剩下的伏特加平均分配在两个整天里慢慢喝完,这样既不会喝醉,也不会完全清醒。苦等个老半天,星期一才会到。

我的电话很少响起——只要一响,我就会吓得弹起来——打来的人通常问我是否被人误售了“偿贷保障险”,我会低声对他们说“我知道你住哪里”,然后动作非常、非常轻柔地挂掉电话。除了维修服务人员,今年还没人来过我的公寓。除了抄电表、水表,我不曾主动邀请另一个人上门。你可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对吧?不过,是真的。我确实存在,不是吗?我常常有种自己不在这里的感觉,觉得我是自己想象出来的。有些日子,我觉得自己跟地球的连接无比微弱,将我跟这个星球连接起来的线有如蛛丝一般纤细,就像棉花糖。只消一阵强风就能将我完全拔除,我会离地飞走,有如蒲公英的种子。

星期一到星期五,这些连接线会稍微收紧一点。大家会打电话来办公室讨论信用额度,发送关于合同跟预算的电子邮件给我。如果我没来上班,共享办公室的那几个员工——珍妮、洛蕾塔、伯纳黛特、比利——会注意到。过了几天(我常常忖度会是几天),他们会担心我没打电话请病假——我这样很反常,就会从人事档案里挖出我的地址。我想他们最后会打电话给警方吧?警官会把前门撞倒吗?找到我的时候,他们会掩住脸庞,因为臭味而干呕吗?这样办公室的人可有的聊了。他们讨厌我,可是不会真的希望我死掉。我觉得不会就是了。

我昨天去看医生,感觉好像是几十亿年前的事了。这次是个年轻医生,一个顶着红头发的苍白小伙子,我很满意。医生越年轻,受过的训练就越先进,这点只会是好事。我很讨厌让老威尔逊医生看诊,她六十岁上下,我无法想象她对最新的药物跟医学突破会知道多少。她几乎不会用电脑。

这个医生照样跟你讲话却不正眼看你,读着屏幕上的病历,越往下翻,按回车键的力道也越大。

“这次有什么要帮忙的,奥利芬特小姐?”

“背痛,医生。”我告诉他,“很难受。”他还是不看我。

“背痛多久了?”他说。

“几个星期了。”我告诉他。

他点点头。

“我想我知道起因。”我说,“可是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他不再读病历,终于朝我看来:“你觉得你背痛的原因是什么,奥利芬特小姐?”

“我想是因为我的胸,医生。”我告诉他。

“你的胸?”

“对。”我说,“是这样的,我称过它们的重量,几乎有三公斤——是两边加起来啦,不是每一边!”我笑了。他盯着我,笑也不笑。“扛着走来走去,还蛮重的,不是吗?”我问他,“我是说,如果我在你的胸膛上额外绑了三公斤的肉,逼你整天走来走去,你的背也会痛吧?”

他盯着我看,然后清清喉咙:“怎么……你怎么……”

“用厨房磅秤啊。”我点着脑袋说,“就是……放一边在磅秤上,没同时称两边啦,而是直接假设两边重量差不多。我知道,这种做法不是很科学,可是……”

“我给你多开点止痛药,奥利芬特小姐。”他一面打断我的话,一面打字。

“这次请给我药效强的。”我坚定地说,“多开一点。”他们之前都开小剂量的阿司匹林来打发我,我需要囤点高效的药物。

“上次的湿疹药能不能再开一次?拜托,在有压力或兴奋的时候,湿疹似乎会恶化。”

他并未回应我的客气要求,只是点点头。打印机吐出文件后,他递给我,在这期间我们没人开口。他再次盯着屏幕,然后开始打字,一阵尴尬的沉默。他的社交技巧真是差得可怜,尤其对这种跟人打交道的工作来说。

“那么,再见了,医生。”我说,“非常感谢你拨冗看诊。”他完全没听懂我的语气,显然还沉浸在病历的内容里。年轻医生的缺点只有一个:对病人的态度很糟。

那是昨天早上,在另一个人生里发生的事。今天,我的人生已然改观,上班途中,公交车走得很顺畅。下雨了,其他人都一脸悲惨,缩在自己的大衣里,清晨的酸臭口气烘得车窗雾蒙蒙的。人生透过玻璃上的雨滴,朝我闪闪发亮;人生在淋湿衣服跟潮湿双脚的闷臭空气上方,芬芳四溢地熠熠发光。

我向来以自力更生为荣。我是个独行的幸存者——我是艾莉诺·奥利芬特。我不需要其他人——我的人生没有大破洞,我的人生拼图里没有缺块。我是个自给自足的实体。反正这些就是我向来告诉自己的话。可是昨天晚上,我觅得了人生挚爱。看到他走上舞台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他头戴非常时尚的帽子,可是吸引我的不是那个。不——我没那么肤浅。他穿着三件式西装,马甲的底扣没扣。妈妈总是说,那是找对象时要注意的事项之一,她说真正的绅士不扣底扣,表示该人见多识广,是个阶级跟社会地位恰到好处的优雅男人。他脸庞俊美,嗓音……我的眼前终于出现了一位可以有点肯定地称得上“当老公的料子”的男人。

妈妈会很兴奋的。

2

在办公室,周五的欢乐氛围相当明显,大家一起自欺欺人,以为这个周末会很精彩,下星期工作会不一样、会更好。他们永远都不长记性。不过,对我来说,情势确实起了变化。我昨天晚上没睡好,可是尽管如此,我却感觉很好、更好,也超棒。大家都说,当你遇上“真命天子”时,你就是会知道。关于这种说法的一切都是真的,在周四的晚上,命运让他突然出现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此刻周末诱人地往前开展,充满了时间与承诺。

今天有一位设计师要离职,依照惯例,我们会用廉价的红酒、昂贵的啤酒、倒在麦片碗里的洋芋片,来纪念这一天。如果运气好,欢送会早早开始,这样我露个脸之后,还可以及时离开。我非要赶在商店关门前去一趟不可。我推开门,虽然穿了无袖外套,空调的凉意还是让我哆嗦了一下。对话的焦点集中在比利身上,比利背对着我,其他人全神贯注,没注意到我溜了进来。

“她有病。”他说。

“嗯,我知道她有病。”珍妮说,“这点从来就毫无疑问。问题是,她这次干了什么好事?”

比利冷笑了一声:“你们知道吗?她拿到免费的票,找我和她去看超蠢的演唱会。”

珍妮漾起笑容:“鲍伯每年都拿客户送的免费垃圾票抽奖。头等奖,两张免费票。二等奖,四张免费票……”

比利叹口气:“没错。星期四晚上去参加这种活动,超尴尬的——到酒吧看义演,由我们最大客户的营销团队担纲演出,加上他们朋友跟家人各种尴尬的搞笑表演。而且,雪上加霜的是,还要和她一起去。”

大家都笑了。他的评价我还蛮同意的,昨晚和盖茨比式、光彩奢靡的夜晚根本沾不上边。

“前半段有个乐队——约翰尼什么的跟‘朝圣先驱者’乐队——其实还没那么糟。”他说,“他们大多都表演自己的作品,另外翻唱了几首经典老歌。”

“我认识他——约翰尼·罗蒙德!”伯纳黛特说,“他跟我大哥同年级。有天晚上我爸妈到西班牙特内里费岛,他跟我哥的几个朋友来我们家开派时,那时他们六年级。如果我没记错,他们最后搞到浴室水槽都堵住了……”

我转开身子,不想听到他年少时期的鲁莽行径。

“总之,”比利说——我之前就注意到,他不喜欢别人插嘴——“她肯定很讨厌那个乐队,因为她只是僵着身子坐在原地,动也不动,没鼓掌,也没其他任何反应。他们一表演完,她就说她得回家了。连中场都没撑到,所以剩下的表演我都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副缺朋友的样子。”

“真可惜,比利,我知道你本来想在表演完带她去喝一杯,搞不好一起去跳个舞什么的。”洛蕾塔边说边用手肘推推他。

“你真好笑,洛蕾塔。不,她一眨眼就不见了。还没等乐队表演完整套节目,她可能就带着一杯热可可及一本《喘口气》[1]杂志上床去了。”

“噢。”珍妮说,“我不觉得她会读《喘口气》,会是更奇怪、更随机的东西,《钓鱼时光》或《活动住宅》?”

“《马匹与猎犬》。”比利坚定地说,“而且她一定还是订户。”他们都在窃笑。

其实,听到最后这个,我也笑了。

昨天晚上我根本没料到会发生这种事,万万料不到。就因为这样,对我的冲击才更大。我是那种凡事喜欢预先计划的人,提前准备、井井有条。这次事件突如其来,感觉就像脸被掴了一掌,肚子吃了一拳,火辣辣的。

我之所以找比利和我一起去听演唱会,主要是因为他是办公室里最年轻的人,我才推断他会喜欢这种音乐。我听到别人拿这件事来调侃他,当时他们以为我出去吃午饭了。我对那场音乐会一无所知,那些乐队我一个也没听过。我是出于责任感才去的,我在慈善抽奖的时候,赢得了这些票,我知道办公室的人最终会问起。

那晚我一直在喝酸白酒,温温的,而且被酒吧逼我们使用的塑料杯污染了。用塑料杯喝酒,别人一定以为我们是野蛮人!比利坚持出钱买酒,谢谢我邀他来。这绝对不是约会,把这个当成约会也太荒唐了。

灯光变暗。比利原本不想看负责暖场的演出,可是我坚持要看。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否会目睹一颗新星的诞生,永远不晓得谁会踏上舞台,震撼全场。然后他就这么出现了。我牢牢盯着他。他是光和热,他熊熊燃烧,他接触到的一切都会为之改变。我在座位上往前挪,想靠得更近。我终于找到他了。

命运现在展开了我的未来,我只是必须发掘更多关于他的事情。那个歌手,就是解答。在投入月末账款的恐怖混战以前,我想先迅速浏览几个网站——爱顾商城、约翰·路易斯百货——看看一台电脑要多少钱。我想我可以在周末进办公室使用电脑,可是碰到其他人的风险很高,他们会问我在干吗。虽然这样不算违规,不关任何人的事,但是我可不想对着鲍伯解释,虽然我周末来工作,可是一大堆等着处理的发票却动也没动。更何况,我在家里可以同时做其他事情,比方说,试做我俩第一次共进晚餐的菜式。好几年前,妈妈曾经告诉我,男人绝对会非常爱酥皮香肠卷。她说,自家烘焙的香肠卷,热乎脆薄的酥皮,以及优质的肉料,可以直抵男人的心。多年以来,除了面食之外,我什么也没煮过。我没做过香肠卷,不过我想不会太难才对,不过是酥皮加上重组肉。

我打开电脑,输入密码,可是整个屏幕定住不动。我把电脑关掉再打开,这一次连输入密码的提示都出不来。真烦!我去找办公室主任洛蕾塔。她对自己的行政能力有过度膨胀的看法,闲暇时间会做丑不啦唧的首饰,然后卖给白痴。我跟她说,我的电脑坏了,一直找不到信息技术部的丹尼。

“丹尼离职了,艾莉诺。”她说,没从屏幕上抬起头,“现在有个新员工,叫雷蒙·吉本斯吧,上个月入职的。”她说得仿佛我应该知道似的。她头还是没抬,在便利贴上写下他的全名和分机号码,然后递给我。

“真是谢谢,你就和平时一样超级热心呢,洛蕾塔。”我说。她当然没听懂我的弦外之音。

我拨了电话,但转到了他的语音信箱:“嘿,雷蒙在这里,可是也不在这里,就像薛定谔的猫[2]。在哔声之后留言,谢了。”

我嫌恶地摇摇头,缓慢又清晰地对着话筒讲道:“早安,吉本斯先生,我是奥利芬特小姐,我是财务人员。我的电脑出故障了,如果你今天可以想办法过来修理,我会很感激的。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细节,拨分机535可以找到我。非常感谢。”

我希望我清晰简明的留言,可以给他树立一个好榜样。我等了十分钟,并趁机整理了办公桌,可是他迟迟没回我电话。我花了两小时将文件归档,吉本斯先生还是没跟我联系,我决定大幅提早午休。我本来就想过,为了和那个歌手会面,我应该好好做准备,先改善外表。应该从内到外,还是从外到内呢?我在脑海里列出所有和外表有关的待办事项:毛发(头发及体毛)、指甲(脚趾及手指)、眉毛、橘皮组织、牙齿、疤痕。这些事情都必须更新、加强并改善。最后,我决定从外开始,往内进行——毕竟,那常常也是自然界运作的方式。蜕去外皮、重生等,鸟类以及昆虫等动物真的可以提供很实用的洞见。如果我对于正确的行动计划没把握,就会想“雪貂会怎么做?”或者“蝾螈会怎么应对这种状况?”这么一来,我往往能够找到正确答案,别无例外。

每天上班途中,我都会经过朱莉美容院。幸运的是,有人临时取消预约。要花二十分钟左右,凯拉会是我的美容师,费用四十五英镑!竟然要四十五英镑!不过,当凯拉带我走向楼下的房间时,我提醒自己,值得为他这么做。凯拉就像这里的其他员工,一身白色装扮,衣着类似手术服,脚踩白色洞洞鞋。我赞同这种模拟医学产业的装扮。我们走进小得令人不自在的房间,几乎只容得下床、椅子及边桌。

“好了。”她说,“你只需要脱下……”她顿住,看看我的下半身,“嗯,长裤及内裤,然后躺上平台。腰部以下可以都不穿,或者,如果你想穿的话,可以套这个上去。”她在床上放了一小包东西,“用毛巾盖住身体,我过几分钟再进来,好吗?”

我点点头。我没料到会有这么多步骤。

她随手把门关上的时候,我脱下鞋子,褪掉长裤。袜子要不要留着?我思前想后,觉得可能应该留着袜子。我拉下内裤,纳闷儿该拿它怎么办。跟长裤一样搭在椅子上,一览无遗,感觉不大对,所以我把它小心折好,放进自己的购物袋。我觉得毫无遮掩,就把她留在床上的小包打开,抖出里头的东西,往上举高,是一条非常小的黑色内裤,那种风格我在马莎百货的货品标签上看过,叫“丁字裤”,纸张般的面料就和茶包一样。我套上这条内裤,往上拉。太小了,我的肉从前方、侧面及背面鼓出来。

床很高,我在下头找到塑料阶梯,可以踩着上床。我躺下去,床上放着毛巾,铺着粗糙的蓝色纸张,和医生的诊疗台一样。我的脚边有另一条折好的黑色毛巾,我把它拉到腰部盖住自己。那些黑色毛巾让我感到忧心,会选那种颜色是为了遮掩什么样的污渍?我盯着天花板,数着聚光灯,然后东张西望。尽管照明昏暗,我还是可以看到浅色墙面上有磨损的痕迹。凯拉敲了敲门,走进来,一副活泼开朗的模样。

“好了。”她说,“我们今天要做什么呢?”

“我说过,麻烦帮我弄比基尼除毛。”

她笑了:“对哟,抱歉,我是说你想要哪种。”

我想了想。“就平常那种……蜡油那种。”我说。

“我是说哪种形状。”她扼要地说,然后注意到我的表情,“那个,”她耐着性子说,用手指数算,“你做法式、巴西式还是好莱坞式?”

我仔细考虑,在脑海里把那些字眼再想一遍,一次又一次,就像我用来解开混字[3]字谜的技巧,等着那些字母各就各位,浮现某种模式。法式、巴西式、好莱坞式……法式、巴西式、好莱坞式……

“好莱坞式。”我坚定地说,“霍莉做,艾莉诺也做。[4]”

她不理会我的文字游戏,掀起毛巾。“噢……”她说,“好的……”她走到桌边,打开抽屉,拿出某种东西。“推剪防护片要额外付两英镑。”她戴上一次性手套,严厉地说。

推剪嗡嗡作响,我盯着天花板。一点都不痛呢!她弄完的时候,用一把肥大的刷子,把剃下来的毛扫到地上,我感觉到从内心涌现的恐慌。我走进来的时候没看地上,万一她对其他客人也这样呢——他们的阴毛现在会不会就附着在我圆点袜子的底部?一想到这个,我开始有点恶心想吐。

“好一点了。”她说,“好了,我会尽可能加快动作。至少之后的十二个小时内,那里别抹加了香精的乳液,可以吗?”她搅拌着在边桌上加热的那锅蜡。

“噢,不要担心,我并非软膏爱用者,凯拉。”我说。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我还以为美容从业员的人际交往技巧会更好,她几乎和我办公室同事一样差。

她将纸裤推到一侧,要我把皮肤绷紧。然后在我的耻骨上,用木铲抹上一道温热的蜡,再把布条压上去。她抓住布条末端,快速挥手一把扯下,痛楚干脆利落。

“将死之人向你致敬。”我低声说,泪水刺痛双眼。遇到这种情况时,我都会这么说,总能让我开心起来。我准备起身,但她轻柔地推着我躺回去。

“噢,恐怕还有不少要弄。”她说,语气相当开朗。

疼痛很容易,疼痛是我熟悉的东西。我进入脑袋里的一个白色小房间,就是色彩有如云朵的地方,那里弥漫着干净棉布及兔宝宝的气味。房间里的空气是糖衣杏仁里色彩最浅的那种粉红,美妙的音乐萦绕其中。今天播放的是卡朋特乐队的《世界之巅》。美妙的歌喉……她听起来如此幸福,充满着爱。可爱、幸运的凯伦·卡朋特。

凯拉继续又抹又撕的,她要我屈膝往两边张开双腿,脚踝靠拢。我说,就像蛙腿,可是她不理我,全神贯注在工作上。她从正下方把毛扯掉。我之前根本没想过这种事是可能的。她弄完的时候,要我再用正常的姿势躺好,然后拉下纸裤。她将热蜡抹在剩下的毛上,得意扬扬地一把扯掉。

“好了。”她说着便脱下手套,用手背抹抹眉梢,“现在看起来好多了!”

她拿一面手拿镜给我,让我看看自己。“可是我整个都秃了!”我惊恐地说。

“没错,这就是好莱坞式的。”她说,“是你想要的啊。”

我感觉自己攥紧拳头,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我来这里是要开始变成正常女人的,她却把我弄得像个孩子。

“凯拉,”我说,无法相信自己当前的处境,“我有兴趣的男人是个正常的成年男子,他会想和正常的成年女人享受性关系。你是想暗示,他是某种恋童癖吗?你好大胆子!”

她惊恐地盯着我。我受够了。

“请离开,我现在要穿衣服了。”我说,把脸转向墙壁。

她离开了,我爬下平台,拉起长裤,想到阴毛在我们首次亲密接触以前一定会长出来,让我多少得到了慰藉。我离开的时候没给凯拉小费。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电脑还是不能运转。我小心翼翼地坐下,再打一次电话给信息技术部的雷蒙,可是直接听到了他那条荒谬的语音信息。我决定亲自上楼找他,从他语音信息的招呼判断,他听起来就像那种会不理电话铃响、无所事事闲坐的人。我往后推开椅子的时候,有个男人朝我的办公桌走来。他没比我高多少,穿着绿色运动鞋、不合身的牛仔裤,加上一件棉衫,上头印着躺在狗屋上的卡通小狗。棉衫在新长出的肚腩上绷得紧紧的。他有淡沙色头发,为了遮掩发丝日渐稀薄、发线正在后退的事实,剪得很短,脸上的金色胡楂稀稀落落。他露在外头的皮肤,不管是脸或身体,全是粉红色的。有个字眼浮现心头:猪仔。

“嗯,奥利芬特吗?”他说。

“对,艾莉诺·奥利芬特,我就是。”我说。

他蹒跚走向我的办公桌。“我是雷蒙,信息技术部的。”他说。我伸手要跟他握手,他态度试探地握了握,更加证明现代礼仪可悲地一直在沉沦。我让开位置,让他坐在我桌前。

“有什么问题?”他盯着我的屏幕问。我告诉他。“好的。”他一边说一边大声地打字。他修理电脑时,我呆立一旁也没什么意义。我拿起《每日电讯报》,和他说我会在员工休息室。

今天设计字谜的人是“埃尔加”,他的线索总是优雅又合理。我拿笔轻敲牙齿,思索着下行十二的答案,这时雷蒙轻松地大步迈入房里,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越过我肩膀望来。

“在填字谜啊,嗯?”他说,“从来就看不出有什么意义。给我一个好电脑游戏就够了,像《使命召唤》——”

我不理他空洞的絮絮叨叨。“你修好了吗?”我问他。

“对啊。”他说,听起来很满意,“你的电脑中了讨厌的病毒,我清了你的硬盘,重设了防火墙。理想的情况是,应该每星期就替整个系统杀一次毒。”他一定注意到我在听但没懂的表情,“来吧,我秀给你看。”我们沿着走廊行进。他的丑运动鞋踩得地板吱吱作响。他咳了咳。

“所以……你,呃,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吗,艾莉诺?”他说。

“对。”我回答,加快步调。

他勉强跟上我的脚步,可是有点喘不上气。

“嗯。”他说着便清清喉咙,“我才来这边几个星期,以前在桑德森,在城里。你知道那家公司吗?”

“不知道。”我说。

我们到了我的办公桌前,我坐下去。他流连不去,靠得太近,身上有股食物的味道,还有一丝淡淡的烟味,不好闻。他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一边按照他的指示操作,一边默记步骤。等他完成之后,我对科技事物的兴趣,已经达到了当天的极限。

“谢谢你的帮忙,雷蒙。”我毫不掩饰地说。雷蒙行了个礼,撑着自己站起来,很难想象有比他体态更松垮的男人。

“别客气,艾莉诺。以后见!”

我很怀疑我们还会再见,我暗想着打开了试算表,里面列着本月逾期的账款。他以怪异的弹跳步伐大步离开,重心都落在脚尖上。我注意到,很多没魅力的男人似乎都用这种姿势走路。我确定运动鞋只会帮倒忙。

昨天晚上,那个歌手穿着美丽的雕花皮鞋。他身材高挑,装扮跟仪态都很优雅细致。很难相信那个歌手和雷蒙属于同一物种。我不安地在椅子里挪了挪身体。下面那里抽痛着,痒了起来。也许我之前该把内裤穿回去的。

欢送会确实在四点半左右开始,我在鲍伯的演说末尾一面拼命鼓掌,一面说:“说得好,说得好,棒极了!”结果每个人都注意到我。我四点五十九分离开,刚剃完毛的表皮因摩擦而疼痛,我尽可能在可堪忍受的范围内,迅速走到购物中心。我在五点十五分抵达,感谢老天。这项任务如此重要,我满脑子都是“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念头,于是直接走进我看到的第一家大百货店,搭电梯到电器部门去。

穿着灰衬衫搭闪亮领带的年轻人,正盯着一排排巨大的电视屏幕。我走上前去,告知他我希望买台电脑。他一脸害怕。

“要台式机、笔记本,还是平板?”他以呆板的语调说。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没买过电脑,利亚姆。”我解释,读出他姓名牌上的名字,“我对科技方面的消费很没经验。”

他拉拉衬衫领子,仿佛试着把他的巨大喉结从束缚中解放出来。他有那种瞪羚或黑斑羚的神情,就是那种无聊的淡棕色动物,脸庞两侧有又圆又大的眼睛。那种动物到最后总是会被花豹吃掉。

这种起头还真不顺。

“要用来做什么?”他问,没有眼神接触。

“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说,很受冒犯。

他一副快哭的样子,我觉得过意不去。他只是涉世不深。我碰碰他的手臂,虽然我讨厌碰触。

“我恐怕有点焦虑,因为我这个周末非上网不可。”我解释,但他的紧张表情依然未散。

“利亚姆,”我慢慢地说,“我只是需要买某种电脑设备,这样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做点以网络为基础的研究,这样就能及时发出电子信息,只是这样,你有没有适合的现货?”

男孩仰头望天,深深思索。“笔记本电脑加上移动网络?”他说。我的老天,他何必问我啊!我点点头,把借记卡递过去。

我回到家的时候,对自己刚刚砸了重金有点晕陶陶的,这才意识到家里没东西可吃。星期五当然是玛格丽特比萨日,可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竟然偏离了惯例。我想起,放擦碗巾的抽屉里有张传单,是前一阵子有人塞进我信箱的。我三两下就找到了,把它整张抚平,传单下方有优惠券,但过期了。我想价格已经调高了,可是推想电话号码没变,他们应该还在卖比萨吧。不过,原本的定价就已经贵得离谱,我还真的放声嘲笑了那些价格。在乐购超市,比萨只要这价钱的四分之一。

我还是决定试试看。对,是很奢华又放纵,可是有何不可?我提醒自己,人生就应该尝试新事物,探索新边界。电话线另一端的男人告诉我,比萨十五分钟内会送来。我梳了头发,脱掉拖鞋,换回工作鞋。我忖度他们会怎么处理黑胡椒,送餐员会随身带着胡椒研磨器吗?他总不会站在门前阶梯上,对着比萨磨胡椒吧?我按下热水壶,免得他想来杯茶。他们在电话上跟我说过费用,我把钱准备好,放进信封里,在正面写上“比萨快送”,懒得写地址了。我纳闷儿这种情况是不是该给小费,真希望有人可以问问。妈妈没办法给我建议,她没办法决定自己要吃什么。

比萨计划有个缺陷就是酒。电话那头的男人说,他们不外卖酒,我问起这点的时候,对方似乎还觉得有趣。怪了——比萨配葡萄酒,再正常不过了吧?我看不出自己要怎么来得及找酒来配比萨。我真的需要来点喝的。我一面等着外卖,一面担心这件事。

到最后,这次的比萨体验令人失望透顶。那个男人只是往我手中塞了个大盒子,接走信封,然后在我面前粗鲁地一把撕开。我听到他压低嗓门一面喃喃说着“搞什么”,一面数硬币。我平时用小陶盘收集五十便士的硬币,这次似乎是把它们一口气用完的好机会。我还额外加了一枚给他,可是对方连谢都没谢,真没礼貌。

那个比萨油腻极了,面团松软无味。我马上判定,我永远不要再吃外卖的比萨了,肯定不会跟那个歌手一起吃这种东西。如果我们需要比萨,又离乐购超市太远,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择一种:第一,我们搭黑色出租车进城,在美好的意大利餐厅用餐;第二,他会从零开始,替我们两人做比萨。他会调制面团,用修长纤细的手指延展并揉捏面团,直到面团照他的意思成形。他会站在炉子旁,用新鲜香草慢慢炖煮番茄,让它们化为浓郁的酱汁,滑不溜丢地泛出一层橄榄油油光。

他会穿着最旧也最舒服的牛仔裤,裤子合身地贴在苗条的臀部上,一面搅拌酱汁,一面用悦耳的嗓音对自己哼歌,光裸的双脚轻打拍子。他把比萨的面皮及配料组合起来,摆上朝鲜蓟、撒上茴香细末,放进烤箱之后,会走向我,拉起我的手,领着我走进厨房。他会摆好餐具,餐桌中央摆着一盘栀子花,茶烛会透过彩色玻璃罩熠熠放光。他会慢慢地拉开巴罗洛葡萄酒的瓶塞,发出令人满足的长长啵声,然后放在桌上,接着替我拉开椅子。在我入座以前,他会先搂住我、吻我,双手环抱我的腰际,将我拉近,近到足以能感觉他血液中的搏动,闻到他皮肤香甜的辛辣味以及呼吸的温暖甜美。

我吃完了劣质的比萨,现在正上下跳动,想把盒子踩得小到能够塞进垃圾桶,这时我想起白兰地。妈妈总是说,白兰地能有效地安定心神,我好几年前买过一些,只是以防万一。我收在浴室柜子里,和其他紧急用品放在一起。我去查了查,就在那里没错,在卷起的绷带跟护腕后面——有半瓶装人头马特级干邑,满的、没开封过。我旋开瓶盖,喝了一口,是没伏特加好喝,但也不差。

那台笔记本电脑让我忧心忡忡,我从没设置过新电脑,可是其实还蛮简单的,移动网络连接起来也很简单。我把白兰地及笔记本电脑拿到厨房桌上,把他的名字打进谷歌,按下回车键,然后用双手遮眼。几秒钟后,我从手指缝隙往外窥看,竟然跑出几百条资料!好像还蛮简单的,于是我决定分配阅读进度,毕竟我有整个周末可以慢慢读,没什么好急的。

第一条链接把我带到他自己的网页,那里完全被他跟乐队的照片占满。我凑近屏幕,直到鼻子几乎碰到。他俊美的程度既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我也没有过度高估。下一条链接把我带向他的推特。我尽情享受阅读最新三则推文的乐趣,其中两则讽刺又机智,第三则非常迷人。他在里头表达了对另一位歌手在专业上的激赏,他真是大气。

接下来是他的照片墙页面,他贴了将近五十张照片。我随意点开一张,是特写的大头照,率直又放松。他长了罗马式的鼻子,十分笔直,比例古典。他的耳朵也很完美,大小恰到好处,皮肤跟软骨形成的耳涡完美对称。他的眼眸是浅棕色。那种浅棕色,就像玫瑰是红色、天空是蓝色那样,定义了浅棕色本身。

页面上有一排排的相片,大脑强迫我的手指按下按钮,回到搜索引擎。我扫视谷歌找到的其余网站,在视频网站上有他演出的视频剪辑,还有文章和评论。这只是搜寻结果的头一页。关于他的信息,只要能找到的,我都愿意拜读,我愿意好好认识他——毕竟,我很擅长研究、解决问题。我没有吹嘘的意思,只是陈述事实。如果最后发现,他会成为我的人生挚爱,找出更多关于他的事情,既是正确的做法,也是合理的手段。我拿起白兰地、新笔记本及从办公室借来的细尖笔,走到沙发那里,准备开始执行计划。白兰地令人发暖,又能平抚情绪,我不停地啜饮。

我醒来的时候,刚过凌晨三点,笔和笔记本都掉在地上。我慢慢回想起当时喝着白兰地,分了神,浮想联翩。我的手背上用黑墨水一次次写着他的名字,外围画了爱心,皮肤上几乎不剩一寸干净的空间。瓶子里还剩一口白兰地,我喝完之后,上床就寝。

3

为什么是他?为何是现在?星期一早上,在公交车站候车时,我努力思索。真棘手。毕竟,谁能理解命运的运作方式?比我伟大多了的心灵也尝试解析过,但也无法得出结论。他就在那里,来自神祇的馈赠——英俊优雅、才华横溢。我自己一个人就过得去,非常过得去,可是我需要逗妈妈开心,让她保持镇定,这样她才不会找我麻烦。一个男朋友——一个老公——也许就能发挥效用。并不是说我需要任何人,正如先前所说,我还过得去。

整个周末下来,细读能够找到的影像证据,我得到的结论是,他的眼睛有某种特别叫人迷醉的东西。我自己的眼睛有类似的色调,不过当然没那么美丽,没有那种闪闪发亮的深邃铜色。看着那些照片,我想起某人。只是半个记忆,像是埋在冰下或是被烟糊掉的脸庞,朦朦胧胧的。那双眼睛就像我的眼睛,嵌在小小的脸庞上,噙满泪水,睁得大大的,脆弱而易伤。

真荒谬,艾莉诺。我竟然准许自己沉溺在多愁善感之中,即使只有片刻,真令人失望。说到底,世上有很多人都有我这种淡棕色眼睛——那是科学事实。在惯常的社交互动里,会有一些跟我视线相接,这在统计学上来说是难以避免的。

不过,还有别的事情困扰我。所有的研究都显示,人会倾向找迷人程度和自己不相上下的对象。物以类聚,这不过是常态。

我并未受到幻想的蒙蔽。就外表来说,他是十分,而我是……我不晓得自己几分,肯定不会是十。当然了,我希望他可以看穿肤浅的表面,看得更深,可是话虽如此,我知道他的职业会要求他有个至少上得了台面的伴侣。音乐事业、演艺事业的重点就在于形象,和他一起出入公共场合的女伴,外表可不能上不了台面(在头脑简单的人看来),这点我很清楚。我必须铆尽全力让自己有模有样。

他贴了些新照片在网络上,两张面部特写,都是侧面近照,左右各一张。他在两张侧面照里都很完美,一模一样——客观地说,真的不夸张,他没有不好看的一面。当然了,美的关键特色就是对称,所有的研究都同意这一点。我纳闷儿,什么样的基因池会创造出如此俊美的后代?也许他有兄弟姐妹?如果我们在一起,搞不好也能见到他们。一般来说,我对父母,尤其是手足,所知不多,因为我自己的成长方式……不大符合常规。

我为长相美丽的人感到遗憾。美貌,从你拥有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渐渐离去,非常短暂。这一定很难熬,总是要证明自己更有料,希望别人可以看到表面底下,希望自己是因为内在而为人所爱,而不是因为令人惊艳的身材、闪耀的眼眸、浓密光泽的发丝。

在大多的职业里,年岁增长就表示对自己的工作越来越拿手,因为资深跟经验而赢得尊重。如果你的工作仰赖自己的外貌,那么情形就相反了——多么令人沮丧啊。因为别人态度不友善而受苦,一定也很难熬;那些刻薄、较没吸引力的人,会嫉妒且憎恨你的美丽。他们那样做就真的太不公平了。说到底,美丽的人当初并没有要求被生成这样。因为别人长得迷人,就讨厌对方,这是不公平的,就和讨厌畸形的人一样。

大家对我的脸有反应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困扰。一道伤疤纵穿我的右脸颊,白色轮廓、细长突起,从太阳穴开始一路向下延伸到下巴。人们会盯着我看,窃窃私语,也会转头看我。人们也会转头看他,即使原因大相径庭,但想到他会理解这点,就让人放心。

我今天避开《每日电讯报》,改看另类的阅读材料。才区区几本女性杂志就花了我不少钱,有的轻薄绚丽,有的厚实光滑,全部都承诺会带来各式各样的奇迹,带来简单却会提升人生的改变。我以前从没买过这种东西,当然在医院候诊室或其他机构翻过几本。我很失望,我发现没有一本有解谜填字游戏,事实上,有一本里面有“肥皂剧明星关键字搜寻”,简直侮辱七岁小孩的智商。买这一小沓杂志的钱,可以买三瓶葡萄酒,或是一公升优质伏特加。尽管如此,经过仔细考量,我想通了,对于我需要的信息,它们是最可靠也是最便捷的获取来源。

这些杂志会告诉我,穿什么鞋子及衣服,选哪种发型,才能融入社会。它们会告诉我,买哪种化妆品才对,又该怎么上妆。这样一来,我就可以隐身为普通女性并且得到接纳,就不会老是被人盯着瞧。最终目标,就是成功地伪装成人类女性。

妈妈总是告诉我,我又丑、又怪、又差劲。她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这么说了,在我有这道伤疤以前。所以我很开心自己能够做一些改变,我很兴奋,我是一面空白的画布。

那天傍晚在家里,我一面望着水槽上方的镜子,一面洗着破损的双手。我就在那里,艾莉诺·奥利芬特。浅棕色笔直长发一路倾泻到腰间,肌肤苍白,脸庞是一片带疤的火红。鼻子太小,眼睛又太大,耳朵平凡,身高一般,身材一般。我向往的就是一般……我过去受到太多注意。略过我,请往前走,这里没什么好看的。

一般来说,我不常照镜子。这点和我的疤痕绝对无关,而是因为回望着我的基因组合,让人不安。我在自己的脸上看到太多我妈妈的影子。我没办法分辨出我父亲的特征,因为我从没见过他,而就我所知,也没有照片记录。妈妈几乎不曾提起他,偶尔聊到他的时候,只是用“配子捐赠者”来说他。我曾经用她的《新牛津简明英语词典》查过这组词(来自希腊文的“丈夫”的意思——难道是年少时期的语源学探险,点燃了我对古典文学的爱?),有好几年时间,我都纳闷儿这个奇怪的情况。即使在那么小的年纪,我也明白辅助受孕,这和粗心、随兴或是意外的亲职恰恰相反,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只有全心追求母职的认真女人才会做。就现有的证据及我个人的经验来看,我就是无法相信,妈妈会是这样的女人,无法相信她会那么积极地想要孩子。事实证明,我想得没错。

最后,我鼓足勇气,直接询问我出生的情况,寻求神秘精子捐赠者——我父亲——的相关信息。遇到这种状况的孩子都会这样——我这种情形的人可能尤其会这样——我对缺席父亲的性格和外表,一直怀着微小但强烈的幻想。她笑个不停。

“捐赠者?我真的这样说过?那只是个比喻,亲爱的。”她说。

又一个词要查了。

“其实我是为了你的感受着想。比较像是——强制的捐赠,也许可以这样说,我在这件事情上别无选择,懂我意思吗?”

我说我懂,可实际上我撒了谎。

“他住哪里,妈妈?”我问,勇气十足,“他长什么样子?他做什么工作?”

“我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她说,语调敷衍无聊,“他闻起来,就像带有腐肉味的罗克福干酪,如果这个线索有用的话。”我一定满脸迷惑,她往前凑来,对我露出牙齿,“对你来说,就等于烂掉的肉和臭臭的发霉芝士,亲爱的。”她顿住,恢复平静。

“我不知道他活着还是死了,艾莉诺。”她说,“如果他活着,可能早就用可疑、不道德的手段,发了大财。如果死了——我真心希望是——那我想象他在地狱第七层外围憔悴不堪,泡在滚烫的鲜血烈火之河里,受到人马兽的嘲笑。”

我那时便领悟到,可能不值得花力气问她有没有留下什么照片。

4

星期三傍晚,妈妈时间。不管我多么希望不是,最后她总是会想办法找上我。我叹口气,关掉收音机,知道现在必须等到星期天的重播,才会知道埃迪·格兰迪的苹果酒是否发酵成功。我心头闪过一丝急切的乐观。要是我不用跟她讲话呢?要是我可以跟别人讲话,任何人都好?

“哈啰?”我说。

“噢,哈啰小妞,是我。今天天气好到爆,是吧?”

我母亲会被送进收容机构,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基于她所犯下的罪行,一般人都会这么认为——可是她偶尔会用监禁时的口音及行话,频率高到没必要。我想这能够帮她讨好那些同伴,或许还能讨好那里的工作人员,也可能只是为了自娱。她对口音很在行,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就多才多艺。我准备鼓起勇气面对这场对话、面对她,我总是得这样。她是个令人畏惧的敌手。也许这样很鲁莽,不过我抢先出招。

“我知道才一个星期,可是从我们上次讲话以来,感觉已经过了好久,妈妈。我工作一直很忙,而且——”

她打了岔,这次态度倒还友善,换了口音,好跟我相称。就是那个声音,我从童年以来一直记得,依然会在噩梦中听见。

“我懂你的意思,亲爱的。”她说得很急,“唉,我没办法讲太久。跟我说说你这周过得怎样,都干吗了?”

我和她说我去听演唱会,提到公司的欢送会,其他的一概没说。我一听到她的声音,就会渐渐浮现熟悉的恐惧。我一直很期待分享自己的消息,像狗捡回身中数枪的鸟禽猎物,丢在她脚边。此刻我摆脱不了这个念头:她会捡起来,以残酷的平静态度,把它撕成碎片。

“噢,演唱会啊,听起来很棒啊——我一直很喜欢音乐。这边偶尔会用演出招待我们,你知道吧;几个伙伴如果有心情,还会在娱乐室里面合唱一段呢,还算……蛮有看头的。”

她顿住,接着我听到她对某人咆哮。

“靠,乔迪——我在和我家姑娘讲话,才不会为了你这个小贱人,缩短这通电话。”一阵停顿,“不行,现在给我滚。”她清清喉咙。

“抱歉了,亲爱的,大家都知道她是‘毒虫’——她跟她一样有毒瘾的朋友,在药妆店偷香水的时候被逮到了。是碧昂丝推出的午夜热潮香水,你相信这种事吗?”她再次压低嗓门,“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什么犯罪首脑,亲爱的——我想莫里亚蒂教授[5]暂时可以放心了。”

她笑了,像鸡尾酒会上的清脆笑声,是诺埃尔·科沃德[6]的角色在长满紫藤的露台上享受有趣的机智对话时,所发出的那种轻盈嘹亮的声音。我试着带动对话。

“所以……你好吗,妈妈?”

“棒极了,亲爱的,棒极了,我在做手工艺——某个善良的女士在教我怎么在抱枕上刺绣。她们愿意花时间当义工,很贴心,不是吗?”我想到妈妈拿着又长又尖的针,我的脊椎不禁蹿过一阵寒流。

“不过我的事情说够了。”她说,嗓音变得尖锐刚硬,“我想听听你的事,你这个周末有什么计划?也许出去跳跳舞?有没有仰慕者约你出去啊?”

语气如此恶毒,我尽量不予理会。

“我为了一项计划在做研究,妈妈。”

她的呼吸加快:“是吗?什么样的研究?研究东西,还是人?”

我忍不住告诉她了。

“人,妈妈。”我说。

她把声音放得如此之轻,几乎听不见。

“啊,所以猎物出笼了吗?说来听听……”她说,“我洗耳恭听啊,亲爱的。”

“真的还没有什么可以说的,妈妈。”我边说边看表,“我只是恰好遇到不错……的人……想多知道一点……那个人的事。”我必须先把事情修饰好,臻于完美之后,才能鼓起勇气和她分享我闪亮的新宝物,放在她面前等她赞同。同时,让我逃开吧,让对话结束吧,拜托。

“好棒啊!我等着你定期和我报告计划的进度,艾莉诺。”她爽朗地说,“你知道我多么希望你能找到特别的人、合适的人。我们聊了这些年下来,我一直有种印象,就是你生活中没有重要伴侣,感觉你就是错过了什么。你开始找……另一半,是很好的事。一个好麻吉[7]。”她静静笑着。

“我不寂寞啊,妈妈。”我说,表示抗议,“我自己就过得很好,一直都是。”

“好了,你不算一直都自己过吧?”她说,声音狡猾安静。我觉得汗水攀住我的颈背,潮湿了我的头发。“不过,如果为了安心过夜,你想怎么对自己说都随你,亲爱的。”她边笑边说。她有种自娱的本领,虽然她让身边的人笑不出来。“你永远都可以找我谈,你知道的,不管要谈任何事情或任何人。”她叹气,“我真的很喜欢听到你的消息,亲爱的……你当然不会了解,可是母女的羁绊是……怎么形容才好呢……是打不破的。是这样的,我们两人永远相连——我血管里的鲜血,也同样在你的血管里流淌。你以前在我的身体里生长,你的牙齿、舌头、脖子都是从我的细胞和基因来的。谁晓得我留了什么小惊喜在你的体内生长?谁晓得我启动了什么密码?乳癌,还是阿尔茨海默病?你等着看吧。在那几个月里,你在我体内发酵,美好而舒适,艾莉诺。不管你多么想要抛开这个事实,你都没办法,亲爱的,你就是没办法。要毁掉那么强大的羁绊,是不可能的事。”

“你说的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妈妈。”我静静地说。我好大的胆子,但我不知道这份勇气打哪儿来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内猛烈流窜,我的双手发抖。

依她的反应看来,我仿佛什么也没说。

“好了,咱们保持联系吧,嗯?你继续进行你的小计划,下星期同一时间再聊喽?说定了。得走了——拜!”

直到空气陷入死寂,我才注意到自己在哭。

5

星期五终于到了。我抵达办公室的时候,同事已经围在热水壶的四周,聊着肥皂剧了。他们没理我,而我很久以前就不再主动找他们聊了。我把海军蓝无袖外套挂在椅背上,打开电脑。和妈妈的对话扰乱了我的心神,我昨天晚上又没睡好,我决定在开工以前先泡杯茶提神醒脑。我有个人专用的马克杯及汤匙,我为了卫生,收在自己的办公桌抽屉里。我的同事们觉得我这样很怪,至少我可以从他们的反应推断出来。他们却很乐意使用被不知名的手随便一洗的脏容器。把某个陌生人在不到一个小时以前舔过吸过的汤匙放进热饮里,这种念头我甚至无法忍受,脏死了。

我站在水槽那里等着热水壶滚沸,试着不去听他们的对话。为了安全起见,我再用热水冲了一次小茶壶,然后慢慢飘进愉快的思绪里,想着他。我忖度这一刻他正在做什么——也许在写一首歌?也许还在睡?我纳闷儿他那张俊美的脸,休息时会是什么模样。

热水壶的按键弹起来,我预热了茶壶,舀进春摘大吉岭茶叶,心思依然放在我沉睡吟游诗人的美貌上头。同事的幼稚笑声开始闯入我的思绪,可是我推想和我对饮品的选择有关。他们不懂得更好的方法,只会往马克杯丢劣质的混合茶包,用煮沸的水烫过之后,加进冰冷的牛奶,将残余的茶味稀释掉。不知怎的,再次被当成怪胎的却是我。可是如果要喝一杯茶,何不花心思让乐趣放到最大?

轻笑声继续传来,珍妮开始哼歌。他们现在笑得大声又用力,毫无遮掩的意思。她停止哼歌,唱了起来,旋律和歌词我都不知道。她停下来,无法继续,因为她一面狂笑不止,还一面表演某种奇怪的倒退走。

“早啊,怪咖迈克尔·杰克逊。”比利对我大喊,“干吗戴白手套啊?”

原来这就是逗他们开心的东西,真难以置信。

“因为湿疹。”我说,耐着性子慢慢讲,就像对小孩解释事情,“星期三晚上突然发作,右手的皮肤红肿得很厉害,我戴棉手套以免感染。”笑声隐去,留下长长的沉默。他们默默对望,就像田野上那些会反刍的动物。

我不常用这种非正式、闲聊的方式和同事互动,所以我停下来思考,自己是否应该善用这个机会。伯纳黛特的哥哥跟我爱慕的对象有联系——趁机从她那里搜集一些额外有用的信息,应该不用多少时间吧?我并未打算和她有长时间的互动——她的嗓门又大又刺耳,笑声像吼猴——可是一定值得我花几分钟时间吧。我一面以顺时针方向搅动茶水,一面准备开场白。

“前几天晚上的演唱会,剩下的部分,你听得还愉快吗,比利?”我说。我的提问让他满脸惊讶,他停顿一下才回答。

“嗯,还好。”他说。还真是辩才无碍,看来这项任务并不轻松。

“其他歌手的表演水平……”我顿住,假装绞尽脑汁,“和约翰尼·罗蒙德相当吗?”

“还好啦,我想。”他耸耸肩说。如此的洞见,如此清晰又生动的陈述。伯纳黛特开口了,我就知道她会,只要有机会引人注目,她就抗拒不了,不管用什么方法。

“我认识他,约翰尼·罗蒙德。”她得意地告诉我,“他以前和我哥在学校是哥儿们。”

“真的吗?”我说,难得不用假装有兴趣,“哪所学校啊?”

她说那所学校的方式,暗示着我应该知道才对,我尽量挤出折服的表情。

“他们还是朋友吗?”我问,再次搅动茶水。

“不完全是了。”她说,“他当初来参加保罗的婚礼,可是我想他们之后就渐行渐远了,事情都是这样的——结了婚有了孩子,就和单身哥儿们断了联系,你们知道吧?因为共同点没那么多了……”

她描述的情形,我既不知情,也没有经验,可是虽然如此,我还是假装明白并点点头。同时,那个句子在我的脑海里不停跑过:他单身,他单身,他单身……

我把我的茶带回办公桌。他们的笑声现在似乎变成了窃窃私语,会让他们觉得有趣、好笑或不寻常的事,每每都让我诧异。我只能假设,他们过着备受呵护的生活。

珍妮是秘书,近来跟她最新的尼安德特人男友订了婚,那天下午大家要合送礼物给她。我贡献了七十八便士。我的皮包里只有硬币和五英镑纸币,我当然不会放那么大一笔钱进公用信封,替某个我几乎不认识的人买不必要的东西。多年下来,我一定已经贡献了几百英镑给别人买欢送礼、婴儿礼、特别生日礼,结果我得到什么了?又没有人理我自己的生日。

不管当初负责挑选订婚礼的人是谁,最后都选了酒杯跟成套的酒壶。你喝伏特加的时候,就没必要用这样的装备——我只用自己最爱的马克杯。是好几年前我在慈善商店买的,一面有个月亮脸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棕色皮革夹克衫,顶端有奇怪的黄色字体,写着:疯狂汽车秀。说实在的,我并不懂这个马克杯。不过,它可以装的伏特加分量恰到好处,不需要常常续杯。

珍妮假笑着说,订婚期不打算拉太长,所以我们不久后又要集资送她结婚礼物。在所有强制的财务贡献里,我最厌烦的就是这种。两个人在约翰·路易斯百货商场里逛来逛去,为自己挑选美好的礼物,然后要其他人买单,这未免太厚颜无耻了。他们会选碗盘餐具这类东西——我的意思是,难道他们目前都是徒手直接把食物从包装袋铲进嘴巴里的吗?我就是不懂,人类通过法律将关系正式化之后,为何会需要朋友、家人跟同事,替他们升级厨房用品?

我不曾真正地参加过结婚典礼,但几年前我曾和办公室其他同事受邀去参加洛蕾塔的婚宴。那是一家机场附近的可怕酒店,我们安排了一辆小公交车一起过去,我必须分摊交通费,还要加上进城往返的公交车票钱。整个晚上宾客必须自费买饮料,这点让我震惊。我承认,招待客人不是我的专长,可是如果你是主人,就应该有责任确保你的客人都有酒可喝吧?这在所有的社会和文化之中,都是待客的基本原则,有史记载以来就是如此。结果,我喝的是白开水——我很少在公开场合碰酒,只有独自一人在家里的时候,才能真正享受美酒。至少他们在稍晚的时候免费供应茶及咖啡,再配上劣质的咸酥点心,奇怪的是还有圣诞蛋糕切片。婚宴持续了好几个钟头,现场有跳舞的设备,糟糕的人伴着糟糕的音乐,一起跳着糟糕的舞。我一人独坐,没人邀我跳舞,这点我绝对可以接受。

其他客人似乎玩得很开心,至少我推断是这样。他们在舞池里拖着脚步,满脸通红,醉醺醺的。他们的鞋子看起来都很不舒服,他们对着彼此的脸大吼歌词。我再也不要参加那样的活动了,就算是为了一杯茶和一片蛋糕,也不值得。不过,那天晚上也不算是完全浪费时间,因为我想办法往我的购物袋里塞了快一打裹着餐巾纸的香肠卷,之后可以享用。遗憾的是,并不是很好吃——味道比品质如一的格雷格斯连锁面包店的差多了。

讨厌的订婚赠礼活动结束之后,我拉起无袖外套的拉链,关掉电脑,想到不久就能回家打开笔记本电脑,就觉得兴奋。稍早,我从伯纳黛特那里套出一点新信息,也许可以在网上找到一些关于他学生时代的实用信息。如果有全班合照该有多好!我很想看看他少年时期的模样,想知道他是一直都这么俊美,还是在后来的阶段才幻化为美丽的蝴蝶。我敢说,他从出生以来就令人惊艳。学生时代的他一定得过一连串奖项!音乐是一定的,可能还有英文,毕竟他写的歌词很精彩。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是比赛常胜将军。

我试着计划要怎么离开办公室,才可以不用在出去的时候和其他人讲话。他们总是有许多问题:今天晚上打算干吗?周末有计划吗?订好假期没?我完全不懂,为何其他人总是对我的行程那么感兴趣。我把时间算得很准,正要把购物袋拉过门槛的时候,突然意识到有人替我把门往后拉,帮我撑开门。我转过身去。

“都还好吗,艾莉诺?”男人说,露出耐性十足的笑容,我正忙着从袖子上解开无指手套的线绳。即使目前的气温还不需要戴手套,我还是要未雨绸缪,要是天气最后起了变化,随时都可以戴上。

“还好。”我说,然后想起该注意礼貌,于是才喃喃说,“谢谢你,雷蒙。”

“别客气。”他说。

真烦。我们开始同时顺着小道走。

“你要往哪边?”他问。我含糊地朝山丘的方向点点头。

“我也是。”他说。

我弯下腰,假装要重新粘好鞋子上的尼龙搭扣。我尽可能地拖延时间,希望他可以领会我的暗示。我终于再站起身的时候,他还在,手臂垂在身体两侧。我注意到他穿着粗呢外套——粗呢外套!只有小孩和小熊会穿这种东西吧?我们开始一起走下山坡,他拿出一包烟,想请我抽一根,我从那包烟旁抽开身子。

“好恶心啊。”我说。他无动于衷,照样点烟。

“抱歉。”他喃喃,“我知道这个习惯很不好。”

“没错。”我说,“你的寿命会比原本的短好几年,可能会得癌症或是心脏病。一时之间还看不出对心脏或肺部的影响,可是会反映在嘴巴里——牙龈出毛病,牙齿也会掉。不过,你的皮肤已经有瘾君子那种典型的暗沉和早衰皱纹了。香烟的化学成分有氰化物和阿摩尼亚,你知道吧?你真的愿意吸收毒性这么强的物质吗?”

“对一个不抽烟的人来说,你对烟似乎知道得不少。”他说,从薄唇之间呼出一口致癌毒雾。

“曾有一小段时间,我考虑要抽烟。”我承认,“可是在开始以前先彻底研究了一番,到最后,对我来说,抽烟似乎不是可行的或合理的消遣,而且很不利于荷包。”我说。

“唉。”他点头,“的确很花钱。”一阵停顿。“你要往哪边走,艾莉诺?”他问。

我考虑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最好,我正要回家赴一场令人兴奋的约会。这个极不寻常的场合——访客约好要上门——表示我必须尽快缩短这个计划之外的乏味互动,所以我应该选雷蒙不会走的路线,可是哪条才对呢?我们正要路过足科诊所,我灵光乍现。

“我在那边约了诊。”我边说边指对面的足科诊所,他看着我。“拇囊炎。”我随口乱诌,就看到他盯着我的鞋看。

“真遗憾,艾莉诺。”他说,“我母亲也是,她的脚给她造成了不少麻烦。”

我们在人行横道等候,他终于沉默下来。我看到一个老男人在对街蹒跚走着,身形矮小方正,因为穿着番茄红的毛衣而吸引我的视线,在领退休年金者那种灰色和低调粉色的标准装扮下,他的毛衣特别显眼。老男人几乎是以慢动作开始胡乱地迂回前进、摇摇摆摆,左右疯狂地晃动,鼓胀的购物袋几乎成了人形钟摆。

“大白天就喝醉。”我静静地说,比较像是对着自己而不是对雷蒙说。雷蒙正要张嘴回答时,老男人倒下了,用力向后一摔,躺着动也不动。他买的东西在他身旁散开,我注意到他买了焦糖威化饼及超大包的香肠。

“靠。”雷蒙说,戳着人行横道的信号灯控制按钮。

“别管他。”我说,“他只是醉了,不会有事的。”

雷蒙瞪着我。“他只是个小小的老人家啊,艾莉诺,脑袋瓜在人行道上撞得那么厉害。”他说。

我觉得很难过,我想,连酒鬼都有资格得到帮助,虽然他们应该像我一样,乖乖待在家里酒醉就好,免得麻烦到别人。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每个人都跟我一样明智又体贴。

最后,信号灯闪现小绿人,雷蒙慢跑越过马路,把香烟抛进水沟。我暗想,也没必要乱丢垃圾吧。我用不疾不徐的步调跟在他后头。等我走到马路对面,雷蒙已经跪在老人身边,将手贴在他脖子上测量脉搏。雷蒙大声缓慢地讲着愚蠢的废话,比方说,“哈啰,老伯,你还好吗?听得到我讲话吗,先生?”老人没有回应。我俯身凑近老人的身体,使劲嗅了嗅。

“他没喝醉。”我说,“如果他醉到跌倒晕过去,身上会有酒味才对。”雷蒙开始松开男人的衣服。

“艾莉诺,叫救护车。”他静静地说。

“我没手机。”我解释,“虽然我愿意接受大众对手机效能的称颂。”雷蒙在粗呢外套的口袋里翻找,把手机抛给我。

“快!”他说,“老家伙没意识了。”

我开始拨999,接着某个回忆迎面袭来。我意识到,这种事情我没办法再来一次,我就是没办法听着某个声音说:“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然后听着警笛声越来越近。我摸摸脸上的伤疤,然后将手机抛回给雷蒙。

“你打。”我说,“我陪他。”雷蒙低声咒骂,站起身来。

“继续说话,不要动他。”他说。我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老人的躯干上。

“哈啰。”我说,“我是艾莉诺·奥利芬特。”雷蒙刚交代我,继续跟他讲话,我就照做。

“这件毛衣真好看!”我说,“很少会在羊毛服饰上看到这种颜色,你会把它说成朱红色还是胭脂红呢?我还蛮喜欢的。我自己当然不会尝试这种颜色啦,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它跟你很搭。白头发配红衣服——就像圣诞老人呢。这件毛衣是别人送的吧?软绵绵的,不便宜哟,看起来像礼物,这种好东西你不会买给自己,可是搞不好你确实会给自己买好东西,我知道有些人会。什么都买最好的给自己,有些人觉得这种事很稀松平常。不过呢,看看你身上的其他服饰,还有购物袋里的东西,你不大可能是那样的人。”

我做好心理准备,深呼吸三次,然后缓缓伸出手,搭在他的手上。我在自己可忍受的时间范围内,尽可能轻柔地握住。

“吉本斯先生在叫救护车了。”我说,“别担心,你不会在街道中央躺太久的。不必焦虑,在这个国家啊,医疗是完全免费的,而且大家都认为这里的医疗水平名列世界前几位,你蛮幸运的。我是说,你就不会想在……比方说南苏丹这个新国家跌倒撞到脑袋吧,就目前它的政治经济状况来看。可是,在格拉斯哥这里……嗯,你还真是‘撞’上福星了,抱歉,我用了双关语。”

雷蒙挂掉电话,快步走来。“他状况怎样,艾莉诺?”他说,“清醒了吗?”

“没有。”我说,“不过我照你说的,一直在陪他讲话。”

雷蒙握起男人另一只手。“可怜的老家伙。”他说。

我点点头。令我意外的是,我竟然对这个陌生的老人家涌现焦虑或关怀的感受。我往后一坐,臀部碰上了线条起伏的大东西。我转身去看,原来是大保特瓶装汽水。我站起来伸展脊椎,开始收拢散落一地的物品,把它们装回购物袋里。其中一个袋子破了,所以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购物袋,拿出我最爱的环保袋,就是上头印了狮子的乐购超市购物袋。我收拾好他所有的食品,再将袋子放在老人脚边。雷蒙对我微笑。

我们听到警笛声,雷蒙把我的外套还给我。救护车停在我们身边,两个人走出来。他们正在交谈,我很讶异他们说起话来如此普通。我以为他们会更像医生。

“好了。”年纪大点的那位说,“这边是什么状况?老人家跌倒了是吗?”

雷蒙对他说了前因后果。而我看着另一位,他弯下身看着老人,给他量脉搏,用小手电筒照照他的眼睛,再轻拍老人,看有无反应,最后他转向同事。

“我们必须走了。”他说。

他们拿了担架过来,将老人家抬上车,绑好带子,动作迅速,却温柔得出奇,较年轻的那位用红色羊毛毯子裹住他。

“颜色跟他毛衣的颜色一样。”我说,可是他们两个都没理我。

“你们要和他一起去吗?”老一点的那个问,“不过后面只能再坐一个人。”

我和雷蒙面面相觑,我瞥瞥手表,访客再有半小时就要到奥利芬特之家了。

“我去好了,艾莉诺。”他说,“不要错过足科约诊。”

我点点头。雷蒙爬进车里,坐在老人跟医务员身边,医务员正忙着接上点滴及监测器。我提起购物袋,举得高高的,要递给雷蒙。

“哎,”医务员说,语气有点不悦,“这不是阿斯达购物专车,我们不运送商品。”

雷蒙正在打电话,我听到他说会晚点到,通话对象显然是他母亲,然后迅速挂掉了电话。

“艾莉诺,你等一下打给我,你可以把他的东西带来给他吗?”他说。我考虑了一下,点点头,看着他在口袋里翻找了一会儿,掏出圆珠笔。他抓起我的手,我倒抽了一口气,往旁边一闪,惊愕地把手牢牢地藏在背后。

“我必须给你我的电话号码。”他耐着性子说。

我从我的购物袋里拿出小笔记本,他草草地在其中一页写下蓝色字迹,潦草得几乎看不出他的名字,下面胡乱写了一串号码,字迹别扭又稚气。

“一个小时左右以后再打。”他说,“到时你的拇囊肿应该就处理好了吧?”

6

门铃响起时,我刚到家换掉外出服。比我预期的早十分钟。也许想攻我不备。我缓缓打开门,门链还没拉下,并不是我预期的那个人,不管她是谁,脸上都没笑容。

“艾莉诺·奥利芬特,是吗?我是社会福利部的琼·马伦。”她说着便往前一站,但被门挡住了路。

“我在等希瑟。”我说,望向她身后。

“希瑟生病请假了,我们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回来,她负责的案子由我接手。”

我要求检查正式证件,我觉得,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她微微叹了口气,开始在她包里翻找。她身材高挑,悉心打扮,黑色裤装搭白衬衫。她垂下脑袋时,我注意到她闪亮黝黑的波波头上的白色分线。她终于抬起头,递来识别证,上头有个大大的机构标章和小小的照片。我仔细审视,目光在照片和她的脸庞之间来回几次。这张照片拍得不大好,可是我不会因此迁怒于她,我自己也不是很上相。在现实生活中,她和我年纪相仿,皮肤平滑无纹,抹了红色口红。

“你看起来不像社工。”我说。她盯着我看,却不发一语。又来了!在各行各业,我老是碰上社交能力不足的人,频率高到令人发指。得要面对客户的工作,为何却偏偏吸引对人类有敌意的这些人呢?真让人想不通。我要自己记得,晚点再回到这个话题上,我接着取下门链,请她进屋。我带着她走入客厅,听着她的高跟鞋咔嗒咔嗒踩过地板。她问我能不能快速参观一下。这当然在我的意料之中,希瑟以前也会这样,我想这是她们分内的工作,要确定我没用细颈瓶子储存自己的尿液,也没有绑架喜鹊,将它们缝进枕头套里。我们踏进厨房时,她意兴阑珊地称赞我的室内布置。

我试着透过访客的眼光来看我的家,我知道能住这里是非常幸运的事,这几年来这一区几乎找不到社会住宅了。要不然我是不可能住这一区的,靠着鲍伯给我的微薄薪水绝不可能。社会福利部在我必须离开上一个寄养家庭时安排我入住这里,就在我上大学前的那个暑假,当时我刚满十七岁。在当时,凡是受照管成长的脆弱年轻人都可以分配到就读地点附近的机构公寓,不会有多大问题,可想而知。

我记得,我等了好一段时间才开始布置室内,大学毕业后的那个夏天才终于粉刷了这个地方。我兑现大学教务处寄来的支票(随着支票一起寄来的还有毕业证书),买了乳胶漆及刷子。原来我赢了个小奖,奖项以某位过世多时的古典学者之名设立,我以维吉尔《农事诗》的报告取得学位考试的最佳成绩。我当然没去参加毕业典礼,既然没人会替我鼓掌,踏上讲台领证书也没什么意义。从那之后,我就没再动过这间公寓。

我试着以客观的眼光来看,我想这间公寓看起来很老旧。妈妈总是说,对居家布置太执着,是很资产阶级的事,让人沉闷,更糟糕的是,任何“自己动手”的活动就是乌合之众的专属作为。光是脑海里浮现我可能从妈妈那里吸收而来的这些想法,就令人害怕。

家具由慈善机构提供,他们会在脆弱年轻人和释囚搬进新家时提供协助。能够得到这些不成套的捐赠物品,我当时很感激,现在仍是。这些东西都运作正常,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有必要更换任何一件。我不经常清扫这个地方,我想,就别人看来,可能会觉得这个地方弥漫着遭到忽视的气息。我不觉得清扫有什么意义,反正在这里吃饭、洗浴、入睡且醒来的只有我一人。

这位琼·马伦,就是我从去年十一月以来的第一位访客。社会福利部每半年左右会派人访视一次,她是我今年第一位访客。抄表员还没来过,虽然我不得不说,我宁可他们留下访卡,我就可以打电话过去通报表上的读数。我蛮喜欢客户服务中心的,可以听到各式各样的口音,试着查出一点关于你讲话对象的事情,总是非常有趣。最棒的部分是,他们最后总会问:“艾莉诺,今天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这样我就可以回答:“没有,没有,谢谢你,你完全又彻底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听到有人说出我的名字,总是一件美好的事。

除了社会福利部跟水电公司之外,有时候这个或那个教会总有一些代表来拜访,问我是否欢迎耶稣进入我的生命。我发现,他们通常不大喜欢辩论劝人改宗异教的那些概念,真令人失望。去年,有个男人过来递送家居用品直销公司的产品目录,没想到真是一份精彩的读物,我还是很后悔当时没买蜘蛛捕捉器,那个装置巧妙得很。

我们回到客厅时,琼·马伦婉拒了我泡杯茶的提议,坐在沙发上后,她从公文包里抽出我的档案,厚度有几寸,勉强能用橡皮筋捆住。某个不知名人士在右上角用马克笔写了艾莉诺·奥利芬特,标明一九八七年七月,就是我出生的年份。黄棕色档案夹破破旧旧的,还沾有污渍,看起来就像很有历史的工艺品。

“希瑟的笔迹糟糕透了。”她嘀咕,保养良好的指甲顺着整叠文件的头一张往下游走,她轻声说着,对自己而不是对我,“每年两次访视……持续融入社区……早期辨识额外支援的需求……”

她继续读下去,然后我看到她变了脸色,瞥了瞥我,表情掺杂着害怕、警觉及同情,她一定是读到了妈妈那部分。我久久盯着她不放,她深吸一口气,低头望着文件,接着再次抬头看着我,缓缓吐出气来。

“我本来不知道。”她说,语气呼应着表情,“你会不会……你一定很想她吧。”

“想妈妈?”我说,“几乎不会。”

“不是,我的意思是……”她越说越小声,一脸别扭、悲伤、尴尬。啊,这些表情我熟得很,就是听闻奥利芬特的故事时必定会出现的表情。我耸耸肩,不知道她到底在讲什么。

我俩之间只有沉默,它凄惨地发抖。感觉仿佛过了几天之后,琼·马伦合起搁在大腿上的档案夹,给我一抹过度灿烂的笑容。

“所以,艾莉诺,我的意思是,从希瑟上一次访视以来,你大致过得怎样?”

“嗯,我不需要额外的支援,也完全融入了社区,琼。”我说。

她微弱地笑笑:“工作都还好吗?就我所知,你是……”她再次查查档案,“你在办公室工作?”

“工作还好。”我说,“一切都好。”

“家里的状况怎样呢?”她一面说,一面环顾四周,目光在大大的绿色厚圆“坐垫”上流连。坐垫的造型是只巨蛙,是我最初搬进来时,受赠的爱心家具之一。多年以来,我越来越喜欢它凸圆的眼睛跟巨大的粉红色舌头。某天晚上,伏特加下肚之后,我用偷来的签字笔在它舌头上画了只大家蝇。我没什么艺术天分,可是以我卑微的看法,画得还不错。我觉得这个举动帮我成为这个捐赠物品的所有人,由二手物件创造出新物。更何况,这巨蛙本来看起来就很饿。琼·马伦似乎没办法把视线从坐垫上挪开。

“这边一切都好,琼。”我重申,“账单都付了,和邻居关系友好,我自在得不得了。”

她再次翻阅档案,然后吸气。我知道她准备要说什么,我听出她语气上的转变——恐惧、犹豫——在提起这个话题以前总是如此。

“就我所知,你还是不愿意知道关于那件事或是你母亲的其他事情?”这次她没有笑容。

“没错。”我说,“没必要——我每星期和她聊一次,周三晚上,和时钟一样准时。”

“真的吗?都过这么久了还是这样?有意思……你很喜欢……维持这种联系吗?”

“为什么会不喜欢?”我难以置信地说。社会福利部到底去哪里找到这些员工的?

她刻意让沉默持续半晌,虽然我明白这种技巧,但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填补空白。

“我想,妈妈很想要我查出……更多关于那件事的情况……但我没这个打算。”

“嗯。”她边说边点头,“关于过去发生的事情,你想知道多少,完全看你的意愿。法庭当时裁定得很清楚,这类事情完全要照你的意思,对吧?”

“没错。”我说,“他们就是这么说的。”

她仔细地看着我,很多人都曾这么做过:细看我的脸,找寻妈妈的痕迹,享受某种奇怪的刺激感,这么接近那个女人的血亲。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报纸偶尔还是会提到她,称她为蛇蝎美人。我察觉她的视线扫过我的伤疤,她嘴巴微张,看来她爱大惊小怪的乡巴佬本色,是这身套装和波波头也遮掩不了的。

“如果你想的话,也许我能找张照片来。”我说。

她眨眼两回,红了脸,然后忙着拨弄鼓起的档案夹,试着要把所有的散页拢成整齐的一叠。我注意到有一张散页飘落,掉在矮桌下方。她没看到纸张溜走,我思忖要不要告诉她。毕竟,上头讲的是我的事,严格地说,不就算是我的吗?我当然会在下回访视时归还——我又不是贼。我想象妈妈的声音,低声说我想得没错,社工都是一些自以为善心的好事之人。琼·马伦啪地把橡皮筋套上档案,要提那张纸的时机过去了。

“我……你今天还有什么事情想跟我讨论的吗?”她问。

“没有,谢谢。”我说,让笑容尽可能灿烂。她看起来相当困窘,甚至有点害怕。我很失望,我原本的目标是表现得亲切友善。

“那么,暂时先这样喽,艾莉诺,我就不打扰你了。”她一边继续说着,一边将档案收入公文包,语调轻松随性,“周末有什么计划吗?”

“我要到医院探病。”我说。

“噢,那不错啊,探病总是能逗病人开心,不是吗?”

“是吗?”我说,“我不知道,我以前没去医院探过病。”

“当然了。你自己就在医院度过了不少时间。”她说。

我盯着她看。我们对彼此的认识程度天差地别,真是太不公平了。我想,为了纠正这种状况,社工应该列一张事实清单给新客户,上头提供他们自己的信息。说到底,她可以不受限制地取得那份大大的棕色档案夹,有如“艾莉诺大百科”,长达二十年的信息,里头就写着我人生的私密细节。但我却只知道她的名字和她的雇主。

“如果你知道那件事的话,那你就该明白,能去探访我的人,就只有警察和我的法定代理人。”我说。

她张着嘴凝视我,让我联想到游乐场里小丑的脑袋,只要将乒乓球抛进他们张开的大嘴里,就可以得到一条金鱼。我替她开门,看着她的视线反复转向那只改造过的青蛙。

“半年后见喽,艾莉诺。”她迟疑地说,“祝你好运。”

我以特别温柔的动作在她背后把门关上。

她没谈起波莉,我觉得蛮怪的。荒谬的是,我替波莉觉得受到了忽视。它在我们会面期间一直坐在角落里,显然是房里最抢眼的物件。我美丽的波莉,用煞风景的形容是“鹦鹉盆栽”,有时称作“刚果凤仙”,可是我总是用辉煌的拉丁文全名“Impatiens niamniamensis”来叫它。我常常大声说“Niamniamensis”,这听起来像是亲吻,“m”的音迫使你合上双唇,滚过辅音,舌头往前发出“n”的音,然后越过“s”的音。波莉的祖先,最早来自遥远的非洲。嗯,我们大家都是。它是我童年以来唯一的常数,唯一存活下来的生物。它是一份生日礼物,可是奇怪的是,我竟然不记得是谁送的。说到底,我不是那种常收到礼物的女生。

它原本在我儿时的卧室,一路跟着我待过寄养家庭和儿童之家,而就像我一样,它也依然在。我照顾它、呵护它,它被人摔在地上或扔掉的时候,我把它捡起来,重新种回盆子里。它喜欢光线,而且会口渴。除此之外,它只需要最低限度的照顾和关注,大多时候自力更生。有时候,我会和它讲讲话,我并不耻于承认这点。沉默和孤独排山倒海而来,像冰一样压垮并凿穿我时,我有时候不得不开口说话,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

有个哲学问题:如果一棵树在森林倒下,四周没人听到,这样它还算是发出了声音吗?如果有个完全孤单的女人偶尔和盆栽对话,那么她就是精神病吗?偶尔自言自语,是完全正常的事情,这点我有信心。我并不期待波莉回答,我很清楚它是个盆栽。

我给它浇浇水,然后继续处理其他的家务事,设想即将到来的那一刻——届时我就能打开笔记本电脑,查询某位帅气歌手是否贴了新信息——脸书、推特,以及照片墙,通往奇异世界的窗口。我把衣服塞入洗衣机时,电话响起了。同一天竟然有访客,还有电话!今天真是个特别的大日子啊,结果是雷蒙。

“我拨了鲍伯的手机,和他解释了情况,他帮我把你的号码从人事档案里挖了出来。”他说。

说真的,难道我整个人就在棕色档案夹里,公然地展示,随时任人翻阅、为所欲为吗?

“这是对我隐私的恶心侵犯,更不要提违反了《数据保护法案》。”我说,“下星期我要跟鲍伯谈谈这件事。”

电话线的另一端一片沉默。

“怎样?”我说。

“噢,对。嗯,抱歉。只是,你说你会打来,但没有,嗯,我现在在医院。我在想,那个……你想不想把老家伙的东西带过来?我们在西栋病房。噢,他叫塞米·汤姆。”

“什么?”我说,“不,不可能,雷蒙。他是个矮小肥胖的格拉斯哥老头,绝对不可能取‘塞米·汤姆’这种名字。”我对雷蒙的心智能力越来越担忧了。

“不,不,艾莉诺——塞米是……塞缪尔的缩写啦,汤姆的拼法是T——H——O——M。”

“噢。”我说,另一阵长长的沉默。

“所以……我刚说了,塞米在西栋,访客时间七点开始,如果你想过来的话。”

“我说我会去,我是个说话算话的女人,雷蒙。现在时间有点晚了,我最好明天傍晚去,如果你可以接受的话。”

“当然。”他说,又是一阵沉默,“你想知道他的状况吗?”

“想啊,当然。”我说。这男人的对话技巧真是差劲极了,让整个对话变得万分吃力。

“不大好,状况是稳定了,但蛮严重的,只是让你有点心理准备,他还没恢复意识。”

“既然这样,我想他明天用不到汽水和罗恩香肠了吧?”我问。我听到雷蒙吸了口气。

“哎,艾莉诺,要不要来探病,完全由你自己决定。他不急着拿自己的东西,我想你应该把那些不能久放的东西丢掉。就像你说的,这个可怜的老家伙也无法很快就能自个儿煎东西吃。”

“嗯,没错。事实上,我想害他陷入这种状况的就是油煎的食物。”

“我现在要挂了,艾莉诺。”他说,然后突兀地挂掉电话。真没礼貌!

我进退两难。到医院去看昏迷的陌生人,把汽水留在床头桌上,似乎没什么意义。另一方面,体验一下探病这种事,应该蛮有趣的,而且亲眼看到他醒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在等救护车的时候,他听我一个人的独白似乎听得津津有味。嗯,这是我个人的判断啦,毕竟他当时没有意识。

我正在思索时,顺手捡起了落在地上的档案资料,翻了过来。边缘有点泛黄,闻起来有公家单位的气味,金属的味道,像是脏脏的档案柜,而且被很多没洗的、不知名的手碰触过。我注意到,纸币也有类似的臭味。

社会福利部

案件会议笔记

1999年3月15日上午10点

案件会议:艾莉诺·奥利芬特(12/07/1987)

出席者:罗伯特·布罗克赫斯特(社会福利部儿童与家庭副处长)、丽贝卡·斯卡查德(社会福利部资深案件负责人)、里德夫妇(寄养照管者)

会议在里德夫妇家中举行,他们的孩子们,包括艾莉诺·奥利芬特,当时正在学校上课。里德夫妇主动要求额外会面来讨论他们对艾莉诺日益加重的担忧。

里德太太通报说,艾莉诺的行为从上次在四个月前的案例会议提过以来,持续恶化。布罗克赫斯特要求提出事例,里德夫妇列举以下几项:

* 艾莉诺跟他们其他孩子的关系近乎破裂,尤其和老大约翰(14岁)。

* 艾莉诺天天对里德太太傲慢无礼。里德太太尝试管教她时,比方说叫她到楼上客房去反省自己的行为时,她就会变得歇斯底里,有一次还暴力相向。

* 艾莉诺为了逃避管教,偶尔会假装昏倒,或在受管教的时候假装昏倒。

* 艾莉诺很怕黑,歇斯底里的哭泣让全家难以安眠。以往会为她准备一盏夜灯,但由于她现在早就过了那个年纪,提议应该放弃夜灯时,她会激烈啜泣与发抖。

* 艾莉诺常常拒绝吃供应的餐点,用餐时间成了家庭餐桌上的冲突来源。

* 艾莉诺断然拒绝协助做简单的家务,像点燃炉火或清除灰烬。

里德夫妇通报说,基于这些令人忧心之事以及先前在固定案例会议时提过的问题,他们很担忧艾莉诺对他们三个孩子(十四岁的约翰、九岁的伊丽莎,以及七岁的乔治)的影响,希望可以讨论怎么处理艾莉诺较好。

里德夫妇再次要求希望能知道艾莉诺更多的历史。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解释,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违反规定。

在会议之前,斯卡查德小姐从艾莉诺的导师手中取得成绩单,注意到艾莉诺表现颇佳,所有科目成绩都相当亮眼。导师表示,艾莉诺是非常伶俐且能言善道的孩子,词汇量令人佩服。科任老师也呈报说她在课堂上安静规矩,但并不参与讨论。好几位教职员都注意到,虽然艾莉诺上课积极聆听,下课期间却非常沉默孤僻,似乎未能与同学们打成一片。

经过长时间讨论,又鉴于里德夫妇对于艾莉诺对家中孩子的影响所提起的与再次强调的忧心,大家取得的共识是,最适合的行动方案是将艾莉诺带离寄养家庭。

里德夫妇很满意这个结果,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告知他们,关于接下来的步骤,时候一到,相关部门自会与他们联系。

档案注记: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艾莉诺·奥利芬特的儿童小组强制监管命令审核,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斯卡查德小姐出席(细节见附件)。

儿童小组的结论是,由于艾莉诺在目前以及先前的安置地点,行为都令人头痛,目前并不适合家庭环境里的寄养照管。因此大家都同意,将艾莉诺暂时安置在照管之家,小组的决定会在一年之内复审。

(行动:R.斯卡查德负责调查当地机构是否有空缺,并通知里德夫妇预计何时迁离)

R.斯卡查德,12/11/1999

骗子。骗子,骗子,骗子!

7

公交车上很安静,我一人独坐,老人买的东西装在两个环保袋里,就放在我旁边。我将香肠和橘色芝士丢了,但把牛奶留给自己,我推想这样不算是偷窃,反正他也用不上。对于丢掉其他会坏的物品,我有点疑虑。我确实了解,有些人认为浪费是错的,而经过仔细省思后,我倾向同意。可是我受到的家教让我有非常不同的想法,妈妈总是说,只有佃农和肮脏的小工蚁才会担心这么琐碎的事情。

妈妈说,在自己的家里,我们都是皇后、王妃和印度大君妃,我们有责任过着纵欲者那种享乐与恣意的生活。她说,每餐都应该是感官的美食飨宴,宁可饿肚子也不要将就,用粗糙的饮食污染自己的味蕾。她告诉我,她在九龙的夜市里吃的辣炸豆腐是如何美味,而出了日本之后最棒的寿司可以在圣保罗市找到。她说,她这一生最可口的一顿饭就是炭烤章鱼,是某年夏末傍晚,看着夕阳西下,在希腊纳克索斯岛上一家朴素的港边小餐馆吃的。那天早晨,她亲眼看着渔夫钓起那只章鱼,整个下午她在啜饮茴香酒时,厨房员工则忙着在港口的墙壁上拍打章鱼,要软化它带有吸盘的浅色肉。我一定要问问,她现在在的地方的伙食如何。我想,那里的立山小种红茶和猫舌饼干肯定缺货。

我记得,有一次放学后受邀到同学家,只有我。那次是要“喝茶”,这件事本身就令人困惑。我原本预期要喝下午茶,这种想法还蛮合理的,但她母亲却准备一种提早的晚餐给我们。当时的画面依然历历在目——橘色和米色——有三条发亮的炸鱼条、一坨烤豆,以及烤箱烤出来的浅色薯块。我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更不要说吃过,所以不得不问是什么。隔天,丹妮尔·默恩斯和班上的每个人说了,他们哈哈大笑,叫我“豆豆怪人”(简称“豆怪”,这个绰号流行了一阵子)。无所谓,反正上学的经历是很短暂的。一个爱追根究底的老师建议我去找校护做检查,之后妈妈就判定,那个老师几乎不识字,是个只会一种语言的蠢蛋,唯一值得一提的资格就是急救证书。之后,我就在家自学了。

在丹妮尔家,她母亲给我们每人一份“蒙区邦奇”牌酸奶当点心,我将空盒塞进书包,准备事后好好研究一番。看来这件商品和儿童电视节目有关,讲的是经过动画处理的水果块。他们还说我很怪!对学校的其他孩子来说,我无法聊电视节目,这也是我惹人嫌的原因之一。我们家里没电视,妈妈说电视是阴极致癌物,就是损害智力的癌症,所以我们会阅读或听唱片,如果她心情不错,有时候就一起玩双陆棋或打麻将。

我对冷冻快餐食品很陌生,这点让丹妮尔·默恩斯的母亲大吃一惊,她问我星期三晚上通常吃什么配茶。

“没有固定的东西。”我说。

“可是你通常吃哪类东西?”她问,真心困惑着。

我列举了几样,如芦笋浓汤配水煮鸭蛋跟榛果油,家常法式美奶滋跟马赛鱼汤,蜜汁春鸡及炖煮块根芹,当季的新鲜松露、牛肝蕈薄片佐奶油细扁面。她盯着我看。

“听起来蛮……豪华的。”她说。

“噢,没有啦,有时候只是很简单的东西。”我说,“比方说烤酸面包佐西班牙曼彻格芝士及榅桲酱。”

“噢。”她一边说,一边和小丹妮尔互换眼神。丹妮尔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露出一口嚼烂的豆子。母女两人都没说话。默恩斯太太放了瓶浓稠的红色液体在桌上,丹妮尔用力摇晃那个瓶子,洒了好多在那些橘色及米色的食物上。

当然了,我接受照管之后,很快就认识了新的烹调家族,固定会出现的品牌有贝希婶婶、鸟眼船长,以及班叔叔[8]。现在我单靠气味就能辨别“HP”牌棕酱及“老爹”牌棕酱,像个酱料侍者般。我的旧生活和新生活有许多不同的层面,这就是其中一个,分为火灾前跟火灾后。前一天我早餐还吃着西瓜、羊乳酪以及石榴子,隔一天就得吃抹有人造奶油的现成烤面包。总之,妈妈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公交车在医院外面停下。一楼有出售各式各样商品的小商店。我知道探病带礼物去算是一种礼貌,可是要买什么?我又不知道塞米是怎样的人。买吃的似乎没什么意义,因为我来访就是要带他自己的食物过来,这些食物是他近来选购的。既然他在昏迷当中,读物似乎也派不上用场。不管怎样,都没有什么适合的东西。这家店有少数几样卫浴用品,可是身为异性的陌生人,买与身体功能相关的物品来送他似乎不恰当,而且我觉得一管牙膏或一袋一次性刮胡刀也不是很迷人的礼物。

我试着回想自己收过的最棒礼物。除了波莉那株植物,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令人心惊的是,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迪克兰。他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男友,我几乎成功地要将他从记忆里清除,所以联想到他,实在令人痛苦。我回想起一件事,当时迪克兰看到我某年收到的唯一生日贺卡(不知怎的查出我下落的记者,往里面夹了张纸条提醒我,如果我愿意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受访,她愿意支付一笔丰厚的费用),他宣称我刻意不和他说我哪天生日,所以作为我的二十一岁生日礼物,他出拳揍了我的下背部,当我倒卧在地时,将我踢到昏死过去。等我醒来,他又把我的眼眶打得乌青,因为我“隐瞒信息”。另一个我回想到的生日是十一岁那年,当时我的寄养家庭送了我一条银色手链,上头系着泰迪熊幸运符。收到礼物我很感激,可是我从没戴过。我不是那种会喜欢泰迪熊的女生。

我不禁猜想,那个英俊的歌手在我们认识的周年纪念日或是圣诞节时,会送我什么礼物。不,等等——是情人节,那是一年中最特别、最浪漫的日子。他会写首歌送我,美丽的歌曲,然后在我啜饮冰镇香槟时,用吉他弹曲子给我听。不,不是用他原本那把吉他,那样太明显了。为了给我惊喜,他会先学……巴松管。对,他会用巴松管弹奏那段旋律给我听。

回头讲讲更日常的事情吧。因为没有更适合的东西,我只好买报纸和杂志给塞米,想来至少我可以朗读给他听。店里所售的刊物还过得去,从塞米的外表和购物袋里的内容判断,我猜他比较可能读《每日星报》而不是《每日电讯报》。我买了几份小报,决定也替他带本杂志。这就比较难了,有好多选择,如《旅游者杂志》《游艇》和《来玩游艇吧,就现在!》,我怎么知道要选哪一本?我不知道他对什么感兴趣。我细心且理智地思考着,以便推导出答案。对于他,我确定的一件事就是他是成年男人,其他纯属臆测。我依循平均的法则,踮起脚,伸手去拿《欢闹》这种软调的色情杂志,任务完成。

医院里太热,地板踩起来嘎吱作响。病房外面有个消毒凝胶机,上头有个大大的黄色标志,写着“请勿饮用”。真的会有人喝手部消毒凝胶吗?我想一定有——所以才有这个标志。部分的我,就一小部分,一时考虑弯下脑袋试尝一滴,纯粹因为有人叫我别这么做。不要,艾莉诺,我告诉自己,抑制你的反骨倾向,喝茶、咖啡和伏特加就好。

要在手上抹上凝胶我还蛮担心的,怕会刺激原本的湿疹,可是我还是做了。卫生很重要——我千万不能成为传染媒介。病房很大,有两条长排病床,各自沿着墙壁延伸。所有的病人模样都很相似,都是无发、无牙的老男人,不是打瞌睡,就是茫然地盯着前方,下巴往前低垂。我之所以找到塞米——他在左侧那排的尽头——只是因为他胖。其他病人一身瘦骨,披着满是皱纹的灰皮肤。我在他病床旁边的塑料椅上坐下,放眼不见雷蒙。

塞米闭着眼睛,可是显然不是昏迷。要是昏迷了,就会在特护病房里,绑着几条连着机器的管线,不是吗?我纳闷儿,雷蒙为什么要说谎?从塞米胸膛的规律起伏,我可以判断他只是睡着了。我决定不朗读给他听,不希望吵醒他,于是我把读物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顶端。我打开柜子前侧,心想最好把环保袋放在里头。柜子里除了皮夹和一串钥匙,空空如也。我在想,是不是应该翻翻塞米的皮夹,看里头有什么关于他的线索。我正准备伸手去拿,就听到有人在我背后清喉咙,是瘾君子那种满是痰的嗓音。

“艾莉诺,你来啦。”雷蒙说着,便把椅子拉到病床另一侧。

我盯着他:“雷蒙,你为什么要说谎?塞米又没昏迷,只是在睡觉,这根本是两回事。”

雷蒙笑了:“啊,这是好消息啊,艾莉诺,他在几个小时以前醒来了。看来是严重的脑震荡,一边臀部骨折。他们昨天处理好了——他因为麻醉药很疲累,可是他们说他不会有事的。”

我点点头,突然站起来。“那我们应该别吵他。”我说。

老实说,我急着想离开病房。里头太闷热,也太熟悉——方格毯、化学品加上人类的气味、铁床框和塑料椅的坚硬表面。我的手因为凝胶而微微刺痛,凝胶渗进了我皮肤的缝隙。我们一起走到电梯那里,默默地下楼去。电梯门在一楼打开,我感觉自己的双脚不由自主地朝前门加速迈去。

这是个美丽的仲夏夜——八点,热气未散、光线柔和。将近十一点才会天黑。雷蒙脱下外套,露出另一件荒谬的棉衫。这件是有黄色的底色,前侧有两只白色的卡通小公鸡,上头写着“鸡兄弟姐妹”,这根本说不通。他看看手表。

“我要去拿外带餐点,再去我好友安迪家。我们几个人星期六晚上通常会聚聚,一起玩电玩、抽抽烟,也喝啤酒。”

“听起来很不错。”我说。

“你呢?”他问。

我当然会回家看电视或看看书,要不然还能做什么?

“我会回我的公寓。”我说,“今天晚上BBC4电视台可能有一部关于科摩多巨蜥的纪录片。”

他再次看看手表,然后仰头望向无垠的蓝天。一阵静默,然后有只黑鸟开始在附近炫耀,它的歌声美妙到近乎粗俗。我们两人都听着,然后我给雷蒙一个微笑,他报以笑容。

“哎,今天晚上天气太好了,自己待在家里太可惜,要不要找个地方快快喝一杯?我一个小时左右后就必须离开,赶在卖酒的店关门以前,不过……”

这种事我可要仔细考虑,我有好多年没进酒吧了,而雷蒙很难算得上是迷人的友伴。不过,我匆匆下了结论,这个活动还蛮有用的,原因有二:首先,如果诸事顺利,约翰尼·罗蒙德可能会想在我们约会的时候,带我上酒吧,所以我真的应该先熟悉一下该场所的大致环境以及该有的举止;再者,雷蒙是信息技术专家——据说啦——而我需要一点建议,通过正式渠道咨询可能很花钱,但我今天晚上就可以问他,免费的呢。经过通盘考量,同意雷蒙的要求似乎是个有效率的做法。他正盯着不远的地方。在我思考期间,我注意到他点了烟,几乎抽掉了一半。

“好,雷蒙,我跟你到酒吧喝一杯。”我点点头说。

“太好了。”他说。

我们最后去了距离医院五分钟步程的酒吧,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上。户外有张桌子空着,金属桌面上盖满圆形污渍,桌腿看起来并不稳固,但雷蒙似乎很高兴。

“外头竟然有座位!”他说,开心地一屁股坐下,把外套挂在椅背上。“好了,我去吧台点东西,你想喝什么,艾莉诺?”他说。

我有种不安的感觉。首先,坐在外头这里,我就没机会看看酒吧的内部,无法观察里面的情况。再者,我不知道要点什么。一般人会在酒吧喝什么?我决定主动掌控情势。

“雷蒙,我去吧台就好,我坚持,要帮你点什么?”

他想争辩,但我坚守立场;他虽然神色烦躁,但最终同意了,我真想不通他何必小题大做。

“好吧,嗯,我想来一杯健力士,可是我希望你可以让我去买,艾莉诺。”

我双手抵在桌上,往前倾身,凑近他的脸:“雷蒙,酒我来买,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可是我不想告诉你为什么。”

他耸耸肩之后点点头。我朝门口走去。

离开阳光之后,里面感觉非常阴暗,也闹哄哄的——大型扩音器传出阵阵陌生的音乐类型。生意并不兴隆,吧台只有我一个客人。有个年轻男人跟女人负责供酒,他们正忙着闲聊,她时不时就会像个傻蛋一样咯咯笑,甩甩染过的黄发,或是他会开玩笑似的捶捶她的手臂,用过度大声跟虚假的方式大笑。人类求偶仪式观察起来真是乏味到不可思议。至少在动物王国里,你偶尔可以享受到鲜艳羽毛的闪示,或是令人惊叹的暴力展现。甩头发和打情骂俏根本没什么看头。

我觉得很无聊,把木头吧台当前门似的用力敲了三下。他们两人头一抬。我点了杯健力士,那个男孩开始从水龙头接酒。“还要别的吗?”他说。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点。我推想他的工作有一部分应该是帮助陷入这种处境的客人。

“你推荐什么?”我问。

他原本望着滴入杯子里的黑色液体,这会儿抬起头来:“嗯?”

“我说,你推荐我喝什么?我平常不在酒吧喝东西的。”

他左右张望,仿佛在期待会有其他人站在那里,一阵长长的沉默。

“嗯。”他说,“这个嘛……迈格士水果酒很受欢迎。要加冰块吗?夏天喝很不错。”

“好。”我说,“谢谢,这样的话,就照你推荐的,麻烦来一杯迈格士水果酒。”他打开一个棕色瓶子,搁在酒吧台上,往长杯子里放了些冰块,然后放在瓶子旁边。

“那是什么?”我说。

“迈格士水果酒啊。”

“空杯子是要做什么的?”

“喝迈格士水果酒的啊。”他说。

“我要自己把瓶子里的酒倒进杯子里?”我困惑地说,“那不是你的工作吗?”他盯着我看,然后把棕色液体缓缓淋在冰上,用力放下,几乎是把瓶子用力砸在吧台上。

“八英镑七十便士。”他说,语气很不友善。我把一张五英镑纸币及四英镑硬币递过去,然后收下找回的零钱,小心地放进皮包里。

“你会不会恰好有个托盘?”我问。他丢下一只又脏又黏的托盘,看着我把饮料放在上头,然后转身背对我。在所谓的服务业里,礼仪竟然沦丧至此!

雷蒙谢谢我买饮料过来,接着灌下一大口。迈格士蛮好喝的,我修正了对那个年轻酒保的观感。没错,他的客户服务技巧很差,可是至少知道怎样推荐合适的饮品。我没开口提问,雷蒙就和我聊起他母亲,说他明天要去探访她,那是他每周日的固定行程。她守寡,健康欠佳。她养了很多猫,他也会帮她照顾它们。他说个不停,我打断了他。

“雷蒙,”我说,“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他啜饮啤酒:“当然。”

“如果我要买智能手机,你建议我买哪种?我一直在比较iPhone及安卓手机的优点。对于这两种东西的性价比,如果可以听听内行人的观点,我会很感激的。”

他对我的提问露出有点诧异的表情。真怪,他是信息技术部门的,一定常常有人问他科技方面的问题啊。

“嗯,这个嘛……”他像小狗似的摇摇头,仿佛想清空脑海里的思绪,“有很多因素可以考虑。”他细细说明了这些因素——却没得出任何有用的结论——然后看看手表。

“靠!我得走了——我到安迪家前还要先买啤酒,都快十点了。”他喝完啤酒,站起来穿上夹克,虽然天气一点都不冷。

“艾莉诺,你自己回家没问题吧?”他说。

“噢,没问题。”我说,“我会走路回去——今天晚上天气真好,而且现在天还没黑。”

“那就好,星期一见。”他说,“祝你剩下的周末时间过得愉快。”他转身离开。

“雷蒙,等等!”我说。

他面带笑容转向我:“什么事,艾莉诺?”

“雷蒙,健力士要三英镑半。”

他盯着我。

我说:“没关系,不急,如果星期一比较方便,到时给我就行了。”

他数了四英镑的硬币,放在桌上。“不用找了。”他说完就走开了。还真大方!我把钱收进包,喝完迈格士。因为酒里的苹果成分,我胆子大了起来,决定绕路回家。没错,有何不可?该是勘探一下环境的时候了。

8

当然没有地狱这种东西,如果有的话,为尖叫、音叉的动作及受诅咒灵魂的阴惨哀号配的背景音乐,就会是取自音乐剧剧场编年史里的“流行曲”大杂烩循环播放。安德鲁·劳埃德·韦伯和蒂姆·莱斯的整套作品会在火坑里的舞台上毫不间断地表演,而由罪人组成的观众就会被迫观赏——并聆听——直到永恒。罪人里最恶劣的那些,就是猥亵孩童者还有杀人不眨眼的独裁者,必须上台演出那些曲目。

除了罗蒙德先生的精致作品,我还必须找到自己喜欢听的一种音乐类型。音乐基本上是听觉可辨的物理作用、声波及通电的粒子,而有如大多理智清醒的人,我对物理学并没有兴趣。所以我觉得奇怪,我竟然正在哼《雾都孤儿》这部音乐剧里的一首曲子!我在心里加上惊叹号,难得这么一次,惊叹号用得恰到好处。谁会买下这个美妙的夜晚?[9]对啊,是谁呢?

有个寄养家庭搜集了大量的音乐剧影片,我们会在周末的时候阖家观赏,虽然我热切期盼自己对这种音乐不熟,却对莱昂内尔·巴特、罗杰斯及哈默斯坦等人的作品了如指掌。知道自己置身于那位歌手所住的街道上,我涌现出某种滑稽的感受,忐忑不安,近乎幸福。我几乎可以体会,《窈窕淑女》中那个穿着双排扣长礼服的小丑,为何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奥黛丽·赫本的窗外高歌、抒发胸臆。

要查出那个歌手的住处并不难,他在推特上贴了一张好看的夕阳照片:

@johnnieLrocks

我家窗户看出去的景象,我很幸运吧?

#城里的夏天#太幸福了

照片里有屋顶、树木及天空,可是角落里也有一家酒吧,就在街尾,名字清晰可见。多亏谷歌,我才花几秒就找到了。

这条街,就像在城里这片区域的许多地方,都是由住宅组成的,都设有安全大门、外墙上标有名字的门铃,而楼中的每套公寓都有专属的门铃。就是这条街没错,我应该从哪一侧开始?我决定从偶数开始。他是平和型[10]的,不是古怪型的男人,有个谜题等我来解开。我一面想,一面哼歌,不记得上次有这种轻盈、充满活力且灵敏的感觉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猜想,快乐可能就是这种感觉。

看到门铃上各式各样的名字,还有它们展示的方式,感觉真奇妙。有些是用圆珠笔在贴纸上潦草写成,随意贴在门铃上。有的则是用大写粗体打印出来,再用三层透明胶带固定在上面。有几个人的电铃留白而未标示,或是任雨水让印的字糊了也不更换,字迹模糊难辨。我真心希望他不是那种人中的一个。为了保险起见,我在笔记本里列出它们的相关位置。如果我排除了那些可辨识的名字后,还是没看到他的,那么我就必须回头一个个检查那些空白。

啊,我怎么能对他心生疑虑呢?沿街走到一半,偶数中的偶数,正是他,J.罗蒙德先生。我站在电铃前面检视那些字母,字迹整齐,而且以古典黑墨富有艺术感地写在白色厚纸上,这正是他的风格。

他身为热门英俊的男人,全世界都臣服在他脚下,星期六晚上不大可能在家,所以,只是为了看看有什么感觉,我用食指指尖轻触他的门铃。喀啦一声之后,传来了男人的嗓音,我吃了一惊。

“哈啰?”他再次说。

嗓音低沉,咬字清晰,且不疾不徐。蜂蜜烟草餐厅(Honey and smoke)、天鹅绒和银(velvet and silver)等店家闪现在我脑中,我迅速扫视那份清单,从中随意选了另一个住户的名字。

“比萨外卖……麦克法登家吗?”我说,并听到他叹气。

“他们住在顶楼。”他说完便挂掉了。门嗡嗡一响,咔嗒打开,我没停下来多想,就直接走了进去。

那个歌手住在二楼,就在右侧的公寓,门铃上有个低调的铜质名牌。我站着倾听,听不出屋里的声音,只有楼梯灯的嗡鸣及下方街道的微弱声响,楼上有台电视声音大作。我拿出笔记本,撕下空白纸张,把纸贴在名牌上,拿出铅笔开始拓印。转眼间,我就有了效果惊人的名牌摹本,我小心收进袋子,夹在笔记本之间。外侧的门开着,内侧的门是典型的维多利亚设计风格,有桃花心木和不透明的磨砂玻璃,近得十分诱人。

我尽可能壮胆并站得很近,我听不出屋里的声音,也没有可见的动静。几乎可以看出书架的形状,还有一幅挂画。他是有文化素养的男人,我们有好多共同点!

我身体一僵。柔软的指头放在振动的钢弦上,有个和弦在空气中闪动,朦胧、乳白,好似古老星辰散发的光芒。声音则是温暖、低沉,又柔和,这个嗓音可以用来下咒语、能迷惑蛇,更能形塑梦想的路线。我情不自禁地转向它,凑得更近,就贴在玻璃上。他正在写歌,摸索着的是文字、音乐,以及感受。能在他进行创作的当下偷听,是多么罕有的恩宠!他歌咏着大自然,我英俊的俄耳甫斯[11],他的声音!他的声音!

我往后仰头,合上双眼。我想象着一片天空,蓝中带黑,柔软浓密如毛皮。越过广阔的夜幕,进入天鹅绒般的深邃之处,光点散落各处,足以点亮一千个黑暗。图样自然浮现:炫光缭乱的双眼、蜗牛壳般的螺旋跟碎裂的珍珠、神祇、野兽跟星球。我们站定不动,却持续旋转;旋转的当下,同时以更大的圆圈行进,绕着太阳转啊转,噢,这种动能真叫人眩晕……

音乐停下,一阵突然又模糊的动作。我退后一步,赶紧往楼上走,心怦怦地猛跳。没有动静,我站在上头的楼梯平台上,等了几分钟,仍没有动静。

我蹑手蹑脚地走下来,再次站在他门外。音乐再次开始,可是我不想打搅他。说到底,我只是来看看他住哪里……看看又无妨。任务完成。

这真是纯粹的挥霍啊——我回到街上,就拦住了路过的黑色出租车回家。那天傍晚,天光虽然流连不去,但现在真的是入夜了,我不想在外头游荡,黑夜就是坏事会发生的时候。我估算出租车要花六英镑,可是我别无选择。我扣上安全带,拉上我和司机之间的玻璃隔板,我不想听他说协会足球、市议会或对任何话题的看法。我心头只有一件事,或者更精准地说,我心上只有一个人。

一两个小时之后,我领悟到,经过稍早的冒险之后,我是别想睡了。我打开灯,低头看着自己的睡衣。我有两件,一模一样的,方便换洗。两件都长及脚踝,领口很高,用舒适的磨毛棉料制成。黄柠檬色(那种色调让我想起吃起来很刺激的硬糖果,虽然童年早期吃不到这种东西,但是这种意象可以带来慰藉)。小时候,妈妈会往我嘴里丢个塞了甜椒的橄榄作为点心,偶尔会让我吃装在棺材形状的黄红锡罐里的油渍鳀鱼。她总是强调老成的味蕾比较常吃咸味食品,而廉价的糖类点心是毁掉穷人(和他们的牙齿)的始作俑者。妈妈一向有尖锐雪白的牙齿。

她说,唯一可以接受的甜点就是比利时松露巧克力(要“纽豪斯”这个品牌,我的老天,只有观光客才会买那些糟糕的贝壳形巧克力),或是从突尼斯露天市场买来的肥美帝王椰枣,这两者都很难在当地的连锁超市买到。那件事……发生之前不久,有一阵子她只在福南梅森高级食品百货购物。我记得,同一时期,她常常写信给法国馥颂公司,讨论樱桃果酱里的瑕疵。我记得来自巴黎信件上的漂亮红色邮票:“自由、平等、博爱”,不算是妈妈的信条。

我坐起来,把枕头折成两半,好撑住身体。还是毫无睡意,我需要慰藉。我伸手到床垫及墙壁之间的缝隙,找到了我忠实的老伙伴,经过多年的摆弄之后,边缘已翘起软化,是《简·爱》。我随手翻开这本小说的任何一页,马上就知道故事进行到哪里,还没读到下一个句子,那个句子几乎就在脑海里浮现。是企鹅出版的老经典,封面上有勃朗特小姐的肖像。里面的藏书票上写着:巴黎圣厄斯塔什教会主日学校,送给艾莉诺·奥利芬特,作为出席率良好的奖励,1998年。我成长期间有过基督教会合一式的教养,经历过的寄养家庭有长老教会、英国国教、天主教、卫理公会跟贵格教派;加上不承认上帝存在的几个寄养者,就算上帝用米开朗琪罗壁画里那种发出电光的手指指着他们,他们也不会信教。这些人尝试对我进行灵性教育,但我都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主日学校或是同等的活动,至少能让我离开当时的住处,有时候还有三明治可吃,或者更罕有的,会遇到可堪忍受的同伴。

我用摸彩般的方式,随意翻开这本书。书本在关键的场景那里打开,就是简·爱头一次遇上罗彻斯特先生,在树林里吓到他的马,害他摔下马的那次。“舵手”也在场,那只俊美、眼神灵动的猎犬。如果这本书有什么败笔的话,就是“舵手”的篇幅不够多,书本里用多少篇幅谈狗都不嫌多。

简·爱,一个很不讨喜的奇怪孩子,寂寞的独生孩子,年纪轻轻就要独自面对这么多痛苦——死亡的余波、爱的缺席。最后遭到火焚的是罗彻斯特先生。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这些事情我全都知道是什么感觉。

夜里最黑暗的几个小时,一切感觉更糟;听到鸟儿依然在啼唱,我很意外,不过它们听起来蛮生气的。夏天时,那些可怜的生物一定难以入睡,因为天光闪耀不停。在半明半黑之间,在全然的黑暗中,我记得,我记得。在阴影中清醒着,两个小兔般的心跳,呼吸好似刀割。我记得,我记得……我闭上眼睛。眼皮其实只是肉帘,你的眼睛永远“亮着”,永远看着;当你闭上眼睛,你看的就是眼皮内侧那层布满血管的薄皮肤,而不是往外凝望着世界。这种想法无法带来安慰。事实上,如果这件事我思考得够久,我可能会想挖掉自己的双眼,让自己停止观看,免得一直看下去。我看过的事情无法抹消,我做过的事情也无法扭转。

以前我失眠,或在某些夜里汗淋淋地醒来,啜泣尖叫时,有对寄养父母会说,要想想愉快的事情。这种建议很老掉牙,可是偶尔会有用。于是,我想着“舵手”那只狗。

我想我一定睡着了——说我没睡着,感觉蛮不可能的,至少也有一两分钟吧——可是感觉不像睡过。星期日是死气沉沉的日子,为了打发时间,我尽可能睡久一点(显然是监狱的老招数——妈妈,多谢提供秘诀),可是夏季早晨,有时还蛮难熬的。十点刚过,电话响起的时候,我已经起床好几个小时了。我清完浴室,洗好厨房地板,把回收的东西拿出去,将橱柜里的罐头排好,标签一致向外,从Z往A排。我替两双鞋子打好蜡,读了报纸,也把所有的字谜跟谜题都解完了。

我开口前先清了清喉咙,意识到,从我和出租车司机说在哪里放我下来算起,将近有十二个小时一个字也没说。对我来说,这已经算不错了,通常我在星期五晚上和公交车司机说了目的地后,一直要到星期一早晨上车和他同事打招呼,才会有机会开口。

“艾莉诺?”是雷蒙,当然了。

“对,是我没错。”我说,语气唐突。拜托哟,不然会是谁?他猛咳一阵子,真是肮脏的老烟枪。

“嗯,对,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今天要再去看塞米——想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为什么?”我说。

他沉默半晌——怪了,这问题又不难。

“嗯……我打电话去医院,他好多了——他醒来了——换到普通病房去了。我想……我想让他见见我们会蛮好的,免得他想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我脑筋动得不够快,没时间考虑枝枝节节。我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我们就已经安排好当天下午在医院碰面。我挂掉电话,看看客厅墙上的时钟(是我在红十字商店里买的:电光蓝的圆形框框,金刚战士,替客厅添点生之喜悦的时髦气氛,我向来这么认为)。赴约之前,我还有几个钟头时间。

我决定要好整以暇地准备,趁淋浴间的水升温时谨慎地照照镜子。我纳闷儿,我有可能成为歌手的缪斯吗?缪斯到底是什么?当然了,我对典故很熟悉,可是以现代而务实的角度来看,缪斯似乎只是艺术家想要一起过夜的迷人女性。

我想到那些画作:以曼妙的曲线斜倚着的丰满女子,睁着清澈大眼、如流浪儿般纤瘦的芭蕾舞者,以及被漂浮的花瓣环绕、身着贴身白袍的溺水美人。我既没有曼妙曲线,也不像纤瘦的流浪儿。我的身材正常、长相正常(至少有一边是)。我纳闷儿,男人会不会照镜子,发现自己有某种深刻基本的欠缺?他们翻开报纸或看电影时,眼前如果只有异常俊俏的年轻男子,他们会不会因为自己没那么年轻,也没那么俊俏,而觉得畏惧、觉得自己不如人?然后,当报纸嘲弄同一批英俊男人——因为这些男人变胖或做了不讨喜的装扮时,他们会不会去读?

当然了,这些都是无须回答的诘问。

我再次照照镜子。我很健康,身强体健,我有个运作正常的脑袋,不算悦耳的嗓音——多年前吸进那么多烟,对声带造成了无法修复的损害。我有头发、耳朵、眼睛及嘴巴。我是个人类女性,刚刚好。

虽然我脸庞有一侧像马戏团的怪人——受损的一边——总好过另一种结局,意思就是比丧生火场好。我没被烧成灰烬,我像只小凤凰浴火而起。我用手指拂过疤痕组织,抚摸轮廓。我暗想,妈妈,我没被烧死,我穿过大火,活了下来。

我的心上有疤,就和脸上的疤一样厚实,一样丑陋。我知道它们存在,我希望有些完好的组织留存下来,透过那块地方,爱可以进入并流出。我希望。

9

雷蒙就站在医院前门外面。我看到他弯腰帮坐在轮椅上的女人点烟——她随身带着挂在轮架上的点滴,当她在用纳税人的钱来恢复个人健康时,也同时在损害着个人健康。她吸烟的时候,雷蒙跟她闲聊着,自己也吞云吐雾。他往前凑去,说了点什么,女人笑了,发出老太婆般的尖笑,最后狂咳一阵子。我谨慎地走上前,生怕毒性烟雾会包围我,造成伤害。他看到我走近,于是捻熄了烟,然后悠闲地朝我走来。他穿着牛仔裤,裤子低低地挂在臀部上,很煞风景。他一转身,我就看到内裤刺眼地露出一寸——是糟糕的深紫红色——白色肌肤上覆满雀斑,让我想到长颈鹿的外皮。

“嘿,艾莉诺。”他说,在大腿前侧搓着双手,仿佛想揩干净,“今天都好吗?”

可怕的是,他往前倾身仿佛要拥抱我。我后退一步,但还是躲不过烟味及另一种难闻刺鼻的化学品味,我猜是某种便宜的男士古龙水。

“午安,雷蒙。”我说,“我们进去吧?”

我们搭电梯到七号病房。雷蒙细数前一天晚上的活动,说得又臭又长,他和他朋友显然“战了一夜”,我不管那是什么意思,他们完成了“侠盗猎车手”系列的一项任务,再后来是打牌。我不确定他为何要跟我说这些,我又没问。他终于讲完了,问起我昨晚过得怎么样。

“我做了点研究。”我说,不想和雷蒙说,免得坏了这件事。

“看!”我说,“七号病房到了!”他就像孩子或小宠物,很容易分心,在进去前,我们轮流用酒精消毒凝胶搓手。安全至上,虽然经过前一次的皮肤病攻击,我可怜的受创皮肤还没恢复过来。

塞米在最里面靠近窗户的一张床上,他正在读《周日邮报》。我们走近的时候,他从眼镜上方怒瞪着我们,神态并不友善。雷蒙清清喉咙。

“嘿,汤姆先生。”他说,“我是雷蒙,这位是艾莉诺。”

我对老人点点头,雷蒙继续说:“我们,呃,是我们发现你摔倒的,我陪你搭救护车到医院来。我们今天想过来打声招呼,看看你的状况如何……”

我往前倾身,伸出手,而塞米瞪着我的手。

“咦?”他说,“你说你们是谁?”他一脸心烦,凶巴巴的样子。雷蒙又开始解释,可是塞米举起手,掌心向前,要他静下。虽然他穿着条纹睡衣,白发像鸽子宝宝一样蓬松乱翘,可是模样还是意外地很有气势。

“等等,等一下。”他说着便朝床边的柜子弯身,从隔板上抓起某样东西。我不由自主后退一步——谁晓得他会从里面拿出什么来?他把东西塞进耳朵里,鼓捣了片刻,从他脑袋的另一侧传出高亢的尖鸣。声音停下,他露出笑容。

“好了。”他说,“好多了,现在终于可以把状况搞清楚了。你们两个哪儿来的——教会是吗?还是又想租电视给我了?我不想要电视,小子——我已经和你们讲过了,我才不要付一堆钱,躺在这里看那堆垃圾!胖子跳交际舞、成年男人烤蛋糕,拜托哟!”

雷蒙再次清清喉咙,又做了自我介绍,我则往前弯身和塞米握手。他立刻变了表情,对我们两人露出灿烂笑容。

“噢,原来是你们两个,是吗?我一直问护士,是谁救了我一命,‘谁带我来医院的?’‘我怎么进来的?’——可是他们说不上来。坐嘛,来啊,坐我身边,和我讲讲你们的事情。你们帮的忙,我再怎么谢你们都不够,真的。”他点点头,然后表情变得很严肃,“现在大家听到的,都是风气如何快速地败坏,大家要么是恋童癖,不然就是骗子,才不是这样的。他们都忘了世界上,满是像你们这样的正派普通人、好心人,愿意停下来帮助有难的人。等我家人见到你们,他们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

他往后靠在枕头上,因为讲话费劲而累坏了。雷蒙替我拿了把塑料椅过来,也替自己拿了一把。

“你感觉怎样,汤姆先生?”雷蒙问他,“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叫我塞米就好,小子——不用那么拘谨。我的状况还不错,谢谢。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不过,你和你老婆救了我的命,这点毫无疑问。”

感觉雷蒙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我往前凑去。

“汤姆先生。”我说。

他挑起眉毛,然后用令人不安的方式上下耸眉。“塞米。”我改口,他对我点点头。

“我恐怕必须澄清几项误会。”我说,“首先,我们没救你的命,是救护车服务的功劳,救护人员虽然有点粗鲁,但也做了必要的措施,送你到医院的路上也先稳定了你的状况。还有医院的医疗团队,包括麻醉师以及给你的臀部做手术的骨科医生,以及很多专业的医护人员,在你术后照顾你——如果有人救了你,是他们。我和雷蒙只是寻求救援,陪在你身边,直到国民保健署扛起责任。”

“啊,没错,上帝保佑国民保健署。”雷蒙无礼地打了岔。我用最严厉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再者,”我说了下去,“我应该赶紧澄清,我和雷蒙只是同事,绝对没有婚姻关系。”我用力盯着塞米,确保他弄清楚这点。塞米和雷蒙面面相觑,大家陷入一阵微微尴尬的沉默,雷蒙在椅子上往前挪。

“所以,呃,你住哪里啊,塞米?你出事那天,原本打算要做什么?”他问。

塞米对他微笑。

“我是当地人——土生土长。”他说,“我固定在星期五到店里买点杂货。没错,那天早上本来就觉得身体有点怪怪的,可是我以为只是心绞痛,谁想到最后会住进医院来!”

他从怀里的大袋子里拿了几颗太妃糖,然后要请我们吃。雷蒙拿了一颗,我婉拒了。想到软糖被塞米胯下的体温烘暖了(虽然还隔着法兰绒睡衣和毯子),就让人反感。

塞米和雷蒙吃东西都会出声。他们用力嚼糖的时候,我盯着自己的双手,注意到手看起来虽然红肿,近乎晒伤,但我很高兴酒精凝胶除去了潜伏在医院四处的——还有我手上想必原本就有的——细菌。

“你们两个呢——今天老远跑过来的吗?”塞米问,“我是说,分开过来。”他看着我,连忙补充。

“我住南区。”雷蒙说,“艾莉诺住……你在西区,是吗?”我点点头,不想把自己的居住地点讲得太明确。塞米问起工作时,雷蒙负责告诉他,我只要旁观就满足了。塞米看起来蛮脆弱的,在公共场所穿睡衣的人常有这种状况,可是他比我原本想的还年轻——我猜他不超过七十岁——眼眸是非常深的蓝色。

“我对平面设计完全没概念。”塞米说,“听起来很新潮。我以前是当邮差的,不过我在对的时机离开了,只要我谨慎点就能靠着退休金活下去。现在事情全都变了——我很高兴自己已经不在那行了,他们都乱搞一通。在我那个年代啊,那可是正正当当的公共服务啊……”

雷蒙点点头。“没错。”他说,“记得以前出门的时候,都要先去拿邮件,午餐时间也会送件,对吧?现在邮件都是在下午过半才送来的,如果会来的话……”

我不得不承认,我觉得这段关于邮局的闲聊蛮无趣的。

“你可能会住院多久,塞米?”我说,“我之所以这样问,只是因为病人住院越久,术后感染的概率就随之增加——肠胃炎啦,金黄色葡萄球菌啦,艰难梭状芽孢杆菌——”

雷蒙再次打断我。“唉。”他说,“我敢说医院伙食很差吧,嗯,塞米?”

塞米笑了。“没错,小子。”他说,“你应该看看他们今天午餐拿什么来的,应该是爱尔兰炖菜……可是看起来更像狗食,闻起来也像。”

雷蒙漾起笑容:“塞米,要不要我们带什么给你?如果你需要,我们可以到楼下的店里,或是这星期改天再过来,带东西进来。”

雷蒙看着我,在等我确认,我点点头。我没有理由驳斥这个提议,想到也许可以帮苦于营养不良的老人,感觉还蛮愉快的。我开始思考要带什么给他,思考哪种菜式方便运送,我纳闷儿塞米是否想来份青酱意大利面。我可以在前一天晚上做两人份的,隔天用保鲜盒把剩下的带来给他。我没有保鲜盒,因为直到这一刻才有需求。我可以先去百货公司买几个,感觉就像是我这个年纪和社交状态的女性会做的事,真令人兴奋!

“啊,小子,你人真好。”塞米说,稍微削弱了我的目标感,“可是真的没有必要,我家人每天都会过来,一天两次呢。”说到最后一部分时,语气明显流露出得意,“他们拿来的东西我都吃不到一半,实在太多了!最后大部分都送出去了。”他说,以傲慢的手势朝着病房的其他男人挥一挥。

“你有哪些家人?”我问,对这个消息略感意外,“我还以为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单身、没小孩呢。”

雷蒙在椅子里不安地挪挪身子。

“我是鳏夫,艾莉诺。”塞米说,“琼五年前过世了——癌症,最后很快就走了。”他停顿了一下,让身子稍微坐得更直,“我有两个儿子及一个女儿。基斯是我家老大,结婚了,生了两个小的。那两个小孩真是顽皮的小猴子。”他眯起眼睛说,“还有一个儿子加里。加里和米歇尔——没结婚,可是住在一起,这年头好像就流行这样。还有我最小的,劳拉……嗯,只有上帝才搞得懂她,才三十五岁就离婚两次,你们相信吗?她有自己的小生意,有间不错的房子和一辆车……就是找不到好男人,就算找到了好男人,也没办法长久。”

我觉得这个说法很有趣。“我建议你女儿别担心。”我自信满满地说,“在我个人近来的经验里,完美的男人会在最无法预期的时候出现。命运会把他丢到你的必经之路上,然后天意就会确保你们最后走到一起。”雷蒙发出怪声,是介于咳嗽及喷嚏的声音。

塞米对我和善地笑笑。“是吗?嗯,亲爱的,你可以自己告诉她。”他说,“他们很快就到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个护士恰好路过,显然听到了。她体重严重过重,穿着相当迷人的白色塑料无跟厚底鞋,配着抢眼的黑黄条纹袜子——她的脚就像两只胖胖的大黄蜂。我提醒自己,离开以前要问问她袜子是在哪儿买的。

“一床最多只能有三个访客。”她说,“我们今天恐怕得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她并未表现出怕什么的模样。雷蒙站起来。

“我们先走一步,让你家人来探访,塞米。”他说。我也站起来,这样做似乎蛮恰当的。

“不急啊,现在不急。”塞米说。

“要不要我们这个星期晚点再来?”我问,“有没有什么杂志或期刊想要我们带过来的?”

“艾莉诺,我刚说过——你们两个救了我的命,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你想要什么时候过来看我都好。亲爱的,能见见你,我会很开心。”塞米说。他的眼睛濡湿,好似海水里的滨螺。我再次伸出手,他不是和我握握手,而是用双手包住我的手。他的手又大又暖,有如兽掌,我的手在里面感觉娇小脆弱。要是平常,我可能会很害怕,可是他让我意外。他的指甲又长又扭曲,手背上长满卷曲的灰毛,一路往上蔓延,进入睡衣袖子之下。

“艾莉诺,听着,”塞米一边说,一边盯着我的眼睛,紧抓我的手,“姑娘,再次谢谢。谢谢你照顾我,还把我买的东西带过来。”我发现自己并不想把手从他温暖有力的掌中移开。雷蒙咳了咳,肯定是因为过去半小时左右致癌物缺席,肺部有了反应。

我用力咽咽口水,突然觉得难以开口。“那么,我这周晚点再过来,我会带吃的来。”我终于开口,“我保证。”塞米点点头。

“那就再见喽,老大。”雷蒙说,把肉乎乎的手搭在塞米肩上,“很快见喽,嗯?”

我们走出病房时,塞米对我们挥手。我们绕过转角、迈向电梯时,他依然面带笑容挥着手。

走出医院以前,我们都没说话。

“真是可爱的家伙,嗯?”雷蒙说。这句有点多此一举。

我点点头,试着留住塞米包住我手心的感觉,舒适安全,还有他眼神里的和善温暖。让我惊慌的是,我发现有滴在眼里形成的泪水,我赶在泪水溅出来以前,转过身抹掉。烦人的是,通常最缺乏观察力的男人雷蒙竟然注意到了。

“艾莉诺,你今天接下来的时间要做什么?”雷蒙柔声问。我看看手表,快四点了。

“我想我就回家,也许看一下书吧。”我说,“晚点有个广播节目,就是听众会写信过去,要求重播他们当周喜欢的节目片段,通常很有意思。”

我也在想,我可能再买些伏特加,半瓶就好,把剩下的那些补满。我渴望喝伏特加时那种短暂尖锐的感受——那是一种悲伤灼烧的感受——接着,最幸福的地方就是,毫无感觉。我看到塞米报纸上的日期,其实今天是我生日。真烦,我忘了问护士她的黄蜂袜子是在哪儿买的——要不然就可以买来送给自己当礼物。我决定买点小苍兰送自己,我一直很爱它们淡雅的香气跟柔和的色调——它们有种低调的亮度,美过俗丽的向日葵及老派的玫瑰。

雷蒙正看着我。“我现在要去我妈家了。”他说。

我点点头,擤擤鼻子,拉上外套拉链,准备踏上归途。

“听着——你想不想和我一块儿去?”雷蒙说,我正转向大门。

我立刻涌现的念头是,想都别想。

“我大部分的星期日都会过去。”他说下去,“她不大出门——我确定她看到新面孔会很高兴的。”

“即使像我这样的面孔?”我说。我无法想象任何人——不管是第一次或第一千零一次见面——会因看见我的脸得到任何乐趣。雷蒙不理我,开始在口袋里翻找。

他又点燃一根烟,我想了想他的提议。我还是可以在回家的路上买伏特加和生日花束,看看别人家里的模样,搞不好会蛮有趣的。我试着回想自己最后一次到别人家的情景。两三年前,我站在楼下邻居公寓的玄关那里,拿我代为签收的包裹过来。那个地方有浓重的洋葱味,角落里有个丑陋的立灯。更早几年,公司有个接待员在自家公寓开派对,邀请所有的女同事去。那个公寓很美,是传统的住家,有桃花心木及彩绘玻璃,还有精致的飞檐。不过,那场“派对”只是个借口,是种谋略,重点是要制造机会,卖性爱玩具给我们。那个景象还真是不堪,十七个醉醺醺的女人比较形形色色、大到吓人的按摩棒的性能如何。我喝了一杯温热的灰皮诺葡萄酒,回避主人的一个表亲对我私生活的无礼探问,十分钟过后就离开了。

酒神节和酒神式狂欢,我对这样的概念当然很熟悉,可是女人会花一整晚一起喝酒、买这种东西,还把这件事当“娱乐”,我觉得太诡异了。情人之间的性爱结合应该是神圣且私密的事,不应该是对着一堆可食用内衣裤,和一群陌生人讨论的话题。我和那个歌手一起度过首夜时,我们身体的结合会反映我们心灵与灵魂的结合。他的独特、他腋窝闪现的深色汗毛、他锁骨的小骨块、他手肘弯处的血的气息,以及他温热嘴唇的柔软。他会拥我入怀,然后……

“嗯,艾莉诺,哈啰,我刚刚在说……如果你要去我妈家的话,现在就要去搭公交车了。”

我把自己拉回讨厌的当下,面对雷蒙的矮胖身材,还有肮脏的兜帽运动衫及带着污渍的运动鞋。也许雷蒙的母亲会是聪慧迷人的友伴,但从她的儿子看来,我还蛮怀疑的,可是世事难料。

“好,雷蒙,我陪你去你母亲家。”我说。

10

雷蒙当然没车。我猜他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不过他身上有种青少年的气息,还没完全成人的感觉,当然有部分原因在于他的打扮方式。我还没看过他穿正常的皮鞋,他老是穿运动鞋,似乎有不少颜色和风格。我常常注意到,固定穿运动装的人最不可能参与体育活动。

运动对我来说是个谜团。在小学,运动会是一年当中,学业成绩最不出色的学生可以胜出的唯一日子,因套着袋子跳得最快,或是从A地到B地跑得比同学快而赢得奖项。他们隔天超爱把奖章别在外套上呀!仿佛在汤匙盛蛋比赛里得第二名,就可以弥补自己不懂怎么用所有格符号。

在中学,体育课仍让我摸不着头脑。我们必须穿特殊的衣物,绕着操场无休止地奔跑,偶尔还必须握着一段金属管子,传给其他人。如果我们不是在跑,就是在跳,跳进沙坑或是越过支架上的小横杆。做这件事有个特别的方式,你不能只是跑跟跳,还必须先用奇特的方式又蹦又跳。我问为什么,可是没有一位体育老师(就我来看,他们大部分连和你报时都有困难)能给我答案。硬要逼对这些事没兴趣的年轻人做这些活动,感觉很奇怪,我确定这样只会让我们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想再碰体能活动。幸运的是,我的四肢天生灵活优雅,我喜欢走路,所以总是维持良好的体态。妈妈特别厌恶别人体重过重(如果有人在街上摇摇晃晃经过我们身边,她会低嘶:“贪婪的懒鬼。”),也许就某种程度上,我也内化了这种观点。

雷蒙不是过重,但他一身松软、小腹微凸,看不出有什么肌肉,我怀疑他只固定用到前臂上的肌肉。对他不良的体态,他在服饰上的选择也毫无助益,只有松垮的牛仔裤、印有幼稚口号及图像的宽松棉衫。他的装扮像个男生而不是男人。他的梳妆打扮也很邋遢,通常胡子都没刮干净——他留的不算是胡子,而是参差的胡楂,让他看来更不整洁。他有灰褐混着小麦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也不怎么用心整理,顶多在洗完后用脏毛巾搓搓而已。他整体的形象,虽然还不到流浪汉的程度,但肯定像是前一晚随便睡在廉价旅馆里或是在陌生人家里打地铺的男人。

“我们要搭的是这班公交车,艾莉诺。”雷蒙说着,无礼地用手肘推推我。我已经备好公交车通票,可是雷蒙没有这种东西,这也在我意料之中,他宁可多花点钱,也不会事先做好计划。结果,他连零钱都不够,我还得借他一英镑。明天上班的时候,我一定要讨回来。

到他母亲家的车程大约二十分钟,在那期间我和他解释公交车通票的好处,包括哪里可以买到,必须搭多少趟才能回本,甚至告诉他如何有效地免费搭乘。他似乎不怎么感兴趣,我讲完以后,他甚至没跟我道谢,他真是缺乏对话的技巧。

我们穿过一小区低矮的白色房屋,以可预测的模式穿插着四种不同设计的屋舍。每一栋房子的车道上都有一辆相当新的车子,还有孩子出没的证据(加了稳固器的小脚踏车、钉在车库墙上的篮球框),但看不见孩子,也听不见孩子的声音。街道都以诗人的名字命名,如华兹华斯巷、雪莱苑、济慈丘,肯定是建筑公司营销部门选的,都是想买这种房子的人会认得的诗人,曾经以瓮、花以及浪游云朵为题的诗人。依照过往经验看来,我这人比较可能会住在但丁巷或爱伦·坡广场。

我对这样的环境很熟悉,在寄养安置期间,我住过的房子与街道简直就和这里的一模一样。这里不会有领退休金的人,不会有合租的朋友,不会有独居的人,除了偶尔会有暂住在此的离婚人士。车道上停着一排崭新的车子,理想中的状况是每栋房子备有两辆。家庭来来去去,整个地方感觉很不长久,就像匆匆忙忙拼组而成、随时可以移动的剧场场景。我打了个哆嗦,驱走那些回忆。

雷蒙的母亲住在新房子区域后方的整齐排屋,一排的半独立式小屋,外墙嵌着鹅卵石。这里是社会住宅,街道是以名不见经传的当地政客来命名的。这些入住的居民会装上双层玻璃的塑料前门或增建小小的前廊,但雷蒙的老家不曾改装过。

雷蒙忽略前门,兀自绕过房子侧面。后院有个小棚屋,窗上挂着纱窗,方形的绿地上插着晾衣杆。洗好的衣物在晾绳上翻飞,一排纯白的布单及毛巾,然后是一排令人不安的松紧带内衣裤,像军队一样整齐精准地晾在绳子上。这里还有一块菜圃,茂盛的大黄和几排整齐的胡萝卜、韭菜与包心菜,我欣赏着它们的对称及精准。

雷蒙门也没敲就直接推开后门,一面走进小小的厨房,一面大声喊着哈啰。空气中弥漫着可口的汤味,咸咸的,暖烘烘的,也许是从炉子上的大锅里散发出来的。地板和所有的平面都一尘不染,整整齐齐,我确定若打开抽屉或橱柜,里头的东西肯定也是一片崭新、井然有序。装潢以朴素风格及实用性为重,可是偶尔有一些媚俗的物件,有个大挂历,上面绚丽的相片中有两只蹲在篮子中的猫咪,门把上挂着模仿传统娃娃的造型、用来储藏塑料袋的长条布袋。在沥水盘上有一个茶杯、一个玻璃杯及一只盘子。

我们走进小小的玄关,我跟着雷蒙步入客厅,那里照样洁净无瑕,散发着家具打好蜡的气味。窗台上的插花瓶插了菊花,过时的碗橱中随意摆放着加框照片及装饰品,由烟灰色玻璃门保护着,恍若圣物。坐在轮椅里的老妇往前伸手去拿遥控器,将巨型电视调成静音。正在播放的节目是民众带着老东西去估价,如果那个东西值点钱,就假装爱到不忍脱手。三只猫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有两只怒瞪着我们,第三只只是睁开一眼,然后回头继续睡,觉得不值得费力搭理我们。

“雷蒙,儿子啊!进来,进来。”老妇说,指着沙发,在轮椅上倾身把猫咪赶走。

“妈,我带了个同事过来,希望没关系。”他说着便上前吻吻她的脸颊。我上前一步,伸出手。

“艾莉诺·奥利芬特,很高兴认识你。”我说。她和我握握手,然后用双掌包住,就像塞米那样。

“很高兴认识你,亲爱的。”她说,“能够见见雷蒙的朋友,我一向很开心。坐吧。你一定需要来杯茶吧,平常喝什么茶?”她作势要起身,我注意到轮椅旁边有个带轮的助行器。

“坐着别动,妈,我来就好。”雷蒙说,“我来帮大家泡茶吧。”

“好啊,儿子。”她说,“还有‘车轮’牌巧克力派哟,你的最爱。”

雷蒙到厨房去,我坐在他母亲右边的沙发上。

“是个好小子啊,我家雷蒙。”她得意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好,只是速速点了个头。“所以你们是同事,”她说,“你也在修电脑吗?我的天啊,这个年头,女生什么都会做了,对吧?”

她和她的房子一样整齐干净,女衫的领口别了珍珠胸针,脚踩酒红色的天鹅绒拖鞋,边缘有羊皮,看起来蛮舒适的。我猜她七十多岁,我和她握手时就注意到,她的指关节肿得有如醋栗那么大。

“我是会计部的,吉本斯太太。”我说。我和她说了一些工作的事,她似乎听得很入迷,频频点头,偶尔搭话“是吗?”及“噢,真有意思”。我穷尽了和应收账款相关的有限对话机会,单人独白结束的时候,她绽放笑容。

“艾莉诺,你是本地人吗?”她柔声问。通常我痛恶别人这样问我,可是她真心感兴趣,不带恶意,于是我告诉她我住哪一带,刻意模糊带过准确的地点。人永远不该对陌生人暴露确切的住处。

“不过,你没口音耶?”她说,换了个问法。

“我童年早期是在南部过的。”我说,“但十岁时搬到了苏格兰。”

“啊,难怪。”她说,对这点似乎很满意。我注意到,大多苏格兰人听到“南方”就不会追问下去,我只能假设对他们来说,这种描述就足以囊括整个英格兰、赛船及圆顶硬礼帽,仿佛利物浦和康沃尔是同一类地方,住着同一种人。反之,苏格兰人总是很坚持这个地区的每个部分都是独一无二、特别的存在,我不知道为什么。

雷蒙用俗艳的塑料托盘端着茶具及一包“车轮”牌巧克力派回来。

“雷蒙!”他母亲说,“拜托,你好歹也用奶罐装一下牛奶嘛!我们有客人耶!”

“只是艾莉诺啊,妈。”他说完就看看我,“你不介意吧?”

“一点都不介意。”我说,“我在家里都直接用牛奶纸盒。只是个负责把液体送进杯子里的容器。事实上,可能还比没加盖子的牛奶罐更卫生呢,我想。”

我伸手去拿车轮巧克力派,这时雷蒙已经嚼了起来。他们两个闲聊一些无足轻重的事情,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们两人的声音都不特别刺耳,我听着壁炉架上的马车时钟大声地走着。室内很温暖,温度不至于热到带来压迫感。有只猫侧躺在炉火前面,将身子拉到最长,哆嗦一阵,然后倒头继续睡。时钟旁边有张相片,随着岁月流逝而褪了色。是个男人,显然是雷蒙的父亲,他高举香槟酒杯致意,对着镜头灿烂地笑着。

“那是雷蒙的老爸。”他母亲注意到我在看照片,于是说。她露出笑容:“是雷蒙拿到考试成绩单的那天。”她以明显的骄傲望着他。“我们家雷蒙是家族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她说,“他老爸高兴得不得了,我真希望他可以活着亲眼看到你毕业。那天真难忘啊,是吧?雷蒙,儿子啊!”雷蒙含笑颔首。

“我上大学不久,他就心脏病发作了。”他向我解释。

他母亲说:“永远没机会享受退休生活,事情常常是这样的。”他俩静静坐了片刻。

“他本来是做什么的?”我问。我没兴趣,可是觉得这样问会比较恰当。

“瓦斯工程师。”雷蒙说。

他母亲点点头。“他努力工作了一辈子。”她说,“家里从来就没缺过东西,是吧,雷蒙?我们每年都出门度一次假,家里还有一辆不错的小车,至少他看到丹妮丝结婚了,这就不错了。”

我肯定满脸困惑。

“我姐啦。”雷蒙解释。

“哎哟,老天,雷蒙。你一定是忙着讲足球和电脑,我猜她也不会想听那些事。男生就是这样,嗯,艾莉诺?”她面带笑容对我摇摇头。

真让人困惑,人怎么可能忘了自己有姐姐?我想他没忘——只是把手足当成理所当然的存在,当成不会改变、稀松平常的人生事实,甚至不值得一提。我形单影只,想象不出那种场面,奥利芬特世界里只有我和妈妈。

他母亲还在讲话:“雷蒙出生的时候,丹妮丝都十一岁了——他啊,是个小惊喜,也是个祝福。”

她深情款款地望着他,我不得不将视线挪开。我告诉自己,至少我知道爱的模样了,这点蛮重要的。没人像那样看过我,可是如果有天他们这样看我,我就会认得出来了。

“喏,儿子啊,把相簿拿出来吧。我想拿全家第一次到西班牙阿利坎特度假的相片给艾莉诺看,就是你开始上学的前一个夏天。他在机场的旋转门那里被卡住了。”她说,刻意压低声音,神祕兮兮地朝我凑来。

看见雷蒙满脸的恐惧,我哈哈大笑。

“妈,我们的老照片会让艾莉诺无聊死的。”他说,那种脸红的模样,我想有人会认为很迷人的。对于是否要坚持看照片,我思忖片刻,可是看他一脸悲惨,我不忍心。时机正巧,我的肚子发出了响亮的咕噜声。我中午吃了意大利指环圈面加土司,后来就只有一块“车轮”牌巧克力派。她客气地咳了咳。

“艾莉诺,你会留下来喝下午茶吧?只有一些简单的东西,可是很欢迎你。”

我看看手表,才五点半——这个时间吃东西蛮怪的,不过我饿了,而且我还有时间在回程路上到乐购超市去。

“我很乐意,吉本斯太太。”我说。

我们围着厨房的小桌而坐。汤很美味,她说她用猪蹄髈炖高汤,然后把肉弄碎,汤里面也满是从自家菜园摘来的蔬菜。还有面包、奶油及芝士,吃完又喝了杯茶配鲜奶油蛋糕。席间,吉本斯太太一直说着邻居各式各样的怪癖和疾病,还有他们家族成员的最新消息。从雷蒙的表情看来,这些事情对雷蒙来说毫无干系,就像对我一样。他常常深情地调侃母亲,而她会假装烦心地回应,轻拍他的手臂,或骂他没礼貌。我浑身暖烘烘的,吃饱喝足,浑身自在,这是种前所未有的感受。

雷蒙的母亲勉强站起来,伸手要拿助行器。她蹒跚上楼到厕所去的时候,雷蒙告诉我,她的膝盖及臀部都患有严重的关节炎。他说,这栋房子并不适合行动能力受限的人住,可是她拒绝搬家,因为她从成年以来就一直住在这里,这是她养大孩子的房子。

“好了。”她说,从楼上回来了,“碗盘不多,我来洗就好,然后我们就可以坐下来好好看电视了。”

雷蒙马上站起来:“坐吧,妈,我来就好,一下子而已,艾莉诺会帮我,对吧,艾莉诺?”

我站起来,开始收拾盘子。吉本斯太太强烈抗议,但最终还是坐回自己的椅子,缓慢又别扭,我听到她因疼痛而发出的微小叹息。

由雷蒙负责洗,我来擦。是他提议的——不知怎的,他注意到我红肿的双手,不过他没大惊小怪,只是把我从水槽边挤开,塞了擦碗巾到我受损的手中——这条擦碗巾还蛮俏皮的,上头有只打了格纹领结的苏格兰梗犬。

这条擦碗巾触感柔软,纤维明显,仿佛已洗过很多遍,而且被细心地熨成整齐的方块。我扫视一下这些盘子,然后才摞在桌子上让雷蒙收走。这些餐具虽然老旧,但质量颇佳,上头画了盛放的玫瑰,边缘有褪色的镀金。吉本斯太太看到我在看,她的观察力确实没有问题。

“那套瓷器是我的结婚礼物,艾莉诺。”她说,“想象一下——都过五十年了,状况还这么好!”

“你在说瓷器,还是你自己?”雷蒙说。她啧了啧,含笑摇头。我们忙着各自的任务,陷入令人自在的沉默。

“告诉我,你目前有对象吗,艾莉诺?”她问。

真无趣。

“目前没有。”我说,“可是我看上一个人了,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水槽传来碰撞声,雷蒙把勺子弄掉在沥水板上,撞得铿锵作响。

“雷蒙,”他母亲说,“笨手笨脚的!”

我当然一直在在线追踪那个歌手,可是就虚拟世界来说,他这阵子还蛮安静的。只在照片墙上贴了几顿饭的照片、发了几则推特,在脸书上贴了关于他人音乐创作的无聊消息。我不介意,我只是在静候时机。如果说我对浪漫情事略知一二,我俩会面与陷入爱河的最佳时机就会在我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到来,而且是在种种迷人条件完备的情况下。虽说如此,如果不在近期发生,我就必须自己亲自上阵。

“那你的家人呢?”她说,“他们住附近吗?有兄弟姐妹吗?”

“很遗憾,没有。”我说,“如果有兄弟姐妹一起长大就好了。”我想了想。“其实那是我人生中最悲伤的事情之一。”我听到自己说。我从来没说出过这样的话,直到这个时刻,这份思绪才成形,这出乎我的意料。那这又是谁的错?有个声音在我耳畔低语,冰冷、尖锐而且充满怒气,是妈妈。我合上双眼,试着摆脱她。

吉本斯太太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在:“噢,我确定那就表示,你和爸爸妈妈很亲近吧?我敢说,家里只有你这个孩子,你对他们来说肯定很重要。”

我看着自己的鞋子,当初为什么会挑这双?我想不起来。是有尼龙搭扣穿起来方便,是整体黑色百搭,还是平底舒适并且可以绕住脚踝提供支撑呢?我领悟到,这双鞋不堪入目。

“别那么爱打听,妈。”雷蒙说,用擦碗巾将手抹干,“你真像秘密警察啊!”

我以为她会发脾气,可是比生气还糟的是,她竟然满怀歉意。

“噢,艾莉诺,抱歉啊,亲爱的,我不是故意让你难过的。拜托,亲爱的,别哭啊,我很抱歉。”

我竟然在哭,在抽泣!我好多年没哭得这么惨了。我试着回想,上次这样哭是什么时候——是我和迪克兰分手的时候。即使在当时,泪水也不是因为情绪而生的——我终于开口请他搬出去时,他打断了我的一条手臂及两根肋骨,我是因为痛才哭的。我竟然在同事母亲家的厨房里啜泣,这样是不行的。妈妈会怎么说呢?我打起精神。

“请不要道歉,吉本斯太太。”我说,用擦碗巾抹抹眼,试着缓住自己的呼吸,却破了音,像青少年一样岔了嗓子。她绞着双手,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而雷蒙揽住她的肩。

“你别难过啊,妈。你没有恶意,她知道的——艾莉诺,是吧?”

“是啊,当然!”我说,一时冲动,倾身过去和她握握手,“你的问题很合理,也很恰当,我的反应就不是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如果我让你不自在了,请接受我的道歉。”

她一脸如释重负。“那就好,亲爱的。”她说,“我没料到今天会有人在厨房里哭!”

“唉,会惹我哭的,通常是你煮的东西啊,妈。”雷蒙说,她静静地笑了。

我清清喉咙。“你的问题让我措手不及,吉本斯太太。”我说,“我一直不知道父亲是谁,我对他一无所知,连名字都不晓得。至于妈妈,她目前……这样说好了,她‘hors de combat’(失去战斗力)。”他们两人都一脸茫然,他们显然都不是法国文化迷。“我见不到她,她……难以接近。”我解释,“我们每星期联系一次,不过……”

“当然了——不管什么人,遇到这种状况都会很难过的,亲爱的,当然会。”她说,同情地点点头,“不管年纪多大,大家有时候都需要自己的妈妈。”

“恰好相反。每星期固定联系,对我来说太频繁了。我和妈妈——我们……嗯,情况很复杂……”我说。

吉本斯太太同情地点点头,希望我说下去,但是我却知道这该是打住的时候。冰激凌车驶过街头,播放着《洋基歌》的音乐,比正确的音符还要低几赫兹,听了很难受。我从某个深邃又全然无用的记忆库里,打捞出歌词:扁帽上插羽毛、通心粉。

雷蒙假装开怀地拍拍手:“好了,时间不等人,妈,去坐吧——你的节目要开始了。艾莉诺,能不能帮我个忙,把晾干的衣物收进来?”

我很乐意帮忙,很高兴能从牵扯到妈妈的对话中抽身。吉本斯太太有种种杂务需要帮忙——雷蒙选择更换猫咪的便盆,清空垃圾桶,所以收衣服算是不错的工作。

到了外头,傍晚的阳光微弱浅淡。左右各有一排菜圃,朝着两个方向延伸。我把衣篮放在地上,拿起收纳衣夹的袋子(有人很热心地在袋子上用花体字缝了“衣夹”),把它挂在晾衣绳上。衣服干了,散发着夏日的香气。我听到有人对墙踢球发出断断续续的闷响,女孩们一面诵念,一面跳绳掠过地面。冰激凌车的音乐现在几乎遥不可闻。有人摔上了后门,男人暴怒的声音责骂着——希望是——小狗。鸟儿的啼鸣高扬,鸟鸣底下则是从敞开的窗户飘出来的电视声响。一切感觉很安全,一切感觉很正常。雷蒙过去的人生轨迹和我的多么不同——正常的家庭,有父母和姐姐,依偎在其他正常家庭之间。现在依然多么不同:每个星期天,在这里,这样的环境。

回到室内,我帮雷蒙换掉他母亲的床单,铺上我刚收进来的干净床单。她的卧室粉红,散发着痱子粉的气味。干净普通——就我想象,不像旅馆房间,而更像民宿。床头桌上除了一本厚厚的平装书和一包特凉薄荷糖,房里没有什么私人的东西,看不出房间主人的性格。我想到,以最正面的角度来看,她其实没什么个性。她是个母亲,善良慈爱的女人,别人绝不会说:“那个贝蒂啊,疯疯癫癫的!”也不会说:“你绝对猜不到贝蒂这回又干了什么好事!”或者说:“精神鉴定报告审查完之后,由于会对大众带来极高的风险,拒绝贝蒂保释。”简单说来,她就是一个好女士,养大了孩子,现在就是种种蔬菜,跟猫咪过着平静的生活。可以说不算什么,也可以说事事俱全。

“雷蒙,你姐姐会帮你母亲吗?”我问。他正费劲地弄着被子,我接了过来。弄这种东西是有窍门的,雷蒙是个不懂窍门的男人,他改去装枕头套(花朵加花边)。

“没有。”他说,专心致志,“她有两个孩子,有点难应付。马克到海外工作,所以她每次都要连续几个星期独自照顾孩子,蛮不容易的。她说等孩子入学后,状况会好一点。”

“啊。”我说,“那你——你喜欢当舅舅吗?”雷蒙舅舅,我觉得,他不大可能成为孩子的仿效对象。他耸耸肩。

“嗯,他们还蛮有趣的。老实说,没什么,我只是在圣诞节及生日的时候塞点现金过去当礼物,一个月带他们去两三次公园而已,就这样。”

我永远都当不成姑姑或阿姨,这是当然的,或许这样也好。

“你这次幸运逃过一劫:妈妈加相簿。”雷蒙说,“下一次她肯定会讲一堆孙子的事情,让你无聊到死,你等着看吧。”

我想,他说了一堆假设性的事情,可是我不去追究。我看看手表,诧异地发现都过八点了。

“我得走了,雷蒙。”我说。

“如果你想多待一个小时左右,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弄完,我们一起搭公交车吧?”他说。我自然婉拒了。

我走下楼,向吉本斯太太道谢,谢谢她招待的茶。她反过来向我谢个不停,谢谢我过来拜访并帮忙做杂务。

“艾莉诺,真是愉快。”她说,“现在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踏出院子一步了——都是因为我的膝盖——很高兴能够看到新面孔,而且还是这么友善的面孔。你也帮了很大的忙——谢谢啊,亲爱的,非常感谢。”

我对她微笑。这一天当中有两次,成为道谢且被温暖关怀的对象!我从没想过,小小的举动会招来这般真诚又慷慨的回应。我觉得体内亮起小小的光芒——不是烈焰,而更像微小稳定的烛光。

“再过来啊,什么时候都可以,艾莉诺——我一直都在。你不必一定要跟——”她朝雷蒙的方向戳戳手指,“他一起来。你想过来,就自己来。你现在知道我住哪儿了,千万不要见外啊。”

我一时冲动,往前倾身,脸颊凑上去,拂过她的面颊(不是有疤的那边,而是正常的这边)。这不是亲吻也不是拥抱,可是已经是我接近人的极限了。

“拜拜!”她说,“祝你安全到家!”

雷蒙陪我走到街尾,告诉我公交车站的位置。他说,星期天公交车少,我可能得等一阵子。我耸耸肩,我习惯了等待,人生教我,要做一个非常有耐性的人。

“那么,明天见喽,艾莉诺。”他说。

我拿出公交车通票给他看。“可以坐无限次!”我说。他点点头,露出浅笑。神奇的是,公交车竟然来了。我举手拦车,上了车。当公交车离站的时候,我直直地盯着前方,免去向人挥手的尴尬。

今天可真折腾,我觉得体力用罄,可是心里有什么具体起来了,这些新的人、新的冒险……这种接触。我觉得难以消受,可是令我意外的是,并不会不愉快。我应付得好到令人意外,我想。我认识了新的人,向他们自我介绍,一起度过顺畅无碍的社交时光。如果要说我从今天的经历中学到了什么,那么就是这个:我几乎准备好要向那个歌手表明心迹了。我俩第一次的重大邂逅,前所未有地靠近了。

11

星期一或星期二,我都没见到雷蒙。我没想到他,不过心思偶尔会回到塞米与吉本斯太太身上。当然了,我可以在没有雷蒙的状况下去拜访他们,事实上两个人都在星期天强调过这一点。但若有雷蒙在我身边,会比较好吧?我想会比较好,主要是因为在必要的时候,他总是可以用平庸空洞的评语跟问题来填补沉默。同时,我去了手机店,找了距离办公室最近、招牌最不俗丽的一家,百无聊赖的店员给了我极度可疑的建议,我终于买下了价格还算合理的手机跟“套餐”,让我可以拨打电话、上网,也可以做各种其他事情,大多是我不感兴趣的。他提到应用程序跟游戏;我问起字谜,但他的反应让我很失望。我正在研究这个新设备的说明书,而不是处理雷纳先生发票的增值税细节,此时,尽管百般不愿,我还是因为特大的音量而逐渐意识到四周的对话。哪壶不开提哪壶,偏要谈我们的年度圣诞午餐。

“对啊,不过他们已经在那里排好娱乐活动了!而且很多大团体都会去,这样我们就可以认识新朋友,开心一下。”伯纳黛特正在说。

娱乐活动!我忖度是不是会有乐队,如果是,会不会是他的乐队。这会不会是个提早到来的圣诞奇迹?难道命运之神要再次插手?我还来不及询问细节,比利就发话了。

“你只是想跟某个联合地毯公司的醉酒家伙在槲寄生底下亲热。”比利说,“我才不要一人付六十英镑,吃个干巴巴的烤火鸡餐、下午跳个烂迪斯科,就为了让你找对象!”

伯纳黛特咯咯地笑起来,掴了他手臂一掌。

“哪是?”她说,“才不是,我只是觉得人多一点会比较好玩,只是这样……”

珍妮狡猾地看着其他人,以为我没看到她。我看到她的视线闪向我的疤痕,她常这样。

“我们来问问那个哈利·波特吧。”她说,没怎么压低声音,然后转过来跟我讲话,“艾莉诺!嘿,艾莉诺!你消息很灵通,不是吗?你觉得怎样:办公室今年的圣诞午餐应该去哪里办?”

我刻意地望向办公室墙上的挂历,这个月展示着绿色铰链式卡车的照片。

“夏天才过一半。”我说,“我还没想那么远。”

“对。”她说,“可是我们一定要现在就订位,要不然好地方都会被占走,最后只能去连锁酒吧或是破意式餐馆。”

“我对这种事情完全不在意。”我说,“反正我又不参加。”我搓搓手指之间皲裂的皮肤——湿疹正在痊愈中,可是速度慢到令人痛苦。

“噢,对哟。”她说,“你从来都不参加的,对吧?我都忘了。你也不玩秘密圣诞老人的游戏。艾莉诺鬼灵精[12],我们应该这样叫你。”大家都笑了。

“我不懂那个文化指涉。”我说,“不过,还是要澄清一下,我是无神论者,而且也不是消费取向的人,所以对一般那种叫圣诞节的冬季购物庆典兴趣不大。”

我回头工作,希望这样可以带动他们起而仿效。他们就像幼童,很容易分神,花大半天时间讨论琐事、八卦不认识的人,就能让他们觉得心满意足。

“听起来某人小时候在圣诞老人见面会上有过不好的经历哟。”比利说。然后,谢天谢地,电话响了。我悲伤地一笑,他根本无法想象我以前曾有过什么糟糕的经历。

是公司内线电话:雷蒙问我今晚想不想再和他去探望塞米。今天是星期三,我会错过与妈妈的每周闲聊。这些年来,我一次也没错过。可是话说回来,她又能怎样呢?略过一次不会有什么坏处吧,就这么一次,况且塞米需要有营养的食物。我说好。

我们约好五点半碰面。我坚持在邮局外面会合,害怕同事看到我们一起下班会有什么反应。这天傍晚气候温和宜人,我们决定步行到医院去,二十分钟就能到。雷蒙确实需要运动一下。

“艾莉诺,今天过得怎样啊?”他说,我们边走,他边抽烟。为了站在上风,免得吸进毒气,我换了一边走。

“还好,谢谢,我吃芝士夹泡菜三明治当午餐,配上咸味薯片及杧果冰沙。”他的嘴角呼出烟来,哈哈一笑。

“还有别的事吗?还是只有三明治?”

我想了想。“关于圣诞午餐的地点,大家讨论了老半天。”我说,“看来现在范围已经缩小到星期五美式餐厅,因为‘蛮好玩的’。”说到这里时,我试着勾了勾手指,模拟引号的动作,我看珍妮这样做过,就记下来以供自己日后使用,我想我表现得不赖,“或者是庞贝餐馆圣诞自助餐。”

“用印度羊肉焗饭来庆祝圣诞节,再适合不过了吧。”雷蒙说。

他捻熄香烟,丢在人行道上。我们抵达医院,雷蒙——做事向来都这么没计划——走进一楼的商店,我等着。实在没理由不先准备好。我跟他会合以前,早就去马莎百货买了几样精选的东西,包括一罐南瓜子。我猜,塞米可能很需要补充锌。雷蒙甩着提袋走出商店。在电梯里,他打开袋子,让我看看他买了什么。

“哈瑞宝软糖、《晚间时报》,加上一大罐酸乳香葱薯片。夫复何求啊,嗯?”他说,一脸得意。我实在懒得回应。

我们在病房入口停下了脚步,塞米的床铺四周都是访客。他看到我们,便招手要我们过去。我环顾四周,可是放眼不见那个穿条纹袜子的严厉护士。塞米庄严地斜倚在一堆枕头上,对着聚在一起的人说话。

“艾莉诺、雷蒙——真高兴见到你们!过来见见我家人!这是基斯——两个小鬼和妈妈在家里——这是加里跟米歇尔,这个呢——”他指着正无比专注地在手机上打字的金发女人,“是我女儿劳拉。”

我意识到大家都面带笑容点着头,然后跟我们握握手,拍拍雷蒙的背,我实在吃不消。我之前没有用消毒凝胶,而是戴上了白色棉手套——觉得回家就可以用热水烫烫手套消毒。结果握手的时候,大家态度犹豫,真怪——我们的肌肤表面隔着棉布,只会是好事吧?

“很谢谢你们照顾我爸。”大哥基斯说,双手抹着长裤前侧,“知道出事的时候,他不是独自一个人,知道有人守护着他,这点意义重大。”

“嘿,好了。”塞米用手肘推推他,“我又不是什么走不稳的老残废,知道吧。我可以照顾自己。”他们对着彼此微笑。

“你当然可以,爸。我只是想说,有时候旁边有张友善的脸,还蛮不错的,对吧?”

塞米耸耸肩,没承认这点,但大方地不予追究。

“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两个,”塞米对我们说,满足地往后靠在枕头上,我和雷蒙把购物袋像“没药”及“乳香”[13]一样献上,放在他的床脚,“我星期六要出院了!”

雷蒙和他击掌,一开始有点尴尬,因为塞米不懂为什么有一只胖胖的大手伸到了他眼前。

“他要先到我那边住两三个星期,等助行器用到习惯为止。”他女儿劳拉说,终于从手机上抬起头,“我们要办一场小派对庆祝一下!当然要邀请你们两位。”她补充,态度不是很热忱。

她盯着我看,我不介意。事实上,比起偷偷摸摸瞥几眼,我更喜欢这样——我从她那里得到完整坦诚的打量,她看得入神,可是不带一丝恐惧或嫌恶。我拨开脸上的头发,让她看得更仔细。

“这个星期六吗?”我说。

“哎,艾莉诺,你可不能说有事哟。”塞米说,“不要找借口,我要你们两个都到,就这样。”

“我们哪能有意见啊?”雷蒙含笑说。我想了想,派对。我去过的最后一场派对——除了那场可怕的婚宴——茱蒂·杰克逊的十三岁生日会,那次用溜冰和喝奶昔来庆祝,但结局不大好。在生病老人的“欢迎回家”庆祝会上,总不会有人呕吐或失去一根手指吧?

“我会去。”我偏着脑袋说。

“这是我的名片。”劳拉说,各递一张给我和雷蒙。黑色亮面,金箔压印,上头写着“劳拉·马斯顿·史密斯,专业美容、美发设计、造型顾问”,下头列出了详细的联络信息。

“星期六七点,嗯?什么都不用带,人来就好。”

我仔细地把名片收进包,而雷蒙把名片塞进后裤袋。我注意到,他的视线离不开劳拉,就像獴在蛇面前受到催眠一样,她显然也注意到了。我猜,有这样的外表,她也应该习惯这种事了。金发丰胸,这真是老套,太明显了。像雷蒙这样的男人,就是缺乏想象力的笨蛋,总会为了这种长相的女人分神,因为缺乏机智、不够世故,所以眼光无法超越乳房与染发剂。

雷蒙勉强挪开落在劳拉低胸露肩服饰上的目光,先看了墙上挂钟,再刻意看看我。

“我们该走了。”我说,“星期六再见。”又一阵令人难以消受的连番招呼及握手。同时,塞米正在我们带来的袋子里翻找,他举起一包有机卷叶羽衣甘蓝。

“这是什么鬼?”他难以置信地说。我对自己低语:补锌用的。雷蒙把我推出病房,我觉得还蛮粗鲁的,我都还来不及说鱿鱼沙拉必须趁新鲜马上吃,因为医院病房整体温度还蛮高的。

12

隔天,等待水壶里的水煮滚的时候,我的目光被一张传单吸引住了,它被扔在办公室回收袋的顶端,袋里还有一叠度假广告小册跟旧的八卦杂志。是城里一家百货公司——这家我不曾光顾——提供的新品特价优惠,“奢华宠爱美甲”价格惊人地降低三分之一。我试着想象奢华宠爱美甲会是什么样子,但想也想不出来。要怎么样将奢华及宠爱带入指甲的修剪及上色呢?我就是无法想象。心头涌现兴奋的感觉,但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查明。我原本就打算好好整理门面,这回就把注意力放在爪子上吧。

近来,我多少忽略了自我改进的计划,为了塞米不幸的意外跟接续的事件而分神,可是该把焦点放回目标上了:那个歌手。我稍微沉浸在骄傲之罪里:我的指甲长得飞快,强韧闪亮。我归因于大量摄取必要的维生素、矿物质跟脂肪酸,它们都来自我规划完善的午餐菜式。我的指甲就是对英国主街上卓越饮食的颂赞。我不是个虚荣的人,顶多在指甲太长时修剪一下,免得输入资料的时候不方便,剪完之后会将尖锐的地方磨平,免得钩到衣料或在洗澡时刮伤皮肤。到目前为止,这已经相当足够。我的指甲总是洁净的——干净的指甲,就像干净的鞋子,是自我尊重的根本。我不是个有型或时髦的人,但总是干干净净;至少这样一来,我在世界上站定位置时,不管这个位置有多平庸,都能高高昂起头来。

我在午餐时间进城去,为了节省时间而在路上吃三明治。事后回想,我真希望自己当初挑的是低调一点的馅儿;在拥挤温暖的车厢里,蛋加水芹也许不是最明智的选择,我和三明治都从同车乘客那里招来不以为然的目光。通常我痛恨在公共场所进食,所以对任何相关人士来说,那段八分钟的车程都不是一次愉快的经历。

我在美容百货后方找到美甲摊位。美容百货这个广阔的空间里,亮着吊灯,四处是镜子、气味及噪声。我觉得自己好像受困的动物(一头小公牛或是患狂犬病的狗),想象自己急乱狂奔的时候,却被迫进入围栏,我会引起什么样的骚乱?我握拳紧抓那张传单,在我外套口袋里揉成一球。

店名是“Nails Etcetera”(指甲等等的)——这个拉丁字指的是哪些额外的东西,我想不通——店里看来有两个身穿白色罩衫的无聊孩子,放了四张凳子的早餐吧台,一排指甲油,颜色从透明到沥青色,应有尽有。我谨慎地趋上前去。

“欢迎来到‘指甲等等的’,今天有啥需要帮忙的?”较矮的女孩说。我花了片刻才听懂。

“午安。”我以夸张的抑扬顿挫的声调慢慢地说,好让她知道人应该怎么讲话,才能达到有效沟通。她和同伴只是盯着我看,表情夹杂着警觉跟……嗯,主要是警觉。我露出笑容,希望能让她们放下心来。说到底,她们这么稚嫩——也许她们只是实习生,正在等老师回来。

“我想做‘奢华宠爱美甲’,麻烦了。”我说,尽可能清楚地发音。一阵长长静止的停顿,毫无动静。比较矮的那个先回过神来。

“请坐!”她说,指着最近的凳子。她的同伴依然动也不动。较矮的那位(就名牌看来,叫凯西)心神涣散地东奔西走,然后在对面坐下,先放下一只肾形的碗,含肥皂泡的热水在里头晃来晃去,接着将放指甲油的架子转向我。

“想涂什么颜色?”她说。我的视线受到亮绿色的吸引,那个形状和一种亚马孙毒蛙一样,致命而迷你。我将那罐递给她,她点点头。她其实没在嚼口香糖,可是神态很像在嚼。

她拿起我的手掌,将我的十根指尖放进温水里。我一直很留意,确保其他部分不会碰到那种不知名的洗涤剂,害怕刺激到湿疹。我坐在那里几分钟,自觉愚蠢。她则在附近的抽屉里翻找,带着几种不锈钢的工具回来,小心摊放在托盘上。她那个陷入呆滞的同伴终于活过来了,正在另一个工作桌旁和同事滔滔闲聊。我听不出话题为何,可是似乎激发了翻白眼及耸肩的反应。

等凯西觉得时机到了,就把我的手从水中移开,放在折好的法兰绒布上。她仔细地把每根指尖拍干。我纳闷儿,她为何不直接叫我把手抽出,再把毛巾递给我?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擦干,因为描述这整件事的此刻,我的手脚运作都正常得不得了。不过,也许那就是“宠爱”的意思,就是一根指头也不用动。

凯西拿起工具开始工作,把我的死皮往后推,必要的时候就修剪。我尝试闲聊一下,意识到这是此种情境的惯常流程。

“你在这里上班很久了吗?”我问。

“两年了。”她说。我很诧异——她看起来才十四岁左右,就我所知,在这个国家,目前童工还是违法的。

“你一直想当……”我思索着那个字眼,“修甲师吗?”

“美甲师。”她纠正我,但仍专注在眼前的工作上,讲话的时候没看我,对于这点我非常赞同。当事人挥着尖锐的工具时,绝对不需要眼神接触。

“我以前想和动物一起工作,不然就是当美甲师。”她继续说。她现在开始按摩我的一只手,这可能是更多的奢华宠爱,虽然我觉得没什么意义及效用,也担心会不会产生过敏反应。她的双手娇小,几乎和我的手一样小(遗憾的是,我的手小得不正常,和恐龙的手一样)。我宁愿由男人的双手来替我按摩:更大、更壮、更结实、更多毛。

“对啊。”她说,“我做不了决定,不知道要选动物还是指甲,所以我问我妈,她说我应该选美甲师。”她拿起指甲锉刀,开始磨我的指甲。这进行起来蛮尴尬的,我自己动手肯定更轻松。

“你母亲是经济学家,还是合格的职业生涯顾问?”我说。凯西盯着我看。“因为,如果她不是,那我不确定她的建议是不是根据收入预测或劳工市场需求的最新资料给出的。”我说,相当担心她的前景。

“她是一位旅行代理。”凯西语气坚定地说,仿佛问题就解决了。我没追问下去——说到底,这不关我的事,而且她做这份工作似乎蛮开心的。她轮流涂上一层层的指甲油时,我想到她也许能结合两种行业,成为狗狗美容师。不过,我选择将这个想法放在心中。有时,试着提出建议帮助别人,最后却有可能引起误会,搞得不愉快。

她把我的手放进一台小机器里,我想那是给指甲用的吹风机,几分钟过后,奢华宠爱就完成了。整体说来,这份体验还真是平淡无奇。

她向我报价——老实说,简直是抢钱。“我有广告传单!”我说。她点点头,并未要求检查,扣掉三分之一的价钱后,说出修正后的价码,还是高得令我震惊。我朝购物袋伸手时,她用惊人的方式说:“住手!”我听话照做。

“你会把指甲油弄糊的。”她说着便往前弯身,“如果可以的话,我帮你把皮包拿出来吧?”

我很担心这是什么精心设计的借口,想从我手上抢走辛苦赚来的现金,所以她把手探进我包里的时候,我像鹰隼一样牢牢盯住她。太迟了,我想起里面吃剩的鸡蛋三明治——她拿出我的包时,做出夸张的干呕动作。我觉得,她反应有点过度——没错,从里头窜出的臭气有些硫化物的气味,不过也没必要这样比手画脚吧。我继续盯着她的手指(我注意到没涂指甲油),她抽出该付的纸币,再将包非常小心地放回购物袋里。

我站起来准备离开,她刚刚那位同伴回来了,看了看我指尖亮着绿色的双手。“不错哟。”她说,语调及肢体语言都强烈暗示着她对这话题没什么兴趣。凯西变得更有活力了点。“你想要办贵宾卡吗?”她说,“含五次美甲,第六次免费哟!”

“不,谢了。”我说,“我不会再来做美甲了,我在家里也能做同样的事,不但做得更好,而且还不用花钱。”她们嘴巴微微张开,不过我说完就离开了,返回原本的世界,路过香水柜台时,闪身躲过那些准备朝我喷东西或猛塞试用品给我的人。我渴望回到外头的自然光线及新鲜空气中。美容百货这种镶金镀银的牢笼,并非我偏好的栖所;我是自由放养型的生物,就像替我的三明治下蛋的鸡。

我下班回家,打开衣橱,穿什么去参加派对好呢?我有两条黑色长裤及五件白色女衫(嗯,原本是白色的),是专门穿去上班。我也有条舒服的休闲裤、两件棉衫及两件毛衣,是周末时穿的。最后只剩我的特殊场合衣着了,几年前为了参加洛蕾塔的婚宴买的,在那之后我在几个场合上穿过,包括特地去参观苏格兰国立博物馆。那场最新发现的罗马宝藏展览精彩极了,至于爱丁堡之旅,就逊色得多。

去爱丁堡那次,火车内部装潢比较像公交车,而不是东方快车,满是耐脏耐磨的布料及灰色的塑胶设备。其他乘客——我的天啊,这年头老百姓到处跑,在公共场所吃吃喝喝,百无禁忌——除此之外,最糟的是扩音器不间断地传出噪声。感觉每五分钟,那位神秘的车长就会宣布事情,传达敏锐的如珠妙语,像“大型物品应该放置在头顶的行李架上”,或是“如果有无人照管的物件,乘客应该尽快通知列车工作人员”。我想不通,这些智慧珠玑的对象到底是谁?也许是某个路过的外星人,或来自蒙古乌兰巴托的牦牛放牧者,跋涉过大草原、航过北海,发现不曾搭乘过机械化交通工具的自己竟然来到了“格拉斯哥——爱丁堡”列车上。

我意识到,这件特殊场合衣着如今有点过时了。柠檬黄的颜色并不特别适合我——在卧室的私密空间里,穿这种颜色的睡袍还过得去,可是不大适合成熟世故的聚会。我明天要去店里,添点新行头,这样和我的真爱去餐厅或剧院时,就能够再穿,这样就不算浪费钱。我对这个决定感到满意,照例一面做着青酱意大利面,一面听着《阿彻一家》。情节错综复杂,那个送牛奶的格拉斯哥人缺乏说服力,这集故事我不是很喜欢。我洗好碗盘之后,拿着一本关于菠萝的书安顿下来,这本书意外有趣。我喜欢广泛阅读,原因很多,主要是扩大词汇量,帮忙解开字谜。接着这片寂静被无礼地打断了。

“哈啰!”我有点没把握地说。

“噢,所以现在都说‘哈啰’了,是吗?‘哈啰’——你只有这句要对我说吗?小姐,你昨天晚上死哪儿去了,嗯?”她又在装腔作势了。

“妈妈,”我说,“你好吗?”我竭力稳住自己。

“不要管我好不好。你上哪儿去了?”

“对不起,妈妈。”我说,试着保持语调平稳,“我……其实,我和朋友一起出去,到医院探望另一个朋友。”

“噢,艾莉诺。”她说,逐渐油腔滑调起来,“你没朋友,亲爱的。好了,跟我说你到底上哪儿去了,这次我要听真话,是不是去做什么淘气的事了?跟妈妈说,这样才乖。”

“真的,妈妈,我和雷蒙出去了——”传来嗤之以鼻的声音,“到医院去看一个善良的老人。他在街上跌倒,我们帮了他,然后——”

“闭上你说谎的狗嘴!”我畏缩一下,书本从手中落下,我重新捡回来。

“你知道说谎会发生什么事,对吧,艾莉诺?记得吗?”她恢复甜腻的语气,“我不介意真相有多糟,可是我无法忍受谎言,艾莉诺,你特别明白这一点,即使都过去这么久了。”

“妈妈,如果你不相信我,我很抱歉,不过是真的。我和雷蒙到医院去看一个男人,他出意外的时候,我们帮了忙。真的,我发誓!”

“真的吗?”她拖长语调,“哦,不错呀,对吧?星期三晚上懒得和自己妈妈讲话,跑去见什么年纪一大把、动不动出意外的陌生人,不赖嘛。”

“拜托,妈妈,我们别吵架。你好吗?今天过得愉快吗?”

“我不想谈我,艾莉诺,我自己的事我很清楚,我想谈谈你。你的计划进行得怎样了?有消息要和妈妈说吗?”

早就知道她会记得的,我要和她透露多少?我想,什么都说好了。

“我到他住的地方去了,妈妈。”我说。我听到打火机的咔嗒声,然后吐了长长的气,我几乎能闻到她莎邦尼烟的味道。

“噢噢噢,有意思。”她说,又吸了一大口,再随着一声叹息吐出来,“这个‘他’是谁啊?”

“他是个歌手,妈妈。”我还不想跟她讲他的名字——说出名字是会产生力量的,我还没准备好要把这种力量转让给她,还没准备好听那些宝贵的音节在她嘴里滚动之后再被她说出口,“他英俊又聪明,而且,嗯,我想他很适合我,真的。我一看到他就知道了。”

“听起来蛮神奇的,亲爱的。你到他家去了,对吧?告诉我,你在那里发现什么了?”

我吸吸鼻子:“重点是,妈妈……我其实……没进去。”要过她这一关可不容易。她喜欢做坏事,而我不喜欢,就这么简单。我匆匆说完,希望可以防止必然到来的批评。“我只是想快快瞧一眼,确定他住在某个……恰当的地方。”我说,急着把话说出口而吞吞吐吐。

她叹口气。“如果你没进去,怎么知道里面好不好?你总是过度谨慎且胆小,亲爱的。”她说,语气听来很无聊。

我望着自己的双手,缺角掉色的绿色指甲在灯光下看起来很俗艳。

“艾莉诺,你该做的是勇敢迎接挑战,懂我的意思吗?”她说。

“我想我知道。”我低语。

“我只是告诉你,千万别再观望下去了,艾莉诺。”她叹气,“人生的重点就在于采取明确的行动,亲爱的。不管你想做什么,做就是了——不管你想得到什么,尽管抓住。不管你想结束什么,终结它就对了。然后面对后果。”

她开始静静地说话,声音如此轻柔,我几乎听不见。根据过往的经验,我知道这不是好兆头。

“这个男的……”她喃喃,“这个男的听起来还蛮有潜力的,可是就像大部分人一样,他可能很软弱。那就表示你必须坚强,艾莉诺。坚强会征服软弱——这是简单的人生道理,不是吗?”

“我想是吧。”我皱着脸,闷闷不乐地说。我知道,我这种反应很幼稚,但妈妈确实常常带出我最糟糕的一面。那个歌手非常俊美、很有才华,我一看到他,就知道我们注定要在一起,命运自然会确保这一点。除了确认我们会再相遇,我不需要采取更多……明确的行动。一旦我们正式认识,其余的事早已命中注定。我猜,妈妈对这样的想法一定很不满意,但我已经很习惯了。我听她吸气、吐气,然后透过空气,感觉到轻柔的威吓。

“好了,你别再分心了,艾莉诺——别再不理妈妈了,嗯?噢,你以为你现在很聪明了,是吧?有工作及新朋友,但你并不聪明,艾莉诺。你老是让人失望,是靠不住的人,是失败的人。噢,没错,我很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你最后会有什么结局。听着,过去并未结束。过去是活生生的东西。你那些可爱的伤疤——就是从过去来的,不是吗?它们现在还活在你不起眼的小脸上。还会痛吗?”

我摇摇头,但不发一语。

“噢,会痛——我知道它们会痛,记住那些伤疤是怎么来的,艾莉诺。值得吗?就为了她?噢,你另一边的脸上还有地方多受一点伤,不是吗?把另一边脸颊转向妈妈,艾莉诺,这样才乖。”

接着只剩一片静寂。

同类推荐
  • 鸟巢里的笑声

    鸟巢里的笑声

    一位神秘太空来客在太空中向鲁文基教授求助,却被鲁文基教授和助手梅丽误认为是正在被通缉的太空劫匪,经过鲁文集教授一系列科学方法的验证后,却发现求助人并非劫匪而闹出了一段笑话。
  • 六兽铜匣

    六兽铜匣

    神秘的六兽铜匣,隐藏郑锡伯族一百七十年前大西迁的历史真相,锡伯族萨满预言与恐怖的寄生虫纠结,走私团伙对锡伯族人宝藏的虎视眈眈……世界上除波罗的海、多明尼加,中国抚顺之外的第四大琥珀矿藏即将现世?
  • 乞力马扎罗的雪(海明威精选集)

    乞力马扎罗的雪(海明威精选集)

    《乞力马扎罗的雪》一书收录了海明威的十一篇短篇佳作。雪山上的豹子,河边的垂钓人,咖啡厅中的老者……十一个貌似淡薄的故事蕴含了人世间言不尽的沧桑。海明威独特的“冰山”式文风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得到了最佳的呈现。有些人会激励我严肃看待生命。但我若真的这么做,可能会让许多人勒颈自戕。
  • 安塔拉传奇(第三部)

    安塔拉传奇(第三部)

    安塔拉(525—615)是阿拉伯蒙昧时期的悬诗诗人之一,被尊为阿拉伯古代文武双全的完美英雄骑士。《安塔拉传奇》在阿拉伯世界广为流传,是一部与《一千零一夜》齐名的民间故事。由于主人公是阿拉伯族王与黑奴所生,所以被百姓视为私生子。他一生重要的活动就是向堂姝阿卜莱求婚,但因出身门第而屡遭磨难。与此同时,安塔拉武功超群,一生屡屡拯救本部族于危难之中,成为游牧民族的理想英雄。全书情节跌宕起伏,在铁马金戈、血火交织的浓郁氛围中,突出了安塔拉的勇敢和冒险意识,集中体现了蒙昧时期阿拉伯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性格特征。
  • 脂粉有灵(上)

    脂粉有灵(上)

    大唐盛世,一个因具有异能而被称为妖孽的小乞丐方沫儿,为救善良的麻花店掌柜被迫卖身闻香榭。身份神秘的闻香榭老板婉娘集温婉善良、精明能干、贪财小气于一身,以非凡的香粉制作技术在洛阳独树一帜。蛇吻果、血莲、曼珠华沙、龙吐珠、因果树、出血菌等,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配置成各种具有灵异功效的胭脂水粉:可以救人的腐云香,使人清醒的三魂香,吸引心上人的迎蝶粉,恶行尽显的焚心香,眼儿媚、美人霜、仙人粉等,既有豪门妻妾之间的恩怨情仇,又有市井手足之间的尔虞我诈;有纯洁唯美的爱情故事,也有人妖之间令人唏嘘的悲情单恋,一种香粉一个故事,人性的善恶美丑尽显其中。
热门推荐
  • 双女村

    双女村

    双女村本叫凤凰岭,因着村里大多数夫妻两胎都是生的闺女,被外村给玩笑的叫成了双女村,月秋便是其中一户人家的大女儿,因为村里的封闭落后和封建思想的残余,导致月秋小小年纪便遭遇层层磨难,坎坷的求学路,父母的阻挠,麦田里的守望者,成绩优异却无缘大学,十八岁便被强迫嫁于上门女婿....她是如何摆脱封建的枷锁迎来新生?来之不易的新生之后又是怎样一番天地?她该何去何从?
  • tfboys突遇爱情

    tfboys突遇爱情

    tfboys的爱情故事,这篇小说在红袖添香也有哦。qq2868956926
  • 我是天才怎么办

    我是天才怎么办

    乔子羡现在很慌,他发现别人勤奋修炼还不如自己随便搞搞。怎么办,这让普通人怎么活!行吧,不装了,我摊牌了,我他娘的就是个天才!
  • 世界科技百科:信息科学

    世界科技百科:信息科学

    本套青少年科普知识读物综合了中外最新科技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前沿性、可读性和系统性,是青少年了解科技、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激发探索和启迪智慧的良好科谱读物,也是各级图书馆珍藏的最佳版本。
  • 我在鲸鱼岛当文豪的日子

    我在鲸鱼岛当文豪的日子

    穿越全职猎人世界,楚惊澜获得任务系统,每完成一个任务都能获得丰富的奖励。不知不觉中居然成了世界最强!
  • 邪王专宠:重生逆天医妃

    邪王专宠:重生逆天医妃

    她是三十一世纪天之骄子,出国竟倒霉的碰上了劫机!意外穿越,她成了相府三小姐,有了空间,收了圣兽,虐了渣滓,却与凰璃国“病秧子”七王爷订了婚。这怎么能忍?翻高墙,挖地道,各种招数一齐上!她一定要逃出这跟她八字不合的七王府!某只邪王邪魅一笑,还没暖床就要逃?娘子,你真是太小瞧为夫了!“本王是你的夫君,今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现在,你知道怎么做了吗?”洞房夜交锋,某只邪王声音魅惑的凑近醉醺醺的凤幻雪。凤幻雪握拳,小脸上杀气四溢,干脆利落道:“信不信我打残你小兄弟,让你断子绝孙!”某只邪王咬牙,他可以杀了这女人么?
  • 亡灵审判者

    亡灵审判者

    此作品讲述了朱利叶斯,珈莉琊,莎娜,所罗门的一系列冒险的故事,他们该如何在这破碎的世界中寻找希望,寻找秩序
  • 我只要你的余生

    我只要你的余生

    往后余生,我只要你,乔念七她因意外来到他的学校,意外和他们成为朋友,意外的爱上他,却毫无意外的和他分开。
  • 修罗血帝1

    修罗血帝1

    血煌界,血脉为尊!修炼之人,能融合五种血脉,乃百年一遇的天才!能融合六种血脉,千年难出!七种、八种,必成盖世天骄!至于九种……少年李牧,偶的异宝,可融合天地间万千血脉,习得无尽神通!天才们,颤抖吧,老子是天才杀手!美女们,欢呼吧,哥哥帮你们洗筋伐髓,提炼血脉!……千重劫,万古身,以我修罗血,重铸九重天!
  • 偏执BOSS轻轻爱

    偏执BOSS轻轻爱

    神秘的古堡里,俊美的男人,迷人而又危险。少女一步一步,慢慢走向他。他晃着手中的红酒,对着他说:“过来。”他抬头,舔了舔薄唇:“害怕吗?我只是想试一试味道而已,嗯......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还是一样的甜。”后来。他说:“小柔,笑一笑,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和她最像了……”“你们吸血鬼,都是这么无情的吗?”“不,小柔,我爱你啊……”“呵……”她轻扯苍白的唇。“可是,我不是她,司冶,我累了,我求求你,放我走吧。”男人轻笑,动作轻柔,将她再次放在了床上。她逃不出这座古堡了。“小柔,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离开,小柔,那就这样,恨我吧……”*郁柔从未后悔过,踏进那座古堡。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她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